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疫情防控減免
租金申請的通知
一、減免實施主體
上海申通地鐵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和上海地鐵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是本次減免的實施主體。上海市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和上海地鐵維護保障有限公司參照執行。
二、監督管理單位
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三、減免適用對象
最終承租集團公司經營性房產和非居住類使用權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與資產公司、投資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簽訂合同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終承租集團公司便民服務場地和廣告陣地、空間、廣告設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與資產公司、投資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簽訂合同的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參照本通知執行。
其中,小微企業參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關於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髮【2015】309號)劃型標準認定。(小微企業名錄可參照查詢 http://xwqy.gsxt.gov.cn/),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自然人與民辦非企業按「一事一議」處理。
四、租金減免方式
1、減免期限
對符合條件並經集團公司與實施主體審核通過的減免對象,2022年原則可免除不超過6個月的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上述租金的相關物業費、停車費、水、電、燃氣費等管理費用均不參與此次減免。
2、減免方式
申請對象與資產公司或投資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簽訂的合同應在存續期間。「存續期間」是指合同的起始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含)之前,且租賃期涉及2022年的合同。合同覆蓋2022年期限不滿一年的,參照6個月減免方式按合同租期占全年比例減免,「按比例減免「的租金計算方式為:租約期占全年月(日)數×0.5。
3、轉租方式的減免
存在轉租行為的,最終承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本次減免政策。轉租方應當將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人。其中,集團公司只承擔減免對轉租人的租金,轉租中存在租金差價的,由轉租人與最終承租人另行協商,鼓勵非國有企業轉租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最終承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與轉租方溝通租金減免事宜,由轉租方(與資產公司或投資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簽訂合同的主體)落實相關租金減免。
五、申請與受理
受理日期: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30日。
申請材料:申請人身份證、租賃合同、營業執照。
申請方式:此次申請方式為線上受理,請申請人根據租賃資源,將相關資料發至指定郵箱,並在郵件名稱中標註:類型、位置、承租人名稱(如:商鋪-1號線人民廣場站1XX-承租人名稱或品牌)。如有特殊需要現場申請,請提前與受理人預約時間,避免人員聚集。
六、受理與監督
1、受理人聯繫方式
2、監督單位聯繫方式
監督單位: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聯繫人:朱老師
聯繫方式:63189188-605219
七、其他事項
集團公司保留對此次減免租金工作有關安排及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本次未公告2022年7月1日(含)後起始合同的租金減免方式,集團公司根據下半年防疫具體情況和租金減免政策變化,另行安排。本通知所涉及的租金減免工作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如遇上海市政策調整的,集團公司有權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來源:上海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