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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古原
大家好,我是老古。
昨天,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與此同時,還發布了一個重磅文件。今天,我就來解讀一下。
我很簡要敘述主題,然後再逐條分析:
文件的目的是:盤活政府手上持有的大量基礎設施類型的資產,再深一層的目的是降低政府手上的負債、回籠資金以解決政府投資能力不足,部分地區財政支付能力下降的問題。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投資沒錢,支出出現困難了,需要處理一部分國有資產。
主線目的就清晰了
目的一:
今年面對經濟困難,民間投資不振,很多重大項目雖然立項要推進,但沒有錢投資,雖然有計劃發生地方債, 但與投資所需要的龐大資金來說,是杯水車薪;
目的二:
部分省市財政出現困難,利息負擔壓力大,甚至」三保「支出都出現困難,必須通過處置資產的方式解決這個困難。
接下來,我們逐條解讀:
出售什麼資產?

一是重點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旅遊、新型基礎設施等。二是統籌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包括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等。三是有序盤活長期閒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包括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閒置土地等,以及國有企業開辦的酒店、餐飲、療養院等非主業資產。
文件第一條說的很明白,主要是政府興建的交通、水利、能源,水電氣熱、倉儲等基礎設施。
有些朋友可能不懂了,這些資產都能出售嗎?
這裡面有幾種資產,第一種是收費型公路,這個是可以出售的;他屬於」使用者付費「的基礎建設,第二種是交通上的附屬物,比如地鐵上的商場,保障房裡配建的小區店面,第三種,就是水電氣熱這些收費性質的城市設施。第四種,就是一些閒置資產。
那麼這些資產都必須具備一個屬性,那就是能經營,不能經營的資產,是無法出售的。
而直接能經營獲利的資產,其實不多,有大量的基礎建設項目雖然已經採取PPP模式吸收社會資本,但他的收入來源中有大量的政府補助。
哪些地方是出售資產的重點地區

一是推動建設任務重、投資需求強、存量規模大、資產質量好的地區,積極盤活存量資產,籌集建設資金,支持新項目建設,牢牢守住風險底線。二是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率較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地區,加快盤活存量資產,穩妥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升財政可持續能力,合理支持新項目建設。三是圍繞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以及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鼓勵相關地區率先加大存量資產盤活力度,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三種地方
1,是有重大建設項目等着開工的地方,那就賣資產投來投資的錢;
2,是財政支出困難的地方,那賣資產來緩解財政困難
3,經濟發達區域要加大出售力度,因為這些地方的資產更容易被看好,也更需要錢來發展經濟。
怎麼出售?

列出了八種方式,其中第一條是重點,也是難點。
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推薦、審核效率,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行上市。對於在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強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項目,在滿足發行要求、符合市場預期、確保風險可控等前提下,可進一步靈活合理確定運營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擴募機制,探索建立多層次基礎設施REITs市場。國有企業發行基礎設施REITs涉及國有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按規定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研究推進REITs相關立法工作。
REITs是什麼?就是基礎設施證券化的一種重要方式,說簡單一點,就是包裝上市,從原來的債務關係轉化為股權關係為主。
債務關係是需要償還利息的,往往由地方財政承擔,建得越多,利息壓力越大,轉為股權關係,那就是另一種融資模式,不會出現債務危機。
但並非所有的基礎設施都能證券化,他必須滿足一些要點,比如收益穩定,收益較好能吸引到資金,PPP類型的項目以建設為主,而REITs類型的項目以運營為主,而運營主體是誰,才是關鍵。
股權發生變化了,運營主體是否能隨之而民營化,才是基礎設施運營效率提升的關鍵,否則這種證券化項目就很難獲得市場的長期支持。
第二種方式是PPP
規範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性收益的存量項目採用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社會資本方通過創新運營模式、引入先進技術、提升運營效率等方式,有效盤活存量資產並減少政府補助額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採取適當方式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獎勵。
先要講一下幾種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
有BOT,簡單地說,就是項目由企業來建,建完了,你收一段時間費,到時間再還給政府。
而PPP,則是一種長期合作模式,就是由企業來建設並長期運營基礎設施,有些項目來源於收費,有一些則來源於政府支付對價的補助。
文件明確提出,將有長期經營性收益的項目,採取PPP模式與社會資本合作,比如城市水電氣的運營,就是一種長期有收益的基礎設施。
如果有方法減少補助的,那可以大獎,這裡指的是經營性收益不夠還需要政府補助的項目,呼籲社會資本參與,只要讓我少花錢,那就行。
第三種方式,就是產權交易所交易
(六)積極推進產權規範交易。充分發揮產權交易所的價值發現和投資者發現功能,創新交易產品和交易方式,加強全流程精細化服務,協助開展諮詢顧問、盡職調查、方案優化、信息披露、技術支撐、融資服務等,為存量資產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開闢綠色通道,推動存量資產盤活交易更加規範、高效、便捷。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吸引更多買方參與交易競價。
這裡涉及的資產可能就很多了,有閒置的土地、甚至國企的非主業資產,酒店等等,直接到交易所競價交易。
第四種方式:鼓勵國有企業接盤運營
(七)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功能作用。鼓勵國有企業依託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按規定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閒置的存量資產,整合非主業資產。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為符合條件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盤活存量資產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文件中有說明盤活資產對一切市場主體要一視同仁,國企有運營能力的你也可以買,甚至可以送,反正就是債務給你了,支出歸你了,你來運營,緩解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 ,國企沒錢的話,支持你發債。
如果民企參與意願不夠,那就只能國企來接盤。
第五種方式:老舊小區改造,出售基礎建設配套物業
探索促進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城市老舊資產資源特別是老舊小區改造等,通過精準定位、提升品質、完善用途等進一步豐富存量資產功能、提升資產效益。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污水處理廠下沉、地鐵上蓋物業、交通樞紐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經營性公共服務空間開發等模式,有效盤活既有鐵路場站及周邊可開發土地等資產,提升項目收益水平。在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中充分考慮老港區搬遷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優化港口客運場站規劃用途,實施綜合開發利用。
老舊小區改造和出售基礎建設配套物業是類似的,都是將未來的可經營性資產進行出售,以吸引民間資金參與投資,比如老舊小區改造後,會產生很多可經營的資產,這裡還談到了交通樞紐的商業空間,廉租房的經營資產,地鐵上的商業資產等等,總之,這些資產都可以換成錢。
第六種方式:
(九)挖掘閒置低效資產價值。推動閒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依法依規合理調整規劃用途和開發強度,開發用於創新研發、衛生健康、養老托育、體育健身、休閒旅遊、社區服務或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通過不良資產收購處置、實質性重組、市場化債轉股等方式盤活閒置低效資產。
只要能賣掉閒置資產,符合上述用途目的,可以變更土地使用用途,很多土地之所以閒置,其實就是因為土地用途被鎖定,這就讓這個資產失去價值。
最後就是兼併重組這些方式了
(十)支持兼併重組等其他盤活方式。積極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在符合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前提下,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產權轉讓等方式加強存量資產優化整合,提升資產質量和規模效益。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戰略投資方和專業運營管理機構等,提升存量資產項目的運營管理能力。
這裡就涉及到很多種方式,有資產證券化,有大企業協議轉讓資產,有國有資產引進私有投資方等方式。
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的意義在於,要達成上述目的,是否存在手段上的障礙?政策支持的目的就是清除一部分障礙。
所以第一項支持叫落實盤活條件。
(十一)積極落實項目盤活條件。針對存量資產項目具體情況,分類落實各項盤活條件。對產權不明晰的項目,依法依規理順產權關係,完成產權界定,加快辦理相關產權登記。對項目前期工作手續不齊全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補辦相關手續,加快履行竣工驗收、收費標準核定等程序。對項目盤活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探索制定合理解決方案並積極推動落實。
產權不清的快搞清楚,手續不全的補辦,收費標準沒有審的快去審,反正,讓這個資產要變成可出售狀態。
第二條是重點在談水利項目
(十二)有效提高項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依法依規按程序合理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推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建立健全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運行。對整體收益水平較低的存量資產項目,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提高項目收益水平,支持開展資產重組,為盤活存量資產創造條件。研究通過資產合理組合等方式,將准公益性、經營性項目打包,提升資產吸引力。
這些基礎設施,要想有人參與,就必須讓企業有能力賺錢,所以價格不能定死,得有市場機制,如果沒有市場機制,那企業是無法經營的。
裡面提到一個細節,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可能以後會成為水電氣類似的長期收費項目。
第三四條,分別是解決手續上的各種障礙和稅收、金融政策上的障礙,因為REITs還存在稅收過高,重複徵收的問題,這些是次要的,就不細說了。
錢拿來幹什麼?

(十五)引導做好回收資金使用。加強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的管理,除按規定用於本項目職工安置、稅費繳納、債務償還等支出外,應確保主要用於項目建設,形成優質資產。鼓勵以資本金注入方式將回收資金用於具有收益的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回收資金對擴大投資的撬動作用。對地方政府債務率較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地區,盤活存量公共資產回收的資金可適當用於「三保」支出及債務還本付息。回收資金使用應符合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有關政策要求。
第十五條說的很清楚,保投資第一位,只有投資才能拉動經濟,回收的資金要用於項目的建設,政府手上有大把的項目在推動啊,不止是新項目開工,原有項目完工,都需要籌集經營。
只有債務高的地方政府可以把這個錢用來開支,比如福利支出,還債等等。
(十六)精準有效支持新項目建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擬投入新項目建設的,優先支持綜合交通和物流樞紐、大型清潔能源基地、環境基礎設施、「一老一小」等重點領域項目,重點支持「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優先投入在建項目或符合相關規劃和生態環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項目。有關部門應加快相關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規劃選址、用地用海、環境影響評價、施工許可等前期工作手續辦理,促進項目儘快落地實施、形成實物工作量。
(十七)加強配套資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時,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可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示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對回收資金投入的新項目,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可按規定予以支持。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十六、十七條,都在說,保項目投資是重中之重,出售資產的首要目的就是這個,現有大量的項目不能停,必須完工,規劃的新項目也要上馬。
最後,就是風險防控和組織保障了,這都不是重點,就不寫了。
總而言之,決心很大,動作很大,必須要推動。
我的看法

我首先要表達對國有基礎設施民營化、市場化的肯定 。
但我認為,要把這件事做好,離不開幾個條件:
第一、項目產權要清晰 ,民營企業要的不是股份,要的是完整的經營權,只有這樣,民營企業才有可能成為提升效率的主力,
第二、價格要市場化,如果是以政府補助為主的項目,其實應該放開價格管制,讓民企自由經營,否則民企天天找政府要錢,這不是什麼好的商業
第三,法律要鬆綁,法律要明明確確地提出在什麼條件下出售的資產,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實在不行先把司馬南拿出來批評一下祭一下旗,否則有人擔心翻後帳啊
第四、財政出現困難,降了出售資產,還有一個大招,那就是減少支出啊,讓政府變的更小才更重要,裁人,減少權力,減少政府投資才是關鍵,沒有投資時只不過說明市場預期不好,這時政府來投資也不是什麼好事,更有力度的改革是大額地減少開支。
英國首相都在裁撤公務員,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呢?
歷史上,中國面臨過多次財政困難,採取的有效方式都是讓部分事業單位市場化,剝離虧損的國企,剝離政府沒有必要的開支,在財政壓力下,很多改革往往推進速度很快。
八十年代,為了解決國企效益不高需要政府反覆撥款的問題,啟動了計件獎金和承包制。
為了解決深圳特區建設資金來源問題,啟動了土地批售制;
為了解決大規模的就業難問題,啟動了私營經濟合法化浪潮
有時危機是改革的動力。
其實中國還有大量的資源,沒有被市場化,現有的存量基礎建設是一部分,但還有天量的農村土地資源,被制度約束下只能用於低效的農業,哪怕就是先開放大城市周邊也行啊,上海這種地方居然還有土地在種菜,這是種的金子嗎?
還有各種制度和規劃造成的資產性損失,比如土地用途的限制。
解綁,永遠比政府投資,更能帶來新的投資。
重點是解綁,經濟發展並不是那麼難,改革開放四十年的經歷告訴我們,只需要減除束縛,中國經濟就一定能騰飛。
題圖:Vincent van Go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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