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印發《關於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嚴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財預〔2022〕126號)。其中明確提出,要加強預算編制源頭管理,硬化預算執行剛性約束,以及做深做細過緊日子情況評估。
並且,還針對近期地方國企拿地比例大幅提升的問題作出了相應限制,要求嚴禁通過舉債儲備土地,不得通過國企購地等方式虛增土地出讓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虛增財政收入,彌補財政收入缺口。規範地方事業單位債務管控,建立嚴格的舉債審批制度,禁止新增各類隱性債務,切實防範事業單位債務風險。
這意味着「寬財政」的預期面臨轉變,地方財政不得不面對再次收縮,準備過冬的局面:
再提「壓縮一般性支出」
自深化改革以來,地方財政用於三公經費、一般性支出的規模就逐步收到控制,尤其是在2018年後,已經約束到了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並且,在財政全面推行財政資金績效評估工作後,如何把「錢花在刀刃上」更是加強了對地方財政支出的約束,一般性支出在地方財政中的占比已經處於相對合理的較低水平。
在如今財政收入下降較為突出的大背景下,地方財政的實際可用財力普遍處於困難水平,加上潛在債務因素導致的壓力,普遍使得地方政府的支出、投資規模不如預期。因此,預期上紛紛希望積極政策再次加大財政政策的力度,以此來改善當前經濟運行處於低位的局面。
但如今這一文件的出台,顯然打破了這一預期。監管仍然希望通過「減支節流」的方式,在不增加新的政策空間的前提下,挖掘地方財政的潛力;也就是說,未來的財政重點仍在支出上的「提質增效」,而非進一步增加政策力度,這也就意味着地方財政的「寒冬」仍將持續。
加強預算執行剛性約束
近年來的財政監管重點是嚴控地方債務風險、限制地方隱性債務的增長;以及加強對地方財政的預算約束,通過由上至下的管理體系來規範地方政府的運作。但由於制度完善仍需要時間,地方財政的預算執行情況仍不理想,尤其是在預算之外、未納入隱性債務的應付賬款仍是較為普遍的現象。
因此,約束地方政府運作以及防範地方債務風險依然是任重而道遠。126號文也提出,全面加強預算執行管理,硬化實化預算約束機制,嚴格執行人大批准的預算,強化預算指標管理,不得無預算、超預算安排支出。這意味着未來的財政改革方向仍是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的運作,將地方財政的收支進一步納入「財政總盤子」里。
並且,在「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改革方向下,地方政府的未來運作將受到更為嚴格的約束;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領域的市場化程度將會進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也將更需要市場主體與社會融資對地方建設的支持。過去以地方政府信用為核心的債務擴張發展模式,已然一去不復返了。
點名購地虛增財政收入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曾提到土地出讓收入快速下降對地方財政造成的巨大壓力。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面臨巨大收支矛盾情況下,紛紛以地方城投、國企來托底地方土地市場,通過城投國企購地的方式來完成對應的政府性基金預算。
但在地方城投與國企也面臨較大資金壓力與償債風險,以及房地產市場銷售情況不理想、土地無法在短期內開發的情況下,這一行為實質上是地方財政將債務風險從財政向地方城投與國企進行轉移,並且有涉及隱性債務的嫌疑。
而當前對這一行為的點名,釋放出兩方面的信號:一是針對地方隱性債務的監管並沒有放鬆,二是監管認為當前的土地市場仍有風險,地方城投與國企在當下「接盤」未必是筆划算的買賣。
從中也透露出新的信號:如今是地方財政收縮的持久戰,地方政府的「緊日子」並非朝夕,仍需提高警惕、勒緊褲腰帶,做好準備,面對持續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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