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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昨晚發布2022年中報,上半年實現白酒銷售收入576億,同比增長17%,實現歸母淨利潤298億,同比增長21%。

這數據是之前預告過,書房也寫文章談過了,本沒有再聊的價值。

但是,本期中報數據,意外透露了一件神奇事件,是茅台公司偷偷摸摸地乾的,從未在任何資料中出現過。

這件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很值得聊聊。

什麼事情呢?簡單地說,就是今年上半年,茅台管理層做了一個操作,將大股東茅台集團長期從上市公司抽水的粗管子,換成了口徑較小的細管子。

相當於從大股東腰包里掏錢出來,分給上市公司全體股東了。

你說奇怪不奇怪?這麼做的理由,我沒想出來。但他們確實是這麼做的,不信,我們看數據。

在閱讀茅台合併利潤表時,我發現今年上半年的少數股東損益占比出現了異常,從過去的6%左右,跌至了4.2%。

長期關注茅台公司經營情況的朋友都知道,茅台的少數股東損益長期在6%附近小幅波動。

這部分損益的核心來源,主要是下屬茅台酒銷售公司有5%的股份歸茅台集團所有。茅台酒銷售公司的淨利潤也就有了5%是屬於少數股東(即茅台集團)的,剩下的95%才由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包括茅台集團在內)享有。

少數股東損益除了銷售公司5%股權之外,還有財務公司49%股權,進出口公司30%股權等。這在《手把手教你讀財報:新準則升級版》26頁有圖表說明

這些非全資的控股子公司全部是盈利的。根據過往財報的歷史記錄,這些少數股東所占利潤加總,基本占茅台公司稅後淨利潤的6%左右,另外94%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所有(歸母淨利)。

在上市公司貴州茅台並表範圍內,最賺錢的企業就是茅台酒銷售公司。

以去年同期為例,2021年上半年茅台公司一共實現白酒銷售收入491億。這個491億,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茅台酒銷售公司完成417億,醬香系列酒銷售收入61億,進出口公司出口總額12億(含少量系列酒的重疊收入),其他收入零零碎碎約1億。

其中,茅台酒銷售公司實現的417億營業收入,創造淨利潤230億。這230億里,有230×5%=11.5億屬於茅台集團所有,剩餘218.5億歸屬上市公司全體股東。

2021年上半年合併報表範圍內淨利潤共計262億,其中銷售公司一家就占了230億淨利潤,其他醬香酒利潤、財務公司利潤、公司自有資金存款利息,以及其餘的小渣渣合計約32億。

銷售公司之所以比重這麼大,是因為銷售公司設立時的出發點,就是將全部茅台酒銷售的利潤,都放在銷售公司里,以達到避(消費)稅的目的。

因為消費稅只針對生產企業徵收,而且稅負非常重,所以白酒生產企業單獨設立銷售公司避稅是行業慣例。

設立銷售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讓生產廠家賣出白酒的價格儘可能低,這樣從價徵收的消費稅就少了。

生產廠賣給銷售公司的價格,通常就是以維持生產廠全年不賺不賠或微賺,作為基本標準來考慮(從量稅避不了,也不值得避,金額太小)。

同時,由於銷售公司仍然是生產廠的控股甚至是全資子公司,由銷售公司按照出廠價賣出去賺到的利潤,依然是企業的。銷售公司的進貨價和賣出價之間的差額,就躲開了20%的消費稅。

這是一塊巨大的收入,可以給地方政府(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持股獲利)和企業增加大量收入。

後來,我們都知道了,國稅局給這個避稅大法打了個補丁,消費稅按照企業最終賣出價格的12%徵收了。

這補丁打過後,生產廠給銷售公司的結算價格,如果在最終賣出價格的60%以內,已經不影響消費稅的多少,起不到避稅作用了。

如果銷售公司是全資子公司(比如洋河或瀘州老窖),那麼結算價是多少都無關緊要,利潤留在生產本部(母公司或某專職生產的子公司)還是留在銷售公司,對於股東而言是一回事,毫無區別。

但是,如果銷售公司不是全資子公司,比如茅台和五糧液,對於股份公司股東而言,就寧願利潤留在母公司,而不是銷售公司。因為留在銷售公司的淨利潤,會被持少數股權的股東(茅台集團、五糧液集團)先抽頭一次。

這個比例雖然不高,但總金額驚人。以2021年為例,茅台酒銷售公司淨利潤是480億,茅台集團額外拿走的5%就是24億元。

要知道A股市場上市的白酒里,年度淨利潤超過24億的僅有茅五洋瀘汾五大名酒,連排名第六的古井貢酒年度淨利潤還沒有24億呢!

所以,如果從上市公司股東利益角度考慮,茅台以最終售價的60%作為生產部門和銷售公司的結算價,是最利於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

然而,由於歷史原因,這個結算價一貫相當低,大量的利潤都留在了銷售公司里,大家也已經習慣和默認了。

有多低呢?我粗略地將最近四年母公司利潤表營業成本、營業收入,與合併利潤表的白酒業務的營業成本、營業收入做個對比,大致可以看出來。

合併利潤表的營業成本和母公司營業成本差異很小,這是當然的事情。茅台合併範圍內賣出去的每一瓶酒,都是母公司生產出來的。

細微的差異,是母公司賣給銷售公司和銷售公司實現銷售的時間差,跨越12月31日造成的。

觀察這個表我們大致可以發現,母公司與銷售公司之間的結算價格,大致就是最終賣出價格的1/3左右(均為不含增值稅口徑)。

前面我們說了,在60%以內實際上已經沒有避稅效果,僅剩下向銷售公司輸送利益這一個作用。只不過大家都習慣了,默認了,沒人細究此事。

然而今年中報,茅台居然在這個問題上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大幅減少了少數股東當期損益。證據就是母公司利潤表,注意看這組數據

去年上半年,賣給銷售公司41.6億成本的產品,作價141億。如果按照這個價格體系,今年賣出48.9億成本的產品,作價應該是141/41.6×48.9=165.7億。

但是,實際母公司的營業收入是339.7億,翻倍了(339.7/165.7=2.05)。

它很簡單的證明,母公司與銷售公司之間的結算價格翻倍了。

考慮到2021年上半年,母公司營收141億的同時,合併利潤表白酒營收是456億,141/456=30.9%,結合前面「結算價格為終端售價的60%及以下失去避稅意義」的觀點,

我推測從今年開始,母公司和銷售公司之間的結算價格,就設置為終端售價的60%了,不多不少。而此處2.05倍的那個0.05倍誤差,是由於產品結構略有不同造成的。

如果這個推論屬實,以後的報表里,大致就是合併利潤表的營業收入與母公司營業收入基本維持100:60附近小幅波動的結構。

是不是這樣的呢?只能持續觀察後面的報表。

昨晚我看完財報,將這個發現小範圍分享後,有部分朋友質疑說,為什麼這個數據變化不能是直銷提價造成的呢?

很好的問題。我在閱讀的過程,首先也是這樣假設的。

不過,我不是假設直銷。因為直銷業務的營收,一直本來就是算在銷售公司內部的。如果銷售公司和母公司結算價不變的話,直銷提價本身會先增加銷售公司的收入和利潤的。

直銷一直是銷售公司下屬的業務,母公司貴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手中並沒有一個100%控股的直銷公司,這是茅台銷售體系事實情況。

這個問題從財報數據上也可以觀察出來。

合併範圍內,茅台酒銷售收入共計499.6億。其中由茅台銷售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是479億。

而按照渠道劃分,直銷收入是209億。如果直銷不在銷售公司體系里,499.6-209=290.6億,剩餘部分湊不夠銷售公司479億的營業收入。

哪怕我們拒絕認同直銷以茅台酒為主的事實,將系列酒的全部76億營收當做全部是直銷部門完成,那麼直銷部門至少也實現了209-76=133億茅台酒的銷售。

從499.6億茅台酒銷售里,減掉這133億,依然不夠479億銷售公司營收。

實際上銷售公司的營收很清楚簡單,就是全部茅台酒499.6億,減去進出口公司做的大約20億茅台酒出口(20.66億里包含少量系列酒),剩下的479億就全部是經過銷售公司實現的,包括直銷部分。

在我發現少數股東損益減少,及母公司營收大增的數據特徵後,第一直覺是:公司難道將今年二季度上線的i茅台APP相關銷售,由母公司直接掌握,導致的母公司營收大增,少數股東損益大減的?

但看過數據後,又否定了這種推測,因為i茅台上半年一共才實現了44.16億營收,就是全部算給母公司,也無法解釋母公司營收翻倍的異常現象。況且,這同樣也會面對和銷售公司數據無法吻合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個人認為,今年上半年茅台股份公司生產本部,將和銷售公司的內部結算價上調了100%。從而導致茅台集團持有5%銷售公司股權,對應的少數股東損益和年度分紅都將出現大幅下滑。

這件事,不僅是公正合理的,也是有利於上市公司股東的。但由於它事實上是幫助上市公司股東,從茅台集團的既得利益里搶回部分蛋糕。

所以,我還沒太想明白茅台集團及股份公司管理層,做這件事情的動機是什麼?能否持續?這問題只能繼續保持觀察。

說完這個問題後,剩下的基本上是任何研究員都會提到的一些明面上的內容。為保持內容完整,我也簡單提一下吧!

這份中報里,可以關注的其他要點是:

①正常推測,全年基酒產量會創新高。

上周的實盤周記里重要事項第一件,就寫的是茅台基酒產量為近年最好。中報披露上半年生產茅台基酒4.25萬噸,去年同期是3.78萬噸。

去年下半年,茅台基酒生產了1.87萬噸。如果按照這個數字假設,那意味着2022年全年可能是4.25+1.87=6.12萬噸,創歷史新高。

但是,我個人沒有這麼樂觀,創新高應該是可以的,但突破六萬噸還是有點讓人不敢相信。

上半年同比增加了4700噸,裡面或許有部分原因是因為2021年重陽節比2020年重陽節早了11天,導致的部分2021年6月30日沒有開窖的酒窖,今年剛好在6月30日之前開窖產酒了,所以下半年或許達不到1.87萬噸。

②直銷同比大增120%。

2022年上半年,直銷渠道實現銷售209億,同比增長超過120%。相比之下,批發渠道同比下降7.3%。

很明顯,茅台現在的策略不擴大經銷商的隊伍,同時嚴格管理現有經銷商,對於違規經銷商直接取消經銷資格(上半年取消五家經銷商),然後將相關配額投入到直銷渠道。值得點讚的作法。

③系列酒增長良好。

系列酒上半年實現營收76億,同比增長超過25%。按照茅台對外披露的「雙過半」的口徑,推測全年系列酒的營收會高於150億。

從2015年的11億營收,到2022年的150億營收,這八年醬香系列酒年化近40%的飛速增長,讓人瞠目結舌。

現在制約系列酒繼續高速增長的瓶頸,可能主要就是產能了。

今年上半年醬香系列酒基酒產量是1.7萬噸,去年同期是1.25萬噸。這增長去年底部分產能投產的正常結果。

不爽的是,系列酒的產能擴建依然不順利。中報62頁顯示的三萬噸醬香系列酒工程進度是70%。

而中報第6頁表述該項目時的用語是「3萬噸醬香系列酒項目有序推進」,這在隨後一句「中華片區 15棟酒庫項目已建成 7 棟,剩餘計劃年底建成」的陪襯下,很顯然預示着2022年底可能還是無法順利完成——要知道這個項目最早披露的是2020年底全部完工的。

④另外幾處細節就是:

由於直銷帶動,公司產品毛利率顯著提升;

習酒公司脫離茅台集團,已經將存放於財務公司的約200億資金提取乾淨;財務公司存出資金利率為2.58%,購買的大額存單利率為3.192%;

上半年推出的冰淇淋業務屬於股份公司,但目前還是雷聲大雨點小的階段。上半年茅台大酒店+冰淇淋業務合計才產生了5360萬營收,而去年同期僅茅台大酒店營收就有7740萬,冰淇淋增量甚至沒能彌補疫情帶來的酒店業務下滑。

這份中報,大致就這些內容了,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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