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H,我以為這個已經退出市場了,但多方了解到,這個業務仍然盛行。
當然,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
可這個業務,當前是監管重要方向了,怎麼還有人弄呢?
難道會有新的業務創新嗎?
最近信託渠道很火,去募集資金,底層投資標準債券。
管理人都是一些私募機構,很多我都不認識,看來行業蓬勃發展呀。
新成立的私募機構,規模上得快的是什麼呢?信託規模要快上的途徑是什麼?
當然是債了,結構化的債。
一筆發行一家全包。
幾個億就出來了。一些有募資能力的團隊出來,成立一個私募,賺得比什麼都多。
這種打擦邊球的方式,要怎麼去操作?
其實明面上都是合規的,現在結構化都慢慢退出市場了,但是一些融資難的主體,仍然沒有辦法,只能接着干。
不然要違約了。
私募基金可以通過信託去募集資金,底層根據入池的約定,定向投資到某個債券。
這個債券,可以持有至到期,也可以二級市場慢慢賣出。
所以,折價成交,就來了。持有至到期要怎麼賺錢?
票息都是發行人自己的,管理人的錢,當然是從管理費,還有申購費上收了。當然,如果有額外的服務費呢?
現在財顧應該是走不通了。
只能從合同上收。但這樣在票息既定的情況下,加上收費,比債券本身的票息要高很多。
從合同體現,就是產品回報率要高於底層資產的收益率。
這個要怎麼弄?可以說明擺着貼息了。當然,這種情況有,但比較少,本身也有合規的瑕疵。
但是投資人收益有可能是融資人自己。高的部分,可能就是別人的。所以,實際負擔的成本,可能就是貼息的那部分。
如果不是融資人自己,在無法實現合同明面上的收益時,只能盡最大努力去提升發行的票面利率。使之儘量覆蓋成本。
比如6%的票面,加上雜七雜八的費用,可能要到7%,那就發7%,裡面的費用,可以從收益裡面扣。
這就是另一類方式的貼息了。
但問題是,這類發行,算是代持,或全期限匹配的融資,跟原來那種結構化不一樣。
那麼,老式的,監管打擊力度比較大的。
也有機構被罰了。
業內一看,其實就是結構化業務,讓發行人自己買自己的債了。
之前基金通道還蠻好用的,可以加槓桿。
這比信託好用多了,所以呢,一些小機構,專戶規模上的很快,公募規模要死不死的。
但專戶規模也算規模,所以,去募資可以吹,所以大家合作的比較多。
當個通道,只要不出事,賺個名聲,也賺點錢。
有的基金,就自己全流程搞了,這種就比較牛了,懂行的人都知道,市場比較出名的幾家。
和私募合作了,自己賺通道,其他的不管了,融資也不用操心,這個比重比較大,畢竟是機構,要點臉。
但私募借還不容易呀,成本高。
有些機構,不做結構化,看到了這個機會,就成立一筆錢,給結構化的賬戶出錢,表面上合規,不給結構化賬戶出錢。
但只要融資方不承認,給底層混券蓋章,大家心照不宣。
生意就做成了。不賺融資人的錢,賺交易對手錢,挺好。
最近能融資的比例提高了,原來1:0.5,最近又回到了1:0.8,有的錢多的1:1配了。
項目業務越來越少,所以,卷的厲害,但這個業務仍然很賺錢。
小機構趁現在,趕緊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