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有害健康,未成年人禁止使用電子煙,不建議非煙民使用電子煙
2月18日,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縣城西街的一家電子煙經營業主開出罰單:沒收過期電子煙商品,並處罰款500元。「這是榮縣查處的首例電子煙經營違法案件,也是榮縣開出的首張銷售過期電子煙罰單。」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介紹。
據悉,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更加優質的市場與社會環境,在春季開學之際,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託「春雷行動2022」,聯合榮縣煙草專賣局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執法子行動,重點查處向未成年人售煙(含電子煙)、經營劣質電子煙等違法行為。
調查中,經營者承認其銷售過期電子煙的違法行為。於是,按相關法律規定,對涉案經營者作出沒收過期電子煙並處罰款500元的決定,同時對經營者及店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徐學忠表示,堅持以案示警、以案釋法、以案促改,未來將攜手煙草專賣局持續整治查處校園周邊違法設置電子煙網點、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等違規違法行為,落實警示標誌設置和身份證件核驗規定,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