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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陸火Media

轉自:景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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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月上午十點左右,一位名叫王強的市民帶着申請賠償的材料來到了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接待王強的法官名叫李麗,李麗看過他手中的材料後,告訴他不能辦理此事。

王強一聽李麗這樣說,當場便怒了,他的父親在17年前被辦案的警察給誤射傷,從那以後,父親的下半身便癱瘓了,這些年來,他們一家人為了照顧父親、給父親看病,都不知花了多少錢。

為了申請到國家補償,減緩家庭壓力,這些年來王強跑遍了秦皇島各政府部門,可都無濟於事,如今,再次來到法院,再次遭拒,這讓他的心理產生了極大的不滿,在這種不滿情緒的煽動下,王強最終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

只見他走到了接待室大門處,將大門重重的關上,隨即他從兜中掏出了一把刀,還沒等李麗反應過來的時候,他便將刀刺向李麗。

李麗也沒想到王強會這麼大膽,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法官,出於恐懼,李麗一邊躲一邊向着大門的方向而去,並趁着王強不注意的時候,打開衝出大門,跑樓道呼救。

其中,有三位法官聽到李麗的呼救聲後立馬跑了過去趕去救援,王強見有人來幫忙,對着幫忙的三名法官便是一通亂刺,將他們也給刺傷了,而這場鬧劇直至法警前來制止時才結束。

那麼,行刺四名法官的王強最終如何?17年前又發生了何事,王強父親因何被誤傷致殘?

王強

17年前發生了何事

2010年案發時,王強也不過才三十多歲,這個年紀的他無疑是心智成熟的,按理說,像王強這般年紀的男性不該做出這樣衝動的事,那是什麼把王強逼上絕路的呢?

要說起這個問題,還要把時光倒回到17年前......

王強是河北省昌黎縣蘇家店鎮蘇莊村人,17年前,王強一家人的生活還不像現在這般拮据,當時,王強的父親王樹文在村里與人合辦了一個麵粉加工廠,收益可觀,一年能掙六七萬,多的時候甚至可以掙十萬多。

在當時的那個年代來說,王強一家人的收入完全可以稱得上小康。

然而,這樣幸福的生活卻因一場意外戛然而止。

1994年大年二十八,王樹文和廠里的幾個小伙子閒來無事擲篩子賭博,讓王樹文沒想到的是,正玩着的時候,幾個警察從背後冒了出來。

派出所所長李賀田告訴他們:「國家嚴禁賭博,念你們初犯,一人罰兩千。」

聽到「罰兩千」這三個字的時候,王樹文苦着一張臉問:「所長,我們大過年的玩玩這個,就要罰兩千啊?這太多了吧,一千行不行?」

李賀田:「不行。」

王樹文見警察態度強硬說不通,於是便以身上沒帶現金回家取錢為藉口離開了派出所,王樹文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逃脫罰錢,而是尋思着回去以後找找關係,讓認識所長的人說說情,讓所長少罰他點錢。

晚上7點左右,王樹文正在屋子裡與家人聊天,聊着聊着他忽然看見家門口開過來了一輛帶着警燈的北京吉普,看到警車的一瞬間,王樹文有些心虛,他擔心是派出所來催交罰款的,於是,不想交兩千罰款的他便打算從後門溜走,躲一陣子再回來。

就這樣,王樹文悄悄地跑出了後門。

不過,讓王樹文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剛一跑出去,警察便發現了他。

警察發現王樹文後立馬向王樹文的方向追去,其中幾名警察還鳴槍示意。

聽到槍聲後的王樹文忙回頭看去,只見後面有好幾個警察追着他跑,其中的幾名警察手中還拿着槍對着天空鳴槍示意。

看到這一幕的王樹文忽然心生了害怕之意,害怕之下,他選擇了放棄逃跑,並蹲在地上做抱頭狀,向警察示意投降。

所長李賀田見王樹文停止逃跑後,忙走上前,並用槍頂在他的脊梁骨上。

誰知,就是這樣的一個不起眼的動作,卻誤傷了王樹文,只聽「砰——」的一聲,擦槍走火,子彈打進了王樹文的身體裡,而王樹文也隨之倒地,痛苦的在地上哀叫。

這年,王強16歲,他親眼目睹了父親逃跑、被槍誤傷倒地的全過程,這一幕深深地烙印在他的腦海,給他年幼的心靈造成了不可磨滅的損傷。

王強想不明白,自己的父親不就是沒交罰款麼,警察至於開槍麼。

在這之後,王樹文被送到醫院搶救,所幸的是,王樹文保住了性命,躺了7個多月後便康復出院了,但不幸的是,王樹文因此落下了殘疾,整個下半身都癱瘓了。

事後,昌黎公安局為了平息這件事,與王樹文的妻子段巧雲商量調解,調解發生在王樹文昏迷不醒住院的期間,所以此事全權都由段巧雲承包。

段巧雲沒上過學也沒讀過書,丈夫的昏迷不醒給她帶來了很重的打擊,她根本不知如何去做,當時,昌黎公安局提出賠償17萬,口頭承諾把開槍的派出所所長李賀田「雙開」,即黨務開除、職務開除,並讓段巧雲簽一個調解書。

段巧雲一聽有錢賠,也就沒多想,簽下了調解書,然而,正是因為這個調解書的存在,王樹文後來申請國家賠償的事才屢屢失敗。

1994年5月16日,昌黎縣人民檢察院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李賀田,8月4日,縣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李賀田在執行任務時違反使用武器警械的規定,動用手槍造成手槍走火,其行為構成過失重傷罪,免予刑事處分。

本來,這件事進展到這裡,也該劃上一個句號了,畢竟王樹文一家人已經拿了派出所給的17萬,簽訂了調解書,而李賀田的案子也做出了判決。

然而,等王樹文回到家之後,她的妻子段巧雲才發現,丈夫的傷病遠遠沒有那麼簡單,在醫院治療的那一段時間只是基礎治療,之後還要不斷的去醫院治療才能保住丈夫的命,另外,王樹文癱瘓在家後,麵粉廠也沒人管,這就造成了家裡的收入來源徹底斷了。

此外,家裡還有兩個兒子要養活,王樹文不能工作後,生活的重擔便全落在了段巧雲身上,直到這時,段巧雲才悔不當初,後悔簽訂了那份給17萬的調解書。

兒子行刺法官原因

在兩個兒子上學的時候,段巧雲常常趴在王樹文的床邊落淚,說自己沒文化,吃了大虧,不該簽訂那份調解書,面對哭泣的妻子,王樹文只能好言安慰,他對妻子說:「總有辦法的,政府不會不管我們的。」

在這之後,派出所給的17萬賠償金以流水般的速度,被需要治病的王樹文給花完了,就在王樹文上愁錢的問題時,有村民前來告訴王樹文,說他在昌黎派出所見到了正在值班的李賀田,村民說:「我這一問才知道,打你的那個警察根本沒有被『雙開』,而是調職了,從龍家店派出所調到了昌黎縣。」

聽到這個結果的王樹文覺得十分不公平,於是氣憤之下,他讓村民抬着他去派出所討說法。

到了派出所後,派出所的人解釋了這樣做的原因,他們告訴王樹文,法院的宣判中並沒有「雙開」一說,所以便撤掉了李賀田的所長職務,將他調到了一個普通的崗位上,說完,派出所的人還向王樹文保證:「我們承諾給你的孩子留一個警校名額。」

之後,回到家中的王樹文將此事告訴了自己的大兒子王強,因為小兒子年齡不夠不能上警校,只有大兒子的年齡符合要求。

誰知,王強哭着說:「他們把我爸打成這樣,我上警校去,我怕別人指着我脊梁骨罵,說我是用我爸換的警校。」

就這樣,王強拒絕了上警校,於1997年,以全鎮第一名成績考上了河北師範大學數學系。

家裡有了大學生,本該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然而,王樹文卻高興不起來。

王強僅上了一年多的學,便以門門功課零分被學校送了回來。

而這個回來的原因,其實不是王強的學習成績差,而是因為王強得知弟弟高考落榜選擇參軍的舉動後,擔心沒人照顧父親,所以,想要照顧父親的王強,才會以這種自毀前途的方式回到了家鄉。

2003年的某天,王強看到母親在洗父親的褲子,他發現,洗衣服的整盆水都被血染紅了,看到這一幕後,王強問母親:「我爸咋了?」

見母親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王強索性掀開了父親的被子,結果發現父親的屁股被磨破了血,直至這時,王強才知道父親一直在外頭四處奔走申訴,想要拿到國家賠償補貼家用。

自這以後,王強接替父親手中的申訴工作,替父親討要說法,數年下來,他跑遍了昌黎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可無論去哪個單位,他都沒有拿到國家賠償。

而那些單位拒絕他的理由也出奇的一致,要麼以賠償過時效為由拒絕,要麼便是以已簽訂民事賠償調解協議為由拒絕。

好不容易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拿到一張轉辦函,讓王強看到了希望,結果在前往轉辦函要求辦理業務的秦皇島中院時,接待他的法官李麗告訴他解決不了,王強被氣哭了。

氣憤不已的王強回到家中拿起菜刀,一氣之下剁掉了自己的四根手指,王強的父親王樹文被他的舉動嚇了一跳,從那以後,王樹文再也沒敢讓王強替他跑過申訴。

其實,從2006年開始昌黎縣政府便關注起了王樹文的生活,給他們辦理了城市低保,2008年時,龍家店鎮政府又經協商表示每月給王樹文夫婦每人每月300元的特困補助,也就是600元,不過有個條件,條件就是停止申訴。

從這以後,王樹文一家人便停止了申訴,一家人的生活也陷入到了平靜中。

可只有王強的妻子清楚,丈夫的生活雖說回歸了平靜,但丈夫的精神狀況依舊不好,她經常看到丈夫在晚上時坐在門口發呆,拿着刀子劃自己大腿的舉動。

2010年7月2日上午10點左右,王強拿着新寫的申請來到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他依舊不甘心,想要再試試申請國家賠償。

這次,接待他的還是那名叫李麗的法官。

李麗告訴他:「這個槍擊案發生在1994年,國家賠償法出台於1995年,不符合賠償規則;另外你們已經簽訂了和解書,接受了昌黎縣公安局的17萬賠償,所以這件事辦不成,你去找一找信訪部門的人吧。」

王強一聽李麗這樣說,情緒瞬間便上來了,於是便圍繞着這件事與李麗發生了爭執,衝動之下,王強抽出了一把刀捅向李麗,並在李麗跑到走廊後,將幫忙的三名法官也給捅了,致兩人重傷,兩人輕傷。

案發當天晚上,接到警局電話的王樹文痛哭流涕:

「因為你爸你做了你不應該做的事啊,因為你爸你改變了你的一生,你爸對不起你啊,你爸爸有罪啊......」

2011年6月27日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判處王強死刑,緩期兩年。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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