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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經證監會查明,遠高實業通過偽造銀行對賬單的方式虛增貨幣資金: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期末餘額共計685,997,086.99元,2019 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期末餘額532,205,998.19 元.
經證監局查明, 2018 年遠高實業虛構子公司遠高新能源與山東中車同力鋼構有限公司、山東中車風電有限公司 的銷售業務, 共計虛增營業收入538,400,467.52 元,2019 年遠高實業虛構子公司遠高新能源與中車同力、中車風電的銷售業務, 虛構子公司中資悅達與寧夏中聯建建築有限公司、寧夏龍山御景綠色科技建築產業有限公司、寧夏元和升商貿有限公司的銷售業務,合計虛增營業收入524,125,803.58元。
高遠作為遠高實業董事、總經理、信息披露負責人, 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遠高實業上述違法行為。高遠、高紅明通過偽造銀行對賬單及採礦權抵押政府文書、虛構交易等特別惡劣的手段編造重要事實。在遠高實業債券違約後, 不僅未能積極採取措施補救,反而離境消極對待債券違約風險化解工作, 性質惡劣, 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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