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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概括,就是:一片荒草地,一個小女孩,一顆子彈,一條生命。」


配圖 | 關斌斌





前 言



「捨得一身剮,才能干政法」。

每當看到這句話,我就想起我的師父曹兵。他離開軍營後,從檢幾十年,過許多大案,是一名真正的檢察老將。

師父曾對我說,每個老檢察官都是中國司法制度「活歷史」的一部分。年歲長,鬢染霜,他的檢察官生涯幾經浮沉,身上的制服從豆綠變成淡藍,見證着檢察院的變遷。

檢察官筆記丨連載

「當時你們要上哪兒去?」我指着相冊中的照片,問師父。那是他收藏的老相冊,深藍色封皮已經破舊,邊角磨出灰絨的毛邊。

「出現場——」曹兵湊過來,扶起老花鏡,端詳着那張舊照,「那時候我和老楊還挺年輕。」

「檢察官也要出現場?」我疑惑地瞅着照片。照片像是抓拍的,當時師父披着軍大衣,跟着當時的同事楊建軍正要走出辦公室。楊建軍身穿豆綠色的舊式制服,紅色肩章扣着碩大的檢徽。

「對,那時咱們要跟公安一塊出現場。」師父解釋說,當時他和楊建軍都屬於「軍轉干」,被分到檢察院的偵查監督處——也就是人們習慣叫的「批捕科」。

「你們這是遇到了什麼案子?」

「你以前老要我講90年代的大案要案,這一次給你碰着了,當時我們確實辦了一樁大案。」師傅摘下老花鏡,目光移向窗外,「那是1995年的大冬天,那天的天氣就跟今天差不多。」

他凝視着那團鉛灰色的雲,有些出神,仿佛回到了20多年前的場景。

1995年12月底,冬風陰寒。曹兵和楊建軍坐着一輛小昌河,跟隨公安們的麵包車,來到本市北郊的一片農田。下車後,曹兵跟在重案隊後面,穿過一圈看熱鬧的群眾,進入案發現場的中心區域。在農田的西南方向,仰臥着一具裸體女屍,變色的皮膚沾着大片污泥,雙手被砍去,五官扭曲變形,沒有瞑目,像是生前遭受了極大的折磨。

報案人是一位姓黃的農民,他向警方反映稱:12月26號清晨,自己正坐在田邊喝水,忽然聽見妻子一聲慘叫,便趕緊循聲跑過去,見妻子癱坐在地里,面色煞白。他順着妻子的視線低頭往下看,手中的搪瓷杯也「哐當」掉到了地里——他們中間橫臥着一具無手的裸體女屍,形貌駭人。

老黃說,他嚇壞了,不知道該怎麼辦,一把拉起妻子,像撞了鬼似地奔出農田,甚至都不知道妻子手臂上什麼時候還被劃出了一道口子。老黃帶她去了衛生所,順便報了警。他對趕來的偵查員說:「警察同志,你們趕快把那個東西弄走,我這塊地今年不會好了。」

曹兵跟着偵查員把案發現場檢查了幾遍,在離女屍20米處發現一對鞋印。警察讓老黃過去辨認,老黃抬起自己的腳,說自己從沒穿過這種鞋。經過測量,那個鞋印的長度在42碼左右,曹兵看着偵查員繪製完現場平面圖,又幫忙把女屍被抬上麵包車。

師父講到這裡,停下向我解釋說,作為檢察官,跟着公安出現場、大致了解案情只是第一步,接下來,他們還要參與重案隊開的案情研討會,這才是工作重點。他和楊建軍必須全面跟進公安的偵破過程,提供偵查提綱和相關意見。

講到這裡,師父問道:「我考考你,為什麼當時要有這些環節?」

「因為要快捕快訴。」

「對。」師父點了點頭,「90年代的治安形勢很嚴峻,有些犯罪分子的裝備比公安還要精良,社會上經常發生搶劫殺人的惡性案件。上頭讓公檢法三大部門緊密配合,在重案的偵查階段,檢察院就參與進來,與公安協作。那會兒公安的破案壓力很大,不比現在。」

「聽上去像現在的『提前介入』。」我說。

「對。」

師父擺了擺手:「我年輕的時候幹過偵察兵,很多場面都見過。可老楊不一樣,他以前是軍區政治部的,專門搞思想工作,哪見過這種場面?我倆第一次出完現場,他回來吃了倆禮拜的素,連根肉絲兒都不敢碰,不信你可以問他——我繼續講下去,剛才才說到一半呢,你別老是打岔——」

看完現場,曹兵轉頭望向楊建軍,見他正跟着偵查員在人群中走訪。楊建軍時任批捕科副科長,平常話不多,心思縝密,他在現場向公安局的偵察員們提了證據收集的意見,待勘查工作全面結束後,合上黑皮筆記本,又與曹兵一起坐上小昌河,跟車火速去了公安局。

當時惡性案件破案壓力很大,警隊辦案講究速戰速決,大隊人馬抵達局裡後便直奔會議室,等曹兵和楊建軍進去時,裡面已經坐滿了人。曹兵隨手拉開楊建軍身邊的椅子,屁股還沒坐穩,右肘便給人拽住了:「這是尹隊長的專座。」

曹兵反應過來,正想跟對方解釋,楊建軍急忙按住他的手,暗示他要忍。

「曹兵同志當然能坐!」門口洪亮的聲音一出,會議室立時沒了動靜。說話的人剃着毛寸,皮夾克襯出精壯的身軀,燈光下的臉如刀削般硬朗。曹兵聞聲便知,這是重案隊隊長尹東明來了——他從部隊轉業到公安局工作後,連破幾起大案,升任重案隊隊長,頗具威望。

尹東明快步走上前,攬住曹兵的肩:「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位同志叫曹兵,也是我的戰友,當初跟我在一個連隊。面對新的情況,同志們肯定要有個適應的過程,但是檢察院的同志既然已經參與進來,指導我們的偵查取證工作,那我們就是一個集體,不能整天紅着臉!」

「尹隊」都這樣講了,幾個偵察員就主動讓出了座位。

尹東明坐定後說,他剛從外地執行抓捕行動返回,收穫頗豐,不費一槍一彈,兩個盜槍犯就在臥室就擒,還在屋裡連繳了一把「五四」,一把「六四」,十來發兵工廠的制式手槍彈,「今天我剛下火車,就聽到消息,說市郊發案了。閒話少說,你們講一講現場情況」。

偵查員匯報了案情:死者雙手被兇手用銳器砍斷,雙臂均有搏鬥傷,左小臂發現一滴血滴,下身赤裸,生前遭受過性侵,陰部有傷痕,是被他人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法醫初步推算的死亡時間是12月25日,拋屍時間應該在次日凌晨。根據屍檢和現場勘查情況,北郊農田並非兇手作案的第一現場,現場提取到的鞋印出自常見的膠底解放鞋,尺寸為42碼,右鞋根部磨損嚴重。此外,還在泥地中有效提取到3枚指紋,其中拇指紋殘損,另2枚正常,受害者的衣物材質較為特殊,受到條件限制,無法提取有效證據。

「檢察院的同志發表一下意見?」聽完匯報,尹東明看向曹兵和楊建軍。

楊建軍補充道:「剛才那位公安同志講得很詳細,技術科也傳來消息,說死者左小臂上的血滴並不是本人的,這表明兇手在搏鬥的過程中可能受過傷。接下來,各位偵查取證的範圍從案發地輻射到周邊,排查附近所有的衛生所和藥店——還有那個膠底解放鞋,當前還無法確定這是不是兇手穿的,但是右鞋跟磨損厲害的人,走路應該會有跛足的跡象,所以,在大範圍排查的同時,我們建議各位要留心這幾個地方,同時案件的調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我們會隨時會跟進、監督。」

楊建軍講完,尹東明立即開始部署偵查工作:一是確認屍源,在全市範圍發布認屍啟事,並委託各公安分局協助查明死者身份;二是對案發地周邊進行大範圍排摸,要挨家挨戶地走訪,同時要尋找死者被砍下的兩隻斷手;三是對近期刑滿釋放人員做重點排查,確保沒有遺漏。

依照慣例,這一宗血案以日期來命名,重案隊由此成立了「12.26」專案組。此後,市郊發現女屍的消息很快傳出,「12.26案」在市民口中被換成了更陰森詭譎的名字——「斷手女屍案」,尚未落網的兇手,也有了一個外號:姦殺惡魔。

屍源很快就確認了——案發前幾日,本地一名中年男子曾來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妻子莫名失蹤了。聽到「斷手女屍案」後,這個男人預感不祥,便趕到公安局想確認一下。屍源組帶着男子去了殯儀館認屍,男子認出那正是自己的妻子。

死者叫姚芳,34歲,1993年跟隨丈夫到本地生活,在國營紡織機械廠工作。警員們隨即趕赴紡織機械廠,對姚芳的人際關係展開調查。工友們反映,姚芳性格隨和,在廠里人緣很好,不太可能和別人結仇。她和丈夫感情很深,丈夫平時常騎着一輛鳳凰自行車來接她下班。12月25號那天,丈夫有事去了朋友家,姚芳獨自下班,誰也沒料到,就在當晚遇到了惡魔,橫屍於北郊農田中。

紡織機械廠第二車間的一位女工告訴偵察員,就在姚芳遇害當晚,她曾看到一個穿灰色夾克的男人徘徊在廠門口,形跡可疑,「平常來接女同事下班的男人我大多數都見過,從來沒見過這個男的,他看起來很兇,還鬼鬼祟祟的」。

姚芳的家距機械廠3.5公里,回家路上必然會經過一個丁字路口,這條1994年才修好大路上,沿路有幾家小吃店和一家修車鋪。偵查組兵分幾路,逐個店鋪問詢,但由於店鋪毗鄰幾家大型工廠,工人下班晚高峰正是小吃店最忙碌的時候,老闆們都說對那個男人沒有印象。

只有修車鋪的老闆提供了信息:12月25號晚,他手頭沒活兒,坐在小木凳上發呆,望着街上的人來人往,確實曾有一個穿灰色夾克的男人經過,和走在前面的女人貼得很近,當時他還覺得奇怪,但也沒放在心上,「管那麼多幹什麼?」

可惜的是,機械廠女工和修車鋪老闆都沒有記住那個男子的體貌特徵,女工只說「個兒不高」,描述很模糊。

問詢結束,專案組開了案情分析會。尹東明分析,北郊在地理位置上相對偏僻,去那裡要走很多小道兒,而且沿途居民很少,兇手選擇在這裡拋屍,說明他對這裡比較熟悉。離北郊最近的居民區在拋屍現場2公里開外,外來人員居多,所以要馬上對居民區做一遍細緻的摸排,對所有的出入人員,全部登記造冊。

但排查完之後,偵察員們仍舊一無所獲。

眨眼就到了1996年元旦,那個穿灰色夾克的男人依然沒被找到。偵查員們還在加班加點地調查時,市里又發生了一起搶劫殺人案——兇手入室捅死了一位72歲的獨居老人,拿走了屋內現鈔和一條金項鍊。

師父回憶說:「那時候尹東明壓力不小,他本來是市局的破案能手,現在兩個案子一下都壓在了手裡。他被領導叫去談話,回來的時候,我看到他臉色很不好,估計沒少挨訓。一問才曉得,劫殺案發生以後,老百姓有了一些聲音,責怪公安辦案不力。這個案子,領導只給了兩周限期,如果破不了,就讓他自己看着辦。」

經過4天的地毯式排查,尹東明帶着公安幹警在一個菜市場旁的工人宿舍將劫殺案的嫌疑人抓獲。那名嫌犯倒很爽快,不遮不掩,竹筒倒豆子,除了這起劫殺案外,還把自己此前偷了一塊上海牌手錶等案子全部交代了,唯獨沒有提及「斷手女屍」。

反覆訊問核查後,尹東明確定,這起劫殺案跟「12.26案」並非同一人所為,「12.26案」的偵破再陷僵局。

搶劫殺人案告破的第二天晚上,曹兵叫家人弄了幾個炒菜,帶到尹東明辦公室。桌上的煙灰缸里插滿了煙頭,尹東明隨便夾了幾口菜就放下筷子,低頭繼續研究着地圖。曹兵湊上去看,那張地圖上有着數不清的紅色勾畫。

掛鐘響了又響,尹東明很煩悶,丟給曹兵一根煙,兩人對坐無言,周圍煙霧繚繞。看着戰友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曹兵心裡也不是滋味,說,這個兇犯難道還插了翅膀不成?排摸力度那麼大,怎麼就揪不出來?

尹東明枕在椅背上,望着正對面的時鐘,在曹兵身後說:「你看這個時針『滴答滴答』地走,我們晚一分鐘抓到人,兇手就可能多害一條人命。」

曹兵用指節敲了敲桌子:「你別烏鴉嘴,這都是喪氣話,一點也不像我認識的尹東明。」

但尹東明真的說中了。兩周不到,曹兵就又在一個晚上接到尹東明的電話,只有三個字:

「出現場。」

去現場的路上,麵包車裡所有人都沉默着。那個時候,凡是公安請檢察院出現場的案子,無一例外都是大案。「12.26案」還像懸劍一般垂吊在每個人的頭上,這會兒又撞上一起命案,所有人心裡都像兩車追尾一樣。

屍體是在橋洞下被發現的,橋上是剛修建的公路,一傳來汽車疾駛的聲音,橋洞下也跟着轟轟隆隆地震。橋洞很暗,只能打着手電在橋洞底下偵查。穿堂風很陰,曹兵覺得「就好像有人用嘴對着你的脖子後邊哈冷氣,寒毛一根根都能豎起來」。

更讓大家不爽的是,離橋不遠就是縣派出所,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犯案,兇手就像在挑釁。

橋洞下方躺着一具女屍,和「12.26案」一樣,也是赤身裸體,頸部有繩索勒痕,生前遭遇過性侵。只是這具女屍的雙手完好,也沒有搏鬥傷。

「把這個地方的里里外外,全部給我仔仔細細地查一遍,就算是一滴污水,一根頭髮,一粒灰塵,都不要放過!」尹東明喊了一聲,走出來想抽口煙,結果一陣冷風把剛點着的煙頭吹滅了。他罵了一聲,把半截香煙夾在耳朵上,提着手電返回現場。強光照射下,女屍臉上兩個暴突的眼球顯得猙獰,只能用「慘狀」形容。

橋洞下有個小水坑,積滿了污水。水坑邊上有一前一後的鞋印,已經幹了大半,並不完整。尹東明蹲下來,低頭研究着,一名偵查員在洞裡嚷:「還是那個解放鞋!」曹兵和楊建軍也走過去,和尹東明圍在那個偵查員身邊,看見橋洞西南側一片污泥上面留下了一個左腳鞋印——又是42碼的膠底解放鞋。尹東明忍不住罵了一聲:「是那個雜種。」

橋上又有車經過,隆隆的聲響就好像是眼前的鞋印發出來的一樣,曹兵一陣恍惚,片刻後又清醒過來,透過手電的光,看見每個人神色凝重。圍觀的群眾有人說話很刺耳:「下一次兇手殺人都要扔到公安局大門口了。」尹東明繼續環顧現場,只當沒聽見。

這時,有偵查員在橋洞底下發現了一隻鼻煙壺,尹東明看了一眼,叫他帶去刑科所。

「橋洞女屍案」在市里也很快就越傳越玄乎:有人說那個兇手是走火入魔的氣功大師,姦殺女同志是為了采陰補陽,他還會特異功能,可以原地消失;也有人說兇手是鬼變的,一到特定的時間,就竄到人間來害人……

收隊後,市公安局局長打了尹東明的BP機,通知重案隊全員召開緊急會議。曹兵跟着下了麵包車,正要和大家一起上樓,楊建軍伸出胳膊擋住他,低聲說:「這次局領導沒有通知咱們的人,如果貿然闖進去,到時候雙方都不方便。」

曹兵駐足,會後跟公安們打聽,才明白楊建軍話中的深意——這個「緊急會議」只是名稱,實際上是內部訓話,局長在會上把重案隊一頓痛批,撂了不少重話。他對全隊說,「12.26案」遲遲未破,老百姓對公安的意見很大,市領導已經高度關注這個案子,全局上下頂的壓力越來越大,接下來,由他親自掛帥,擔任案件偵辦的總指揮。

局長點了尹東明的名字,當場質問他:「這個隊長你還能不能當?!不能當我馬上換人!」

尹東明骨子裡有血性,面對領導的責難,帶頭做了檢討,把所有責任全攬在自己身上,還下了軍令狀——如果不親手抓住那個兇犯,他主動辭職,這身軍綠色的衣帽,還有配槍,悉數交還。

重案隊副隊長看不下去,也站起來帶頭做了保證,接着所有人跟着應和。局長這才點了點頭,說:「重案隊在市里是塊金字招牌,你們不要被犯人按住了頭,更不要砸了這塊牌子!」

會後,照尹東明的安排,重案隊全隊繼續留在會議室開案情研討會。楊建軍和曹兵也一起參與了。

這次是楊建軍率先發言。他以前在部隊搞思想工作,懂政治,更懂人情,局長唱完黑臉,他知道該怎麼接着唱下去:「這將近一個月,公安同志們都非常辛苦,加班加點,從『12.26案』案發後,重案隊這層樓的燈從來就沒滅過。但是,當前我們受到客觀條件的制約,讓兇手僥倖躲過偵查。針對這種情況,我和曹兵同志討論後,來談談檢察院的意見,公安同志們作為參考,具體實施以徐局長和尹隊為主。」

這時,刑科所的人敲開門,向尹東明匯報稱:經過指紋比對,那隻鼻煙壺上的指紋與「12.26案」現場採集到的指紋相吻合。尹東明派人接過物證袋,叫楊建軍繼續講下去。

「我正想說說這個鼻煙壺,大家不要小瞧這個東西,上面的信息可不少,除了有兇手的指紋,還說明了兇手的生活習慣和愛好。這個鼻煙壺也奇怪,壺身畫着春宮圖,在市面上並不多見。我們市里共有兩個舊貨市場,還有南郊夜間的『鬼市』,由於破案任務非常急迫,挨家挨戶地問肯定來不及,我建議讓技術科把證物拍成照片,貼到市場告示欄,具體交由市場的負責人來落實。」楊建軍說。

果然,協查告示發布後,一位舊貨攤老闆認了出來這隻鼻煙壺,主動聯繫了重案隊。老闆說,兩個星期前,一個穿灰夾克的男人在他這裡買走了這個鼻煙壺。當時那男人在他的攤位駐留良久,拇指不停盤玩着這個物件,他看着心煩,問那人到底買不買,那人就瞪了他一眼——就是這麼一瞪,讓老闆記住了男人這副兇相。接着,那人半搶半買,把鼻煙壺塞進了口袋。

老闆詳細描述了男人的體貌特徵:長臉,寸頭,單眼皮,細長眼,左眼角有個瓜子樣的胎記,高鼻樑,顴骨很高。身高大致在170公分,身材適中,灰色夾克裡面穿着白色毛衣。偵查員根據描述,畫了一幅素描畫像。

然而,偵辦工作剛有進展,市里又發案了。

1996年1月22號晚上8點,南郊服裝廠附近傳來一聲槍響。有個搬運工騎着三輪車途經此地,聽到槍聲後,看到一個男人神色慌張地往西面逃竄,本想要追上去,可一想到男人手裡可能有槍,沒敢。他又往前騎了一段距離,發現荒草地上躺着一具屍體,嚇壞了,趕緊跑回工廠辦公室報了警。

8點半,正躺在家裡沙發上打盹的曹兵聽到BP機響,看見了尹東明打給他出現場的通知。因為楊建軍的老胃病發作,曹兵就跟科里打了報告,說這次自己單獨跟着尹東明出現場。臘月初三的天黑得像蜂窩煤,屋外又下起了小雪。曹兵披了件軍大衣,跟妻子打了招呼就往公安局趕。他要儘快跟尹東明匯合,否則等會兒雪下大了,容易破壞現場。

到案發現場後,刑科所的人已經在進行取證。曹兵起初被堵在人群外,聽見各種議論的聲音,大多數是咒罵,罵人的不止是圍觀民眾,也包括在場所有的公安人員。曹兵走近案發地,才明白過來這是怎麼回事。

「這個現場不血腥,沒有太多的血跡,也不複雜,一看就是槍殺案,還有關鍵證物,一枚黃銅色彈殼……簡單概括那個現場,就四句話:一片荒草地,一個小女孩,一顆子彈,一條生命。」

受害者年紀實在太小了——女童的麻花辮上沾着草屑、污泥和雪粒,小圓臉煞白,雙目微閉,左胸口有彈創,血浸透了淡綠色的毛衣,她的兩個手腕已被電線勒紅,下身衣褲被兇手脫去,扔在東南面的荒草上。

「連小孩都要弄。」尹東明蹲在現場附近,看着女童的屍體,咬牙切齒,每句話像從牙縫裡蹦出來,拳頭快要砸進堅硬的凍土。

全重案隊的人打着手電筒,在草地上搜尋彈殼。彈殼很快在現場西南面被發現了,放到物證袋裡,遞給尹東明和曹兵過目。曹兵借別人的電筒,在透明的物證袋上面照了很久,尹東明聽見現場外圍有個穿藍色工服的男人癱坐在地上痛哭,就走到男人面前蹲下來,詢問情況。

男人是女童的父親,邊哭邊說,講話斷斷續續的。他告訴尹東明:自己在服裝廠上班,女兒平常總在南面的工人體育俱樂部玩,孩子很懂事,還給他洗過工服。今晚他跟幾個工友打牌,起身要去找女兒的時候,就聽見了槍響。

勘查工作持續到晚上11點多,結束後,重案隊準備返回,曹兵跟在尹東明後面,感覺到有人拽住了他的衣服,回頭一看,是那個女童的父親。他嗓子已哭啞,像丟了魂,眼神略顯呆滯,只對曹兵說:「公安同志,你們到時候得給我一個交代。」

曹兵本想跟他解釋,轉念一想,「在這個節骨眼兒,說啥都是廢話」,就硬着頭皮答應下來:「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抓住那個畜生。」

回到辦公室,尹東明問曹兵為什麼在現場一直在琢磨那枚彈殼。

「這個彈殼有問題。」曹兵沉聲道,「在現場的時候,我不方便多說,那樣別人會說閒話。現在辦公室就我們兩個,我給你講一下那顆彈殼屁股後面的『貓膩』。」

曹兵說,這枚子彈殼是7.62毫米的「六四」式手槍彈,底部刻有2個數字編碼,上面的是廠號,下邊的是批次,是兵工廠在製造時留下的標記。但是彈殼底部的撞針痕跡很奇怪,邊緣也變形了,不像是被制式手槍發射出來的。以前他和尹東明當兵的時候,用「六四」式手槍打過靶,也在靶場撿過很多彈殼,「這種子彈殼被打出來以後,屁股後邊是什麼樣兒,我記得一清二楚,就像認老朋友一樣。可以說,這枚子彈是正規的制式手槍彈,但槍,大概是民間粗製濫造的。」

尹東明點了點頭,想起了上個月在外地抓回來的那伙盜槍犯。他決定派幾個兄弟重新過去突審,同時委託各分局調取近期的彈藥失竊案。他又告訴曹兵,彈殼只是物證之一,刑科所在小女孩的衣服上發現了2枚指紋,正在比對。

很快,指紋檢驗結果出來了,正是尹東明的宿敵、那個「姦殺惡魔」留下的,彈殼尾端的槍痕也如曹兵所說,是由仿製手槍所擊發。

這說明了一個嚴重的問題——惡魔有槍了。

1月23日早上,曹兵趕到檢察院時,楊建軍已經坐在辦公室翻卷宗了,一見面,就問他案子的情況。講到昨晚女孩的慘狀,曹兵遏制不住怒氣,猛捶着桌面,用力地「唉」了一聲。

楊建軍沉思片刻,對曹兵說:「看來你還得受累跟我跑一趟公安局。『12.26案』的兇手犯了3個案子,最近這一宗還是槍案,拿到槍,他會越來越猖狂。現在十萬火急,一刻都耽誤不得,晚一步抓到,就多一個人被害。」

「尹東明要是逮住那個畜生,批捕的時候,我們必須得好好審一審。根據我的判斷,這個兇手可能有前科劣跡,說不定還『餘罪藏身』。」

楊建軍笑了一聲,剛說了句「英雄所見略同」,笑容就突然僵住,五官絞成一團,左手緊捂住肚子。曹兵看在眼裡,嘴上卻說不出關心的話,知道說話也沒用。在政法隊伍里,他有兩個兄弟,一個是戰友尹東明,另一個就是楊建軍。兄弟身體抱恙,他得想點辦法。

當晚,曹兵命令楊建軍「坐着別動」。楊建軍不清楚曹兵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但接下來的場面讓他哭笑不得:曹兵把家裡的砂鍋端到辦公桌上,鍋里是他讓妻子熬的雞粥,接着,他又從食堂拿了一副碗筷、小半碗鹹菜——他知道楊建軍這幾日寢食難安,得吃些流食。

次日一早,楊建軍回到辦公室,瞧見桌上放了一盒胃藥。事後他評價說:「老曹就是這樣,從不會說什麼漂亮話,有時候不聲不響,就把事做了。」

楊建軍和曹兵去了公安局,與尹東明商討接下來的方案。經過尹東明的請示,上面下了協查令,讓各分局抓緊調查近期發生的槍案,同時對近期的刑滿釋放人員做了逐步摸排。

幾天後,分局傳來捷報:1月27號晚8點,偵察員喬裝成買槍的顧客,與一個諢名「釘子」的嫌犯在口岸附近接頭,當場將其抓獲。此後公安又在其家中發現了2把仿「六四」式手槍,其中彈藥與「1.22案」的彈殼為同一廠次。

「馬上突審!」直覺告訴尹東明,案子的突破口即將顯現。

然而,突審「釘子」的過程中,卻讓重案隊碰了釘子。

「釘子」的真名叫毛丁,安徽人,曾因盜竊槍支彈藥在監獄服刑。1994年出獄後,毛丁以倒賣仿製槍支為生,他賣的仿「六四」式手槍產自貴州的小作坊,做工粗糙,要價卻不菲,在當時平均一把要350元。曹兵後來在重案隊那裡見過從他那裡被繳的槍,「成色差得很,髒兮兮的,槍膛槍管也不行,也就是比普通的射釘槍多裝了個『六四』的外殼」。

毛丁的脾性就像他的外號,說話帶刺,還跟公安耍橫。審了十幾分鐘,他說的最多的就是「不記得了」。警方對他做訓誡教育,他卻發了脾氣:「你到底有完沒完,問了幾遍還要問?」

當時尹東明去省廳開會,重案隊有個叫顧成的手下,年輕氣盛,跟毛丁吵了幾句後,一氣之下把毛丁的椅子拽走,罰他蹲在地上,雙手抱頭。毛丁不從,要從地上站起身,又被顧成按了下去。

「你敢再按一下,老子扒了你這身皮!」毛丁拼命叫嚷着。

顧成被激怒了,對着毛丁的胸口踢了一腳。其他人看到顧成動了手,趕緊衝上去把他拉開。毛丁坐在地上,扯着嗓門高喊,似乎想讓整棟樓的人都聽見。

此時楊建軍和曹兵正巧經過這裡,聽到突然傳來的哀嚎,楊建軍快步走過去,直接推開房門,瞥見毛丁仰靠在牆邊,公安們回頭看到楊建軍,動作像是凝固住了。

「這聲音是怎麼回事?犯人為什麼在這個辦公室?現在他應該在辦案區!」楊建軍皺着眉頭。

「你是這裡的領導吧?你說的話管用嗎?」毛丁立刻抓到了機會,「我要向領導反映情況!他們審問我的時候,問不出來就動手打,我身上有傷!」

話一說完,毛丁還哭了起來,顧成在旁邊訓他:「別裝了,大男人哼哼唧唧的,哭什麼哭?!」

楊建軍扯過椅子,坐在毛丁面前,凝視着他的眼睛問:「動手的是哪些人?你指給我看。」

「就是這個人。」毛丁抹着淚,手指頭戳向顧成。

顧成想要辯解,楊建軍制止了他:「你們先把他帶到辦案區,我來了解情況。」

「現在辦案要緊,管那麼多幹什麼?」顧成頂撞了回來。

楊建軍說:「這就是我們該管的事——私自訊問犯人,程序上已經違法,再加上動手打人,這是要追究刑責的。」

到了辦案區,訊問完毛丁,楊建軍轉頭跟曹兵說:「接下來我們要調查公安,你跟尹東明有私交,不方便介入,這件事我來處理。你去找蔡寧,他是公安局法紀組組長。」

當日下午,從省廳趕回來的尹東明,得知了顧成的事,便想托曹兵向楊建軍說情:「那個毛丁自己也有問題,跟警察耍什麼橫?顧成他剛從警校畢業,血氣方剛,不懂規矩,但他的辦案能力還是過硬的,只是不太講究方式方法,你問問老楊,這事能不能商量?」

曹兵陷入沉默,他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一面是職責,一面是兄弟,公私之間的衝突,讓他卡在夾縫裡,左右為難。

尹東明見他沒開口,又補了幾句:「兇手還沒抓到,我這裡又折了一個兵,整個公安局的人都會把我尹東明當成笑柄。咱們公檢兩家向來關係很好,去年還一起吃過年夜飯,別為了這點破事兒傷了和氣。現在最要緊的是破案,其他事沒必要上綱上線。」

曹兵最終還是搖頭說:「這不叫上綱上線,是原則性問題。你想想看,要是毛丁被屈打成招,不管你們問什麼,他都說是自己乾的,這不就成了冤案?這樣一來,真兇還在逍遙法外,到處作惡,你自己也當不成警察了。」

尹東明沒再應聲,轉身便走了。

「那個年代的治安形勢和刑事政策都跟現在完全不一樣。那時候辦案只要符合『兩個基本』,就能定罪——什麼叫『兩個基本』?就是『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可捕可不捕的,堅決要捕,對犯人也要從重處罰。這種政策是為了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但也確實容易造成很多冤假錯案。我們那會兒和尹東明較真,也就是擔心這點。」

師父回憶到這裡,忍不住感慨。

1月29號上午,楊建軍和蔡寧在公安局紀檢辦公室,查問了當時在場的3名警員。最終,顧成承認自己動手打了毛丁,但他強調,打人是為了泄憤,絕非為了逼供,「一人做事一人當,這件事我負責到底,那些同事只是為了攔我,跟他們沒關係」。

不久後,公安局就此事召開黨委會,下達了處理結果:在場警員一律被處以違紀處分,顧成被開除。

「小師弟」被開了,重案隊的人自然遷怒到曹、楊二人身上。曹兵很不自在,問楊建軍怎麼辦。楊建軍並不在意:「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幹這行註定要得罪人,遇到現在的情況也在意料之中,把手頭的工作做好,事情自然會過去,別人也不會多說。」

顧成被處理後,曹兵對尹東明有點迴避,那天他們走進尹東明的辦公室,老戰友彼此都很尷尬。曹兵明顯感覺到尹東明對他的態度有了變化,到底變了什麼,說不上來,總之少了過往的東西。

楊建軍在尹東明桌上放了一張紙:「這份訊問提綱,我就當拋磚引玉。在訊問這方面,我和曹兵都不如你們專業。如果對你們有點用處,那就再好不過。」

楊建軍說得很委婉,在交流時,他總會顧及對方的臉面。尹東明拿起紙看了一會兒,對楊建軍說:「就按這個來。」

曹兵事後才知,那貼在訊問毛丁時,楊建軍通過細緻的觀察,摸透了此人的性格。這個犯人是典型的「吃軟不吃硬」,「老楊他說,就算是拿千斤頂在毛丁嘴裡硬撬,也摳不出一句話,對付這種人要採取迂迴戰術,在他開口後要速戰速決」。

這一回,由尹東明親自審毛丁。毛丁在尹東明面前顯得非常乖順,問什麼答什麼。他回憶說,在幾周前他確實賣出過兩把槍,一把賣給陌生人,另一把賣給他的親戚。

「看清楚,你賣的兩個人裡面,有沒有這個人?」尹東明抽起那張「姦殺惡魔」的畫像,放到毛丁面前。

毛丁的眼神不好,他拿過畫紙,把臉幾乎貼到紙上,盯着畫中的面孔對尹東明說:「是我的表哥董偉清。」

「你確定是他嗎?」尹東明問。

「絕對錯不了,董偉清的臉很好認,面孔上有個小疤。」毛丁說完,連聲說了兩遍「千真萬確」。

「什麼時候買的?他住在哪裡?全部一五一十講清楚,到時對你自己有好處。」

毛丁交代說,董偉清平時陰鬱寡言,坐過幾年牢,沒工作,也沒朋友。大約兩周前,董偉清找他買槍,他起先並不想賣,因為販槍是在刀尖上過活,客戶必須是陌生人,交易完成,各走各路,「就算他們買去殺人越貨,也跟我沒什麼屌關係」。董偉清畢竟是他的親戚,要是出了事,他怕受到牽連,「好不容易放出來,回頭又折進去」。

毛丁找了個藉口,說最近風聲緊,槍不好賣,手裡的存貨也都是別人挑剩下的爛槍。董偉清猜中了他的心思,又加了幾百塊,叫他一定要想辦法弄到槍。毛丁動心了,便問他買槍的目的。董偉清說他想在舊貨市場擺個地攤掙點小錢,但是在南郊一帶,流氓眾多,他得買把槍防身。

於是,毛丁打消了顧慮,雙方以420元的價格成交。交槍時,毛丁專門給董偉清挑了一把「優等品」,多送了3發7.62毫米的子彈,還教了表哥怎麼裝彈、上膛、保養。

「你他媽知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尹東明聽到這兒,直接拍了桌子,嚇得毛丁渾身打了個激靈。

原本3發子彈,毛丁又多送了3發,多一發子彈,就能多害一個人,公安抓捕董偉清的危險也就多出幾分。

尹東明又問董偉清如今藏在什麼地方。毛丁說,上周董偉清在他屋裡待過幾天,說是惹了仇家,暫時躲一段時間。過了3天,董偉清不辭而別,不知去哪兒了。

「你們交槍是在什麼地方?」尹東明問。

「董偉清叫我給他送過去的,交槍的地方是他挑的,南郊服裝廠東面有座橋,我們就在橋底下交貨的。」

尹東明想到橋洞案和女童案的案發地點——南郊服裝廠離這兩個地方都不到3公里,加上毛丁又說董偉清經常在南郊一帶活動,可見,這裡是他的經常活動的區域。

「董偉清每年春節都回安徽看他老娘,不曉得今年他去不去。」毛丁像突然想起了什麼,聲音卻越來越小,生怕自己說錯了話。

如果董偉清逃到外省就麻煩了。尹東明立即上報給局長,局裡專門請來省廳的專家,召開緊急部署會。在省廳專家的規劃下,專案組兵分幾路,對南郊所有房屋做了大範圍摸排,最終確定南郊第二村隊是董偉清的藏身處。

由於董偉清持有槍支,極具危險性,專案組沒有貿然實施抓捕,他們立刻將情況匯報。此時專案組已由省廳派駐組和市公安局徐局長聯合指揮,他們召集了專案組全體人員,做了緝捕實施方案。

一場「擒魔行動」即將展開。

緝捕組共分4個小組,由尹東明帶隊,第1、2小組均配有武警,所有人員一律佩戴鋼盔,負責實施抓捕,第3小組是機動組,隨時準備支援,第4小組是埋伏組,在整棟樓的周圍布下天羅地網,以防董偉清趁亂出逃。

尹東明照他的習慣,在正式行動前花了幾分鐘給隊裡的兄弟做了動員:「你們都是我的兄弟,一起出生入死,我不希望你們當中任何人出事。董偉清他頂多就是個毛賊,拿了槍也沒用,我們照樣有辦法收拾他!」

所有人都做了響應,聲音很齊,像是同一個人發出的最大音量。

曹兵也囑咐尹東明要注意安全,可他說出的話令人忍俊不禁:「尹東明同志,你給我完完整整地過去、完完整整地回來,千萬要平安無事。你有家人,擔心你的不止我一個。等你回來,我給你慶功,叫你嫂子給你做韭菜炒雞蛋,蒸一條魚,再來一斤醬牛肉。」

1996年2月1日晚上7點,南郊夜色如墨。這裡只有零散的工人宿舍和幾戶村宅,周圍雜草叢生,生活垃圾堆積在門口,無人清理。坑窪泥濘的土路上,積雪初融,留下一灘灘污水。

緝捕組開了2輛民用長安麵包車,停在離目標100米遠的地方,人員下車後步行前往目標後方,聲音很輕——不費槍彈,不傷一人,當然是最理想的情況,何況周邊還有幾戶居民,夜晚若有槍響,必然會驚擾他們。

尹東明並不急着強攻,他先讓埋伏組守在董偉清的住處附近,帶着毛丁走到木門前,對身旁的兄弟們做了噤聲的動作,接着他故意敲得很大聲,讓毛丁喊「開門」。

屋裡沒人應,只傳來一陣奇怪的輕響。尹東明聽覺靈敏,知道那是槍械上膛的聲音——那一刻,仿佛所有人的呼吸都是靜止的,尹東明盯着面前的那扇木門,知道這道門儼然就是生死之門。

忽然,一張陰狠暴戾的臉從黑暗的門後突顯,尹東明立刻撲過去,兩人重重地摔倒,董偉清拼命扭動着身軀,吃力地抬起手腕,扣動了扳機。

槍響了,南郊的寂靜被擊破,尹東明親眼看見那顆子彈從面前掠過,槍聲幾乎刺穿他的耳膜。他懵了半秒,依然死死地攥住董偉清持槍的手,兄弟們以為尹東明挨了槍子兒,怒氣奔騰,頓時蜂擁而上,把董偉清的四肢全部控住。

經過事後勘查,那顆子彈擊中了天花板,它從尹東明耳畔飛過時,只差半指距離,當真是「命懸一線」。

緝捕組在董偉清的屋內搜出大量的黃色雜誌,尹東明抄起桌上的畫紙,問董偉清:「這是什麼?」

董偉清蹲在地上,不敢抬頭看尹東明,只說自己對男女之事嚴重成癮,戒不掉,也不想戒。這幾天沒碰過女人,他心癢難耐,便在畫紙上胡亂塗抹幾筆,所繪內容皆是交媾場面:「我也就是在這上面解解悶,沒犯什麼法吧?」

「槍哪兒來的?剛才為什麼朝警察開槍?!」尹東明怒聲訓他。

董偉清指着毛丁說,槍是找他買的,用來防身:「我買這把槍從來沒幹過壞事,剛才你什麼話都沒說,就把我弄到地上,後腦殼撞得疼,眼前的星星亂轉,我以為仇家要把我滅口,要是不開槍,可能命都丟了。」

「這些話你帶到公安局裡再講。」尹東明揮手叫了幾名下屬,把董偉清押到長安麵包車上。接着,剩餘警組進入董偉清的住處,在破舊的櫥櫃中搜出了1本日記薄和3條女士內褲,還在木桌抽屜里發現了幾枚7.62毫米的手槍子彈。

審訊工作比想象中更難。

董偉清與毛丁不一樣,他的嘴巴完全焊死,人坐在訊問椅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任憑預審員如何發問、訓斥,他都像沒聽見,神情漠然。

董偉清看見尹東明正在門外注視着自己,於是與尹東明目光相接,兩人對峙着。預審員拍了拍桌子,問:「你在看什麼?現在應該看着我,把問題講清楚!」

董偉清還是沒聲響。

尹東明聯繫了楊建軍和曹兵,一起商討訊問方案。楊建軍提出要「雙管齊下」,一小組加強訊問攻勢,掌握董偉清的性格特點,尋找他心理防線上的漏洞,爭取一舉擊破;二小組負責取證,收集全案證據,核對所有提取到的指紋。在鐵證面前,董偉清再怎麼耍無賴,也徒勞無功。

曹兵也補充了幾點:「我們上次問過毛丁,他說董偉清喜歡逛舊貨市場,尤其是『鬼市』。那是很多犯人的銷贓地,建議在這方面加強排查。另外就像老楊說的,增強訊問力度,並且要做足思想工作。」

這個建議讓尹東明犯了難:重案隊裡有偵察員跟董偉清一樣喜歡逛舊貨攤,跟很多老闆熟識,調查起來並不麻煩,但是那裡人員的流動性很強,加上臨近春節,就算跟董偉清有過交集,甚至收過贓,也可能已經返鄉了。

不過,負責取證的二小組還是兵分三路,一部分去董偉清家中尋查,另一部分身穿便服立即趕到舊貨市場,同時,技術科正在抓緊比對指紋。

可就在他們「三路突擊」時,訊問被迫中斷——董偉清突發高燒,被帶到醫務室去了。尹東明去了董偉清睡覺的監倉,看守的警員說,這幾天監倉冷,給董偉清拿了棉被,他卻不領情,深更半夜把棉被甩在地上,今晨發現他裸着上身睡覺,「這是硬生生把自己凍出病來的」。

「不管他是什麼人,犯過什麼事,先把他醫好再說。」尹東明說。

2天後,尹東明選在清晨7點突審董偉清。

寒冬臘月,天還沒亮,四周暗沉。董偉清在睡夢中被叫醒,像被抽了脊椎骨,癱軟在訊問椅上,雙目半閉。警員給他量了體溫,35度6,燒退了。曹兵在門外旁聽,手裡拿着牛皮工作薄。他隔着門上的玻璃窗,望向屋內的董偉清,那張面孔蒼白如紙,半閉的眼睛微睜,目光陰冷,掃描四周,「那樣子真是比白無常還要白無常」。

訊問室內,尹東明沒有馬上展開攻勢,他先問了董偉清的身體情況。

董偉清揉搓着眼皮說:「身子沒啥X事,這麼久沒玩女人,身子燥得很,脫光了想降降火,就弄出病了,你們能不能給我弄一杯開水?」

尹東明滿足了他的要求。董偉清抓起水杯一飲而盡,接着他說出的話,讓在場所有人愣住了:

「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被槍斃了。」

尹東明抄起桌上的證物袋,在董偉清面前晃了晃,彈殼在透明袋子裡抖動:「那你用這顆子彈殺掉一個女孩的時候,難道沒想過自己要吃槍子?這上面的指紋已經比對過了,都是你留下的。」

「在夢裡我死了一回,再死一回也沒什麼,也就是顆豆子,對準我的腦門子,從前面穿到後面。再說了,你們都講了證據確鑿,我說和沒說都一樣,我也正好有點話想說,就跟你們全講了吧。」

曹兵注視着董偉清,那張陰沉的臉側向右邊,交代犯罪經過時,眼睛是指朝下看,像冷眼俯視着腳下的女屍。他說話有口音,曹兵勉強能聽明白。

董偉清交代,「12.26案」的死者姚芳並不是他侵犯的第一個女人。此前他看上北郊一位女攤主,心裡竄出邪念,在夜間動了手,沒想到女人大聲呼救,指甲在他臉上亂撓。董偉清想用電線勒死她時,有人聞聲趕到,他很驚恐,連滾帶爬地逃離現場。

作案未遂,還被抓傷了臉,董偉清怕被認出,便把自已關在屋裡。過了幾天,他在地攤上淘了2本黃色雜誌,老闆跟他閒聊,提到北郊的紡織機械廠新招了一批女工,有幾個長得很漂亮。董偉清起先沒留意,回來翻看黃色小說,發現其中他最想看的那幾頁「關鍵部分」都被人撕去了,便悻悻提筆在草稿紙上補充,畫出女人豐腴圓潤的輪廓,畫着畫着,他突然想起書攤老闆講的話,臉上的傷結了疤也忘了疼。

那天,姚芳反抗激烈,抓傷了董偉清的手臂,最後被他勒死了。從作案現場到北郊農田,要經過一條幽暗曲折的小徑,董偉清曾經走過,非常熟悉。他在周邊偷了一輛三輪車,用麻袋蓋在屍體身上,拋屍到農田,然後掏出隨身帶的刀,割下了姚芳的雙手,扔到附近的一口廢井裡,之後騎行了一段路,便棄車逃離。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滿腦子都是女人,幾乎時時刻刻都在想。想去嫖,但是又遇上『嚴打』,也沒什麼地方可去。」

董偉清又說,他平常有寫日記的習慣,有的記錄很簡略,比如「今購雜誌一本」,有些內容不堪入目,比如「偷看女人洗澡」。曹兵聽到這兒,想起在董偉清的日記本中,姚芳遇害的那幾天都是空白,最近日期的一篇是1月13號寫的,頁腳有一枚帶血的指紋——那是董偉清殺了第二個女人之後留下的。

「12.26案」案發後,公安局開始了大範圍搜查,董偉清只能跟警察玩「躲貓貓」。此時他深感「嗜殺成癮」,在橋洞下又殺了一個女人後,「想幹完最後一票」再逃回老家,於是去找毛丁買了一把仿「六四」手槍。

以前他和朋友去過南郊服裝廠,知道財務室的位置。等他準備實施搶劫時,身邊有一個身穿花色棉襖的小女孩好奇地望着自己。此時他心生淫念,將小女孩誘騙到廠外的草地,強行脫去女孩的棉褲,女孩拼命反抗,一腳踢中他的下檔,他疼得跪倒在地上,氣急之下,隨手拔槍射殺了女孩。聽見槍聲,廠里起了騷動,他便貓着腰朝南面逃了。

審訊結束後,警察們帶董偉清去指認現場,市局宣傳辦過去拍了一張照片,拍得並不清晰,董偉清面容模糊,站在幾個公安前面,側過臉,用手指向地面,個頭十分矮小。

那年月辦大案講究「快捕快訴」,董偉清的連環姦殺案很快送到檢察院,照例由提前介入的曹、楊二人審查逮捕。

在提審過程中,楊建軍問董偉清:「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董偉清說,自己死罪難逃,想在最後講述自己的過往。

董偉清說,自己的父親長年在外,母親對他很冷漠,幾乎不聞不問。他16歲時放學回家,碰巧撞見母親和別的男人偷情,兩人赤裸地躺臥在床,母親也沒覺得尷尬,只對他說了句:「滾出去!」他就站在門口,默默地聽着屋裡的木床架不停地搖動,發出「吱呀吱呀」的聲音。

自那天后,母親也不再遮掩,隔幾天就帶不同的男人回家,「我老是懷疑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是我媽跟別的男人亂搞弄出來的野種,所以她才不管我」。

1979年,董偉清的二叔托關係把他送到技校。那段時間,董偉清對男女之事既好奇又憎恨,看着身邊的異性,他想去親近,卻又覺得這種念頭很荒謬。他拼命壓抑着心底的欲望,卻適得其反。最終,他忍不住扒了女廁所想一探究竟,結果被一個中年阿姨逮個正着。

事鬧大了,他被技校開除了,「我本來也不想待在技校了,無所謂。就是那個狗女人說我看了她下邊,等於毀了她的清白,要讓我進去蹲大牢。我二叔塞了很多錢,才把這事擺平」。

「臭流氓」這個帽子是董偉清的成人禮。不去上學後,他成為了「社會閒雜」,整天在街上遊蕩。轉眼到了80年代,陸續出現了新鮮事物,他在地攤上翻看盜版的武俠小說解悶,那些小說為了吸引眼球,不僅有武打場面,還有很多淫穢片段,讓他有了看黃書的癖好。

閒蕩的日子很空虛,董偉清想用欲望來填補,一些黃色雜誌和人體藝術寫真開始出現在地攤上,他看到很興奮。這些書就像妓女的懷抱,成了他唯一的慰籍。

董偉清說,陰差陽錯之下,他謀了一份奇特的工作——給黃色雜誌畫圖,新鮮又刺激。但他畫了十幾幅「春宮圖」,工資還沒結,印雜誌的作坊就被搗毀。他丟了生計,只得另謀出路。

「那時候『嚴打』嘛,偏門生意不好做,我就打點零工,混口飯吃。到了90年代,身邊的親戚做生意發財了,我被朋友忽悠跟着他賣皮具,結果生意沒做成,我的錢被騙光。」董偉清恨恨地說,「我覺得這個社會對我不公平,憑什麼那些倒霉事都輪上我?血汗錢被騙光以後,我整天就待在屋子裡,後來還被趕出去,有段時間只好睡塔樓,無聊就翻翻黃書。看多了我感覺不解癮,就想着出去搞女人,順便再搶點錢。其實還是想報復,具體報復誰,我也不知道,選中誰那就是誰,就是想報復。」

正做筆錄的曹兵聽到這裡,抬頭望向董偉清,又揉了揉眼睛,以為眼花了。

師父跟我說,那時他第一眼,分明看見了一具慘白的骷髏。

1996年3月底,在市郊的荒野中,「姦殺惡魔」董偉清最終被執行槍決。

省公安廳鑑於尹東明在緝捕行動中的英勇表現,授予其「公安英模」榮譽稱號。據說重案隊私下把「英模」改成「英雄」,師父很贊同這個叫法:「尹東明以前在部隊就是『戰鬥標兵』,他抓董偉清,完全配得上『英雄』這個詞。」

故事講完了,師父帶我走近玻璃書櫥,凝視着他珍藏的舊照片——上面是他和楊建軍、尹東明的合影,攝於1996年2月底。照片外面裱了淡棕色的絨面相框,照片上,3人身穿綠色制服,背後是檢察院90年代的舊址,尹東明昂首挺胸,楊建軍站在中間,背着雙手,曹兵咧開嘴,笑得很開心。

可現在,師父並不開心,他眼神黯然,指尖輕撫過照片:「你看,那個時候尹東明多神氣,崢嶸歲月啊,誰能不懷念?那時候老楊還有頭髮,我身體還算健康,尹東明也還沒出事。」

我知道,師父又要給我講另外一段故事了。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未完待續
《檢察官老炮》
明天繼續

編輯| 沈燕妮 運營 | 嘉宇 實習 | 崔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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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權

犯罪學協會成員,

現為人民檢察院幹警,

從事重罪檢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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