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情觀
(1)成為誰
愛一個人的前提是,首先我們要成為一個擁有着廣泛而深刻的內心世界的人,成為一個自信的人。
首先要為自己所愛,看到自己的價值所在,不斷地構建、瓦解、重構我們抵達理想的路線圖,要始終熱愛和追逐理想的生活,願意與自己的靈魂頻繁對話,並從中獲得新洞見,能夠保持反思、機敏與自省的習慣。
你的內心要如同一片湖泊,可以一片平靜是鏡面,也可以在某些天氣洶湧起來,這是獨屬於你的能力。好的愛情一定發生在兩個內心自足的人之間。
在此之後,無論我們遇到多優秀多厲害的人的時候,都會堅信自己值得被愛。愛情絕不能讓我們陷入自我懷疑與精神 PUA 的漩渦。
先明白我們是誰。然後,明白我們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
有人說,你必須成為一個光源,愛情無非就是別人看見了你的光,想要因此靠近你,獲取你的能量,分一杯羹走,讓自己得到快樂。
但如阿德勒心理學的 「課題分離」 觀點,我們不用在意別人怎麼想的,他們想從我們身上拿走什麼,這是他們的事,我們不是為了別人而發光,對我們來說,就算沒有愛情,我們也需要走在實現理想的路上,這是我們自己的課題。
也許我們終其一生也達不到理想,但理想不能因此打折扣。愛情可有可無,理想不可以缺失。
(2)愛誰
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多人,大多數時候,我們會遇見更多讓我們完全談不上愛,甚至是厭惡的,他人的措辭和行為舉止。
追根溯源,令人厭惡的特質通常生於自私、自以為是、虛榮、不尊重他人和唯利是圖。
如果 TA 意識不到自己的問題所在,而問題屬於上述非常根本的劣等品質,明知問題但不打算為之改變,就不應該成為一個被愛的人。
如果執意要愛這樣的人,那感情故事註定是非常憂傷的。
應該喜歡一個什麼樣的人,並無明確標準,我個人而言,似乎總是偏愛令人崇拜和欣賞的人,他們能為我打開更大的世界,當然更重要的是 TA 自己的精神世界。
有時候我覺得,TA 應該是一個對生活非常有主見、計劃的人,TA 能欣賞那些不被媒體吹捧着的樂趣。擁有避世的獨立靈魂。TA 的世界裡有六點鐘的雨露,有各種各樣複雜的羅盤,有盤根錯節的古樹。
他的一切都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就像無人看的美景一般。
愛一個人不一定非要是與之戀愛,不能戀愛也沒關係,在這樣落寞而辛苦的人世間,能夠結伴走一段路,互相慰藉就很好。
我還喜歡獨自一人走在人生漫漫黑夜時,遇到相似境遇的人,他們對我說一聲 「嘿!我也是」 「我也是這樣想的」 的流落感。
我們有共同的默契,但又有很多不同的技能與經歷,光彩炫目的一面常常會吸引我。但更多的是一種相逢的惺惺相惜。
一起在一線城市生活下去吧,以後的計劃我們走一段路再想呀。
很難把那種戀愛着但互相嫌棄的關係稱為愛情,如果真的抱有對愛情的渴求,不如及時放棄。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愛情,這並不是必需品。我們也可以選擇那種不心動、靈魂不夠契合的人結伴生活,這沒有什麼可被指責的,對一些人來說物質生活已經足夠令人快樂。每個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有權選擇對自己更重要的東西,而放棄一些在別人眼中覺得重要的東西。
(3)愛上一個人之前
在沒有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去豐富自己的靈魂,而不要因為感到孤單寂寞花費過多時間尋覓伴侶。
要不是因為正在喜歡一個人,根本不會去想「愛情」這件事,因為沒時間。
我們有更重要的使命要完成,實在是太多了,愛情在來臨之前是模糊的,不必屈身追逐。
沒有愛情的時間,並不是一種空無,如果幻想藉由愛情緩解寂寞、拯救人生,常常不會得到理想的結果,失去愛情時將遭受致命的打擊。愛情只能是在好景良辰碰杯飲酒,切勿期望在不毛之地雪中送炭。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很長時間,就是某個動人的時刻,一句話,一個姿勢。我們無需給自己加上三個月或是一年才能傾心的枷鎖。
(4)愛上一個人之後
如果對方恰巧看到了,那很幸運。如果沒有的話,那就算了。要明白並不是我們不夠好,絕對不要刻意迎合對方的品味,這只會令人迷失、自卑、自我懷疑。
如果在努力向對方展現過最真實的自我、我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之後,對方仍然無動於衷,真的很可惜,但是愛情本身就不是理所應當的事,無論哪種情形都不應該強求。
暗戀一個人的時候,如果你也感受到對方的心意,那這個階段長一些也沒關係,這段體驗是非常美好的。
但如果你不確定對方是否有同樣的感覺,常常痛苦和憂慮大於幸福。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值得的。
結束高中時代,我們再也沒有那種強制一群人每天見面的生活。我們非常有可能再也不碰面,只要願意。
如果想見一個人,就主動想辦法提出或提示約會,不要擔心對方會感到厭煩。如果對方真的這麼想,一定會想辦法表達出來,而如此關注對方的你會敏感發現。
如果對方沒有感到厭煩,你卻一直在糾結要不要這樣做,只會讓自己一直陷入這種無窮無盡的苦惱中,對方沒有絲毫感知。
閒言碎語也可以發送給對方,我們是平等的人,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只要你想,只要你願意。這也同樣符合阿德勒的 「課題分離」 理論,我做什麼、說什麼是我的課題,你怎麼想、怎麼答覆是你的課題,我無需越矩思考。
喜歡一個人需要讓對方帶給你情緒價值,只要感到開心、避免傷害,做什麼都是好的。
愛是坦蕩蕩,是堅定,是勇氣。非常建議鼓起僅「今日限定」的勇氣,完成主動告白。
在很多給戀愛建議的文章里,很多人都勸誡「女生」不能主動告白。
不認為主動告白存在性別區分,如果這個男生真的因為主動告白而不珍惜感情,在我的價值觀里,就沒有必要繼續。
我們因為性格、價值觀、心動感去喜歡一個人,誰告白只是一件無足輕重的事,遠不及情趣相投的人相遇重要。如果這影響了一個人珍惜對方的程度,那就存在價值觀背離,即使是一種隨大流的價值觀。這也反映了缺乏獨立思考。
主動告白有很多好處,可以告別那種分分秒秒猜測對方心思的狀態,可以得到一個答案。可以決定是否終止。
如楊絳所說:有些人,光是遇見就已經是上上簽了,不是只有永遠在一起才算是結局,相遇之後彼此都變成了更好的人,也算是最好的結局。
「永遠」 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不如今晚一起看完這場煙火。
(5)愛情中無法避免的情緒化
「 她一向為自己模仿浪漫而不顯得多愁善感、講究實際但又心境淡泊感到自豪。然而在她的內心深處,卻完全相反,她是理想主義者,愛夢想,願付出,深深地着迷於被她口頭上斥為感傷多情的一切。」
愛情不是一件完全理性的事情,即使我們掌握再多縝密的邏輯。我們常常會生出接不住的負面情緒,作出與平常相背離的行為。但是我們要讓愛情成為擰開汽水時的那一次旋轉,它可以描繪出更真實的自我以及我們理想的目的地。
愛情對我們來說,刺激着多巴胺,刺激大腦,激發創作欲。它是藝術靈感的源泉。
「哲學不應是躲在象牙塔中的文字遊戲,而是幫助人們解決心靈傷痛的良藥」。
(6)相愛後的排他性
所有人都會擔心愛情被第三者奪走,它總是帶給我們占有欲。占有欲和激情相生相隨。
如果愛人想要出軌,是無法被挽留的,甚至常常不由 TA 自己控制。如果沒有的話,頻頻猜忌也是多餘。
對我們自己來說,在愛情開始之初確認了一對一關係,如果愛人真的愛上了別人,那只能說有些遺憾,我們原本的關係到此為止了。雖然遺憾,並不怨恨。事情發生以前,我們要相信我們愛上的人是具有契約精神的,這在 「愛誰」 環節就應該明確。
我個人而言,並不介意愛人在愛我的同時愛別人,因為和我無關。我們的相遇只在我們相處時有效,我們不需要掌控別人的人生。能夠互相帶來快樂就很好了。
我怎麼愛你,這是我的課題,而你要不要接受我的愛,如何處置我的愛,這是你的課題。每個人都守自己的本分,過自己的人生,人和人之間就沒那麼多糾結和煩惱。
當人能夠感覺到 「與這個人在一起可以無拘無束」 的時候,才能夠體會到愛。既沒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優越性,能夠保持一種平靜而自然的狀態。真正的愛應該是這樣的。
束縛是想要支配對方的表現,也是一種基於不信任感的想法。與一個不信任自己的人處在同一個空間裡,那就根本不可能保持一種自然狀態。阿德勒說:「如果想要和諧地生活在一起,那就必須把對方當成平等的人。
信任這一行為也需要進行課題分離。信任別人,這是你的課題。但是,如何對待你的信任,那就是對方的課題了。如果不分清界限而是把自己的希望強加給別人的話,那就變成了粗暴的「干涉」。
(7)愛情需要經驗積累
有人覺得,隨着年齡增長,我們的愛逐漸變得不那麼純粹了,年少時能付出自己的全部,到了青年和中年對愛情越來越小心翼翼,總是害怕付出、害怕被辜負。
隨着年齡增長,戀愛經驗的增加,顯然我們就算遇到同樣心動的人,也不會和年少時作同樣處理。但我並不覺得這是一件壞事,這並不是因為我們變得更加世故。
那種一頭扎進愛情的泥淖中不顧一切、放棄理性思索,並不是健康的愛情觀,無論在這段關係中,是否能和當時的人長久相處下去。
經驗告訴我們我們更期望什麼樣的親密關係,讓我們思考如何更好地與愛人相處,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他愛的一定是同頻的人。
為什麼談愛情
有些時候寫作對我來說是興奮劑,整個人在顫抖,從胸口到指尖。
不是我在寫,是內容和想法推動我將它們呈現。一排排鉛字呈現在空白電子紙張中。
一些關於愛情的詩,陸續已推送六次,一時心意率性而為。
顯然我遇見了一個人,但在交往中我並不相信這會發展成一段平等的關係,我已不再年幼無知,所以要學會及時結束。
如果不是陷入愛情,根本懶得考慮這件事,因為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
借戀愛的心情還沒有完全結尾,多寫寫對愛情的想法,畢竟這也是愛情能帶給我最大的用處。
一次次的經歷總讓我不斷認識自己,發現什麼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理想的愛情,心儀的對象。
參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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