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暴露出的突出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通知,決定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以下簡稱「治理行動」),集中用兩年左右時間,聚焦重點排查整治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夯實基礎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堅決遏制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事故總量。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並於2022年4月15日前,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將實施方案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2年7月底前,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
9月底前,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層級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適時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動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2023年1月~12月,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地區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在這之後,湖南、湖北、上海、江蘇、福建、重慶、天津等各省廳住建部陸續發文,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6月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開展2022年度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後稽查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檢查範圍、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安排、檢查結果處理、檢查要求。一、檢查範圍2021年以來各市州通過公開招標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項目(採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有投訴舉報的項目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4月2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開展202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排查整治範圍及內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排查整治範圍: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工作安排:
(一)部署動員階段(4月)。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建築施工質量安全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任務措施、實施方式,建立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各方責任和工作要求。
要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營造輿論氛圍,切實把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傳達到轄區各在建項目和參建各方責任主體。
(二)全面排查整治階段(4月-11月)。各企業對照檢查內容,對所屬在建項目立即全面開展自查自改。縣(市、區)住建部門對所監管的項目開展不少於4輪全覆蓋檢查;市(州)住建部門對下轄各縣(市、區)進行不少於2輪全覆蓋抽查,抽查項目比例不少於10%。省廳將結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動及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等工作,以重點巡查和全面督查方式對各地工作進行督導,分別於5~6月和11~12月開展2次全面督導檢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省廳將及時反饋各地督促整改落實。
(三)總結提升階段(12月)。各地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提煉,建立長效機制,促進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推動進一步鞏固提升工作成效;對事故多發、質量安全管理薄弱地區,實行飛行檢查和駐點「開小灶」督導幫扶,強化屬地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其它詳細信息如下: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04/t20220422_4094463.shtml
4月2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10日—4月25日)。各地按照《關於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22〕19號)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細化落實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26日—2022年12月)。各地按照省安委辦關於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通知要求,迅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聚焦15條硬措施,督促企業深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和整改落實,
並於2022年7月底前,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2022年9月底前,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層級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持續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
直到2022年12月底。我廳將適時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動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其它詳細信息如下: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2/4/22/art_48896_10424232.html
4月1日,上海住建部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嚴格管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包括: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1日—4月15日)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並於2022年4月15日前,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將實施方案報送我部。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要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
於2022年7月底前,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
2022年9月底前,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層級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我部將適時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動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層級督查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本地區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其它詳細信息如下:
https://zjw.sh.gov.cn/xwfb/20220401/75f40b66baa649a4842261e3990ef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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