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作者丨彼得·萊爾

編輯丨吳酉仁

貪婪是當海盜的驅動因素。如果有一點點野心,再冒一點點險,就能得到更多的錢,那麼為什麼還要為了一丁點兒收穫而辛苦勞作?

在21 世紀頭十年,索馬里的年輕人多半要面臨這樣一個選擇:當民兵,拿着每月幾百美元的薪水;當農民,但收入只有民兵的一半;或者去當海盜,每次成功的襲掠可以賺7000—70000 英鎊。

一、始於怨憤,盛於貪婪

指責索馬里男青年只是因為貪婪而當海盜,有點不公平。

至少,第一波索馬里海盜活動在20 世紀90 年代逐漸興起時,怨憤是主要誘因。是索馬里政府在1991 年1 月倒台,陸地和海上的法律秩序崩潰,驅使年輕的索馬里漁民走上了海盜之路。

一開始,他們組織起幫派,只是為了守衛自己的海域,以抵禦那些從全球各地趕來的公海拖網漁船,抵禦他們的「非法、無管制和未報告」(IUU)捕撈活動。這些拖網漁船會對較小的索馬里近海漁船使用暴力,毀壞他們的漁網,甚至撞擊漁船迫使它們退回岸上。在20 世紀90 年代中期,索馬里漁民開始自發組織成自助小組,來抵禦這些不速之客的入侵。

但是,他們很快意識到,捕獲外國船隻並囚禁它們的船員,以索取贖金,要比捕魚更掙錢。於是,到了20 世紀90 年代後期,這些自助小組逐漸發展成了海盜團伙。有趣的是,他們很大程度上仍然視自己為索馬里海域的守護者,他們在給海盜團伙起名字時,在宣布實施海盜襲擊的正當理由時(至少將拖網漁船視作目標時),仍然強調是基於怨憤與自衛的宗旨。

例如,在2005 年8 月15 日,一支自稱「國家海岸志願警衛隊」(National Volunteer Coast Guard)的索馬里海盜團伙,捕獲了三艘拖網漁船。當時這三艘漁船正在索馬里海域進行捕撈。海盜厚顏無恥地聲稱,他們沒有劫持這些船隻,只是「扣押」了它們;他們索要的48 名被俘船員每人5000 美元也不是贖金,而是對他們參與非法捕魚罪行的「罰款」。

另一個名為「索馬里海軍」(Somali navy)的自助小組,也充分利用自衛理由。但是,當他們在2005 年6 月27 日劫持機動貨船「塞姆羅號」(Semlow)時,這種藉口明顯已經站不住了。最初的怨憤動機已經轉變成了貪婪。這艘船是由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租賃的,其任務是向摩加迪沙運送援助食物,以幫助在2004 年印度洋大海嘯(Boxing Day Tsunami)中受災的索馬里人民。但這並不能阻止海盜照舊索要贖金。

♦ 媒體關於索馬里海盜劫持聯合國人道救助船隻的報道

索馬里海盜在2008—2012 年達到巔峰時,其動機似乎已經徹底變成了貪婪。

這些「海盜行動小組」不再只有漁民參與,而是由曾經的漁民(他們有航海經驗)和民兵(他們的角色是打手)組成。第二波海盜活動範圍遠至阿拉伯海,其目標不再只是捍衛自己的水域,也不再把這當作理由——儘管如此,索馬里游擊組織「青年黨」(al-Shabaab)還是有一些冠冕堂皇的宣傳口號,他們聲稱海盜是「與西方異教徒在海上作戰的聖戰勇士」。

在當代,索馬里的青年男子並不是唯一需要在民兵、農民和海盜之間做出選擇的人群。

印度尼西亞麻煩不斷的亞齊省(Aceh),位於蘇門答臘島最北端,毗連馬六甲海峽。這裡的年輕海盜們,如果換一個環境,可能會選擇農民或者漁民等安穩得多的生活。但是,從1976 年12 月4 日開始,獨立組織「自由亞齊運動」(Free Aceh Movement),與印度尼西亞武裝部隊之間,發生了長達三十年的血腥衝突。直到2004 年,由於印度洋大海嘯給亞齊造成了巨大破壞(編輯註:不少海盜死於此次海嘯,搶劫工具也損毀嚴重),雙方在2005 年8 月15 日簽訂了和平條約,衝突才畫上句號。

期間,大量年輕的亞齊人投身海盜活動——考慮到不超過6 美元的平均日工資,僅僅一次成功的襲掠就能賺到1.3 萬—2 萬美元的前景,看起來十分誘人。正如前印度尼西亞海盜馬庫斯·烏班(Marcus Uban)所說:

「很多人像我一樣,來自窮苦的村莊。新加坡富有,我們貧窮。所以,我們去新加坡附近的區域劫掠。」

需要說明的是,貪婪和怨憤只是人們為什麼會當海盜的部分原因。

二、當代海盜與政府的關係

海盜活動繁榮發展的必要條件,是整個社會的廣泛意願,而政府——或者至少是一些擁有權勢的官員——有意對此類活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在尼日利亞,海盜和官員之間便存在這種關係。有觀察家明確指出,「尼日利亞海軍內部的骯髒交易」是海盜襲擊的幫凶。特別是,尼日利亞海盜與「腐敗的安全人員結盟,[允許他們]將人質平均扣押十天,同時,他們可以與海軍高層和其他利益相關人士進行談判而不會遭到拘捕」。

個別政府和港口官員串通合謀的一個典型例子,是貨船「埃里亞·英奇號」(Erria Inge)的遭遇。這艘貨輪在1990 年於印度洋上遭海盜劫持,並被重新註冊為「帕盧111 號」(Palu 111)。儘管這艘船的合法所有人多次嘗試索回他的船,但該船仍然成功地在數個港口進出,未受到港口管理者的質疑。在現代海上交通線的許多港口,腐敗現象仍然猖獗,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可以這麼說,當前許多水域的海盜問題愈發嚴重,其原因就在於「政府官員參與了非法活動,而軍隊和執法人員的腐敗亦令人擔憂,這些情況極大地破壞了打擊海盜活動所做出的努力」。

在當今時代,一個港口如果能切實地公開支持海盜,那麼它要麼屬於一個羸弱的國家(其政府無法有效管理全部領土),要麼屬於一個失敗的國家(其政府幾近崩潰)。

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都屬於前一類。

菲律賓政府的力量主要在群島北部地區——以呂宋島為中心,但沒有延伸南部地區。印度尼西亞政府的權威也沒能遍及這個群島國家的全部1.7 萬個島嶼。使情況進一步惡化的,還有相對嚴重的腐敗現象。所以,那些規模較小的港口和錨地仍可以向海盜提供食品、燃料、武器和彈藥,並允許他們將贓物出售給黑市商人。

正是在這樣的有利條件下,20 世紀80年代及90 年代早期,惡名昭彰的海盜船長埃米利奧·昌科(Emilio Changco),在菲律賓政府的眼皮底下——在馬尼拉灣(Manila Bay)外興風作浪而未受懲罰。他的特殊商業模式是偷竊指定的船隻及其貨物,他的客戶需要為這項犯罪服務支付30 萬美元:他的座右銘是「你挑,我偷」(you choose,I steal)。為了確保他的業務沒人過問,昌科大肆行賄。直到他犯下一個致命錯誤,劫持了油輪「塔邦奧號」(MT Tabango),這艘油輪隸屬於國有企業菲律賓國家石油公司(PNOC)。這次越規行為終於導致他被逮捕並被正式判處多年監禁。1992 年,在服刑約一年以後,他便被秘密槍殺了。

♦ 索馬里的大致位置

索馬里則是一個失敗的國家。

1991 年1 月,索馬里政府垮台後,整個國家陷入了內戰,各路諸侯不斷更換盟友,彼此之間持續爭鬥。儘管在2012 年8 月,一個聯邦政府終於在聯合國、歐盟和非洲聯盟(African Union)的幫助下建立了起來,但是目前(註:本書英文版出版於2019年)只有最基本的國家執法機構,還要與過於強盛的部落民兵和索馬里青年黨鬥爭。雪上加霜的是,索馬里蘭(Somaliland)和邦特蘭正在脫離索馬里主體,前者宣布獨立為主權國家(雖然並沒有被國際社會承認),而後者則是一個(半)自治的聯邦自治州,兩者都有自己的政府和安防部隊。

盟友和效忠對象迅速變換的泥潭中,一些港口——像基斯馬尤(Kismayo)、哈拉代雷(Harardhere),尤其是埃勒(Eyl)——紛紛在索馬里海盜浪潮達到高峰時,公開成為索馬里海盜的安全避風港。在這些地方,被劫持的船隻——人質都還在船上——可以大方地停泊,而在岸上的邦特蘭官員和在近海巡邏的各國戰艦上的海軍軍官均袖手旁觀。後者不能採取任何行動,是因為擔心傷及人質;而前者既不能又不願採取行動:「不能」是因為,具有良好社會關係的海盜對於裝備簡陋的政府軍來說,是難以匹敵的對手,而「不願」則是因為,有權勢的政府官員和政客會從海盜行動中收取利潤分成——其中有些行動,是由某些政府官員主動提供財政支持的。

大量可信的新聞報道指出,長居邦特蘭首府加羅韋(Garowe)的一些富人,在2008—2012 年資助了多支海盜團伙,而海盜團伙則將勒索所得的巨額贖金在城中投資,以此作為回報:「證據就在城市天際線上:比如說你絕對不會錯過的聖日酒店(Holy Day hotel),它的造型就像一艘船的船身。酒店主人是一位著名的海盜,如今,他已經把這座建築改造成了公寓。」

這並不意味着在這些年裡,邦特蘭沒有在打擊海盜活動方面做一點工作:他們逮捕並監禁了數十名海盜。但是這些海盜大多屬於基層人員。正如聯合國駐索馬里及厄立特里亞監察小組表示,「海盜高層領導人、組織者、投資人和談判專家……一直不受影響,而且……繼續組織和管理海盜活動」。埃勒的情況和巴淡島一樣,只要海盜們不公開挑戰政府的權威,就可以逍遙法外。如果執法者對他們施以懲罰,國內的和平和穩定就會受到影響——對於那些縱容海盜的當權者來說,其巨額的兼職收入也會大打折扣。

只有當邦特蘭的合法執政者得出結論,認為通過支持合法貿易可以賺取更多的錢,這種平衡才會被打破。在這種情況下,海盜部族,包括他們的領袖,都將失去自身的價值。

在東南亞(準確來說,是指馬來半島、新加坡和廖內群島的沿海地區),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那就是羅越人——也稱「海洋之民」或「海上吉卜賽人」——的後代。

雖然很多東南亞國家取得了飛速的經濟發展,但這些海洋民族通常生活在勉強維持生存的骯髒環境下,享受不到國家福利政策或是全國醫保——很多時候,他們甚至不被看作是所居住國家的「合格」公民。羅越人只是貧窮的漁業社群遭受系統性漠視的一個例子。這些被邊緣化的海洋社群成員被政府遺棄,自生自滅,還要定期承受來他們傳統漁場進行偷捕的遠洋拖網漁船的劫掠。他們面臨着艱難的抉擇。他們當中有些人,可能會選擇移居到城市去謀生,另一些人可能會在商船上找到一份合法的工作,還有一些人則有可能從事走私或者去當海盜,或者兩樣都干。大多數人多半會抓住出現在自己面前的第一個機會。

總之,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出現頻繁的海盜活動,那麼就一定能找到一個羸弱的或失敗的濱海國家,這個國家不重視其邊緣海洋社群的社會福利,也難以遏止本國海域內的非法捕撈。

三、現代海盜的解決之道

此外,境外強權對區域事務的干涉,一定程度上也仍需為投機性質的小規模海盜活動的持續出現負責。

就2008—2012 年大規模出現的索馬里公海海盜活動來說,這個問題的根源可以追溯到20世紀90 年代初。當時索馬里漁民不得不抗擊闖入他們漁場裡的遠洋拖網漁船。這些漁船是為了偷捕藍鰭金槍魚、鯖魚和鯛魚等高價值魚類。這次闖入,是索馬里中央政府於1991 年垮台以及國家隨即陷入持續內戰的結果。

這些國際漁船要麼沒有許可證,要麼持有「合法性存疑的許可證,許可證的簽發機關是前索馬里政府,簽名則來自一名摩加迪沙的軍閥,此人聲稱其代表前政府」。陸地上法律和秩序的喪失,同樣會轉化為法律和秩序在海洋上的喪失。結果就是,索馬里漁民不得不面對越來越多的遠洋拖網漁船,這些漁船來自歐洲(例如法國、西班牙)、中東或西亞(例如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和遠東(例如日本和泰國)的多個國家和地區,它們有系統地將索馬里海域捕撈得一乾二淨。

由於在索馬里海域的非法捕撈會對經濟和生態造成破壞,因此部分觀察家毫不猶豫地將此類行為和海盜活動相提並論,稱其為「海盜式捕撈」。儘管帶有偏見的聯合國決議、大國的命令和新聞報道繼續譴責索馬里海盜在印度洋和亞丁灣劫持商船的行為,然而,海盜式捕撈過去和現在一直被忽略。為什麼聯合國決議、北約的命令和歐盟的法令,始終沒有包含保護同一水域裡的索馬里海洋資源應免受那些「非法、無管制及未報告」捕撈的侵害?

對於這個直率的問題,可能會有很多禮貌的外交辭令來回應。

但是,一個同樣直率的回答應該將重點落實到這樣一個現實上,即國際關係仍然關乎國家利益,別的都不太重要。因此,法國和西班牙是歐盟亞特蘭大行動(Operation Atalanta,2008 年12 月組織的旨在遏止索馬里海盜的行動)最堅定的支持者,也就不足為奇了:這項行動(截至2018 年11 月仍在進行中)符合它們國家的利益,可以保護它們國家在索馬里海域作業的捕撈船隊。

無論怎麼說,將海盜逐出海域顯然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如果國際社會真的想要消滅,或者至少是減少海盜活動,當務之急是逮捕非法拖網漁船——在索馬里海域以外的地區也一樣。

畢竟,主動在海上追剿海盜,總是要被數量上的不對等所困擾。戰艦太少,需要執行巡邏任務的海域太廣闊,需要獵捕的海盜又太多。即便蒸汽動力船的出現,使得海盜獵人相對海盜而言擁有了巨大的技術優勢,但數量上的差距一直無法彌補。

這種數量不均衡,也阻礙了21 世紀初跨國打擊索馬里海盜的多項反制措施的實施。

例如,亞特蘭大行動一開始只有三四艘軍艦,加上十幾架直升機和兩架海上巡邏機(MPA);海洋之盾行動「在任何時候」都只有三到五艘北約軍艦;而CTF 151 行動時只有三艘美國海軍戰艦和十幾架直升機。因此,當西班牙海軍在2009 年11 月提出封鎖索馬里3300 公里海岸線,將海盜趕上岸以解決海盜問題的方案時,皇家海軍司令邁克·賈格爾(Mike Jager)打趣道,這相當於「用五輛警車維護美國東海岸的治安」。

2012 年3 月,歐盟正式通過一份整合了各種陸上反海盜行動建議的簡明手冊,允許針對索馬里「沿海領土和內陸水域」範圍內確認無誤的海盜目標開展有限的行動。並希望「通過促進索馬里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重點在三個方面進行合作:管理、教育和生產類項目,尤其是農村的發展」,來從根源上解決該問題。從2011 年開始,歐盟還藉助一套「區域海事能力建設」計劃,鼓勵區域反海盜措施,重點在於「加強吉布提、肯尼亞、坦桑尼亞和塞舌爾等國的海事掌控能力」(這幾個國家均臨近海盜活動頻發區域),以及「訓練和裝備邦特蘭、索馬里蘭和加勒穆杜格(Galmudug)等索馬里地區的海岸武裝警察,並在索馬里邦特蘭培訓和保護法官」。

這些舉措看起來,像是一個綜合性的一攬子方案。但實施起來卻非易事。首先,費用不便宜,耗費的時間也會相當長。其次,來自數個歐盟國家的船隻仍然在進行非法、無管制及未報告捕撈,對索馬里漁民來說是個天大的麻煩,這一根本原因必須得到解決。

當前(編輯註:指2019年),索馬里海盜不再猖狂,主要原因是部署在海上的反制措施見效,多國海軍的獵捕行動,暫時將海盜趕出了這片水域。他們是否永遠不會回到海上,目前尚不清楚。如果許諾的建設計劃沒能落實,而強國在索馬里水域巡邏的軍艦全數撤出,那麼海盜活動一定會捲土重來。(來源:騰訊新聞)

本文節選自《全球海盜史》,[英]彼得·萊爾(Peter Lehr)著,於百九譯,萬有引力出品,廣東人民出版社2021年出版。已獲出品方授權。原文較長,有刪減。大小標題系編輯所擬。

作者簡介:彼得·萊爾(Peter Lehr),蘇格蘭聖安德魯斯大學恐怖主義和政治暴力研究中心講師,恐怖主義研究專家。著有《反恐怖主義技術》,編有《海上暴力:全球恐怖主義時代的海盜》。
推薦閱讀

漢文帝才是西漢軍功老臣的真正掘墓人

海瑞餓死親生女兒之說,不可信

東亞航海王,在世界史上處於何種位置?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鑽石舞台 的頭像
    鑽石舞台

    鑽石舞台

    鑽石舞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