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劉宋范曄撰著《後漢書》,未及全書告成即賈禍遭難,遺稿凡九十二卷。其中本紀十卷、列傳八十卷,存世《後漢書》文本即是如此。
不過《日本國見在書目錄》載錄「《後漢書》九十二卷,宋太子詹事范曄撰」,這在本紀十卷、列傳八十卷之外多出的兩卷,應該是原書的「敘例」。其性質猶如司馬遷《史記》末卷《太史公自序》和班固《漢書》的末卷《敘傳》,范氏乃援舊例也。《隋書·經籍志》著錄「《後漢書》九十七卷,宋太子詹事范曄撰」,其「九十七」疑爲「九十二」之譌。檢《舊唐書·經籍志》著錄此書亦爲「九十二卷」,可證當以《日本國見在書目錄》的著錄爲正。劉昭在《後漢書注補志序》中將此「敘例」稱作「序例」,或爲范曄所定本名,謂其「《序例》所論,備精與奪,及語八志(案指司馬彪《續漢書》之八志,即今《後漢書》所附諸志),頗褒其美」。遺憾的是,這兩卷范曄講述其著述宗旨和撰著緣起的「敘例」(或稱「序例」)早已失傳(其實直到唐官修《晉書》仍有此等「敘例」,後來也同樣失傳於世)。
需要稍加說明的是,近人錢穆在給學生講課時嘗謂范曄《後漢書》沒有《史記·太史公自序》和《漢書·敘傳》那樣自己講述撰述宗旨、體例的篇章(見錢穆《中國史學名著》之《范曄〈後漢書〉和陳壽〈三國志〉》一節),這是教書匠課堂上隨便信口說的話,當不得真。
本紀和列傳之外,范曄原計劃安排的十卷志,未能撰成。由於諸志未能成書,蕭梁時人劉昭在注釋范曄《後漢書》時,就割下西晉人司馬彪《續漢書》裹的八篇志書共三十卷,補在范曄《後漢書》之後,稱作《後漢書志》,世雲「劉昭注補」。
今本《後漢書》形成
過程示意圖
以後唐高宗第六子後諡爲「章懷太子」的李賢,招集當時學者張大安、劉訥言等給他注范嘩《後漢書》的紀傳(《舊唐書·章懷太子賢傳》),流傳到今天的《後漢書》紀傳部份,就是李賢這個注本。
李賢等人在注釋過程中,利用過劉昭的《後漢書》注本(當然也還有其他一些《後漢書》舊注,說詳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五「後漢書注」條)。劉昭所注舊本的本紀和列傳,早已散佚不存,其中一些內容若是能夠依賴李賢注本得以流傳世間,亦堪稱幸事。惟李賢以爲劉昭注本諸志並非范曄《後漢書》固有的內容,從而棄置未顧;也就是說,李賢注本《後漢書》並沒有補入司馬彪的《續漢書志》。
直至宋真宗乾興元年,始從孫奭奏請,將劉昭注本諸志補入李賢等人所注《後漢書》中,一併刊行於世(見宋紹興刻本《後漢書》所附官牒,別詳拙文《〈後漢書〉對研究西漢以前政區地理的史料價值及相關文獻學問題》,收入拙著《舊史輿地文編》),這就是流傳到今天的《後漢書》文本。
日本汲古書院影印
宮內廳書陵部藏
北宋刻本《通典》
雕版印刷將劉昭注補的《後漢書志》、也就是晉人司馬彪的《續漢書志》附着於李賢注《後漢書》之中,雖然始於宋真宗乾興元年,但早在唐代中期前後,就有了並讀二者的做法,事見杜佑《通典》卷一七《選舉》五載洋州刺史趙匡《舉選議》之《舉人條例》:
趙匡其人大致生活在代宗朝前後,這裏所說「《後漢書》並劉昭所注志爲一史」,實際上就是把劉昭注補的《後漢書志》與李賢等注釋的《後漢書》視作一書並行,適可謂「等量齊觀」。儘管當時還沒有普及雕版印刷、至少還沒有雕印正經正史,亦即劉昭注補《後漢書志》與李賢注《後漢書》尚未凝固爲一體,但二者並行於世,業已啓始。
其實指明這一點,算不上是敝人的什麼發現,清人邵晉涵早就針對《通典》上述記載指出,觀其「以《後漢書》、《續漢志》連類而舉,則知以司馬《志》附見范《書》,實始於唐人」(邵晉涵《南江書錄》)。不過邵氏意雖賅而言過簡,學人驟然讀之,往往不易理解,加之世人對其所論實尠少留意,甚至無所知聞,故今略述讀書筆記如上,以供學史治史者參考。
2021年11月2日凌晨記
【附】我向《文史哲》編輯部暨山東大學黨委表達的三項卑微要求:
(1)《文史哲》刊載那篇文章,把一個同我毫無關係的觀點強加到我頭上並加以批判,由此引發一系列問題,對我的身心和名譽都造成了嚴重、持久的傷害。爲此,請《文史哲》編輯部或主編王學典先生對我做出正式的道歉。
(2)王學典主編指使人把我同他溝通協商的原始記錄發佈到公共網絡空間,並做出歪曲的解釋和惡意的評論;同時,《文史哲》編輯部某工作人員(即前此所說責編丑)還在網上發佈我同王學典主編溝通的情況,並對此做出歪曲的解釋和惡意的評說,這對我的身心和名譽都造成了嚴重、持久的傷害。爲此,我強烈要求山東大學黨委,必須按照校紀國法對相關肇事者做出嚴肅處理。
(3)爲彌補上述兩項事件對我造成的嚴重傷害和惡劣影響,強烈要求山東大學給予我與之相應的經濟補償。
各位看官欲瞭解《文史哲》編輯部的故事之具體情節,請看敝人過去在這裏發佈的「《文史哲》編輯部的故事」第一季十六集劇本——搜索「《文史哲》編輯部的故事」(附註:該劇第二季是否上演,需看《文史哲》和山東大學黨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