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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梗重現:「又能拿兩則「遠古聲明」「水」兩個自然段了」。如果你是《電子音樂資訊》的老讀者、資深訂閱者,大約在你記憶中的2017年至2018年左右,我們便「埋坑」過我們會對中國夜店普遍並不將Raver們當成「上帝顧客」撰寫專題,也零零散散地時常寫到夜店的消費知識。

圖片來自Rappers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這除了是一篇時隔三到四年而寫的《中國夜店消費論、被消費論之不被重視的Raver們》的專題「填坑」以外,又同時是一篇備用稿。《電子音樂資訊》於2021年11月底及12月初撰寫了多篇備用稿以「囤貨」,應對不時之需、如唯一全職筆者臨時請假時或無法發文時等情況。

圖片來自David Yandrin的老婆Evy Originals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你需要知道,這是一篇淺顯易懂的、甚至根本談不上是什麼大道理的「解讀」,甚至都算不上是什麼大科普。因為大部分人只是需要一次頓悟,而不是深奧的、難懂的、「文件化」的漸悟。而這篇文章的作用正是會讓很多Raver們得到頓悟,或再一次鞏固您早已漸悟的道理。

圖片來自DJ Ane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剖出「分解過程」時,我們需要先知道,《中國夜店普遍不太在乎Raver們》是一個客觀事實,而不是主觀分析。當然了,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認為自己需要更多的Raver們去店,也會對真正的電音愛好者、電音銳舞客群體進行推廣和營銷,但心態上,這並不是「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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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故而知新地,我們需要再一次比較中式夜店和「外式夜店」在消費者、顧客結構上的區別。絕大部分中式夜店是基於酒吧(Bar)、酒館(Pub)或中式會所形式、元素而存在的,大部分占地面積都「騰」給了散台和卡座,舞池很小,或者根本沒有舞池,或者假裝有舞池。

圖片來自李獻計歷險記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外式夜店」通常相反,他們在大部分情況下只會將這種沒有舞池、舞池很小或只是假裝有個T台「舞池」的地方稱之為酒吧或者社交吧。而真正被稱作俱樂部、夜間俱樂部的娛樂場地往往舞池空間極大,絕大部分客人購買門票入場為「舞池」而消費、並可通過吧檯進行酒水購物,少數空間環繞外周或二樓,形成卡座,也被稱之為VIP,在酒水上會有更高的消費標準及套餐。

圖片來自Business Insider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從上世紀末開始至今形成且已經很難很難被改變的「消費觀」造成了中式夜店裡,訂卡座、散台的那些顧客才會被稱作消費者。多數情況下,舞池的Raver們或沒有購買門票,或一晚上只花費了100元以內購買門票,連吧檯都不屑一去,這導致夜店很難從Raver們身上盈利。而另一「邊」的「Hip-Hop Ravers」會成為未來的衍生選題。

圖片來自The Business Plan Shop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早在2018年的時候就有非常多夜店打工者、夜店創業者向電子音樂資訊的創始人、運營管理人David Yandrin抱怨過,夜店裡的那些Raver們不僅捨不得購買門票,而且Raver們越多時,賺得最多的地方永遠是樓下的便利店之事的成立(可能)性也就越高。

圖片來自李獻計歷險記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用大白話來說,就是Raver們多數連買門票的錢都捨不得,或是只願意花幾十元購票,而因為中國夜店的舞池群體非常有限,哪怕有100人購買門票,夜店所能獲得的收入也僅有不足一萬。若是在這類顧客口渴時連一杯雞尾酒都不願消費,夜店更是難以指望靠他們賺錢。

圖片來自CultureMap Houston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那麼站在Raver們的角度,這樣做有問題嗎?沒有問題。他們本來就不是為了喝酒而去夜店的。他們去夜店,可能就是為了看某位他們喜歡的Guest DJ(嘉賓DJ)的演出,他們為了表演而去到你的場地,他們所能接受的,自然(只)是Livehouse級別的門票價格,且多數Raver們確實不會在抱以看演出的心態下大量地消費酒水。

圖片來自EcoWatch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但站在Club們的角度,這樣做有問題嗎?有很大問題。首先我們剛才已經提及,國內的許多Raver們不僅不願意在看演出時消費幾倍酒水,更有不少「Baipiao怪」連80元的門票都捨不得買、比那些常去Live House的「現場音樂愛好者」更不願為音樂買單,靠酒水賺不到Raver們的錢也就罷了,靠門票也賺不到Raver們的錢,久而久之,結果懂的都懂。有些時候你甚至可以自問道,「我是夜店的消費者嗎?」、「我是電子音樂資訊等新媒體的消費者嗎?」。

圖片來自DesignMyNight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其實,在如今的網絡遊戲界、行業也是一樣的道理。網絡遊戲在正常情況下均是以商品形式發行的,但當代玩家們可以選擇自己是不是一名消費者、購物者。比起那些白Piao玩家或是消費金額極低的玩家,網絡遊戲公司未必會重視他們的整體意見;…

圖片來自李獻計歷險記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而對於那些真正的消費者、購物者們而言,他們的意見往往會左右很多商品的發展走向。如果一款遊戲商戶將白Piao客、小客、散客看得比大客還重要,那麼這款遊戲的運營周期很難超過十二年。

圖片來自李獻計歷險記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本文並不是在、也完全沒有、也不同意指責國內Raver們大部分情況下不願意為夜店購買酒水或購買酒水的金額頗低、並不能為夜店帶帶利潤,也不是在指責那些連幾十元門票都捨不得買的「音樂愛好者」們不考慮夜店在他們身上甚至連運營成本都賺不回,而是就事論事地想讓更多人頓悟——夜店普遍不那麼在乎Raver們,在眼下的環節中,是完全正常的。

圖片來自Evening Standard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要想真正改變這種狀態,靠的還得是電音文化、銳舞文化的發展。我們也不可能想着一步登天地讓中國夜店的運營模式與西方夜店相等同。但比方(假設)說俱樂部只需要靠銷售門票就已經可以盈利時,一切將會改變,這可能會是未來Raver們更受夜店重視的出路之一(也有其它方式方法,比如銳舞客們也成為了酒客,或者大客、酒客們也成為了銳舞客)。

圖片來自Las Vegas Nightclubs圖片版權屬於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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