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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18911725159

文丨教育部

北極星儲能網獲悉,8月22日,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發布關於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通知。

文件提出,培養方向包括化學儲能關鍵技術、氫儲能關鍵技術、儲能電站規模化運行關鍵技術、源網荷儲的聯合優化運行及運營關鍵技術、儲能與風光火電等電源聯合調度運行關鍵技術等。

其中,導師高校名單包含清華大學、天津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10所。

企業名單包含,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公司、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

實施本專項的高校根據企業需求,以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相關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的擬錄取博士新生和在讀博士生為對象,每個高校每年選拔20名左右優秀博士生進入專項,實行學科交叉、產教融合培養,加強培養過程管理,實行校企雙導師(導師組)指導,確保培養質量。專項實施周期為4年(2022—2025年),由研究生培養單位會同有關企業,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從工作基礎、專項設計、培養目標、重點舉措、聯合培養等方面制定專項實施方案。

原文如下: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實施儲能技術

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通知

教研廳函〔2022〕10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企業: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和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加快推進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行動方案(2021—2025年)》有關要求,充分發揮研究生教育對儲能技術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的支撐作用,加快培養卓越工程師,經研究,決定選取部分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見附件1)會同有關企業(名單見附件2)實施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儲能行業是高科技戰略產業,是國家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達成「雙碳」戰略目標的重要技術保障,對於確保能源安全、實現綠色轉型、推進創新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國際科技和人才競爭加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對我國儲能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提出嚴重挑戰。研究生教育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關於加快培養國家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的決策部署,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迫切需要,不忘初心,勇擔使命,加快培養一批支撐儲能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和產業發展的高層次緊缺人才,為提升國家儲能領域自主創新能力和戰略核心科技作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聚焦我國對儲能領域核心技術領軍人才的迫切需求,創新產學研協同人才培養模式,為我國儲能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培養和儲備一批創新能力強、具備國際視野和引領產業快速發展的領軍人才,形成儲能領域高層次人才輩出新格局,為實現我國儲能領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戰略目標奠定基礎。

三、工作方式

實施本專項的高校根據企業需求,以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等相關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的擬錄取博士新生和在讀博士生為對象,每個高校每年選拔20名左右優秀博士生進入專項,實行學科交叉、產教融合培養,加強培養過程管理,實行校企雙導師(導師組)指導,確保培養質量。專項實施周期為4年(2022—2025年),由研究生培養單位會同有關企業(可不局限於附件2),按照工作指南(附件3)要求,從工作基礎、專項設計、培養目標、重點舉措、聯合培養等方面制定專項實施方案(樣表見附件4)。項目雙方要簽訂完善的合作協議,明晰各方權責。

四、支持保障

(一)專項實施單位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專項實施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專項實施工作,積極配置資源,加大條件保障,確保專項高質量實施。

(二)教育部將承擔專項任務高校納入國家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支持範圍,根據培養能力、實施情況等實際予以專門支持。承擔任務高校也要通過增量傾斜和存量調整予以配套安排。

(三)能源局在試點示範、實證實訓基地建設中,組織有關企業探索創新機制,加強與專項任務高校對接,為高校成果轉化驗證和高層次人才培養提供配套支撐。

(四)中央財政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納入專項的學生人數作為各校專項資金分配因素安排經費予以支持。

(五)聯合培養企業要設置面向專項博士生的科研課題,並提供科研條件和科研經費。

(六)鼓勵有關企業設置專項獎學金,支持專項人才培養。

(七)專項人才培養質量作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成效評價的重要指標,以及動態調整專項引導資金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事項

(一)請相關研究生培養單位高度重視專項實施工作,將專項實施方案於2022年9月20日前、校企聯合培養協議於2022年11月20日前報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

(二)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加強對各單位專項遴選、培養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劉冬,010-66097848,xwbpyc@moe.edu.cn,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王達,010-68502468,wangda@ndrc.gov.cn,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張倩,010-81929226,nengxiaochuneng@nea.gov.cn,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46號。

附件:
1.高校名單
2.企業名單
3.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工作指南
4.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實施方案(樣表)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高校名單
1.清華大學
2.天津大學
3.華北電力大學
4.哈爾濱工業大學
5.上海交通大學
6.浙江大學
7.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8.華中科技大學
9.重慶大學
10.西安交通大學
附件2
企業名單
1.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2.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3.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
4.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5.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6.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
7.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
8.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9.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
10.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11.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12.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
13.中國中化控股有限公司
14.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
15.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6.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17.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
工作指南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實施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戰略部署,聚焦國家對儲能領域核心技術領軍人才的迫切需求,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模式,做好儲能技術人才培養專項實施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專項定位
儲能領域人才培養專項是瞄準儲能領域核心技術,聚焦解決儲能領域技術實踐難題和高層次技術領軍人才短缺難題而組織設立的博士人才培養專項。專項圍繞國家需求,充分發揮產學研協同育人優勢,以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水利工程等一級學科和相關專業學位類別為依託,為我國儲能領域核心技術突破培養和儲備一批創新能力強的複合型科技人才,推動形成儲能領域高層次創新人才輩出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探索儲能領域產學研融合育人模式
強化產學研融合育人機制,堅持需求導向,緊密結合儲能行業企業核心技術研發需求培養博士生,推動專項博士生直接參與行業企業重大研發項目,進一步理順行業企業參與高層次緊缺人才培養的體制機制,示範構建產學研融合育人模式,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儲能領域高端人才培養體系。
(二)超常規加快培養一批急需高層次人才
通過專項實施,支持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和企業合作培養一批具備深厚家國情懷、強烈責任擔當、多學科背景知識、紮實專業素養及廣闊國際視野,能夠創造性解決儲能領域關鍵問題、引領科技創新發展的高層次人才,為實現我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可控的戰略目標奠定基礎。
(三)探索形成儲能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合作機制
通過專項實施,選擇培養成效顯著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和企業,設立高層次人才合作培養基地,推動形成長期的產學研合作培養人才機制。
三、組織形式
(一)專項實施單位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會同聯合培養企業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和專門培養方案,統籌推進本單位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遴選、培養、學位授予等工作。
(二)聯合培養企業要成立以企業負責人任組長的專項實施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儲能技術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的實施工作。
(三)相關企業須配備有相應資歷的優秀人才擔任兼職博士生導師,聯合專項實施單位共同招收博士研究生。
(四)專項實施單位應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建立人才培養協調機制,明晰雙方權責,明確論文、專利、成果等知識產權歸屬和分配以及保密條款,鼓勵企業與高校聯合設立實驗室,支持專項博士生參與企業的重大研發項目。
(五)鼓勵和支持博士生依託企業的科研條件和重大研發項目開展博士學位論文研究。
(六)鼓勵企業優秀青年技術骨幹申請攻讀定向博士生。
(七)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專項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到本單位工作。
四、培養方向
根據目前我國儲能領域核心技術人才緊缺的現狀以及儲能技術與儲能產業創新發展的急需,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優先在以下方向開展儲能技術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
1. 儲能基礎材料與工藝;
2. 儲能裝備製造與控制關鍵技術;
3. 設備與系統安全關鍵技術;
4. 物理儲能關鍵技術(含儲熱/冷、壓縮空氣、飛輪、抽蓄等);
5. 化學儲能關鍵技術(含電化學、熱化學等);
6. 氫儲能關鍵技術;
7. 電磁儲能關鍵技術(含超級電容、超導等);
8. 季節性長周期儲能關鍵技術;
9. 儲能電站規模化運行關鍵技術;
10. 源網荷儲的聯合優化運行及運營關鍵技術(集中式/分布式);
11. 儲能與風電、光伏、火電等電源聯合調度運行關鍵技術;
12. 儲能大數據應用關鍵技術。
專項實施單位可根據自身優勢拓展培養方向和具體領域。
五、專項實施
(一)明確入選對象。入選對象應為電氣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水利工程等一級學科和相關專業學位類別已錄取博士新生和在讀博士生。支持企業中實踐經驗豐富、學有潛力的青年科技人員申請攻讀專項博士生。
(二)強化協同育人。研究生培養單位與聯合培養企業共同設計專項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內容。企業要積極參與專項博士生培養,結合自己的產業實踐、科研平台等優勢,提供配套科研項目、研發資金及企業導師。支持企業與研究生培養單位聯合設立研究機構或實驗室,保障專項博士生開展科學研究的實踐條件和工作環境。
(三)完善課程體系。研究生培養單位、聯合培養企業須聯合建設課程,構建本碩博貫通的開放式、模塊化課程體系,涵蓋儲能領域主要學科專業方向的知識和能力要求,並提供跨學科或學科交叉課程供學生選修。
(四)加強導師指導。落實導師作為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高校和聯合培養企業須採用雙導師或導師組的指導方式。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導師應具有豐富的博士生指導經驗,企業的聯合導師應符合研究生培養單位博士生導師的基本要求並具有豐富的儲能領域科研實踐經歷。雙方導師或指導小組結合具體培養方向,為博士生設計個性化培養計劃,培養計劃應符合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相關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培養方案的基本要求。
(五)明確論文要求。專項博士生學位論文應緊密結合儲能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問題,取得突出創新成果。
(六)完善評價機制。專項博士生學位授予需達到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相關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的博士學位基本要求,主要衡量關鍵技術創新、工程集成應用、實際參與重大科技任務或重大工程項目、有無創造性貢獻等方面,不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
(七)明晰知識產權歸屬。研究生培養單位、相關企業以及培養對象要根據分工、研究項目來源等,約定論文、專利、成果等知識產權分配和歸屬。
六、專項評估
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不定期組織專家對專項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內容主要包括:推進產學研融合培養機制改革的效果、專項博士畢業生技術創新能力和服務行業發展貢獻等。專項實施單位應通過畢業生調查、合作企業和用人單位調查、學生和教師座談等,對專項實施情況進行自我評估,建立持續改進機制,不斷提高專項博士生培養水平。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評估結果對專項實施單位進行動態調整,對評估不合格的,終止專項實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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