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本要發國際時政文章,不過一些粉絲向我集中反映一個問題,我覺得這個「案例」在今明年會越來越有「普適性」,也更加急切,那就先分析這個「國內案例」,國際時政文明天發。
從昨天開始,我後台的信息界面就有湖北黃岡的一些朋友給我發消息,說「青桔電單車」連續一兩天都無法「刷碼騎車」。
有些用戶是按照時間買的「騎行券」,無法騎行自然蒙受損失,重點是聯絡官方客服沒有回應,解決不了問題。
青桔電單車是滴滴公司旗下的產品,因此有些朋友問這「是不是滴滴要撤出市場」,要跑路?
滴滴旗下的青桔電單車要撤出三四線城市?而且就發生在滴滴被國家處罰80多億公告之後,這裡面有「內幕」可挖呀!
我最初的調查方向,是向着「滴滴公司」去的。
可我這兩天了解「青桔電單車無法運營」事件後,發現了兩個問題。
第一,從後台留言區向我反映「青桔無故停止運營」的朋友,都集中在湖北省黃岡市。
第二,在黃岡市,與青桔電動車一起運營的「小魚出行」電單車,也被反映無法啟動。而小魚出行,和滴滴資本沒有半毛錢關係。
所以整個城市的兩家「共享電單車」都無法使用,那就不是資本的鍋,而是地方的問題。
壹,出租車司機「跨界內卷」,共享電單車被停運
在我的認知中,共享電單車也是上了「電單車牌照」的,上路運營,當然屬於交通部門管。
於是讓同事聯繫了黃岡市的「12328」,這是【交通運輸服務電話】。
結果對方接線員說「共享電單車」的運營不歸交通部門管,需要打電話「12345」諮詢,這是「市長熱線」。
撥通12345之後,這位接線員很熱情,也很「誠實」的告知了「黃州區共享電單車」都無法運營的原因。
「前段時間出租車司機集中上訪,所以青桔和小魚出行都被停止運營了,小魚出行從今天起恢復運營,青桔能否恢復,什麼時候恢復,不確定!」
希望這位接線員小姐姐不會被「責難」,因為她有幾百種似是而非的「扯淡」回答,可以把電單車停止運營的事件遮過去。
但她沒有,她準確告知,就是「出租車司機」集體上訪後,共享電動車就被停掉了。
至於為什麼「小魚出行」能夠恢復,青桔電單車不能使用,她沒有解釋,對於青桔只是「臨時整改」,還是「強令退出」,也沒有回覆。
我和同事查信息發現,青桔電單車去年九月才第一次進入黃岡市,而且當時是作為「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引進的項目」。
被認為是城市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仁政」。
結果運營不滿一年,就在「出租車司機」的集中上訪中,被「沒有社會公示」的直接停運。
對於普通「代步群眾」而言,這顯然既不文明,也不人性。
幾年前,我們聽過許多城市的「出租車司機」集體上訪事件,但主要針對的是「同行競爭」的網約車平台,或者「違法載客」的黑車司機。
這顯然還屬於「出租車行業」不同模式的內部競爭。
可是今年普通民眾較差的收入增長,較為收縮的消費習慣,減少「搭乘出租車」是自然選擇。
因為疫情防控對公共交通的衝擊,讓「電單車」這種個人駕駛,個人出行的方式快速增長。
我們當然知道,電單車「短程出行」的便利性,讓出租車司機的生意更差,可這不應該成為一個行業,扼殺民眾「另一種消費選擇」的正當理由。
貳,電單車的運營邏輯已經比「單車時代」成熟許多
提到「共享電動車」,許多人第一時間會聯想到幾年前野蠻擴張,一地雞毛的「共享單車」模式。
共享單車幾年前確實給大眾提供了便利,可是有兩項極大的缺陷。
第一,多個共享單車平台野蠻擴張,收取「高額押金滾動運營」,或者巨額押金用來非法投資,最終暴雷後,導致全國用戶無法退押金。
第二,共享單車缺乏「城市管理」人力物力的投放,也缺乏對「破損折舊」單車的處理措施。所以我們看到許多城市「單車墳場」觸目驚心。
前幾年對共享單車的「負面印象」,被許多人帶到了「共享電單車」行業。
但實際上,現在共享電單車要進入一個城市,「維護運營門檻」是很高的。
另外,現階段四線城市的收費規則,基本上是「2元騎行20分鐘,4元騎行40分鐘」。
與之相對的,則是「違規停放在劃定停車區之外的地方,調度費15元每次」。
在最近幾年各城市「共享電動車」的實際運營經驗看,首先是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共維共建」,劃定足夠多,足夠便捷的停車點。
在停車點充分而規範的基礎上,選擇共享電動車騎行的人群,許多人就是衝着「2元便宜」去的,單次15元的「違停調度罰款」,已經足夠嚇到很多工薪階層。
因此「最被詬病的電單車違規停放問題」,是「活在老印象中的偽命題」。
我可以猜測,出租車司機的集體上訪,理由肯定不能是「共享電單車太方便,太便宜,讓我們沒生意做,必須搞死他」。
出租車司機們的理由一定得是「電單車亂停亂放,違規帶人,不戴安全帽」等問題,必須得衝着「違法的方向」去打,才能達到效果。
至於「出租車司機」為何突然變得這麼「公益」,這麼為老百姓生命安全操心,那只能說明人家「境界高」。
那麼共享電動車「違法載人」或者「不戴安全帽」的問題是否存在呢?
肯定是存在的!
比如交通部門長期要求共享電動車必須落實「遙感頭盔」,要用先進科技,證明騎車人合法佩戴頭盔後,電單車才能通電啟動。
先不說這種設計增加的「安全成本」,只說違法載人和「不戴頭盔」的問題。
首先共享電單車在座椅設計上,已經比常規電動車「非人類」,非常難帶人。
其次,所有共享電動車的頭盔都是和單車拴在一起的,就算不是「百分百強制」,至少是半強制。
那麼一個城市在「電動車違法載人」和「必須佩戴安全帽」的執法中,應該一視同仁。
如果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帽停止運營,那麼其他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帽的普通電動車也應該同樣尺度。
現在的執法尺度是,共享電單車在「禁止違法載人」和「不佩戴安全帽」上做到了90分,只是沒有執行「不戴頭盔不通電」的囚犯政策,就被停止運營。
其他市民在電動車違法載人和不戴安全帽的守法意識只有50分,卻照常上路。
這顯然不是「一視同仁」的執法力度。
叄,「按鬧分配」持續,跨界內卷會「行傳行」!
必須承認,共享電動車的經營業態讓老百姓多了更便捷更經濟的選擇,也導致出租車客戶的略微下降。
同時,所有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就業和消費都是在當地城市解決的,而共享電動車平台的絕大部分收益被全國平台收走,地方運行維護公司有多少反饋給運營城市,查不到公開資料。
從這個角度,地方政府為了絕大多數當地出租車司機的利益,損害賺錢都拿走的全國平台,這是「比較正常的邏輯」。
可是在如今的經濟環境下,涉及兩個問題,第一就是「國家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問題。
當地計程車司機集中上訪,就停止所有共享電單車的「邏輯」,顯然是與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違背的。
第二,就是出租車司機和共享電動車並不是「二元矛盾」,這其中牽扯最重要的第三方,那就是「用戶利益」,或者說便捷出行的群眾利益。
共享電動車雖然讓少數出租車司機認為「客源減少,收入減少」,可是這方便了更多人民群眾的出行,在今年這個「大家過緊日子」的環境下,應該給老百姓「出行過緊日子」的權力。
部分讀者沒有「出行騎共享電動車」的習慣,所以不一定能理解「出租車司機叫停共享電單車」事件的危害。
我們可以想象,這種「跨界內卷」如果「按鬧分配」,很容易引發「行業傳行業」的現象。
過去出租車司機只是卷網約車和黑車,現在要跨行禁止共享電單車了。
這就好比過去我們經常詬病「一些方便麵或者早餐協會,強制規定方便麵或者某種早餐的售價」。
未來這種「行業內的欺行霸市或許真的會減少」,但是跨行打壓會增多。你一碗分量很足的熱乾麵5塊,讓老百姓都吃飽了,當然會衝擊「13元一碗的牛肉麵」。
你一塊錢一個的鮮肉包讓「老百姓管夠」,那七八塊的牛肉餅,肉夾饃的客戶當然會「少了」。
所以未來「牛肉麵,肉夾饃內部規定最低限價」的動作會減少,但是集體鬧事,打壓滅殺「更廉價早餐品種」的跨界鬧事會增多。
實際上,今年夏天戶外溫度高得破紀錄,共享電單車的用戶和空調出租車的用戶,差異應該是很大的。
在如此高溫的背景下,依舊選擇使用共享電動車的人,主要是兩種訴求。
第一,是收入不高,平時本就不會選擇「出租車」的人群,這類人就算沒有電動車,也會選擇步行或者公共交通。
第二,是他們要去一些機動車限行,或者單行線,或者經過機動車特別擁堵路段,乘坐出租車繞遠路費時間,被迫選擇電動車。
地方政府,真正要做的,是針對「老百姓的核心訴求」來推行政策。
一方面,對於低收入群體,「更經濟出行方式」選擇權,地方政府必須維護,這是「社會兜底」的一部分。
把低收入群體逼到被迫乘坐出租車,或者在高溫路面步行,這是背離初心的。
第二方面,對於一些老百姓因為限行,單行線,車輛擁堵而被迫選擇電單車出行,這才是地方政府施政,要解決痛點的方向。
主要精力,應該放在路面疏通,線路「限行與單行線」的進一步優化,提高出租車的運行效率,減少堵點,而不應該採取「封殺老百姓廉價選擇,為鬧事群體增收」的施政方式。
今年下半年,許多三四線城市的「消費場景」會繼續收縮,原本「目標用戶」不衝突的出租車和共享電單車都「撕了起來」,我們要提前謀劃,避免「不同行業」因為「搶客源」進行鬧事傾軋。
避免「行業傾軋」出現「城市傳城市」現象,就必須去除「按鬧分配」的陋習。
另外,黃岡市政府還有最錯的一個地方,就是「不告而封」!
當今世界,在互聯網還查不到的消息,真的很少很少。每一個地方政府,也發布了類似「城市發布」,或者當地的共青團公眾號,當地影響較大的「城市自媒體」。
一個城市所有「共享電動車平台」都不可使用對於像我一樣的有車一族無所謂,可是對於一些「共享電單車作為通勤交通」的人群,是一天四趟的大事。
有那麼多的官方渠道,那麼多的當地自媒體網絡渠道,三天以來查不到「封禁電單車平台」的通知。
要不是打通市長熱線,甚至不知道「出租車司機鬧事」導致「電單車平台停運」的原因。
那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封電動車平台是應付鬧事的短期無奈舉措,不想向民眾公開」,顯得底氣不足。
要不然,哪怕是「因為相關原因,運維企業要進行相關整改」這樣的通知,也是對城區幾十萬人口,所有電單車用戶的一個交代。
第二種可能,就是「封禁者覺得無所謂。給你電單車,掃碼能騎就騎,不能騎就滾蛋,問什麼原因?有告訴你的必要麼?」
我這裡提到的還只是「封禁電動車的知情權」問題,實際上這種涉及影響許多底層民眾出行的政策,「不需要經過聽證會流程,代表委員的議政渠道」麼?
一個三線城市,因為出租車司機鬧事,停掉電單車運營,這是小事。
但是今明兩年,這不會是「孤例」,許多行業套這個「殼模式」,都能來一波。
要避免「按鬧分配」出現「行業傳行業」,「城市傳城市」,就必須做好源頭治理!
隨意封殺底層民眾的「廉價出行方式」是錯誤的「按鬧分配」,要不得!
「不告而封」,讓這錯誤更透着對底層民眾的蔑視,更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