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皇帝飲差分界大臣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索額圖,內大臣一等公都統舅明佟國綱,都統朗談,都統班達爾善,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薩布素,護軍統領瑪喇,理藩院侍郎溫達:俄羅斯國統治大俄、小俄、白俄暨東、西、北各方疆土世襲獨裁天佑君主約翰·阿列克歇耶維赤及彼得·阿列克歌耶維赤欽差勃良斯克總督御前大臣費岳多·鄂斯塔斐耶維赤·烏拉索夫,總主教謝門·克爾尼次克於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兩國使臣會於尼布楚城附近,為約束兩國獵者越境縱獵、互殺、劫奪,滋生事端,並明定中俄兩國邊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見,特協定條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龍江之綽爾河,即塑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必齊河為兩國之界。格爾必齊河發源處為石大興安嶺,此嶺直達於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歸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特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亦為兩國之界:河以南諸地盡屬中國,河以北諸地盡屬俄國。凡在額爾古納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於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薩所建城障應即盡行除毀。俄民之居此者,應悉帶其物用,盡數遷入俄境。
兩國獵戶人等,不論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邊界。若有一、二下賤之人,或因捕獵,或因盜竊,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繫,遣送各該國境內官司吏,審知案情,當即依法處罰。若十數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獵,或殺人劫略,並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既不以少數人民犯禁而備戰,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後有逃亡者,各不收納,並應械繫遣還。
四、現在俄民之在中國或華民之在俄國者,悉聽如舊。
五、自和約已定之日起,凡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俱得過界來往,並許其貿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兩國水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批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兩國欽使各將繕定約文籤押蓋章,並各存正副二本
此約將以華、俄、拉丁諸文刊之於石,而置於兩國邊界,以作永久界碑,康熙十八年七月十四日
註:此為拉廠文之漢譯本,《尼布楚條約》的正式文本是拉丁文本在會議上經過宣讀核對,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互換文本,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