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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各省政府、財政廳

截至目前,已有25省市區發布2021年版或2022年版的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其餘6省執行的是2020年版本文件。本文為除港澳台外31個省最新採購政策大盤點!

17省市區(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湖北、四川、河南、北京、安徽、陝西、上海、山西、天津、黑龍江、內蒙古、青海、海南)明確400萬以下項目不用公開招標。

文末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全文及解讀!


一、中央預算單位

《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一)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各部門自行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項目、1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07/content_5467214.htm


二、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2020年12月18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台《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主管預算單位要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採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

一是小額採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

二是對超過前述金額的採購項目,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預留的採購份額在政府採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編者註: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建築業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為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其中:

1、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2、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原文鏈接: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012/t20201228_3637419.htm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就印發《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一、印發《辦法》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中小企業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支持運用政府採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201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通過預留份額、評審優惠等措施,擴大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合同份額。辦法實施以來,越來越多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目前政府採購授予中小企業金額占政府採購總規模的比例超過70%。但是,政策執行中也逐漸暴露出預留份額措施不夠細化、採購人主體責任不明確等問題。

為落實中央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於完善政府採購扶持中小企業政策相關要求,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修訂了《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辦法》的實施,對於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助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二、修訂後的《辦法》明確和細化了哪些支持中小企業的措施?

答:修訂後的《辦法》主要從以下四方面進行了完善:

(一)細化預留份額的規定。要求主管預算單位要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採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一是小額採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採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二是對超過前述金額的採購項目,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預留的採購份額在政府採購預算中單獨列示,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

(二)完善政府採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方法。修訂後的辦法要求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對未預留份額的採購項目或者採購包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同時明確,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採用綜合評估法但未採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採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3%-5%作為其價格分。

(三)多措並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辦法》在資金支付、信用擔保等方面對支持中小企業也作出了規定。一是鼓勵採購人適當縮短對中小企業的支付期限,提高預付款比例;二是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引導中小企業採用信用擔保手段,為中小企業在投標(響應)保證、履約保證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三是鼓勵中小企業依法合規通過政府採購合同融資。

(四)增強可操作性。為推動預算單位更好地落實預留份額政策,《辦法》細化了預留份額四種具體方式,包括採購項目整體預留、設置專門採購包、採購人要求聯合體參加或者要求供應商分包等;明確了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可以不預留給中小企業的五種具體情形,便於採購人科學合理地預留採購項目。同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了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主管部門等相關主體責任,增強了政策執行的剛性。

三、預算單位應當如何落實好政策?

答: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按照《辦法》規定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主管預算單位應當組織評估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統籌制定面向中小企業預留採購份額的具體方案,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採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並在採購預算中單獨列示。二是加強採購需求管理,合理確定採購需求,在採購文件中明確本項目面向中小企業採購或者對小微企業給予評審優惠的具體措施。例如,整體預留採購項目、設置採購包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或者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供應商向中小企業分包的,要明確預留的標的和金額,並在供應商資格條件中作出規定;未預留份額的,要明確有關價格扣除比例或者價格分加分比例;鼓勵採購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資金支付期限、預付款比例等方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優惠條件。三是對涉及中小企業採購的預算項目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合理設置績效目標和指標,落實扶持中小企業有關政策要求,定期開展績效監控和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四是主管預算單位應當自2022年起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採購的具體情況,並在中國政府採購網公開預留項目執行情況。未達到本辦法規定的預留份額比例的,應當作出說明。

財政部將把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有關情況納入監管範圍,作為政府採購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各省級財政部門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儘快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實現對中小企業精準支持。

四、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中小企業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答: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作為中小企業身份證明文件。中小企業應當按照《辦法》規定和《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如實填寫並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要求中小企業供應商提交《中小企業聲明函》之外的證明文件,或事先獲得認定及進入名錄庫等。中小企業對其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聲明函內容不實的,屬於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為方便廣大中小企業、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識別企業規模類型,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發了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並於2020年2月27日上線運行,在國務院客戶端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均有鏈接,廣大中小企業和各類社會機構填寫企業所屬的行業和指標數據自動生成企業規模類型測試結果,目前已向社會公眾提供超過80萬次查詢服務。

對中小企業的規模類型有爭議時,《辦法》規定,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投訴處理及政府採購行政處罰中對中小企業的認定,由貨物製造商或者工程、服務供應商註冊登記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關於協助開展中小企業認定函後10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

五、對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有哪些建議?

答:為更好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建議中小企業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關注中國政府採購網,及時發現商機。目前中國政府採購網已實現全國範圍內全覆蓋,採購意向公告、招標公告等各類採購信息均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集中統一發布。建議中小企業明確專人,隨時關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的採購意向、採購公告(包括招標公告、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等)信息,並參考採購意向公告內容,選擇感興趣的項目,提前做好參與政府採購的相關準備工作。

二是按照採購文件要求準備相關材料。《辦法》規定了採購項目涉及中小企業採購的,採購文件應當包含的內容。在政府採購網公開發布的採購公告會載明獲取採購文件時間、地點和方式,中小企業要按照採購公告的指引,及時獲取採購文件,並根據採購文件要求,認真準備響應文件和《中小企業聲明函》,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交。

三是配合做好監督檢查、投訴處理有關調查工作。在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投訴處理過程中需要對中小企業進行認定的,不需要中小企業提出申請,而是由財政部門或者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向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發函,請其作出認定。政府部門針對中小企業認定開展相關調查時,供應商要積極配合做好工作。

四是認真學習政府採購法律制度規定,維護合法權益。《辦法》規定,未按要求實施價格扣除或者價格分加分的,屬於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政策。中小企業認為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未執行政策,採購過程或者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按照相應法律制度規定進行質疑、投訴,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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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1省市區
01

《江蘇省2022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級、南京市和蘇州市(含所屬縣級市)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50萬元,其他設區市、縣級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人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採購。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採購人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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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符合其他法定採購方式適用情形的,採購人可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原文鏈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1/8/13/art_77309_9973590.html

02

《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100萬元;市級50萬元;縣級30萬元。

工程類項目:省級100萬元,市級80萬元,縣級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實行公開招標。

全省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省市縣三級均為400萬元。

建設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法定適用情形的,可以採用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但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市以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或縣級政府批准。

原文鏈接:

http://czt.zj.gov.cn/art/2021/1/15/art_1229135599_2226634.html


03

《山東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版)》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拆除、修繕工程項目,以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400萬元)以下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均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無須採用招標方式採購,由採購人根據項目需求特點,選擇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或者定點採購等方式組織實施。

原文鏈接:

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0/10/21/art_17628_10285569.html

04

《廣東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下同)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採購。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單項或批量金額4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二)工程類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項目200萬元以上的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項目100萬元以上的,必須招標。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採用招標方式採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採用其他方式採購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

原文鏈接:

http://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3066818.html


05

《湖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各預算單位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如下: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和武漢市本級為100萬元、市州級為60萬元、縣級為40萬元;

工程類項目全省統一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單項或批量採購達到400萬元以上、市縣級200萬元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其中武漢市市本級執行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政府採購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2011/t20201106_3009204.shtml

06

《四川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50萬元、其他市本級和縣(市、區)級在3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在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在400萬元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sc.gov.cn/scczt/c102422/2020/12/29/3505957d32154bae8332601bff4869d8.shtml

07

《福建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21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級貨物或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市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指導標準為30萬元以上;省級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市縣級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指導標準為60萬元以上。信息推廣:5月28-29(線上直播)舉辦《新版建設資質標準》解讀及資質換證、升級、企業重組、資質分立平移操作實務研討班,微信:971792419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300萬元,市縣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fujian.gov.cn/zfxxgk/fdzdgknr/gfxwj/cgkg/202101/t20210113_5520661.htm


08

《河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及鄭州市本級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10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3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預算單位採購貨物、服務項目,省級及鄭州市本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第16號令)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henan.gov.cn/2020/09-01/1761963.html

09

《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項目外,各預算單位採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標準時,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採購。

2、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各預算單位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以下標準時,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採購。

貨物和服務類: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

工程類: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1912/P020210519414093428917.pdf

10

《湖南省2021年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1、省級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省級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為:貨物項目採購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服務項目採購預算金額8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採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全省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貨物或服務採購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人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符合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情形,需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向設區的市(州)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批准。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content/content.jsp?columnId=1000004488

11

《安徽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2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市縣級單位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預算達到400萬元的,必須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ah.gov.cn/public/7041/146150591.html

12

《重慶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單次採購金額5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單次採購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類項目,採購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實行分散採購。

屬於分散採購範圍的採購項目,採購人可自行組織採購或者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單次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類採購項目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

原文鏈接:

http://czj.cq.gov.cn/zwgk_268/fdzdgknr/zfcg/cgml/202104/t20210410_9118102.html


13

《江西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2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級預算單位的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市縣級預算單位的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2/1/5/art_39234_3821220.html

14

《陝西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2021年版) 》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指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和部門集中採購 項目以內採購項目的限額標準。

工程項目,省級限額標準為80萬元,市縣級限額標準為60萬元。

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限額 標準為50萬元,市縣級限額標準為3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工程項目,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為400萬元以上。

貨物或服務項目,省級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為300萬元以上,市縣級為200萬元以上。

與建築物和構築物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裝修、拆除、修 繕工程,項目採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採購,應在採購開始前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

原文鏈接:

http://gxt.shaanxi.gov.cn/cgzdt/63314.jhtml

15

《上海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本市政府採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各單位自行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且金額未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由採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單位內部控制採購規程等組織實施採購。財政部門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本市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zfcg_9033/20200927/xxfbdf0000015988.html

16

《雲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分散採購限額標準60萬元。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項目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符合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情形或者有需要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等特殊情況,擬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採購單位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後,向州市級及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批准。信息推廣:5月28-29(線上直播)舉辦《新版建設資質標準》解讀及資質換證、升級、企業重組、資質分立平移操作實務研討班,微信:971792419

(二)工程類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yn.gov.cn/zwgk/zcwj/yzbh/202101/t20210106_215043.html

17

《河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限額標準為: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省級(含雄安新區本級)50萬元(含)以上,設區市級40萬元(含)以上,縣級30萬元(含)以上。

政府採購工程項目採購限額標準60萬元(含)以上。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含)以上。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008/t20200818_1286924.html

18
關於調整廣西政府採購項目公開招標數額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自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

1、調整後的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如下:

貨物、服務類項目:自治區本級為100萬元,設區市、縣(市、區)級為50萬元;

工程類項目:自治區本級為100萬元,設區市、縣(市、區)級維持原標準60萬元不變。

2、調整後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如下: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全區統一為300萬元。政府採購貨物或者服務項目,採購金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政府採購工程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規定的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採購。

原文鏈接:

http://czt.gxzf.gov.cn/zwgk/bmwj/t10209600.shtml


19
《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採購單位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實行分散採購。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採購項目,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由採購單位按照本單位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組織實施。

省級以及設縣(區)的市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30萬元;省級、市級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符合其他採購方式法定適用情形的,採購單位可依法經財政部門批准後變更為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採購。

政府採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以及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czt.sh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fb/202102/t20210208_1283814.shtml

20

《天津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2020年版)》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市級和濱海新區為50萬元,工程類項目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類、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工程類項目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04979830&ver=2

21

《貴州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分散採購限額標準50萬元。

各單位採購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程類。

分散採購限額標準60萬元。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採用招標方式採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採用非招標方式採購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採購單位不得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政府採購。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貨物和服務類。

公開招標數額標準200萬元。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金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低於200萬元的,可採用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進行採購。

(二)工程類。

按照國家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執行。

對於分散採購限額標準60萬元以上(含60萬元),國家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標準以下的政府採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項目,可採用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進行採購。

原文鏈接:

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cfg/szfwj/qfbf/202101/t20210113_70473721.html

22

《2021-2022年度遼寧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一)採購限額標準:貨物、服務類項目,省本級和瀋陽、大連、鞍山市本級50萬元,其他市、縣(市、區)級30萬元;工程類項目60萬元。

(二)未納入集采目錄並且單項或者批量採購預算金額在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項目,不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無需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和履行政府採購程序。

2、公開招標和政府採購工程相關政策及標準

(一)貨物、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 200 萬元。工程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二)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以下兩類工程項目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採購人在採購此類項目時,應當按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並採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或者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1.政府採購工程項目限額標準(60 萬元)以上、工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項目;

2.工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無關的單獨的裝修、拆除、修繕等項目。

原文鏈接:

http://www.ykxs.gov.cn/govxxgk/xsq/2021-01-06/22f09fa7-c2ec-4f0b-ab08-440894d05791.html

2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預算單位採購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單項採購金額達200萬元(不含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政府採購項目,應當按照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xjcgDownloadArea/xjcgDownloadAreaOthers/2865390.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741337e.0.0.2022523045da11ec9ff7373dc5a6beba

24

《甘肅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市級單位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5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100萬元以上。

縣級單位貨物和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30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60萬元以上。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採購方式的,應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經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政府採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gansu.gov.cn/web/article/4028828172f923a001730418a37d1db6.html

25

《吉林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和市(州)級單位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縣(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各級預算單位採購貨物、服務和工程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達到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jilin.gov.cn/helpFront/gotoHelpFrontList.action?articleId=146852

26

《黑龍江省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散採購限額標準

省本級《目錄》外貨物、服務、工程項目(品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限額標準以上(大於等於60萬元)的,實行分散採購;限額標準以下(小於60萬元)的,由採購人按照政府採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採購,提倡通過協議供貨、電子賣場、定點採購、網上競價等方式採購;市(地)、縣(市)級《目錄》外貨物、服務項目(品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應大於等於30萬元,工程項目(品目)應大於等於60萬元。

2、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品目)的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省本級為大於等於400萬元,市(地)、縣(市)級應大於等於200萬元。全省大於等於400萬元的政府採購工程項目(品目),採取競爭性磋商等非招標方式實施。

原文鏈接:

http://czt.hlj.gov.cn/web/zwgk/article/ccee463405a440ee9fbbfdef2cdd8daa

27

《內蒙古自治區全區統一集中採購目錄及有關政策(2020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除集中採購目錄外,各單位自行採購單項或批量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自治區本級100萬元,盟市級80萬元,旗縣級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與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和擴建無關的單獨裝修、拆除、修繕工程,項目採購金額400萬元以上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原文鏈接:

http://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cgml/202103/t20210330_1356294.html

28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

除集中採購機構採購項目外,各單位自行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含)以上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超過200萬元(含)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ZCFG/content.jsp?id=3253&cid=306&sid=1


29

《青海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1、採購限額標準

(一)集中採購限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年度單項或者批量省級50萬元、市州級40萬元、縣級30萬元。

(二)分散採購限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外年度單項或者批量省級60萬元、市州級50萬元、縣級40萬元。

達到上述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採購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未達到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不屬於政府採購法調整的範圍,採購人無需向本級財政部門備案政府採購實施計劃和合同,但應按照網上商城(電子賣場)、協議定點等要求組織採購。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省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二)市州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300萬元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三)縣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200萬元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四)政府採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未達到上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採購人可根據項目特點,依法選擇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詢價等適宜的非招標採購方式。依法審慎選擇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

原文鏈接:

http://www.qinghai.gov.cn/xxgk/xxgk/fd/zfwj/202011/t20201125_180008.html

30

《海南省省級2020—2022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

1、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2020-2022年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為200萬元。除集中採購目錄項目外,採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限額標準(含)以上的,應實行政府採購。

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預算金額未達到限額標準的項目,屬於非政府採購項目,由採購人按照相關預算支出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內部控制採購規程組織實施。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或服務項目,採購預算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的,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政府採購工程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原文鏈接:

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1911/c70d0fa7b60f43ba96998ae0d1e9acbe.shtml

31

《西藏自治區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

1、分散採購限額標準

自治區本級及七地市各部門採購單項或批量金額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執行。

貨物、服務項目分散採購限額標準為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工程項目分散採購限額為80萬元以上(含8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項目,單項採購金額達到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原文鏈接:

http://www.xizang.gov.cn/gjbs/xxgk/202101/t20210111_186717.html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必須招標的基

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實施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法規〔2020〕7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牽頭部門:

為加強政策指導,進一步做好《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2018年第16號令,以下簡稱「16號令」)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以下簡稱「843號文」)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理解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

(一)關於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16號令第二條第(一)項中「預算資金」,是指《預算法》規定的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資金。第(二)項中「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參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關於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理解執行,即「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通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項目建設的,也屬於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項目中國有資金的比例,應當按照項目資金來源中所有國有資金之和計算。

(二)關於項目與單項採購的關係。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843號文第二條規定範圍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單項採購分別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的相應單項合同價估算標準的,該單項採購必須招標;該項目中未達到前述相應標準的單項採購,不屬於16號令規定的必須招標範疇。

(三)關於招標範圍列舉事項。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和規模標準,應當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和16號令、843號文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範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依據的,對16號令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中沒有明確列舉規定的服務事項、843號文第二條中沒有明確列舉規定的項目,不得強制要求招標。

(四)關於同一項目中的合併採購。16號令第五條規定的「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目的是防止發包方通過化整為零方式規避招標。其中「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是指根據項目實際,以及行業標準或行業慣例,符合科學性、經濟性、可操作性要求,同一項目中適宜放在一起進行採購的同類採購項目。

(五)關於總承包招標的規模標準。對於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發包人依法對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發包的,總承包中施工、貨物、服務等各部分的估算價中,只要有一項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相應標準,即施工部分估算價達到400萬元以上,或者貨物部分達到200萬元以上,或者服務部分達到100萬元以上,則整個總承包發包應當招標。

二、規範規模標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採購

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及843號文第二條規定範圍的項目,其施工、貨物、服務採購的單項合同估算價未達到16號令第五條規定規模標準的,該單項採購由採購人依法自主選擇採購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採購的,按照政府採購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有企業可以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模標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採購制度,推進採購活動公開透明。

三、嚴格執行依法必須招標制度

各地方應當嚴格執行16號令和843號文規定的範圍和規模標準,不得另行制定必須進行招標的範圍和規模標準,也不得作出與16號令、843號文和本通知相牴觸的規定,持續深化招標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努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0年10月19日


2018年3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對實施18年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進行大修改!

2018年6月6日,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再增加5類。鐵路、公路、管道、城市軌道交通等,要求必須招標。

綜合兩份文件,必須招標的範圍如下: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2、不屬於上述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發改委文件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的通知

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6月6日

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規定

第一條為明確必須招標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不屬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範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A1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第三條本規定自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註:藍色部分內容在新規定中被刪除)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第一條為了確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預防腐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二)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並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第三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四條不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確有必要、嚴格限定的原則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第五條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同一項目中可以合併進行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合同估算價合計達到前款規定標準的,必須招標。

第六條本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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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通行證」,是企業實力的重要體現,資質改革關乎行業全局發展。在資質新政大改背景下企業如何更好的提升企業競爭力,更好的實現平穩過渡?建築企業應及時、準確了解住建部最新發布的有關資質管理的政策變化及相關要求,準確了解最新發布的各項資質「新標準」修訂變化,使企業正確理解、提前做好資質維護、申報和發展規劃,降低風險,提高申報的成功率,促進建築業企業資質創新發展。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4項資質標準公開徵求意見的解讀及企業資質申報籌劃及重組分立專題培訓班
培訓時間及費用

2022年5月28日-29日在線直播

備註:本次採用線上直播方式授課,直播當天如果不能及時觀看,可在直播結束後15天內隨時觀看直播回放。需要學員提供手機號,手機號為登錄直播平台的默認賬戶。

培訓費:2800/人(需提前匯款,到款後即發直播鏈接。提供等額增值稅培訓費發票)

報名聯繫人:陳老師13718116413


培訓內容

(一)《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4項資質標準公開徵求意見的解讀

1.《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解析

2.《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解析

3.《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解析

4.《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標準(徵求意見稿)》解析

(二)關於資質管理改革方案深度解讀

1.解析《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六個方面具體改革舉措。

2.解析《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後,建築業企業資質發展規劃及建議。

(三)深度解析最新《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出台後,對於建築業企業的影響及應對

1.根據最新《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分析新舊資質標準的差異,重點解析施工綜合資質標準要求。

2.針對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二級,調整後擁有三級資質的企業如何應對改革措施講解。

3.關於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通知》解析及下放後對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的利弊及要求。

4.在本輪資質新政大改背景下,研判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政策改革走向及各級企業應對方案。幫助企業正確理解政策,提前做好相關資質的規劃。

(四)關於資質新規實施前過渡期相關事項講解

(五)住建部近年來資質政策調整及簡化考核指標情況梳理分析

(六)放寬准入限制、下放審批權限、優化審批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改革舉措講解

(七)結合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解讀設計、施工資質互認熱點

(八)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政策解讀以及現場核查要點解析

(九)關於四庫一平台講解

1.新改版「四庫一平台」建築業企業庫、人員庫、業績庫和誠信庫等信息系統的操作指導、重要指標的填寫、考核要點及注意事項等;

2.關於加強建築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台工程項目信息入庫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3.四庫一平台企業自行補錄的業績統一定為D級;

4.如何圍繞企業資質升級工作需要做好企業業績入庫;

5.新形勢建築業企業信息系統中的外省市備案申報流程及系統填報要求。

(十)結合案例剖析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過程中常見問題和高頻出錯點,提高資質申報通過率

(十一)新形勢下建築業企業資質重組、合併、分立具體操作講解

1.關於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申請重組、分立、合併具體考核指標講解。

2.具備多個特級資質的企業在特級資質、一級資質平移到下屬子公司間的操作要領及注意事項、提前規避風險。

2.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重組、分立、合併、改制、重新核定資質流程講解及具體材料要求解析。

(十二)公路資質審查要點解析

(十三)企業如何規避動態核查注意事項及所面臨的問題

(十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技巧及審查要點

1.電子化申報條件下《資質申請表》、資質申報系統的填寫及附件材料編制要點;

2.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審批流程;

3.施工總承包特級及對應行業設計甲級資質申報材料編制要求及考核要點詳解。

4.申請建築行業、市政行業及相應專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的相關資料要求解析。

(十五)針對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交流答疑

報名方式
第一種方式:添加陳老師微信(微信號:971792419),把單位名稱、參會人員姓名以及職務等信息發送給陳老師,陳老師收到報名信息後下發報課程鏈接。
第二種方式:電聯或添加陳老師微信好友索取word格式文件通知,填寫回執表回復陳老師。報名聯繫人:陳老師137181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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