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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小夥伴在地里發帖說,自己無意中發現有人可能同時在TikTok和Google打了兩份工,還都是full time全職!拿雙倍工資也太爽了吧...‍

還有人開玩笑稱,這才是真·灣區雙碼農。

不過話說回來,在美國同時擁有多份全職工作或許不是什麼新鮮事。

在一個名叫overemployed的網站上,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網站的口號就是「遠程打兩份工,財務自由不是夢!」

網頁上還寫到:

歡迎來到財務自由的秘密之門。overemployed是一個專業人士社區,他們希望從事兩項遠程工作、賺取額外收入並實現財務自由。不僅能擺脫辦公室政治和裁員,還能改善您的心理健康....

其中一篇名為《居家同時做5份全職,年入120萬美元》的文章尤為引人注目。

作者說,自己從事的是IT工作,現在有5份全職,其中4份是世界500強公司。自己2022年應該能賺到120萬美元,而自己在2016年的時薪僅僅為16美元。

他不僅已經還清了所有的債務,還在35歲前買了第二套房子。你一定以為他會忙的腳打後腦勺吧?不,人家說自己每天還能玩4-5小時的電腦遊戲....

作者還說,除了經濟方面,自己的心態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首先就是自己開始無所畏懼。畢竟一旦找到第2份工作,失業的風險就會直線下降。一旦這種根深蒂固的、害怕被解僱的恐懼消失。就不必擔心老闆對你的看法,就算不小心睡過頭也不必太慌張。這種感覺超越了自由,更像是自己被賦予了權利。

其次就是學會了拒絕。當不想參加愚蠢又無聊的會議時,可以直接說「我不能參加那個會議」、「這個會議是在浪費我的時間」。做不到的事也不用勉強,直接說「我做不到」。

還有就是,自己有了和招聘人員談判薪酬的資本。

網站創始人 Isaac P 本身也是一位身兼數職的打工人。他在2020年錯失了一次晉升的機會,「我討厭辦公室政治」他說「團隊裡一半以上的人都升職了,卻沒有告訴我,這令我感到沮喪。」

為了改變這種心情隨時因為被解僱而大起大落的情況,他萌發了一個想法,成立了一個名為「Overemployed」的社區。

在他看來,Overemployed 是一種對沖裁員風險的有效方式。他在自述中寫道,「我想組織一個社區,向美國企業界豎中指,因為他們總是試圖欺負小人物。」

他在公司傳言即將裁員之際,就立刻開始積極參加面試,並通過《如何協商遣散費》這本書,學習怎麼從上一份工作離職的同時拿到更多補償。

幸運的是,他不僅得到了一份新工作,也倖免於被現在的公司裁員,所以他一直保持着兩份工作,這樣的工作方式也為他帶來了超過 30 萬美元的額外收入。

在Overemployed社區的問答版塊,Isaac P. 列出了一系列問答來幫助打工人跨越身兼多職的門檻。

常見問題包括:

「做多份工作違法嗎?有競業協議怎麼辦?」「第二份工作是找大公司還是小公司?」「我可以在另一個國家找第二份工作嗎?」「公司可否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合法查詢我的受僱情況?」

許多打工人在Overemployed社區的幫助下,成功實現了同時保持多份工作的可能。

一畝三分地里也有小夥伴來分享自己打雙份工的快樂:

兩份fulltime software engineer的工作做了兩年了。沒有任何問題,公司互相不知道,樓上說什麼linkedin的,我不更新linkedin不就行了。一份fulltime拿保險福利和股票,一份contractor拿錢+自雇避稅。唯一的感受就是double的income double的快樂。

已經two remote jobs一年了,沒有任何問題。兩份加起來的全部工作時間一周不到25h。兩份工作不僅收入翻倍,奇妙的是wlb還更好了,也大大緩解焦慮。

以前ICC的時候 有個負責人說你們不要嫌棄工資低,有人身兼10份contractor,這樣工資不就很高了嗎。我:。。。。。。

當然也有小夥伴質疑合理性:

兩份全職不合理啊。另外很多公司要求有別的工作需要conflict of interests或者要報告給公司的。需要看合同,一般這種情況需要兩家公司都報備,就是都要通過

兩份全職不太可能,大公司對於全職的定義是40hr 一周,你不做那麼多活不代表人家不是這個expectation,那另一個公司如果全職並且也是要求周一到周五,那就是工作日80hr五天,這個強度一般公司不會接受,如果小貸款公司說是part time,這個可能性大很多。

關於要不要告訴現公司,也有小夥伴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建議你不要偷偷的,最好兩邊都說清楚,工作量一大了出問題的可能性會很高,搞不好會兩個工作都丟了,還影響以後再找工作。新的這個offer如果可以變成兼職也可以啊。兩邊都說好那些是你的工作時間,這樣兩個工作互相不干擾。是不是non-compete,你應該明白最終解釋權不在你吧?

基本就 2 個方向:

•想合法 + 遵守合同/規定的工作: 那就要至少和兩個公司都確認 (1) 是否兩個公司有 conflict. (2) 是否同時工作違反工作合同. 這個基本肯定是會被回復 No. 所以是條死路.•想不合法, 不遵守合同/規定的工作: 既然已經準備違約了, 那就沒啥可討論和徵求意見的. 重點就是不被發現了. 至於被發現後會被怎麼樣, 就完全看命了.

關於打多份工,大家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分享,小編扶你上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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