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汀筆下的世界似乎和司湯達的大相徑庭。在這裡,人們能夠呼吸到一種截然不同的空氣。它的語言理性而不感性,宣揚德性而非純真,推崇節制而非魯莽。與歐洲大陸上的罪行比起來,社會秩序不可避免地要更受人偏愛些。所有的戀愛(attachments)都直接地與婚姻聯繫了起來,並要求對婚契保持忠誠。不管是通姦的婦人也好,受到引誘的少女也罷,她們都是沒什么正當理由的,儘管她們或許是遭人憐憫——一種有保留的憐憫——的對象。每個人都被要求遵守責任與道德的標準,而個人義務更是她小說中永恆的主題。在她的世界裡,責任與道德並不是「複雜的或深奧的詮釋」的對象,它們是每個受過頗為不錯培養的十齡童都知道的那些原則——即遵守法律、誠實、尊敬父母、忠實於夥伴、知恩圖報——作用的結果。與人們在司湯達那裡發現的相比,簡•奧斯汀世界裡的這些可貴品質聽起來就好像是一串與之完全相悖的東西。簡•奧斯汀是人理倫常(bon sens)堅定的捍衛者,她反對自我表現和允諾。這些特徵被展現得如此頻繁而堅定,以至於簡•奧斯汀對一些人來說似乎是一個反對個性權利的傳統道德的捍衛者,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則似乎又成了一個反對現代主導性原則的亞里士多德理性主義的黨徒。任何在她小說中出現的襯託了浪漫的男、女主人公(或者是那些感受到了、做了或表現了極端事物的人)魅力的人物,都是些反派角色。在簡•奧斯汀那裡,「可接受的情感範圍」是相當有限的,最起碼,和法國或俄國的小說家們相比是這樣。那裡存在着壞人,但沒有一個這樣的壞蛋是能在司湯達、巴爾扎克或陀思妥耶夫斯基那裡找到的。在《傲慢與偏見》里,威克漢姆這個角色是極端不友善而又極好相處的,但他也沒壞到「邪惡」的地步——他絕對不是什麼大道劫匪或者殺人犯。而其他品行不佳的人則飽嘗了像羨慕、妒忌、高傲以及過度關注金錢這樣的惡習的苦頭。它們都是可敬的鄉村生活的正常組成部分。真正發生在奧斯汀小說里的事非常少。情節被局限在「求愛的請求」以及「這類請求差不多都取得了成功」上。這兒不存在什麼政治、陰謀、重罪、戰爭。在《傲慢與偏見》里,士兵扮演了一個特定的角色,但至於說拿破崙正領導着一場偉大的戰役,或者說這些士兵可能會被呼召去奮戰而死,則至多只是被暗示了下而已。對當時宏大政治環境的唯一指涉——對於連•索海爾來說,有關這一時期的記憶集中在妨礙他考慮個人事務及野心的那個宏大場面上——是在柏奈特家附近的軍事組織的解散所帶來的「和平」(卷3,19章)[2]。這些士兵和他們的制服受到推崇僅僅是因為他們的性吸引力,而這又顯示了一些女孩子們——尤其是莉迪亞•柏奈特——的輕浮。那些好男人,賓利和達西,似乎從未參與到當時那些偉大的政治性、意識形態性的事件中去。奧斯汀的眼界是如此狹隘與短淺,以至於人們或許可以說她畢竟只是個女人,不懂得認識和欣賞政治、戰爭以及那些偉大觀念帶來的運動。與司湯達呈現的東西相比,奧斯汀所奉上的替代品是貧瘠的。「宗教」出現在那個可笑的柯林斯先生身上,但它也只是那大環境的一部分而已,既算不上主要的敵人,也算不上崇高的希望。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無所事事的鄉紳階級。加迪納先生有一份事業,而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已經是一個足以讓人刮目相看的例外了。其他的所有人都有一份來自某處的收入,這保證他或她即使是不工作,也至少能活得舒舒服服的。柏奈特一家並不富裕,但他們有一處對現代的戶主們來說可以看作是宮殿的住所,而且他們有三個僕人。這個階級的人們的時間全都花在虛度光陰、接二連三地拜訪別人(一個持續六周的訪問對凱瑟琳夫人而言是短得無禮的)、寫信、玩牌、毫無意義的扯談、講八卦,以及——最重要的——無休止地牽線搭橋(matchmaking)上了。奧斯汀似乎很冷靜地就接受了在司湯達看來毫無英雄氣的布爾喬亞式的生活,而正是對這種生活的憎恨激發了他的文字生涯。偉大英雄的形象在她人物的意識里是完全缺失的,她對此也並不感到惋惜。但對司湯達來說就不同了,正是這種生活證明了反抗與絕望的正當性。簡單地講,當一個人讀完《紅與黑》之後立即開始讀《傲慢與偏見》,他會覺得奧斯汀的世界是平淡乏味的。但是,當一個人實際讀了奧斯汀之後,他又會發現,與其他作家相比,那之中的張力和興奮感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是某種所謂的奇蹟,但是毫無疑問,簡與賓利及伊麗莎白與達西的命運確實勾住了我們。撇開所有外在的戲劇性不談,奧斯汀奉上的這段愛戀史確實有着無窮無盡的吸引力。這些故事在為我們帶來興奮的同時,也帶來了笑聲。簡•奧斯汀挑逗着她的讀者。這是由反諷產生的笑聲。一件所有批評家都認同的事是簡•奧斯汀廣為流傳的腔調(prevailing tone)是反諷性的。她用一種溫和的方式,在實踐中嘲笑所有的東西,不僅僅只是對像柯林斯先生這樣愛自誇的低劣之人,或者像賓利姐妹這樣眼睛總是盯着金錢與地位的人,還有包括她的那些主角們的自欺,甚至還有隨之而來的那些對婚姻不切實的希望與期待——她們都認為那就是圓滿了。而很可能正是這種反諷,把她和古典傳統聯繫了起來。真正的反諷對於在現代思想中消失的德性而言大有助益,比如節制就是。這種腔調讓優越的東西(superiority)溫文爾雅地暴露低劣的東西而不損害它,讓事物在被理解的基礎上各居其位。這是某種欺騙的藝術(art of deception),某種激進思想的模式,它在接納傳統生活的同時又保持住了自身的自由。反諷活躍在「某物是」與「某物應是」的不對稱之中,但它又同時接受這種不對稱的必要性。這是一種古典的風格,因為古人從不奢望現實能夠變得理性。愚蠢在他們看來是不可去除的。對他們而言,節制,是一個人克服了「奢望」,因而也克服了「因不公而生的憤怒」的表現,而不是一顆害羞而了無生氣的心靈的表現。人們在奧斯汀那裡發現的保守——列奧•施特勞斯曾把它和色諾芬的做過比較[3]——不是由簡單的心智或者天真產生的,而是由一種對細微差異的警覺和一種對平民智術的輕蔑產生的。它選擇去模糊優越性在平等主義世界裡的存在,而非宣告這種優越性並抱怨我們對它缺少了解。在一個從本質上說一成不變也不會改變的世界裡,這是一種保持平衡性的辦法。簡單講,反諷似乎預設了理論與實踐之間存在的差異,並與踐行(praxis)相去甚遠,而那新近出現的發明則是既不理論也不實踐的。蘇格拉底是極好的(par excellence)反諷式人物,他總是顯得缺少純真或者良好的信仰,而這恰是往後時代里的好德性。簡•奧斯汀腦袋裡的強烈的傳統感反映出她對存在於她描繪的世界中的傳統生活及其目標有着強烈的認同。她既沒反叛所她描繪的那有閒、有產的階級,也沒試着要將女性從她們對男性屈辱性的依從中解放出來。但她確實讓我們嘲笑了這些東西,她暗示,僅僅是知道這些,也足以從中得到良多的樂趣與力量。這個只寫男女關係的女人,這個身為作家卻更像是一個媒婆的女人,她自己卻終身未嫁,而且一直如故。司湯達還似乎嫉妒他筆下那個年輕而美麗的於連,而奧斯汀看起來卻一點也不嫉妒她筆下的那些女主角們的成功。奧斯汀呈現並證實了存在於人類戀情中的理性與閒暇,它們往往是稀缺的,而且在文學和生活中也沒得到什麼顯赫的名聲。她像極了蘇格拉底,那個對色拉敘馬霍斯來說顯得無可救藥地保守和說教的人。蘇格拉底對色拉敘馬霍斯運用了反諷,事實上他知道忒拉敘馬霍斯知道的所有東西,而且知道得比那還多,他在反駁色拉敘馬霍斯對正義的強有力的批判時做得很好:但讓他感到憤怒的既不是非正義的事實,也不是色拉敘馬霍斯本身。對「人們——他們至少或多或少是正直的——所持有的可能是幻覺性的信仰」報以得體的尊重,是蘇格拉底的模式。這種模式既保護了他,也保護了這些人,更讓我們對事物的本心(the heart of things)了解得更多。喜劇已經盡其所能地用一種最顯而易見的尊重——而非抱怨——去對待愚蠢與自誇了,就像在柏拉圖和色諾芬有關蘇格拉底的敘述當中做的那樣。而這,也是簡•奧斯汀的模式。反諷是幽默的一個分支,但自從18世紀末開始,它就不斷地遭到拒絕。這個詞幾乎已經沒什麼意義了——想想看像「一個悲劇性的反諷」或「一個反諷式的轉折」這樣的表達。我剛剛使用的這個術語「反諷」和司湯達在嘲笑他的主人公們時用的那種有點關係。但這樣的一種使用方式可能是過於寬鬆了。司湯達酷愛激動人心的東西,而奧斯汀卻儘量避免它。司湯達只關注傳統中那些有問題的地方,而奧斯汀則力圖在這之中找到明智之處。司湯達真的只是在嘲笑,而非反諷。他的反叛與憤怒都太過強烈,以至於根本無法保持一個距離來供他思考,而這正是反諷存在的前提。反諷在革命性的政治勝利之後就消失了。真正基要的變革以及作者自認能為它做點什麼的堅信導致了毫無幽默感。另外,作者還傾向於把他自己當做「他所處時代及其運動」的一部分,否認在他之前的作者們都相信的他們已經獲得了的那種可供深思熟慮的距離。從所有這些方面來看,奧斯汀似乎是一個更為古老的世界的一部分,並與盧梭及其後繼者所創建的那個世界相去甚遠。出現在她所有小說中的婚姻的中心性與神聖性暗示了它和盧梭對小說進行的改革有着某種必然的聯繫。而且,對「情感與愛自身都認可」的重要性的強調——不簡簡單單是理性的選擇——讓奧斯汀的節制顯得是對浪漫主義需求的一種補充,而不是替代。相比之下,盧梭在《愛彌兒》中流露的對婚姻的看法就要理智和理性得多,而一旦一個小說家深受盧梭的影響,他就可以走上一條異於司湯達式的道路。顯然,奧斯汀有意要淡化戀人間噴薄而出的情感,即使它就在那兒,比如,當達西最終能夠隨心所欲的時候。對通姦行為的憐憫,是我們要面對的其他三部作品的主題[4],但這卻超出了奧斯汀寫作的範圍。然而,她請求拒絕這樣的憐憫的理由,是盧梭也支持的:一個女人應該自由地選擇他的丈夫,但當她一旦選定之後,她必就須堅持她的選擇。這種婦女自由選擇的理論是盧梭式的,但這在當時也並非舉世公認的權利。而且,對奧斯汀來說,選擇基於真愛。而說到真愛,她坦言,它出自「傾心」,而非理性。一個對婚姻真正古典的看法來自色諾芬的《齊家》(Oeconomicus)[5]。在那裡,一切都在不考慮愛的情況下被丈夫理智地決定了。一對夫妻唯一要考慮只是那些關係到操持家業與撫養小孩效益的那些尋常的工作與任務。奧斯汀將「伴有激情的愛」帶進了婚姻關係,但那是古典的道德家從不鼓勵的。這並非是說他們輕易地就拒絕或忽略了婚姻關係中的愛,而是說這種愛會妨礙人們變得理性。他們好像是說:首先要變得理性,而愛隨後還可能光顧。毫無疑問,對決定這種配對的人來說,伴侶們的德性至關重要,但他們不會認為那些德性本身是可愛的(lovable)。再沒有比包辦的婚姻更背離奧斯汀精神的了,但對亞里士多德來說,這可能是湊成一對夫妻更為可取的模式。在奧斯汀的筆下,父母們都是極其不明智的,而這也是她身上散發出的另一個浪漫主義元素的信號。她筆下那些女主人公遵從自我意志反對父母的方式非常不同於那種獨特的浪漫主義反叛,但這種意志的決斷仍屬必要。父母們對於那建構起他們孩子的愛的情感是毫不知情的。奧斯汀筆下的男主人公們必須好好想想自己被吸引的原因,並儘量不要「一見鍾情」,但是這種「好好想想」只是為了確保他產生的這些情感是真誠及嚴肅的,而並非是為了要搞清楚這種情感是否合於理性。簡•奧斯汀的世界從不會極力主張愛情虛幻的一面,她總是主張愛要有堅實的基礎,比如財產和對某類性格的認同。不過,像盧梭一樣,她相信兩性之愛——有充分的材料暗示簡•奧斯汀對性吸引所知甚多——應該和伴侶的德性直接聯繫起來,而求愛時期正是一次讓彼此發現對方是否擁有那些德性的嘗試。在較少性吸引的基礎上,對雙方關係嚴肅性的重大背叛將會決定婚姻的走向。由性衝動向德性之愛的轉變對奧斯汀來說是個中心難題,對盧梭而言也是。而對這類小說完全非古典性的期盼是希望一個人的摯愛就是他最好的朋友,或者婚姻自身就是那必要的友誼。與之相對照的是,在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和蒙田的《論友誼》里,有着十分詳盡的關於友誼那非情慾的、非制度化的(uninstitutionalized)特性的敘述。簡•奧斯汀展現了一副非理性願望的理性圖景,那就是,性慾與愛情、婚姻及友誼的和諧統一。 二 標題《傲慢與偏見》暗示了這兩位戀人——達西和伊麗莎白——的情感糾葛是被自愛(amour-propre)之心推動的。由於倆人間的誤會,他們不得不為了求得認同和展現自己的傑出而做一番鬥爭。他們對彼此來說都有意思極了,因為不管是他,還是她,都絕不是好對付的角色。輕蔑與憎惡,或者還有對「別人對自己評價」的評價,都在妨礙這段戀愛的同時堅定着它。伊利莎白與達西的問題,是達西總顯得是在屈尊對她,而這是由於他在財富上的巨大優勢所帶來的偏見引起的。這個問題和蘇菲與愛彌兒在他們愛情的開端遇到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而能解決他們這些事的唯一令人愉快的方法,只能是伊麗莎白和蘇菲勸自己說她們關於其求婚者在財富上存在偏見一說,只不過是她們自己的偏見。驕傲很明顯被認為是一種惡習(vice),尤其是對那些自認是達西及其他一些人過分自尊自重行為的見證者的人來說。但這種自尊自重對達西和伊麗莎白強韌的個性而言,對他們彼此間相處的能力而言,都是必需的。他們都聲稱自己能棄別人的意見於不顧,但實際上他們對他們可能會陷入愛河的對象的評價以及他們認為是他們可靠的評判者的人的評價都是極度敏感的。在自尊自重的需要和尋求他人尊重的需要之間,存在着一種微妙的平衡,它們都不能因為對方而犧牲自己。這種對自己愛慕的人作為自己好的見證者的不言明的、不自覺的關切,是一種在最深層的社會性和男女之愛中存在的重要的生理現象(mechanism)。伊麗莎白那極端逗樂的父親缺少對別人怎麼評價他的足夠關心,而這是他身上存在的一個真正的弱點。盧梭區分了驕傲與虛榮(vanity),但那也只是建立在能由這兩種性情想象出來的對象的相對崇高性(greatness)上的。伊麗莎白那掉書袋的妹妹瑪麗說,虛榮關心他人的評價,而驕傲只關心自我的評價。這說的有理,但卻不怎麼對。這部小說中的驕傲的人,達西和伊麗莎白,就非常在乎對方怎麼想自己。把他們與那個牆頭草柯林斯先生區別開來的,是柯林斯先生在任何情況下都只會調整自己的意見去迎合例法上的強力者,而達西和伊利莎白驕傲的地方正在於他們能在這樣的意見面前保持獨立。伊麗莎白對達西第一次求婚不假思索的拒絕是一次很明顯的自作主張,這是一個沒地位、沒財富的女孩對一個身為全英格蘭最高貴的單身男子之一的人的拒絕。這絕對讓人印象深刻,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件事必然取決於她對「他對她所持看法」的看法。她不能容忍她歸在他身上的那個信念,即他正打算迎娶的是一個不如他的人。從這一幕看,她就有點像於連•索海爾了,強韌,但就她的獨立和冷淡而言,她又是在自欺欺人。她對她自己值得驕傲的地方實在是太缺少自知(self-knowledge)了。小說中的這一行為幫她贏得了自知。而這對夫妻和它的成員們彼此也都會感到驕傲。達西——從他的戲份上說——扮演了一個浪漫男主人公的角色,他受到了一種他無法駕馭的破壞性情感的控制。他絕望地向伊麗莎白求愛,而試圖通過瞧不起她的方式隱藏他對她的依戀。「我本不該做這件事,你的情況根本不值得我這麼做,但你會很榮幸地知道,沒有你,我根本什麼都做不了。」這就是說到底達西對她說的話。而這無疑為伊麗莎白拒絕他提供了依據。但一個比伊麗莎白更聰明的人可能在那時候就已經能發現,達西其實已經完全處在「守勢」了。伊麗莎白那容易受到傷害的情感讓她以這樣一種方式去矯正他們之間的不平衡,即堅稱比起他那祖傳的基業,她那些自然所得的東西要有價值得多。所有的這些都是誤會,而讀者也一定能很快意識到這些誤會終將消弭。對這些誤會的澄清對他們彼此而言都是一次教育,而這次教育將極有可能使得他們永遠其樂融融地生活下去。「伊麗莎白的自愛」對她浪漫的戀愛的重要性,被她和其他兩個男人的關係推向了高潮。而這兩個男人或多或少都曾引起過她的注意。第一個男人是柯林斯先生,他深信伊麗莎白會很樂意嫁給他,因為他覺得他自己很迷人,因為他在教會有着一個極好又有利可圖的前途,因為他受到凱瑟琳夫人——一個更厲害的角色,而她又碰巧是達西的嬸嬸——的庇護,還因為他會在柏奈特先生死後繼承柏奈特家的家業,而他猜想伊麗莎白使會想要守着那分家產的。(然而)她帶着嘲笑和輕視拒絕了他的求愛。她並不會對那些她並不為之動心卻有勇氣追求她的人感到生氣,但她卻對他的虛榮和缺少真情實意感到噁心。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個「偉大的求愛者」就找到了其他人。伊麗莎白對柯林斯是完全漠然的,而且也不顧他對她自己的看法,因而她是一個對他性格和動機都有着極為準確判斷的鑑定者。她有點像她那品性孤立的(detached)爸爸,他爸爸就是因為覺得柯林斯信中透出的愚蠢能夠逗樂他,他才堅持和他保持持久的通信的。第二個求愛者是威克漢姆,一個迷人、優雅、有吸引力的男子。從某種程度上說,伊麗莎白似乎拜倒在他充滿情慾的吸引上。他長相英俊,舞跳得好,而且對待女士們也殷勤十足。在附近所有適齡的女孩中,他明顯對她情有獨鍾,這點讓她很感激。她確實也太輕易地就相信了他關於達西的那些誹謗。她完全沒有理由否定威克漢姆對達西的那些看法,因為她確實也那麼看,而且對於達西這個煩擾她的男人,她太樂意得到這樣能夠對他進行口誅筆伐的材料了。她絲毫沒有羞恥感地與威克漢姆調情,這對她來說是無害的消遣。不存在任何沉迷的危險,因為伊麗莎白在沒有精神上的力量相伴隨時是不會被身體上的吸引所誘惑的。她和威克漢姆的關係至多只能算是有趣的消磨時光,而且當威克漢姆漸漸把注意力轉移到其他人身上之後,她也沒覺得有什麼痛苦和厭惡。她直覺和理性的完美在這兩起事件中表露無遺。她可能是太樂意與威克漢姆交往了,所以她相信了他的謊言,但這又是「她對惡毫無經驗」及「她對達西感到憤怒」這兩個原因結合在一起之後產生的結果。在那扣人心弦的一幕——即達西第一次求婚,而伊麗莎白怒氣沖沖地回絕了此事——中,伊麗莎白給出了一個同時包含了好理由和壞理由的綜合體來為她自己的拒絕辯護。她發現,達西在阻止他好朋友賓利與她摯愛的、真是好極了的姐姐簡的婚事上,扮演了一個至關重要的角色。他那麼做有兩個原因:她糟糕透頂的家庭,以及簡明顯對賓利不怎麼熱情。在達西眼裡,和柏奈特家結姻是明顯不合適的。但他卻願意那麼做,因為他相信,這是出於一個充滿悲劇色彩的「必須」。而同時,他又認為簡的動機乃是出於尋求舒適環境的欲望。實際上,這兩個理由確實是有一些事實基礎的。伊麗莎白自己就批評過簡沒有更開放地向賓利表達她的愛意。簡的沉默寡言其實是由於品味高和誠實,但對她的那種誤讀也是情有可原的。此外,除了簡和伊麗莎白,伊麗莎白的家庭確實是相當令人反感的。我們有足夠多的機會親眼見識到這點,他們一家在賓利舞會上的行為着實讓伊麗莎白也感到丟臉。她們的母親是個沒大腦、愛攀關係、毫無品味又沒一點自我約束的人。三個歲數更小的妹妹在讓人感到索然無味這點上,也是各有各的本領。即使是那麼機靈狡黠的柏奈特先生,從某種對德性較嚴苛的觀點來看,也可以說是不負責任甚至是有些輕浮的。伊麗莎白從一個正直體面之人身上感受到了最令人苦惱的傷害:以某人家庭為恥,以某人之恥為恥,以及這些指責究竟是在事實上就成立,還是僅僅出自對他人習常看法的接受?這種模稜兩可在達西身上也存在。我們依然搞不清楚達西的這種苛刻挑剔究竟是僅僅出自對柏奈特家社會性的接受不能,還是對他們內在的低等確有一個真實的洞見。他的親戚,凱瑟琳夫人,至少是和任何一個柏奈特家的人一樣粗俗,並且她還把她的這種粗俗和對她所處高位的濫用混合了起來。此外,不管這兩件事有多不同,達西的妹妹和迪莉婭畢竟都願意和威克漢姆私奔。在這部小說中,達西所吸取的部分教訓就來自他要對這些事情做出澄清這點上。但伊麗莎白出於要捍衛她作為一個有着高傲品性的人的特徵,卻對此報以憤怒。亞里士多德說,君子總是戲諷低等的東西,而在高等的東西面前保持高傲[6]。從這方面說,伊麗莎白真是一個十足的君子。第二個拒絕達西的理由是因為他對威克漢姆存在不公的對待。他詐取了那份由他父親決定的、出於他老人家對其教子的愛的威克漢姆應得的遺產。這裡,對達西的指控已經不僅僅是「傲慢與偏見」了,嚴格地說來還有不道德的品行。咋看起來,達西不僅是一個由於出身高貴而睥睨他人的人,而且他還是一個壞蛋,一個信譽破產的人,一個十足的偽君子。毫無疑問的是,伊麗莎白對達西說的話是發自真心的,而且她也的確對達西的行為惱羞成怒。但恰恰是她的憤怒掩蓋了這一事實,即這些都只不過是他不喜歡達西的藉口罷了。柯林斯的行為習慣至少和達西一樣的壞,但她內心的情感並沒讓她對柯林斯也發起一場情緒激烈的攻擊。對於他,她能保持客觀和敬而遠之,要不最多就是不耐煩罷了。但是對於達西,她就被「他對她的看法」激起來了。事實是,他的意見對她來說真的很重要。她必須讓達西知道她不是這個樣子,並讓他知道她對他毫無依戀。於是她不得不走近他。如果達西認為她是獨立自主的,那麼或許她就能相信自己是獨立自主的了。她就像那憤怒的阿基里斯,不斷煩地煩擾着她的將軍阿伽門農。她真正拒絕達西的原因是,他娶她好像是屈尊降貴了,並且和他結婚意味着需要承擔讓人絕望的自卑感。所有的主動權都在達西手裡,他對她的依戀好像是受到了一種難以駕馭的吸引,但那卻是沒有傳統原則和對她美德的尊崇作支撐的。縱觀這樣開始的一場婚姻,他將在每一分歧上都占盡優勢,而她,僅僅是一個塞壬,誘惑他反抗所有恆久道德戀愛的好理由。她的藉口讓她免於承認存在於她憤怒中的並不高貴的理由。她在小說中得到的教訓,是要學着接受她沒那麼自主。兩個野蠻人之間的婚姻,要求雙方在彼此都覺得自己應該成為主人時,接受彼此都是對方的奴隸這種想法。伊麗莎白永遠不會嫁給一個她覺得比她低等的人,而同時她也痛恨那些自視比她優越的男人。伴侶之間的平等似乎才是答案,而其確實就是。但要在兩個意志強硬的個體之間建立起一種平等實非易事,這或許需要兩個人都把對方看成是更為優越的人。事實上,伊麗莎白非常樂意嫁給達西先生,但她必須說服自己是在順從她自己的意願,而不是被達西馴服。她必須說服自己,達西追求她是出於那些充實而持久的理由。對「傲慢與偏見」的改正,在自知上的進步,是這兩位疑神疑鬼的(doubting)勇士火藥味十足的交往導致的結果。反過來,達西立即對伊麗莎白成功給予他的這種真正的羞辱以回應。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識到他必須為自己辯護,不是向這個泛泛的世界,而是向這個伊麗莎白——對他來說,她的評價至關重要——辯護。這件事暴露了達西真正的缺陷。這不是說他不是一個有德性的人,而是說他的德性是一種原始的德性,那是一條無需向其他人做任何解釋的嚴厲而苛刻的紀律。奧斯汀筆下的那些有德性的人,尤其是男性,都不是最令人感到愉快或者合群的生物。充滿誘惑力的威克漢姆和老好人賓利都太能交際了,而這意味着他們不會被人們嚴肅地加以對待。真正的德性,和現代人那些順應社會的德性相反,它與認同(agreeableness)之間有一種固定的張力。它包括嚴肅地對待德性,並認識到有德性的行為是很罕見的。不管怎麼隱藏,對大多數男男女女的令人不悅的負面的評價,總是含蓄地體現在一個有德性的人的行為里。德性有稜角及不討人喜歡的一面是像霍布斯、莫里哀這樣的作家——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人類渴求更持久的和平關係的衝動——試着要表達的。盧梭,那個因其真誠而招致了如此多仇敵的人,說,厭惡人類者恰恰是一個有德性的人,而莫里哀嘲笑他,其實正是在嘲笑德性。盧梭譴責這種東西,這種被像莫里哀和伏爾泰這樣的作家提出的帶有功利性質的社會化了的德性[7]。另一方面,對古典作家而言,德性有兩個重點:一是追求共同體本身的和諧,二是追求個體的完美,但這種完美在彼此之間並不總是完全和諧的。平衡這兩者是很困難的,這需要非同尋常的品味與判斷,而且還不能依賴現代理論家開出的藥方。(要知道)他們輕易地就否定了驕傲也是一種美德。我們看到了奧斯汀對古典的偏愛,達西那些難以忍受的、有些不太合群的行為舉止不能被簡簡單單地歸成是負面的東西。但是,他確實走了極端。而向另一個人解釋自己的需要又反過來要求他自己得先對自己做出解釋。這是伊麗莎白給他帶來的直接的影響,而這也可能是在他們婚後還作用在他身上的最為深遠的影響了。那封辯解的信確實讓他變得溫和了。而那封信對伊利莎白的影響則在於讓她思索,強迫她認識到她情感上模稜兩可的地方。那封信確實平息了這場爭端,而他們的婚姻,其實是他們彼此都認識到了「寫信的行為和信的內容」的重要性之後自然而然的結果。她需要仔細考察他對德性的那些呼求(是否是真的),而他也必須好好想想他那麼迫切地想要得到她的好評究竟是為了什麼,要知道他是不屑其他任何人的好評的。他意識到,德性,不是他想象和要求的那樣,僅僅得到有限幾個鑑定者的認同就可以自足的。這種對彼此的再認識是盧梭教導的愛的核心。當然,對伊利莎白和達西來說並不存在一個智慧的指引者去引導他們度過暴風驟雨般的求愛期。對誰來說都沒有可以尋求建議與指引的人。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其他的所有人都不可能理解這種真正的愛情。從這個意義上說,奧斯汀的小說是浪漫主義的,它有賴於命運的安排,以便將船平安地帶回港灣。如果達西沒有早一天回家,他和伊麗莎白就不會有這個新的開始的機會;而如果達西在迪莉婭和威克漢姆私奔的消息傳來時不在場,他也不會有機會完成那些出色的效勞(the signal services),而正是這些行為讓伊麗莎白對他大為動心,並最終向她證明了他的好人格。這個皆大歡喜的結局是必要的,但它同時也是難以置信的。因此,撇開她所有的輕描淡寫不談,在某種程度上,奧斯汀就是一個浪漫主義者,她相信盲目的愛里總包含着過人的眼力(bland love has good eyes)。在奧斯汀的所有作品裡,女主人公們都有點自作主張(self-generated)。她輕視父母的權威和地位,尤其從智慧與審慎的角度看,父母顯然是較為低下的人。這是奧斯汀觀念里非傳統或者說激進的一面。她的女主人公們順應傳統的秩序,但那並未完全掩蓋兩性關係中非傳統的根基。她們都是「自然壓倒傳統」的勝利者。她歌頌她筆下那些女主人公意志的勝利。但那並不是說,德性就是簡簡單單的意志力。德性有着一個客觀而永恆的內含,它包括了像誠實、忠誠、良好的感覺這樣簡單的品質。但要說到踐行這些德性並生活在它們之中,就需要一個人擁有非同尋常的意志力,因為真實的世界與其說是墮落腐敗的,還不如說是愚蠢而充滿成見的。伊麗莎白的爸爸是一個十分恰當的例子,因為她和他的關係是如此的堅固,他們在很多方面都是共通的。她們都極為機靈(witty),並且,一般說來,他們都是他人蠢行敏銳的觀察者。柏奈特先生對他的婚姻早已心灰意冷,他和他庸俗愚蠢的妻子之間根本無法進行任何理智的交流,這讓他進入了一種內心的放逐。他把他的時間全花在了書房裡,並且當家人強迫他分心的時候,他就對他們進行反諷。他過得相當悠閒,因為他覺得他不可能改善他的妻子和孩子們了,哪怕是讓他們的行為更加檢點他也做不到。他不停地嘲笑他們和其他任何人,這對他來說是種享受。這種程度的漠不關心——至少從某些方面而言——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它至少是以自足的面貌出現,而同時又為人們提供了一面在這之中可以看到不正經之愚蠢的鏡子。我們可以說他對他妻子和他的小女兒們是殘忍的,但她們也確實應該被這樣對待,她們早已習慣了這種情況,並絲毫不覺得這對她們有什麼影響。柏奈特先生是對不管在家裡還是在國家中都毫無幽默感可言的變革精神的一個極好的修正。他不是沒有人性的,他欣賞他的兩個得體美好的大女兒。他或許會被指責說他放任他的其他三個女兒在她母親的影響下成長,但他可能也估計到了他對她的影響力,他覺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去抗衡她的影響。但是,不管柏奈特先生的這種漠然有多吸引人,他的這種與事物保持神一般距離的行為是讓人覺得無情而孤戾的。柏奈特先生是個迷人的圈外人(dropout)。他幫助我們看清人的真實面目,但當我們試圖想要理解德性時,他就對我們無所助益了。達西在道德問題上確實是過於嚴肅了,但他也因此成了一個正經的人,他嚴厲地指出柏奈特先生是輕浮了,他忽視了作為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一個家庭頂樑柱的最基本的責任。也許最糟糕的是他傷害簡和伊麗莎白的方式,尤其是當他嘲笑達西的時候,他根本沒認識到伊麗莎白對此非常敏感。這證明了他隨性的生活方式已經使得他對即使是他無意要打擾和嘲弄的地方也不那麼敏感了。達西的過分嚴肅能夠也一定可以在和伊利莎白的相處中得到修正,但很清楚,那一定會與一種得體的社會生活所要求的莊嚴舉止(gravity)相接近。伊麗莎白繼承了他爸爸的機靈和對可笑東西的敏感,但與此同時她也關心人,關心那些在生活上至關重要的問題,而且,她也會受到傷害和感到憤怒。她像任何一個健康的人一樣尋求幸福。在簡•奧斯汀的世界裡,她是比他爸爸更為完美的樣板——儘管,再重複一次,柏奈特先生展現的這種機靈瀰漫在所有奧斯汀自己的寫作當中,而且這種機靈在她的那些人物當中是極為罕見的。他的兩個大女兒,逃避攀關係帶來的自我貶低,逃避尋覓夫君帶來的羞恥感,逃避將決定其他家庭成員未來走向的金錢上的關切,但這種逃避似乎是她們本性使然,而絕非出自父母的澆灌。儘管奧斯汀批評了在柏奈特家缺乏對子女必要的教育,但簡和伊麗莎白(的出色),就像奧斯汀筆下其他的那些好人物一樣,都是天生的。這突出了她的信仰,即自然要比習俗重要得多,儘管她在處理傳統的框架時總是帶着崇高的敬意。婚姻是傳統中的頭等大事,但成功的婚姻真的是「自然壓倒傳統」的勝利,或者說是使傳統為自然所用的結果。好姻緣的核心是兩個相互吸引的人之間的友誼,與此同時,他們的德性應該都是值得稱道的,他們應該保證,即使是在最困難的時候,他們也能抵制誘惑而對彼此保持忠誠。婚姻關係的那些法則——尤其是當牽扯到財產的時候——既能使這種自然吸引變得墮落,也能使這種自然吸引變得穩固,而這完全取決於彼此的人格。每個人都得到了他或她配得到的婚姻。這種對壞的或者愚蠢的人的懲罰,完全是由他選為伴侶的人的人格和處境造成的。存在着一個(愛的)階梯,它從處於最底端的迪莉婭和威克漢姆開始,途經柏奈特夫婦(柏奈特先生似乎是因為過去太注重外表了所以才選擇的柏奈特夫人,但外表的美麗動人實在是太轉瞬即逝了)、夏洛特和柯林斯先生(柯林斯先生選擇的依據是要好弄,同時又能博凱瑟琳夫人歡心的)、簡和賓利,直到處於最頂端的伊麗莎白和達西。這裡作為分階標準的是人的幸福感,而人們總是或多或少與按自己的擇偶標準選出的人在一起才會幸福。只有很少的人才會有那種強大的性吸引力,而死忠於他們的這種吸引力的人就更少了。另外,雖然熱愛德性的人已經很少了,但最少的其實是那些對別人的人格有着清晰的明察而又知道什麼樣的人才適合的人。大多數人擁有的婚姻——因而也是人類關係中的一種——僅僅只是法律和公意作用的結果。只有很少的人才擁有實質性的愛戀,這種愛戀包含了因對方陪伴在身邊而產生的持久的喜悅。對夏洛特而言,嫁給柯林斯先生之所以是可忍受的,僅僅是由於她可以安排他丈夫的日常研習,這樣他就可以不出現在她面前從而也不會打攪到她了。但對伊利莎白來說卻相反,她想陪着達西,只要一有機會就想陪着。從表面上看,這個道德的世界是完美秩序和正義的一部分。好人得賞而壞人遭殃。這種加在中心人物身上的期望顯然已經讓我們心滿意足了。但這種普遍的美好(niceness)是讓人膩味的,這並不必然是因為我們有一個惡毒的品味,而是因為它並沒有反應事物的自然狀況。然而,存在於奧斯汀書里的反諷讓我們意識到,她只詳敘那些美好的東西,雖然它們實際上和表面上被展現的樣子並不完全和諧統一。「美好」(nice)的簡之所以不能成為奧斯汀小說中的主角,主要原因就是她太「好」(nice)了。她拒絕承認別人有那些令人噁心的動機,並總是只看到別人好的一面,而這正是讓伊麗莎白大為惱火的地方。她們根本認識不到賓利姐妹對她的禮貌是虛偽的,她們想的只是促成賓利和達西妹妹的姻緣,從而她們中的一個就可以得到達西。奧斯汀懲罰簡這種溫良惡習(genial vice)的方式就是給了她一個有點軟弱,言聽計從的丈夫,而不是那種能挑起愛戀的狂喜的男人。敏銳而犀利的伊麗莎白對模稜兩可的動機有一種警覺,她甚至在她自己身上也能發現它們。當她見到達西出色的地位時,她也覺得要是能成為他的妻子那該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情。雖然奧斯汀沒有在這點上糾纏不清,但我們必須想一想,如果不是因為達西這點,伊麗莎白的愛是否還會一直保持得如此強烈?或者,如果達西沒有他地位和財產的支持,他是否還會依然那麼出色?這樣看來,奧斯汀要比司湯達嚴苛得多,因為後者呈現的真愛是拋開一切這樣外在條件的支持的。毫無疑問,伊麗莎白和達西之間的愛是真實而強大的,但奧斯汀指出的這種經濟上的催化劑值得我們思考。從表面上看,她的寫法和色諾芬紳士風格式(gentlemanly)的寫法——這是一種只提美好的東西而實際上卻暗示所有的那些都不怎麼美好的寫法[8]——極為相似。現代的口味是如此極端以至於不是把事物下降到了最低的平均水平就是主張一種暴風驟雨般的理想主義。奧斯汀顯然相信她交出的是一種有關人類戀情複雜性的更為誠實的表述,而在這之中,包含了從低到高、階梯式的混合。或許是她作為一個小說家、一個婚姻遊戲局外人的身份讓她能夠遠離自欺,做出這樣相對清晰和自由的看法。另一個奧斯汀指出的模稜兩可的例子,是達西為了替迪莉婭和威克漢姆私奔一事爭回臉面而付出的艱巨但卻是成功的努力。他聲稱(也相信)他之所以竭其所能地想要減輕這一處境的不幸程度乃是因為他要為威克漢姆在他們的世界裡出現負責——當然這是出於他對自己在道德上的嚴格要求——因而也必須為這次的私奔負責。這是責任,但是他應該完全沒必要向其他人解釋他的行為。然而,人們或許要問一問,他之所以那麼高尚地行動除了出於對正義純潔無暇的愛之外,是否還有一種想要感動伊麗莎白的動機?這次偶然的事件消除了她對他所有的猜忌,並最終說服她必須嫁給他。他也確實對自己在這件事中起到的作用做了保密工作,但那最終還是敗露了。而且,證明他自己配得上伊麗莎白對他而言也是必要的。這些男女之間的關係是一個由眾多壓力與平衡組成的結構,它需要一個更為世故的(sophisticated)建築來保證它的穩定。伊麗莎白終究還是認識到了這點,並且她也回想起了盧梭的那個觀點,即互補性要求男女結合起來,形成一種穩固的關係。古典的友誼——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必然是相似之人間形成的一種關係[9]。朋友是某種真實的鏡子,在他那兒我們能夠看見自身。與之相比,一對夫妻的友誼建立在彼此的不完美和不完整上,它要求從對方身上得到互補和修正。伊麗莎白想要達西教給她的,是一個男人對這個世界的所有廣博的經驗,同時她對他在藝術與科學上的出色造詣也興趣十足。而她能帶給達西的,是教他如何保持適當的機敏而不冒犯他人,是使他的德性文明化(civilized)。追求獨立和自足的強烈意願將會毀掉這種結合。他們對彼此而言必須是般配的。不管是在古典的婚姻,還是在古典的友誼之中,男性和女性與其說是伴侶(partners),倒不如說是有着不可調和的不同、並明確地向對方表現出來的人。對亞里士多德來說,婚姻包含着對家庭物質利益的共同根基,但這不會是一個占用或者耗盡靈魂所有可能性的共同根基。當友誼發展到最高階段時,它將包含對真理的共同追求。從亞里士多德的觀點看,奧斯汀筆下的愛是一種中道,一個他為求完美而區分的各要素的混合。但這就是奧斯汀稱頌的友誼。對她來說,最高的友誼存在於男女之間,而對亞里士多德來說,它首先存在於男人之間。對他來說,女性帶來的東西會使得哲學——這一為友誼增添活力的原理——泡湯(water down)。奧斯汀把注意力集中在「求愛」或者「尋覓伴侶」上,測試他們是否合適上,用盧梭告訴我們的那種可欲的方式調整他們的處境上(尤其是牽扯到財產和社會等級的時候,當然外貌的問題也一樣),促成他們結為夫妻上,他們可預見的永遠幸福上。但很明顯,她幾乎沒怎麼注意到孩子的問題。她沒有討論任何一方想要孩子的願望,當然也沒提奉獻自己照顧孩子的事。這好像是說,伊麗莎白和達西將永遠以這樣一種方式過完他們的餘生,即在無窮無盡的對話中與對方分享彼此的智慧與狡黠。這就是他們對其他所有人生活的空虛所做的克制的回應,一旦有人能擺脫先天就占據了絕大數人腦袋的那種膚淺的興奮,它就會為其展現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個。綜合起來看,只要一段正兒八經的戀愛是可能的,奧斯汀筆下的女主人公對女性「純淨和誠實」的必要性就不會給出任何商量的餘地。不知羞恥的司湯達和矜持保守的奧斯汀都主張真正的婚姻關係要求雙方性慾的通力合作,在他們的觀點裡不可能存在說一個女人可以隨便地或者多伴侶地對待自己的性慾,而在精神上卻還能留有能量去追逐崇高的愛的。這種不可能性不是被道德說教證實的,它完全就是事實。伊麗莎白不可能不對那樣的女人——她們僅僅是出於一些勢利的原因或者純粹是出於肉慾就把自己交了出去——表示輕蔑,這不是因為她必須得抵制這些誘惑,而是因為要想挑起她的性慾,就必須要達到這樣一個程度,即它能戰勝她的最高目的(highest aspiration)。做出好的決定和選擇是一個婦女的責任。選好了,她將受到讚揚和獎賞;選壞了,她將遭到責備與懲罰。這是她責任的實踐場所,是她真正自由的行為。出於穩定的考慮,傳統的道德或許會主張婦女的從屬性,但她能否成功地處理和男人的關係這一挑戰,卻無疑取決於她的矜持和自我控制能力。確實是男女之間的不同讓這點成為了必須,奧斯汀用她節制而又迷人的手法,證明了由性慾驅動的自愛辯證法,而這正是盧梭認為的建立深遠人類關係的方法。朋友之間要想激起永久交談的動力(curiosity),就要求雙方都長得不錯,而且他們的身體必須能夠帶動對方,還要能互相吸引。當一個人想到那種有張力的智性接觸發生在兩個同性別的人之間時,這種要求根本是無法想象的,但這確實是傳統上友誼的定義。性吸引對談話起了什麼幫助呢,或者說談話對性吸引起了什麼作用?這種浪漫主義的友誼,能夠被理解成是某種理想主義,在那兒它能全身心地投入,而不用像友誼過去常常被要求的那樣被區分成各種要素。或者,它可以被理解成某種現實的東西(hardheadedness)——它不能在精神上自足,卻能給肉體與情感帶來支撐。在亞里士多德那裡,有一些人是和性與家庭牽連着的,另一些是和公民權牽連着的,而有一種第三類人,他們是和友誼與求知牽連着的。他們彼此不同卻各有各的滿足,他們都承擔各自確定的責任。正經人的任務是給存在於正經生活中的這三種要素一個排序,讓不那麼重要的要素從屬於更為重要的那個。對亞里士多德而言,無話不談的友誼是最高等的,其他的一切必須從屬於它,而這會給它們都帶來相應的好處。在浪漫主義的愛、友誼、愛人、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以及公民夥伴之間不存在任何差別,它不要求任何的從屬行為。這是一個迷人而充滿誘惑力的解決方式,但它真的有效嗎?它真的能給每一要素其所應得的嗎?一個人不可能不情不自禁地想到亞里士多德對性高潮(orgasm)和思考的那個論斷,即它們都是互相排他的[10]。沒什麼理由可以解釋為什麼一個人不能分別在恰當的時間同時做到這兩樣。但如果你有一個唯一的伴侶,你會讓他或她優先做前面那個,還是後面那個?要不都做點折中?如果有人提議說,要是我們能同時擁有兩個伴侶就好了,每個人做這兩種活動中的一項,但接着我們仍會面對這樣一個問題,即他們兩個人裡面誰更優先?那些想對這類問題視而不見的人就像是在拼命地把腦袋埋進土裡,他們永遠不會知道他們優先應該做什麼。選擇取決於一個更為複雜的問題,即「究竟什麼才最重要」的問題。在討論嚴苛的(austere)奧斯汀的時候,我剛剛提出的那個問題看起來似乎是不合時宜的,但它們卻是必要的。因為不像其他浪漫主義者,她似乎是把古典的友誼當做浪漫主義的愛的核心來歌頌了。------------------------------------------------------[1]譯自阿蘭•布魯姆《愛與友愛》(西蒙&舒斯特出版社,1993年版)的第一部分,P191-208,原題為《Austen , Pride and Prejudice》[2]該段中所有插入的引文均來自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中的卷章。[3]列奧•施特勞斯,《論僭政》,維克多•古熱維奇(Victor Gourevitch)與米歇爾S.羅斯(Michael S.Roth)編,New York:The Free Press,1991,P185[4]提到的另三部小說是司湯達的《紅與黑》,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以及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琳娜》。[5]色諾芬,《齊家》(Oeconomicus),章七[6]亞里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1124b18-20,1124b30-31[7]盧梭,《就戲劇演出問題致達朗貝爾的信》(Letter to M.d』Alembert),章四;收入布魯姆編譯的《政治與藝術》(Politics and the Arts),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9,PP.XV-XVI[8]色諾芬,《遠征記》(Anabasis),卷五,章八,第二十六節[9]亞里士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1156b7-24[10]同上,1152b16-18,1153a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