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弗蘭克·肖斯塔克
>>Frank Shostak<<
譯丨禪心雲起
為什麼我們口袋裡的美鈔有價值?
一些評論家認為,貨幣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當權的政府這麼說的。而在其他評論家看來,貨幣的價值是立足於社會習俗。這意味着錢有價值是因為它被接受了,而為什麼它被接受?……因為它被接受了!顯然這些看法並不能很好地解釋貨幣價值。
貨幣和其他財貨的區別

就目前情形看,對一種財貨的需求,來自於人們對於它所感知到的好處。例如,人們之所以需要食物,是由於進餐給他們帶來一次性消耗的營養。而貨幣則不然。穆瑞·羅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指出:
「貨幣本身不能被消費,也不能在生產過程中直接作為生產財貨使用。因此,貨幣本身是沒有生產力的;它是死的存貨,沒有任何產出。」
那麼,人們為什麼會對貨幣有需求呢?為什麼個人希望擁有一種既不能拿來消費也不能用於生產的東西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追溯到過去,以確定貨幣是如何出現的。
在試圖改善生命和福祉的過程中,個人發現,通過用間接交換取代(個人用一種財貨交換另一種財貨的)直接交換,就能給自己的產品增加銷路。間接交換的採用,意味着一個人的產品首先通過交易換得某種更有銷路的產品,然後他才用這個更有銷路的產品交換另一個人的產品。
一種財貨作為間接交換媒介出現的關鍵是,它必須被廣泛接受。關於這一點,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指出,隨着時間的推移:
「有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那就是作為交換媒介的一系列財貨中不太適銷的財貨被一個接一個拋棄,直到最後只剩下一種財貨,它被普遍用作交換媒介;簡而言之,就是貨幣。」
同樣地,羅斯巴德描述:
「就像在自然界中,技能和資源種類紛繁,財貨適銷性也大不一樣。相比其他財貨,有些財貨擁有更廣泛的需求,有些財貨更容易被分割成較小單位而不損失價值,有些財貨更經久耐用,有些財貨更便於長途運輸。所有這些優勢都使其具有更廣泛的銷路。很明顯,在每個社會中,最適銷的財貨將逐漸被人們選為交換媒介。這類財貨越來越多地充當媒介,對其需求也隨這種使用而增加,從而讓它們變得更有銷路。其結果是一個增強式的螺旋:更適銷導致其更廣泛地作為媒介使用,而這又導致其更有銷路,等等。最終,有一、兩種財貨脫穎而出,在幾乎所有交易中都充當一般媒介,此類財貨即所謂貨幣。」
通過不斷的選擇過程,人們將黃金作為他們首選的一般交換媒介。通過貨幣,個人可以使他們生產的財貨更有銷路。因此,一個屠夫現在可以和一個吃素的鞋匠交易。屠夫可以用他的肉食換取貨幣,然後用貨幣換取靴子。
使財貨更暢銷的是個人對貨幣的廣泛接受。貨幣被人接受,根源在於它具有購買力,也就是交換價格。人們需要貨幣是因為貨幣有購買力。一種充當交換媒介的財貨是如何獲得它的購買力(也就是這樣財貨以其他財貨來衡量的價格)呢?
我們知道,供求法則解釋了一種財貨的價格。同理,一樣的規律似乎也可以解釋貨幣的價格。
然而,這種思維方式存在某個問題,因為人們對於貨幣的需求源於貨幣有購買力,也就是說,貨幣有一個價格。然而,如果對貨幣的需求取決於它的購買力,也就是它的價格,那麼這個價格如何才能用需求來解釋呢?
我們在這裡似乎陷入了一個無盡循環的陷阱,因為貨幣購買力是由人們對貨幣的需求來解釋的,而人們對貨幣的需求是由貨幣的購買力來解釋的。
這種無盡的循環似乎為這樣的觀點提供了可信度:對貨幣的接受是政府法令和社會習俗的結果。
貨幣購買力的起源——米塞斯的解釋

就目前狀況而言,選擇的過程解釋了最有銷路的財貨是如何被人們選作一般交換媒介的。然而,這個過程並沒有告訴我們貨幣的購買力是如何產生的。
米塞斯在他的著作中展示了貨幣是如何獲得其購買力的。他在分析中首先指出,貨幣今天的需求是由貨幣昨天的購買力決定的。(記住,個人接受貨幣是因為它有購買力、有某種價格)。
因此,對於某個給定的貨幣供應量,貨幣今天的購買力就確立了起來。而貨幣昨天的需求,依次是由貨幣前一天的購買力來確定的。因此,既定供應量的貨幣今天的價格是由貨幣昨天的價格確定的。同樣程序也適用於更早的時期。時光倒轉,我們最終會到達一個時間點,在那個時刻,貨幣只是一種普通財貨,其價格由需求和供應來決定。
該財貨與其他財貨之間有交換價值,也就是說,它的交換價值是在易貨貿易中確立的。在某種財貨成為貨幣的那一天,它已經確立了一個以其他財貨來衡量的購買力。這個價格使我們能夠形成對這種財貨作為貨幣的需求。
接下來,這又決定了給定供應量的這種財貨在開始發揮貨幣功能的那一天的購買力。一旦貨幣的價格被確定下來,它就會成為貨幣明天價格的參考。
因此,如果沒有貨幣昨天價格的信息,貨幣今天的購買力就無法確定。歷史沒必要確定其他財貨的價格。對於這些財貨的需求,是由人們消費它們所感受到的好處產生的。但是,貨幣所提供的好處是,它可被用來交換財貨和服務。因此,人們需要知道貨幣過去的購買力,以確定貨幣現在的需求。
使用米塞斯的思想框架,也被稱為回歸定理,我們可以推斷出,貨幣不可能是作為政府法令、政府認可或社會習俗的結果而出現的。該定理表明,貨幣必須作為一種財貨出現。關於這一點,羅斯巴德論述道:
「與直接使用的消費財貨或生產財貨相比,貨幣必須有預先存在的價格,以此作為需求的基礎。但唯一能夠實現的方式是,從易貨貿易的有用財貨開始,然後在以前直接利用的需求(例如,在黃金的情況下,對裝飾品的需求)基礎上增加對(間接)媒介的需求。因此,政府沒有能力替經濟創造貨幣;只有自由市場過程才能推動貨幣的形成。」
請注意,一樣東西獲得以其他財貨和服務來衡量的購買力,事實上並不能使它自動具備貨幣的資格。必要條件是,這樣東西成為最暢銷的實體。土豆相對於各種財貨具有交換價值,這個事實並不能使土豆成為一般交換媒介。要做到這一點,土豆必須被人們當成交換媒介廣泛接受,也就是說,人們會在大多數交易中使用土豆。
紙幣和黃金

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說的一切與紙幣有何關係?
最初,紙幣並不被視為貨幣,而只是作為黃金的代表。各種紙質證券代表了人們對存放在銀行的黃金的要求權。紙質證券的持有者可以在認為必要時將其兌換成黃金。人們發現使用紙質證券來交換財貨和服務更為方便,於是就把這些證券看成是貨幣。
這些證券被當成是黃金的代表,於是獲得了購買力。被接受為交換媒介的紙質證券,為欺詐行為洞開了大門。銀行現在可能受到誘惑,通過借出實際上沒有黃金作為依託的證券來提高利潤。
在自由市場經濟中,過度發行紙質證券的銀行會很快發現,該憑證在財貨和服務方面的交換價值開始下降。超額發行的證券持有者,為了保護自己的購買力,很可能會試圖將它們兌換成黃金。如果他們所有人都同時要求返還黃金,就將導致銀行破產。那麼,在一個自由市場中,陷入破產的威脅將限制銀行發行沒有黃金為依託的紙質證券。
然而,政府可以繞過自由市場的紀律約束。它可以發布一項法令,規定超額發行證券的銀行拒絕將紙質證券兌換成黃金是合法的。
一旦銀行沒有義務將紙質證券兌換成黃金,就會出現獲取巨額利潤的機會,從而刺激銀行無限制地擴大紙質證券的供應。紙質證券的無節制擴張,增加了財貨和服務價格急劇上漲的可能性,從而導致市場經濟的崩潰。
為了防止這種崩潰,就必須對紙幣供應進行管理。之所以要管理紙幣供應,一個重要原因是,除了防止物價飛漲之外,就是防止各家相互競爭的銀行陷彼此於破產。這一切可以通過建立一家壟斷性質的銀行——即中央銀行——來實現。由這家銀行負責管理紙幣擴張。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威,中央銀行推出了自己的紙質證券,以取代各家銀行的證券。央行紙質證券以固定兌換率與其他各家銀行的證券進行交換。
央行紙質證券的購買力,是建立在各家銀行證券的購買力之上。這些證券之所以具有購買力,是因為它們與黃金之間的聯繫。央行紙幣證券完全以其他銀行的證券為依託,因此也和黃金存在聯繫。這樣一來,中央銀行發行的紙質證券也由於和黃金之間的聯繫而獲得了購買力。
現在,根據回歸定理,一旦央行紙質證券獲得購買力,這種購買力(價格)就成為對該證券需求的一個參考。這樣就可以確定央行紙幣在給定供應量下的當前購買力。因此,央行紙質證券(也就是被稱為美元的紙幣)的價值是根據其與黃金之間的歷史聯繫而確定的。
結論

與流俗之見相反,美鈔(美元紙幣)的價值源於它和黃金之間的聯繫,而並非源於政府的法令或社會習俗。
根據米塞斯回歸定理,貨幣的最初起源必定是一種財貨。
此外,一種實體對於各種財貨和服務建立起了購買力,事實上並不能自動使其具備貨幣(一般交換媒介)的資格。要使某種實體成為貨幣,它必須得到廣泛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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