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女子萬錦買新房毀約遭開發商索賠95萬。
2017年的安省房地產市場對許多買家來說是個揮之不去的噩夢,一些買家因房價暴跌選擇毀約,但是難逃賠錢的命運。最近又一起官司,一個華人女子在2017年以345萬元購買在萬錦市一個樓盤的樓花,但是在交割前毀約,開發商隨後以260萬元的價格將此物業甩賣然後朝華人女子追討95萬的損失,華人女子不服上訴,但是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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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顯示,梁女士於2017年2月15日與S開發商就在萬錦市購買新房簽訂了買賣協議,梁女士同意以345萬元的價格購買樓花。
S公司承諾在2019年7月5日交房。
但是,2017年安省出台房產新政,房價急轉直下。
2019年6月4日,梁女士的律師致函S公司律師,聲稱要終止協議,理由是S公司延長了交房截止日期不符合協議內容。
2019年6月18日,梁女士的律師再次致函S公司的律師,質疑S公司將交割日期定為2019年7月5日的權利。
最終,梁女士沒有在2019年7月5日完成該物業的交割 。
S公司於2020年3月17日以260萬元的價格轉售了該物業,比梁女士所簽協議價格低了85萬元。
S公司於2019年9月17日對梁女士提起訴訟,要求梁女士賠償損失95萬元,並聲明沒收梁女士已付所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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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於2019年11月25日提交了一份答辯和反訴聲明。她要求法官下令所簽協議無效或者可撤銷、終止。同時要求S公司退還她支付的押金以及利息。
梁女士辯稱, S公司沒有遵守通知義務。此外,她聲稱代理該物業銷售的房地產經紀人X向她作出虛假陳述。
梁女士還聲稱她不會讀、寫或說英語,也不了解她簽署協議的性質和範圍。
此外,梁女士在拿到C銀行的按揭貸款預批授權後,在沒有通知開發商S公司的情況下,將其名下位於多倫多市的一處物業的產權無償轉讓給其丈夫趙某。而這處房產是梁與丈夫在2014年8月共同購買的,C銀行批准按揭貸款也是因為梁女士有該房產50%的產權,當梁女士將產權權轉讓給丈夫之後,她就無法再獲得C銀行的按揭貸款。
S公司稱,梁某在轉讓產權之前已經拿到C銀行首付1,207,500元情況下、2,242,500元的貸款,有能力以345萬元購買該物業。因此S公司要求法庭宣布此產權轉讓無效,並要求追加梁女士丈夫為共同報告,獲法官認可。
對於S公司的加訴申請,梁女士對此不服提出上訴,但上訴被安省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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