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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朋友轉發了朱教授的《「放開經濟活動」的正確理解》、《葛兆光:大慈大悲觀世音——民眾的佛教想象》和《有限責任政府視野下的「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其實它們是互相有關聯的。

葛教授所論的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只在佛教文化或「佛學」層面,而未進入「學佛」的實修。觀世音首先是一個實修者,即心經中的觀自在菩薩,所用法門是「耳根圓通法門」:耳根之聞,向外聞眾生之苦;向內,聞自性。內外不二,是為法門。而菩薩的梵文原意是「追求覺悟的人」,我們如果也追求覺悟,就應當把觀世音作為自己實修的一位可敬可學的前輩,而不是頂禮膜拜的大神。大乘佛法後來比較強調向外「覺有情」的一面,也出現了搞崇拜的大眾化世俗化「相法」現象,要警惕。「外力說」終究只能通過「自力」才能起作用,如果首先不能自覺,又憑什麼去覺他?如果因果不能自負,如何又能在被人啟蒙之下去自悟、自行?

實修者不能搞成民間所習慣的那樣:佛是第一等神,菩薩是二等神,我師父是三等神,那樣一種只用來為我所供所求的外在主宰。如果這樣,既違背因果自負,也間接促成大量惑眾的大仙魔師:他許諾幫你搞定,你投機依賴奇蹟,一拍即合,上當受騙者無數。一樣的心態也促成學術上的全能主義、政治上偉人崇拜和無限擴張權力。當然,欺人者反為人欺,也是自欺,三欺往往是一體,最終都是瞎折騰,自有報應。

沒有全能的神,佛陀也不是,他只是一個覺悟者,也有「九難三不能」。那何為佛法,如果要扼要講,就是「眾善奉行,諸惡不作,自淨其義,是為佛說」。三句話的前兩句是「共法」的善人道,即一般入門;後一句是「不共法」,即究竟的解脫道。善人道,也是所有宗教的共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不能只停留在這個層面,何為善,何為惡?不思善不思惡的又是誰?善從何來?對善的偏執恰恰可能成為惡或煩惱的根源,開始考慮這些問題了才真正入門。

對「善」的塑造、誇大、扭曲,甚至不擇手段,這恰恰是要警惕的。第三句「自淨其義」或清靜的意思,不僅要淨化「惡」,也要淨化「善」,就是要能夠清清楚楚的看透「善」,看到「執善」也可能是雙刃劍。要悟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都在變化,一切法一切真理都沒有自己一成不變的絕對性,都是應變化的形勢而隨緣啟用,應該用而不偏執,不固化。

病毒是一個古老的生命體,可能比人類的歷史還要久遠,從它們自我生命繁衍的角度來講,它們與所俯身的生命載體(包括人類)之間的關係,一定會走向互相合作和共存的關係,否則它們只有自取滅亡一個結果。過度防疫和層層加碼就是固而不化,不能順應病毒的變化。

法治與人治的區別是政府為有限責任,不是父母官,更不是家長制。為政者要始終警惕「唯我正確」,要清醒公權力的有限性和謹行性,以及公權與私權的界限。要儘可能減少行政性具體目標對一般性法治規則的干擾和侵蝕。

政府面對各種複雜困難更需要回歸到其正當角色,始終承擔起實施普遍正當規則的責任,應該把「經濟活動」與「防疫活動」等等更都地視為個體自主的事務,而不僅是「國家事務控制」。要常常問一問政府在什麼程度上具有統籌取捨的主宰權以及考慮其副作用,問一問習慣於所謂「最優化管制」的思路本身是否經得起推敲。

我們從新學習觀世音菩薩,不是迷信誰能夠來「顯神通」,從上而下有個最優方案、最佳時刻來終止疫情,也不是相信絕對的權威來保護和定奪我們無數個體的生命和生活方式。我們學習觀世音菩薩,對內就是自悟、自覺 、自行,擔當自己選擇的風險;對外就是互相有機協作,也相助於遇難者、被欺負者,依據法律不怕困難和強勢。

這個時期有許多這方面的好例子,例如小區居民為鄰居居家隔離,而敢於承擔、互相幫助。例如糾正違法性行政,從而維護個人合法的權益。同樣,如果到了疫情嚴控終於放鬆了,可能又會有感染人數劇增等新問題,一部人可能又會反過頭呼籲政府重新強幹預,所以考驗公民的內外擔當是永遠的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因果自負,是佛法的基本原則。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和生活的第一責任人,自然也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這個基本原則不應該忽冷忽熱時常動搖,要堅毅地以平常心去直面和應對不確定性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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