2022年1月28日上午9時開始,雲南高院對張滿案開庭再審。
蒙冤數十載後,現年76歲的張滿被當庭宣告無罪。
改判無罪後,張滿說道:他的案子得以昭雪平反,離不開媒體的關心,感謝媒體,並希望媒體記者在今後的法制建程中,喊出更高、更大的正義呼聲。
陸火Media梳理獲悉,自2016年開始,先後介入報道張滿案的有知名媒體人劉虎、紅星新聞、澎湃新聞、上游新聞、南方人物周刊等。
1989年12月16日,雲南省大理市大理鎮下兌村,時年28歲的王學科一家四口,被發現在家中全部遇害,其中包括一名7歲男童和一名4歲女童。
案發後,警方始終未破案,直到五年後的1994年12月,時任下兌村公所書記張滿被警方帶走。警方說,人是他殺的。
張滿一直否認殺人,稱遭到大理警方的刑訊逼供。
根據張滿講述,警方的手段包括暴力毆打、斷水斷糧等;而最終擊潰張滿的,是他的妻兒也受到了威脅。
在被逼之下,張滿作出了此案唯一的一份有罪供述,根據辦案警員的「提示」,和自己的「合理想象」,「承認」了自己殺害王學科一家四口。
張滿說,他當時想的是,在審訊室里說不了理,以後還有檢察院,還有法院。但他沒有想到,他的冤屈,卻一直持續了數十年。
1997年,張滿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1999年,雲南省高院維持該判決。
「殘忍殺死」一家四口,其中還包括一名7歲男童、一名4歲女童,張滿卻沒有被判處死刑。
這一結果,既不符合「殺人償命」的情理,也不符合法律「懲惡揚善」的初衷,令人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唯一的解釋就是,「疑罪從輕,留有餘地。」
案件資料顯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兇器包括石頭、菜刀、鋤頭把,這些兇器上均留有大量的指紋;同時,案發現場還留有大量的足跡、頭髮、煙頭、紐扣。
但經過法醫鑑定,指紋、足跡、頭髮等,這些痕跡,均非張滿所留。
張滿案的平反,也離不開多位專業律師的付出和努力。
早在當年,張滿的原辯護律師姜文信就堅持無罪辯護,指出此案證據漏洞百出。遺憾的是,6年前,姜文信律師已因病去世,沒有看到張滿改判無罪的情景。
北京觀韜中茂(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仲若辛、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介入該案申訴後,艱難推動了該案再審,最終張滿被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