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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共有產權住房各官方文件中被提及和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作為試點城市之一大深圳也不例外。

2014年,在深圳被國家住建部明確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時,深圳已經提出:

將從把經適房和安居房由原來的地價暗補改為明補、推出保障房新品種、探索保障房部分產權資產證券化等三個方面開展共有產權試點,進一步提升全市住房保障水平。

這些年,深圳在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量新增方面,也確實做了許多工作,比如:

2019年5月深圳出台土地新規,商服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等符合規定可變更為居住用地,但居住用地部分需要建可售人才房。

2020年深圳出讓34宗住宅和商住用地,其中建設共有產權房18宗地;

2021年出讓的宅地均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十四五」期間,深圳建設籌集共有產權住房8萬套。

這一系列措施,都將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落到實處,未來供應量將大幅增加。

01

深圳2022年最新統計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的537個存量住宅項目中,除了普通商品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還出現了新的住房類型——共有產權住房。

公布的項目表中,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共57個,其中,福田2個、南山2個、鹽田4個、寶安8個、龍崗16個、龍華9個、坪山4個、光明10個,大鵬新區2個。

從統計表可看到,近兩年的共有產權房主要分布在龍崗、龍華、光明;南山和福田主要以可售人才房為主,可售均價在3萬/㎡以內的項目占比約8成左右。

從建設速度來看,其中,30個項目已動工,28個項目還未動工,光明最為積極,龍崗、龍華、寶安、大鵬較為積極。

大部分在2022-2025年入市。也就是說,深圳的首批共有產權住房要來了。

(註:深圳共有產權住房對應的是深圳市主導用途為:可售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02

共有產權住房與其他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最大不同是封閉運行。

原則上承購人取得共有產權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的,允許轉讓其所持有的全部產權份額,同時承購人因特殊原因確需退出時允許產權退出。

但不論轉讓還是退出,都要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代持機構通過綜合評分、搖號抽籤等方式,將產權轉讓給其他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

而這也是與其他政策性商品住房(如限價房、經濟適用房)最大的不同。

那麼,同樣是共有產權房,安居房和可售人才房又有什麼區別呢?

安居房認購條件和面向的群體範圍想必大家都已經十分清楚,不過可售人才房目前尚未有官宣相關的認購條件。

早前有網友在網上曝光相關可售人才房的認購條件: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由政府與承購人共同出資,承購人原則上產權份額不低於50%,並且符合條件的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

承購人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房子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簡單來說,共有產權住房,就是政府與承購人合夥買房,政府出一部分錢,占一定的產權,承購人出一部分錢,也占一定的產權,在持有期限滿後承購人有錢了,可以按一定比例從政府手中贖回原屬於政府的那一部分產權。

舉個列子,總價600萬的房子,承購人出資300萬,如果5年後房價900萬,承購人需要再支出400萬才能拿到全部產權,總支出750萬。

03

早在2014年4月初,深圳、北京、上海、成都等6個城市被國家住建部明確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

廣東從2018年起,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試點共有產權住房,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籌集共有產權住房6.1萬套,供應共有產權住房3.4萬套。

在今年國家發改委印發《「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中又提到,將大力支持廣州、 深圳等人口流入集中、 住 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下面看看其他城市建設共有產權住房的情況:

東莞:2021年8月25日,東莞出台三限房(共有產權房)建設和分配試點方案;10月,虎門、鳳崗、塘廈、長安4個試點鎮區,三限房用地成功出讓。均由東莞市東實旗雲投資有限公司拿下。

廣州:2021年7月3日,廣州市首個公開發售的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榕悅花園(黃埔區批次)開始選房。

北京:2017年9月30日,首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朝陽區錦都家園公開搖號。《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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