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畢業生狀告市政府人才補貼排除非全研究生」的消息在網上引起了熱議!
據悉,南京理工大學2022屆非全日制研究生小劉今年4月從學校畢業後回到家鄉河北省石家莊市工作。5月份,聽說石家莊市出台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的相關政策。但查閱了相關文件後,小劉發現政策只規定了全日制的本科生和碩士生可享受一次性就業安家補貼。因未在政策文件中找到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分類,小劉認為石家莊市人才補貼政策涉嫌區別對待與全日制研究生文憑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月11日,小劉通過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網站留言,詢問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是否可以領取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安家補貼。
5月13日,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進行了回覆:按文件規定不可以,此政策只針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為主張自身權益,小劉於5月16日向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郵寄了行政複議申請書,要求市政府確認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行政行為違法,主張撤銷並責令市人社局重新作出相關行政行為。
5月20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決定書》。
因不認可行政複議結果,5月21日,小劉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起訴狀中不僅主張法院撤銷《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決定書》(石政行復172號)》並判決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相關行政行為,還要求法院附帶性審查《石家莊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安家補貼等5項獎補實施細則》(石人社發(2022)6 號)的合法性。
5月23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回覆:已立案。
在本次事件中,小劉認為「既然是吸引高校畢業生來石家莊就業所發放的補貼,人社局以人才補貼政策具有差異化和特殊性為由將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人才之外』,實在讓人難以接受。」政府部門是進行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行政機關和組織機構,制定政策時應當充分考慮其公平性,要平等對待學歷和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群體。
另外,他認為,教育部的相關通知已經明確,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統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既然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那也理應享有石家莊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安家補貼。而石家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明確回復的行政行為,實質上剝奪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上述權利。」
「我想通過這次訴訟,改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境遇,也希望讓相關決策者在制定政策時更加敬畏法律,並且注重實踐中的公平性。」小劉說。
對此,網友們的意見也未達成共識。
部分網友認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取難度相對較低,並且屬於未脫產學習,理應不如全日制含金量高。但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統招統考,同樣國家線錄取。非全研究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理所應當!
事實上,2017年可以說是劃分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方式的一個分水嶺。
在2017年之前,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單獨安排考試,一般都是學校自行組織,考試難度、錄取分數線也不高。而且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不是特別高,所以畢業後能拿到學位證,從整體上來看,那時社會對其認可度不是很高。
2017年國家對非全日制研究生進行了改革,教育部將非全日制列入國家統考當中,並且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進行統一划線,畢業要求一樣,畢業後可以拿到雙證,並且在學信網可查,可被國家認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但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用人單位在招聘仍然以全日制學習方式為標準。
於是,2020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強政策宣傳引導,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營造良好環境。
11月,教育部又在發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不得將全日制和非全日作為招聘限制性條件。寄希望建立起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氛圍。
相關指導意見效果顯著,近年來,用人單位開始逐步取消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限制。
另外,一些名校專業碩士招生呈現向非全日制發展的趨勢。
未來非全日制研究生究竟該何去何從,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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