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財政部發布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文件指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來了,個人所得稅怎麼算,請看下圖:
關於這次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調整,如何看待?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首先,二手房個稅就是二手房個人所得稅,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賣方徵收交易所產生的差價獲得的收入。比如,房子的原價是100萬,賣方以1000萬的價格賣給買方,則要從這900萬差價中征受一部分作為個稅稅收。
各地的政策各不一樣,大部分城市是全額收取1-2%作為交易個稅,而且基本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徵。
舉例來說上海等城市基本二手房個稅按照1%收取,但也有少數城市比如北京徵收不符合滿五唯一的按照差額收取。
對於大部分城市來說,一套房可以節省稅費在3-5萬,而北京等城市少部分房源可能節省幾十萬以上。
其次,新政策對於大部分城市市場影響不大,但對於北京等少數城市換房客戶可能有一定影響。有利於增加有個稅的房源流動性。
第三,整體看,最近包括央行、財政部等都在針對房地產市場發布定向穩定寬鬆政策,有利於市場逐漸穩定。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註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三、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範圍內。同一城市範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四、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辦理退稅。
五、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與稅務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將本地區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等信息(含撤銷備案信息)實時共享至當地稅務部門;暫未實現信息實時共享的地區,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稅務部門及時獲取審核退稅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六、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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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