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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對烏克蘭開戰進入第79天。

中文網絡流傳說法稱,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一票否決的決定今後可被聯合國大會投票推翻,五常一票否決權或遭「取消」。

經核查,聯大通過決議規定:安理會任一常任理事國投出否決票後,聯大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對該否決票進行辯論,同時在發言名單中,優先由投否決票的國家對所投否決票的背景作出解釋。

該項決議將促使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對否決票所涉局勢進行審查與評論,並未賦予聯大權限對否決票進行「推翻」。




中文網絡流傳說法稱,聯合國通過決議,安理會五常所投否決票今後可被聯大投票推翻。



1,聯大通過的決議是什麼?

在聯合國官方網站檢索可以發現,4月26日,聯合國大會(193個國家)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了一項決議,該決議規定,如果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中的一個或多個在安理會使用否決權,聯大將在10天內自動召開會議,所有聯合國成員都可以對行使否決權的行動進行審查和評論。

該決議自4月26日起已立即生效。

聯合國官方網站所登載的決議全文顯示,該決議所設立的聯大會議機制是為「就否決票所涉的局勢進行辯論」。同時,決議規定將作為例外情況,在大會辯論發言順序中給予投否決票的國家優先權,以請他們對使用背景進行解釋。

決議全文並無一處有關「推翻」否決票或取消否決權的內容。

2,聯大決議通過的背景是什麼?

聯大通過的這一決議題為「在安全理事會發生投否決票情況時進行大會辯論的長期授權」,由83個國家共同提案,由列支敦士登常駐聯合國代表克里斯蒂安·韋納韋瑟(Christian Wenaweser)在大會上進行介紹。美國是提案國之一。

根據聯合國官網,韋納韋瑟說,列支敦士登在兩年多前就開始與一個核心國家集團一起研究審查否決權的倡議,這樣做是「出於一種日益增長的關切」,即安理會按照《聯合國憲章》的授權開展工作「越來越困難」,「使用否決權的增加只是其中最明顯的表現」。

他指出,所有會員國都賦予安理會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並同意安理會代表它們行事。他強調,否決權伴隨着肩負「在任何時候都實現《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的責任。

他說:「因此,我們認為,當安理會不能根據《憲章》特別是第十條所體現的聯合國大會的職能和權力採取行動時,全體會員國應該有發言權。」

《聯合國憲章》第十條規定:「大會得討論本憲章範圍內之任何問題或事項,或關於本憲章所規定任何機關之職權;並除第十二條所規定外,得向聯合國會員國或安全理事會或兼向兩者,提出對各該問題或事項之建議。」

《聯合國憲章》第十二條規定:「當安全理事會對於任何爭端或情勢,正在執行本憲章所授予該會之職務時,大會非經安全理事會請求,對於該項爭端或情勢,不得提出任何建議。」

韋納韋瑟解釋說,經過在雙邊和各種集團背景下的廣泛的單獨和集體外聯和協商,案文於3月3日首次分發給會員國,並於4月12日提供給更廣泛的公眾。4月19日,與所有感興趣的國家進行了公開討論,這些國家幫助完善和改進了這份案文。

美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理查德·米爾斯表示:「正如我們從這個會議廳中的許多人那裡聽到的那樣,我們對賦予五常成員的否決權遭到濫用深表關切。特別是,我們對俄羅斯在過去十年濫用否決權的模式感到格外不安。」

俄羅斯常駐聯合國副代表根納季·庫茲明說:「今天作出的決定,儘管它包裝得很漂亮,但毫無疑問,它是企圖對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施加壓力的工具。而這是我們斷然拒絕的一種做法,安理會和大會之間的權力劃分使我們這個世界組織能夠有效地運作了超過75年。」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參贊蔣華說:「本次會議通過的決議賦予聯大新的授權意味着建立一種自動觸發聯大召開會議的機制,這在實踐中很可能引發程序上的困惑和混淆。目前難以確定這樣的安排能否達到決議的預期目的。」

4月26日,俄羅斯外交部長拉夫羅夫在莫斯科會見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如果一個國家行使否決權,就意味着它可以證明自己的決定是正當的。當它涉及俄羅斯時(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將能夠對我們在聯合國安理會的立場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截至目前,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俄羅斯行使否決權次數居於榜首,為120次;美國位於其後,為82次。

2022年2月25日,即俄羅斯進攻烏克蘭第二日,安理會進行決議投票表決,該決議要求俄羅斯無條件從烏克蘭撤軍,俄羅斯使用否決權,該決議未獲得通過。

3,否決權制度改革有無可能?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4月26日在訪問莫斯科時回答記者有關「否決權制度改革」的提問時表示,他認為《聯合國憲章》的制定者當年設立否決權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常任理事國集團成員之間的對抗,從而引發另一場全球戰爭。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否決權遭到了濫用。

古特雷斯表示,他對否決權制度的改革不抱幻想,因為修改《憲章》需要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這需要五個常任理事國都同意改革。不過,他支持擴大安理會,特別是要增加非洲國家在安理會的代表性。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規定:安理會任一常任理事國投出否決票後,聯大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對該否決票進行辯論,同時在發言名單中,優先由投否決票的國家對所投否決票的背景作出解釋。

該項決議將促使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對否決票所涉局勢進行審查與評論,並未賦予聯大權限對否決票進行「推翻」。










核 查 員:姚嘉卉

資料來源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2/04/1102322

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LTD/N22/267/95/PDF/N2226795.pdf?OpenElement

https://www.un.org/zh/mun/dictionary.shtml

https://www.un.org/en/model-united-nations/how-decisions-are-made-un

https://ask.un.org/zh/faq/344904

.https://research.un.org/en/docs/sc/quick/veto

https://www.un.org/sg/en/content/sg/press-encounter/2022-04-26/secretary-generals-remarks-press-encounter-russian-foreign-minister-sergey-v-lavrov

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N22/269/24/PDF/N2226924.pdf?OpenElement

https://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GEN/N22/271/06/PDF/N2227106.pdf?OpenElement

https://mid.ru/en/foreign_policy/news/181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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