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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過去十天了,有太多人聽到受害女孩逝世的謠傳後,開始呼籲受害人現身澄清。比如《唐山被毆女子消失的10天》寫道:

我昨天的文章 巔峰之戰:唐山打人案輿情全復盤 有700多條留言,被30%的留言罵得狗血臨頭,甚至波及家人;而呼籲受害人發聲的有40多條留言,比如:

讓當事人發聲,讓記者採訪,謠言自然會不攻自破。沒看到當事人發聲之前,扯水軍進來也抹消不了打人團伙的罪惡。覺得還是讓事實說話吧,讓受害者接受媒體採訪發聲,謠言不攻自破。到現在還沒有出現當事人發聲,給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一些可以製造謠言的空間!希望當事人早日康復,早點發聲說明真像!那為什麼沒有一個當事人出來發聲呢?哪怕只是說一下近期療養狀況也好,你怕不是收錢了吧。兄弟

我收過錢,都是讀者大大打賞給我的。如果我想迎合讀者,那我大可以引用一點假證據,跟着輿論節奏去寫,那時候打賞又多,也沒人罵我,豈不美哉?

可我作為一個實事求是的理工男,干不出來這種事兒。咱們今天搜索調查研究一下,受害人現身發聲是不是常態?

湯蘭蘭沒現身

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聞一篇《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1]》引發了全國輿情,「媽,我懷孕了,是我爸的」這句話,更是讓人瞠目結舌。

文中質疑經過法院二審的裁判文書,大意就是證據存在疑點,而且湯蘭蘭在改名、變更戶籍後消失,人間蒸發。但是從戶籍上,至少能看出這個苦命的孩子順利上了大學。

文末在文末,澎湃新聞的記者王樂提出了一個問題:「而湯蘭蘭去哪兒了呢?」這不是2018年版本的「讓受害者發聲」麼?

湯蘭蘭並沒有站出來回應,五大連池派出所對此事也沒有接受採訪,反而是各路自媒體(包括我)經過抽絲剝繭,認定《尋找湯蘭蘭》一文中很多證據有問題,全文不可信。

而我們作為熱心網友,也希望湯蘭蘭能早日忘記這段人生中的噩夢,早日開始新生,我們不需要她站出來,只希望她能過上正常人的平靜生活。

如果當時湯蘭蘭現身發聲了,除了要面向公眾回憶那段黑暗的歷史,然後再被當成流量密碼扒出來各種花邊,讓自己的故事無人不知之外,又有什麼用?

犯罪分子已經被法律懲罰了,受害人為什麼還要站出來發聲?

李天一案受害者沒現身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天一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姦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師陳樞和王冉聯合發表律師函,稱將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並公開指責公眾和媒體對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過度關注,侵犯了隱私權。

北京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對被告人李天一五人強姦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李天一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現在估計快出獄了。

而李天一案的受害者楊某,一直沒在公眾面前發聲,事實上她也沒有發聲的必要,因為公眾輿論一直在關注此案。

而且,她沒站出來發聲是非常正確的選擇,因為只要站出來就必然會被質疑、潑髒水,甚至改變案情走向。那個時間,受害人就應該只相信法律和輿論的力量。

當時李天一同案犯的辯護律師李在珂就在微博上說,案件不應被定性為「強姦」,而應該是「強迫婦女賣淫罪」,他認為受害人是坐檯小姐,受害者喝醉後,被酒吧經理攙扶進李某等涉案人員車輛,而出台價格已經商量好了。

這是兩起舉國關注的受害者為女性的輿情事件,受害當事人幸好沒站出來發聲。我知道有人會說「那是強姦案,受害者為了保護隱私,才選擇不發聲」!

就算不是強姦案,受害者一個人站出來面對輿論風暴,作用也不大,傷害卻極大——只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武功不行。

德陽女醫生被逼自殺

2018年8月,四川德陽兒科安醫生被兩個所謂的13歲「兒童」性騷擾,要求道歉未果,還被吐口水做鬼臉,丈夫動手教訓這兩個孩子(把頭按進水裡,打了一耳光)也情有可原。

然後兒童家長開始在微信群里使用輿論武器,人肉安醫生信息,又再鬧到醫生和其丈夫單位,要求開除安醫生,而且當時網絡輿論還一直在詆毀安醫生。

8月22日,微博「中國青年網」發布泳池視頻,並配文字【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因發生碰撞#男子在泳池把小孩往水裡按#】(現已刪除)

8月23日,微博「澎湃視頻」發布泳池視頻,並配文字【疑因妻子被撞,水務局人員泳池內打男童】(現已刪除)

8月25日,安醫生跟母親說「媽,我出去一下,2分鐘就上來」,隨後在車內自殺,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受害當事人也對公眾發聲了,但是面對輿情洶湧,一個人的聲音早就被直接淹沒了。

當一個人第一次被輿論聚焦在聚光燈下,她的家人、朋友、經歷、工作全都被放在網上公開讓人評論的時候,其實是風險很大的,絕大部分人受不了這種輿論壓力。

沒有人是完美受害者,更沒人能預測輿論會被「流量玩家」帶着走向何方;所以,受害者不到逼不得已,是完全沒必要站出來發聲的。

簡單的自證清白,只會暴露自己更多信息,遭遇更多質疑,到最後,難道真的學六子剖腹自證麼?自證清白還不如反戈一擊呢。

上海孝順女孩跳樓

這件事就是一個被莫名其妙帶偏的輿論。結果就是當事女生跳樓。

2022年4月3日,上海虹口一個女孩想給在青浦的聽障父親送點菜,然後因為那時已經在疫情中,上海運力極缺,這個女孩就找了前一天的叮咚小哥余先生幫忙,結果余先生花了4小時走了27公里,這件事是個正能量的好事。

然後叮咚買菜給余先生2000元將近,頒發了平民英雄獎,然後當事女孩為了表示感謝,想給余先生轉賬,余先生拒收了,最後女孩給余先生充了200塊錢表示感謝。

結果網上有奇怪的人開始帶節奏,「她才給200,太少了吧?」然後一堆人開始罵人:

這人怎麼這么小家敗氣;上海人200塊打發外地人;我雖然窮,但是我會給500;善良這麼廉價嗎?;連我一個大學生都覺得200少……

逼得原博主出來解釋,說自己失業,小孩7歲,全家靠老公一個人維持,200塊錢也真的是量力而為了。

然後網友接着深八她雙十一收了100多個快遞,遊戲充值一兩千,質疑進一步加劇……

4月6日,女孩經不住壓力,跳樓自殺。

輿論節奏真的很容易被帶歪,否則這些年也不會出現一次又一次的反轉事件。可是當輿論風向突然改變時,沒有相關經驗又愛惜臉面的人,很難經得起那些謾罵和騷擾的。

另外,信息暴露得越多,關注度越高,反轉的風險越大,比如下面這個大強子明州案,就是標準的反轉,最初的「完美受害者」形象直接消失了。

大強子明州案

2018年9月初,大強子在美國明州被指控強姦罪,指控他的人是Liu Jingyao。Liu Jingyao算是一位站出來的女性,而且一開始的時候小作文寫得特別好,輿論全部傾向於Liu。

我那時候寫了一篇《做局卯金刀—劉強東與劉志華、劉跨越的相似人生》,說大強子是被做局的,同樣被罵得狗血臨頭。

隨着事態不斷鬧大,到了2019年4月23號,監控視頻、酒水清單之類全都放出來了,然後大家才覺得有點不對,這不像強姦啊。《禮貌與強姦,反轉與謊言,邏輯與吃瓜》

真的,萬能的網友什麼信息都能找出來;而對於受害人來說,每一個被挖出來的消息,都可能是新的變數,甚至可能改變整個事件的走勢。

所以,當優勢在我的時候,就完全沒必要新增其他變數了。而只有優勢不在我的時候,受害人才有必要求助輿論的力量,去爭取改變局勢的機會。

江歌案的江媽媽

比如江歌案中的母親江秋蓮,為了為女兒討回公道,跟劉鑫在社交媒體上死磕了多久?從2016年11月3日,一直堅持到2022年1月10日勝訴為止。

而劉鑫借着這一波輿情,又得意洋洋地註冊了一個「證人劉鑫」的微博,開始吸粉,還帶着一群水軍(非反華水軍)網暴江秋蓮。(比如:江歌案:那些年,江秋蓮(江媽方)撒過的謊做過的惡!(一)[2])

2018年10月15日,江歌母親江秋蓮對劉鑫提出生命權糾紛起訴,案件於2019年10月28日成功立案。

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鑫在江歌案中因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於10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經濟損失費及精神損失費,同時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那些年,江媽媽為了給女兒復仇,把自己放在聚光燈下,雖然支持者很多,但是大部分是聲援;而網暴江媽媽的人,發的每一篇帖子,都在刺激江媽媽的心傷。

江媽媽是全國公認的受害者,劉鑫是舉國公認的忘恩負義,但是劉鑫仍然能帶着水軍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江媽媽,自己還借着江歌的死給自己吸粉;最後還是要靠法律和正義,才能幫江媽媽找回公道。

如果受害者發聲

如果受害者現身發聲的話,會發生什麼後續呢?我們試着推演一下。

1、質疑——來自@泠 的留言

就看啊,受害者發聲了,該說是被迫的。很多事情就是,謠言一張嘴,闢謠跑斷腿。一方面,我們太過於輕信某些東西,一方面我們把它們想的太好了。現在,都知道了,讓子彈飛一會兒。

2、聚焦——來自@東八區 的留言

從對受害人未來生活影響最小來說,身份躲在法律之後才最好,否則光是媒體就會把受害人吃到連骨頭都不剩。你看李天一案、還有英國人在北京當街強姦女性案,都隱去受害者的生活信息,對於案件來說那些都不是必須內容,無需提供,更沒有義務提供給媒體。

3、求情

犯罪嫌疑人家屬該千方百計找上門去,謀求受害人的諒解了;唐山這樣規模的城市,通過人脈網絡肯定能找得到人的;

到時候嫌疑人七八十歲的老母親給受害者一跪,媒體再一報道,輿論說不定又被帶反轉了。

4、抹黑

看看李天一一案,律師是怎麼打算抹黑受害者楊某的;真覺得唐山打人案不會重演一次?你覺得肯定沒人質疑受害者?

只要有流量,這種活肯定有人干。畢竟唐山現在連擺拍流氓晚上騷擾女生被店長制止的事兒都發生了,動動嘴抹個黑有啥問題?

5、反轉

如果受害者露面之後,我要是帶節奏的寫手,直接來一盤《唐山打人案,真的反轉了》,你覺得閱讀量能有多少?

所以,受害者露面現身發聲,在中國從來都不是常態。只要犯罪嫌疑人必然會受到法律嚴懲,受害者不露臉,是真正的自我保護。

我非常同意網友@琴天 的留言:

但唐山事件裡面最正確的一件事兒就是這4個受害人沒有任何正面的照片,沒有任何相關的消息,這真是做的唯一正確的事兒了。

沒想到「保護受害者」成了謠言的最大溫床。公眾需要知道的是四位受害者的健康情況,當官方渠道不發聲,有謠言發酵的空間,水軍自然會製造議題並完成第一波傳播,然後不明真相的熱心網友就再次被帶了節奏。

所以,保護受害者跟公眾知情權,孰輕孰重,這不是我一個理工男能分析的問題了。

因為我個人也期待河北公安廳能發個警情說明,明確說明這幾個女孩子生命沒有危險,正在好轉,既能是讓網友放心,也能讓謠言不攻自破。

畢竟,直接變身信息黑洞和鋸嘴葫蘆,這不是主動放棄輿論陣地麼?

後記

昨天的文章 巔峰之戰:唐山打人案輿情全復盤 發出來以後,我分析了899條留言,結論很有意思:

1、說取關的有17條,說洗地的有6條,說我反常的5條,說我洗白的有27條,建議封號的1條;

2、從支持率來看,反對我的占30%,明確支持我的25%,保持中立表示繼續觀望的,占45%;真的是讓人非常感動,說明我的稿子沒有白寫,70%的讀者大大都在等實錘證據,而不是被帶節奏。

3、第一次有人取關前發我上百字的私信,辛苦了。「實在抱歉,我也不知道我之前什麼時候瞎了眼了,關注了您的這個公眾號。看了您最新的文章,實在令我大失所望。再看看您之前的文章,我確定是我的問題,是我瞎了眼了。所以現在即刻取關,應該還不晚。我們三觀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

4、大家的留言我都會看,也會保存在數據庫里,但是一旦超過200條,我就真的回覆不過來了,還請讀者大大們諒解。

5、我把上一篇爭議文章的899條留言,隱去作者後分享出來,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在「任易」後台發送「唐山」下載來看一下。摘出一些我欣賞的理智留言。

經典留言你看李天一案、還有英國人在北京當街強姦女性案,都隱去受害者的生活信息,對於案件來說那些都不是必須內容,無需提供,更沒有義務提供給媒體評論區很多被帶節奏的網友,不要跟着瞎呼籲受害者出面發聲。在犯罪者收到處罰,bhs收到處理之前,受害者保持隱蔽,受到保護,才是最好的狀態。或者說,現在有些工作正在密切地開展着,只有冷處理,才不會被反華水軍利用。一堆說當事人家屬為什麼不發聲的也有點迷,出了事發聲是必須嗎?案件在處理別人不需要着急發聲也不行嗎?就好像習慣了小作文的自說自話,就想事情越鬧越大,他們期望家屬和jingfang最好對立起來,他們的陰謀就得逞了。你們一直想要當事人發聲,可你們有沒有考慮到當事人的心情?人家已經交給警方處理這件事了,你們非得要她們給你們開直播再回憶一次當時的痛苦是嗎?這不僅顯得你蠢還沒點心眼,聰明點的都知道現在不是對着當事人提起這件事的時候,感謝警方保護女生的信息,不然被一些人惡意攻擊只會雪上加霜
參考資料
[1]

尋找湯蘭蘭:少女稱遭親友性侵,11人入獄多年其人「失聯」: https://www.sohu.com/a/219905812_260616

[2]

江歌案:那些年,江秋蓮(江媽方)撒過的謊做過的惡!(一):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2BSC8E20552BNO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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