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王大力。周四的時候,我們和大家分享了本案的上集,還沒看過的朋友可以戳這裡(點擊閱讀)。
在上篇中我們提到,12歲的小女孩簡被她父母的摯友羅伯特綁架去了墨西哥,並遭到了性侵。可當簡回家後,她的母親瑪麗安(Mary Ann Broberg)居然與羅伯特發展出了長達8個月的婚外情!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字數:9286)
第一次綁架發生前,羅伯特主動成為鮑勃夫婦的摯友,獲取他們的信任,以達到接近簡的目的。當時,鮑勃夫婦並不知道,羅伯特很多看似好心/普通的行為,背後其實都別有用心。比如他幫鮑勃家砌牆,以批發價出售家具,看似是為了方便簡和妹妹,讓她們有獨立的臥室,其實是為了單獨接近簡。
比如他給簡和她的妹妹們買維生素,看似是關心孩子們的健康,其實是為了讓簡對他放下戒心,方便他給簡下藥。
比如他和簡的父母討論UFO是否存在,帶孩子們看外星人電影,給孩子們講各種奇幻的睡前故事,看似只是對科幻感興趣,實際上是在給洗腦鋪路。
比如他曾經問過瑪麗安一個法律問題,希望能看看她的一份法律文件是怎麼寫的,看似是在求助,實際上是為了摸清楚簡的出生證明在哪裡。
在第一次綁架簡前,羅伯特同樣曾帶她騎過馬,為了掩蓋真實目的,他還帶上了自己的兒子一起。除了騎馬外,羅伯特還曾邀請簡參加過其他活動,美其名曰「拓寬眼界」。
在一檔播客節目中,本案紀錄片導演也曾提到說,羅伯特看似熱心宗教,但實際上可能是在借做禮拜的機會認識不同家庭,挑選受害者。
類似的細節還有很多,如果說有些罪犯是天生的情感操控「大師」,那麼羅伯特一定是天生的情感操控「大師」+陰謀家。他不僅會耐心地、長時間地、從細微處為自己的目的鋪路,更可怕的是,羅伯特還很擅長利用他人的欲望,來掩蓋自己的真實目的。我們以修牆這件事為例。在閱讀回憶錄時,我能明顯感覺出,鮑勃與瑪麗安其實沒準備好修牆(錢不夠),但因盛情難卻,兩人最後半推半就接受了羅伯特的「好意」。等牆修好了,瑪麗安與鮑勃對羅伯特是什麼感覺?他們很感激他,認為他幫了大忙,卻不記得一開始其實他有強迫過他們。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更難看清羅伯特的真面目。(有朋友可能會問,羅伯特綁架簡明顯是一次衝動犯罪,與他老謀深算的行事風格不符,這是為什麼呢?我認為,羅伯特之所以突然衝動行事,主要是因為他在案發前接連受挫。比如,他曾計劃在墨西哥收養一個小女孩,但未能成功,還因與另一名小女孩有不正當關係而被教會處罰。更重要的是,案發前,鮑勃已經有點反感羅伯特了,覺得他和他們一家人的關係有點過於親密,希望羅伯特能回歸自己的家庭。)(簡在自己的房間內,圖片源自回憶錄《被偷走的童年》)前面我提到,羅伯特選擇成為鮑勃夫婦的摯友,目的是為了接近簡。但作為鮑勃夫婦的朋友,羅伯特與簡的接觸始終是有限度的、有距離的,他不可能一直和簡待在一起,不可能肆無忌憚地對簡為所欲為。什麼樣的身份能夠給他提供這個方便?答案呼之欲出——監護人。所以,在作為「摯友」接近鮑勃夫婦的同時,羅伯特還一直試圖與瑪麗安發展為情人關係。而他的最終目的,則是希望瑪麗安離婚,然後帶着三個小女孩與他一起生活(對此,羅伯特還很自信地告訴瑪麗安,孩子會被判給她,因為鮑勃是個基佬)。作為一個陰謀家,羅伯特當然沒有一上來就暴露自己的意圖。據瑪麗安回憶,一開始,羅伯特只是會說各種好聽的話讚美她、恭維她,以及通過一些行為,讓她覺得自己在羅伯特心裡很重要(羅伯特會表現得很真誠,而不只是口頭說說)。後來,羅伯特開始和瑪麗安調情,表現得很浪漫。當時,瑪麗安已經與鮑勃結婚快12、13年了。鮑勃是瑪麗安第一任正式男友,兩人談戀愛的大部分時間,鮑勃都在外地傳教(摩門教徒有傳教的義務),只能通過情書表達感情。本案紀錄片導演分析說,在瑪麗安之前的生活里,或許從來沒有一個人像羅伯特這樣追求過她。瑪麗安回憶說,她一開始告訴自己,不能對羅伯特有感覺,但羅伯特點亮了她的生活,讓她重新體驗到了生活的激情。除此之外,瑪麗安還說,和羅伯特在一起讓她自我感覺很好(he makes me feel good about myself)。1974年秋天,案發前不久,在一起驅車外出期間,兩人接吻了,但沒有做其他事(羅伯特與鮑勃的性行為也大約發生在這個時期)。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可以這樣形容瑪麗安與羅伯特在案發前不久的關係:瑪麗安愛上了羅伯特,但兩人還沒有更進一步的發展。被保釋出獄後,羅伯特每天都給瑪麗安打電話,理由是要向她解釋,他為什麼會和簡結婚。在電話里,羅伯特一遍遍向瑪麗安強調,自己有多麼愛她,想和她在一起。他沒有傷害過簡,和簡結婚也是迫不得已,因為他擔心如果不和簡結婚,墨西哥邊境不會同意他帶着簡回美國,兩人會被分開,簡不知道會被送去哪裡。(除了打電話外,羅伯特或許也經常與瑪麗安見面。聽證會結束後,雖然羅伯特搬去了猶他州,但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一開始沒有隨他一起搬走,所以羅伯特時不時還會回到波卡特洛。後來,當他的妻子與孩子也搬家後,羅伯特依然會回波卡特洛,處理與訴訟有關的事情。)我沒有找到羅伯特與瑪麗安對話的具體細節,但根據簡的形容,羅伯特對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套自己的藉口(he has a story for everything)。除了羅伯特天衣無縫的謊言外,瑪麗安之所以會相信羅伯特,我想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對戀童癖存在誤解,認為這些人只對幼女感興趣,無法和成年女性正常交往。帶着這個誤解,羅伯特看起來顯然不太像戀童癖,他不僅有家庭,還對瑪麗安表現出了興趣。(簡、羅伯特與瑪麗安,圖片源自etonline新聞專欄)從1975年4月到1976年3月,瑪麗安一共去猶他州見了羅伯特11次,兩人在見面時發生了性關係,這段婚外情一共持續了8個月。為了挑撥瑪麗安與鮑勃的關係,羅伯特還曾在與瑪麗安見面後特意打電話告訴鮑勃,瑪麗安來看望了自己,自己和瑪麗安有婚外情了。1976年3月,根據回憶錄,瑪麗安甚至帶着簡去見了羅伯特。當時,羅伯特正在與檢方就認罪協議談判,他要求瑪麗安必須帶上簡和他見面,說他一定要當面問過她們的意見,才能做決定。一開始,瑪麗安並不想帶着簡,鮑勃也嚴厲禁止簡與羅伯特接觸,但在羅伯特的一再懇求和威脅下,她退讓了。與羅伯特剛見面時,簡的情緒還很正常。但當聽到羅伯特叫她放心,事情會得到妥善解決,「不會有人傷害你」後,簡的臉色一下變得刷白,額頭上不停冒汗,她還彎腰捂住了肚子,好像隨時要吐。正是在這一刻,瑪麗安才猛然意識到,羅伯特肯定傷害過簡,他們中間一定發生過什麼她不知道的事。會面結束後,羅伯特立刻打電話告訴了鮑勃,瑪麗安帶着簡來看過他。當時鮑勃已經清醒過來了,他知道羅伯特真正的目標並不是瑪麗安,而是簡。(資料沒有詳細說明鮑勃到底是如何意識到這一點的,但我想有一件事至關重要。在回憶錄中,瑪麗安提到,1976年夏天,簡曾參加音樂劇演出,謝幕後羅伯特找人給她送了12朵紅玫瑰。這次事件後,鮑勃強烈要求他們一家人與羅伯特家的其他成員斷交。而後,羅伯特的妻子與孩子也搬走了。)由於擔心瑪麗安與羅伯特的關係總有一天會置三個女兒於險境,1976年3月,鮑勃起訴離婚,並要求瑪麗安從家中離開。在離婚起訴書抵達當天,鮑勃帶着三個女兒從家裡躲了出去。(鮑勃一家人,最右邊的簡,圖片源自網站people)「與家人攜手共度,最好的與最艱難的時光」是許多虔誠教徒的信念,鮑勃恐怕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與瑪麗安離婚,而他離婚的原因,竟然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女兒不受媽媽的影響。另一邊,知道鮑勃起訴離婚後,羅伯特打給了瑪麗安,試圖進一步破壞她與鮑勃的關係,讓瑪麗安離開鮑勃。「鮑勃不想要你了!」 羅伯特告訴瑪麗安,「你為什麼不起訴他,指控他呢?你會得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鮑勃是個基佬!我可以幫你在這邊(猶他州)找一間公寓,你會有個全新的開始。」瑪麗安拒絕了。自從上次帶簡見過羅伯特後,她就逐漸意識到,她被騙了,羅伯特接近她的真正目的,其實是為了占有簡。瑪麗安切斷了與羅伯特的婚外情,回歸了家庭,她向鮑勃保證,她會與羅伯特一刀兩斷。從1975年到1976年,因為羅伯特中途換了三次律師,案件一直拖到了1976年中旬才結案。羅伯特與檢方簽署了認罪協議,檢方給出了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而法官則將刑期縮減到了45天(認為羅伯特有心理問題)。因為羅伯特之前已經在看守所待過一段時間,最後,他只需要服刑10天。被保釋出獄後,羅伯特一邊對瑪麗安展開猛烈追求,另一邊,還在暗地裡悄悄操控着簡。羅伯特落網後,簡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收到來自「外星人」的消息,直到羅伯特搬家後不久,一天深夜,她突然被那熟悉的、令人恐懼的聲音驚醒。隨後,羅伯特竟然出現在了她的臥室里!這次見面後,簡時不時就會收到陌生人遞來的字條,或者接到陌生人的來電,指引她與羅伯特偷偷見面(或者打電話給他,如果兩人不方便見面)。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在(上)篇里我提到過,羅伯特曾告訴過簡,外星人有很多,他們長得和地球人一模一樣。所以,當時簡以為這些聯繫她的陌生人都是參與計劃的外星人。除了和簡見面、打電話,羅伯特還會給她寫情書。作為一個性格友善的女孩,簡收到這些表達「善意」的信時,下意識的反應就是回應以善意,所以她也給羅伯特回信,告訴他自己也很愛他。(資料里沒說兩個人是如何聯繫的,但羅伯特肯定不是往簡的家裡寄信,或許是通過陌生人轉交給簡。簡肯定也是偷偷給羅伯特寄信的,因為她知道爸爸媽媽不許她和羅伯特聯繫。很多網友假設簡的父母允許她和羅伯特聯繫,特此說明。)這樣的狀況持續了整整一年,從1975年到1976年春天,簡與羅伯特一共見面九次,甚至兩度在一起過夜(簡當時已經13歲了,有一定的自由活動時間,而且她也可以說謊,說她是去朋友家過夜)。紀錄片裡簡回憶說,第一次被綁架時,羅伯特在她心裡是類似父親般的存在,她與他之間更多的是一種親情。在經歷了一年的虐待、性侵和精神操控後,簡說服自己「愛」上了羅伯特。1976年春天(瑪麗安與羅伯特此時已經分手),「外星人」又一次出現在了簡的臥室。「外星人」告訴簡,它們正在策劃一個新方案,很快就會成型,提醒簡必須配合,還警告了她任務失敗的後果。隨後,羅伯特在與簡見面時告訴她,自己將在傑克遜市(Jackson Hole 懷俄明州的一個城市)買下一個家庭娛樂中心,簡可以在暑假時去他那兒打工,以便兩人繼續完成「任務」,但她需要好好想想怎麼說服父母。1976年夏天,簡向爸爸媽媽提出,自己想去羅伯特開的家庭娛樂中心打工掙點錢。鮑勃和瑪麗安的反應不難想象。簡無法向父母解釋自己為什麼堅持要去傑克遜,她不能告訴他們她的任務,不能向其他人提到外星人的存在。但她更不能讓步,不然外星人就要傷害她們一家人了!害怕「任務」失敗,又編不出好藉口說服爸媽(事實上無論簡的理由是什麼,鮑勃與瑪麗安都不會讓她去的),簡陷入了極度焦慮和絕望的狀態。她變得暴躁易怒,開始頻繁地與爸媽爭吵,拼命維護羅伯特、指責鮑勃與瑪麗安自私,還會試圖傷害他們的感情(簡曾責怪他們說,就是因為他們大驚小怪報了警,導致學校里其他人都不把她當普通孩子對待了)。爭吵無果,簡變得冷漠、疏離,她拒絕再與鮑勃和瑪麗安交流,只是以一種宣告般的口吻,麻木地告訴他們,自己必須去傑克遜。另一邊,羅伯特不停地打電話恐嚇鮑勃夫婦。他一遍遍嚇唬他們說,簡不聽他的勸,執意要來傑克遜,還說她要離家出走了,要沿高速公路靠搭陌生人的便車到傑克遜。在瑪麗安讓羅伯特滾出簡的生活後,他徹底與鮑勃夫婦撕破了臉。「將來有一天你一定會後悔的!你小心我把她藏進南非的叢林裡,你們再也別想見到她了!」羅伯特威脅道。根據奈飛的紀錄片,瑪麗安最後給簡買了一張機票,把她送到了傑克遜。根據回憶錄,有一天,瑪麗安回家後,發現簡的妹妹倒在自行車旁邊哭。原來,就在瑪麗安回來之前,簡打出租車跑了。當瑪麗安追到機場時,她已經買好票準備登機了。最後,瑪麗安選擇讓簡走,沒有把她攔下來。無論事實經過到底如何,簡與羅伯特又見面了。兩人在一起待了兩周,直到羅伯特的律師警告他,簡的父母要以危害兒童罪(Child endangerment)起訴他,羅伯特才將簡送回家。在簡去傑克遜之前,她和父母的關係已經非常糟糕了。他們的關係在簡從傑克遜回來後進一步惡化,簡生氣極了,拒絕再與鮑勃和瑪麗安交流,很多時候只是以沉默應對兩人的勸說和警告。在羅伯特的指示下,她通過地下室儲物間的一扇窗戶從家裡溜了出去,羅伯特開車在街道盡頭等她。當天,鮑勃像往常一樣一早就彈起鋼琴,打算用琴聲叫醒賴床的女兒。但當他下樓走進女兒臥室時,簡已經消失,只給他們留下了一張薄紙片。簡告訴鮑勃和瑪麗安,她離家出走了(羅伯特沒有和她一起),除非他們接納真正的她,同意她和羅伯特在一起,不然她是不會回來的。雖然信上的筆跡看起來像是簡的,但從寫信人的語言風格看,鮑勃與瑪麗安立刻明白真正寫信的人肯定是羅伯特(而且連瑪麗安的名字都拼錯了)。果然,當天下午瑪麗安就接到了羅伯特的電話。他在電話里假惺惺地告訴瑪麗安,簡打電話告訴他自己離家出走了,但是沒說她在哪裡。羅伯特還無恥地問鮑勃和瑪麗安,擔不擔心簡。根據紀錄片,鮑勃和瑪麗安等了兩周才聯繫此前負責此案的FBI警探。瑪麗安解釋說,她和鮑勃很擔心簡第二次被綁架的事會傳出去,不想讓媒體知道這件事。根據簡的解釋,在她失蹤幾天後,父母就報警了。瑪麗安的回憶錄里也寫到,簡失蹤兩周後,當地警察還是沒有關於她的任何消息。為什麼會有這兩種看似矛盾的說法呢?為了不影響大家了解案情,我們會在下文繼續分析這個問題。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羅伯特時不時就給鮑勃夫婦打電話,假惺惺地詢問他們知不知道簡在哪裡,還編造一些可怕的傳聞嚇唬瑪麗安。從「簡」留給鮑勃夫婦的信中,我們知道,羅伯特的目的是要求和簡在一起,但他具體想幹什麼?簡在失蹤兩周後,給鮑勃的花店打了一個電話,回答了這個問題。在電話里,簡聲音顫抖地告訴鮑勃,她想回家,想回去上學,只要鮑勃簽文件同意她和羅伯特結婚就可以了。1972年,剛認識鮑勃夫婦時,羅伯特通過偽裝成兩人的摯友,以達到接近簡的目的。1974年,他在第一次綁架簡後,試圖通過與瑪麗安結婚,來把自己變成簡的監護人。1976年,在鮑勃和瑪麗安終於看清羅伯特的真面目後,他便通過洗腦、綁架簡,試圖脅迫鮑勃夫婦「同意」他與14歲的簡結婚。在簡失蹤的第三周,羅伯特再一次給鮑勃夫婦打了電話。在電話里他告訴瑪麗安,他們可以去找一個猶他州小鎮的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把結婚手續低調地辦了。沒有其他人會知道,簡也可以回家。1976年10月,在簡失蹤兩個月後,或許是羅伯特認為時機已經成熟,認定鮑勃夫婦的心理已瀕臨崩潰,他又一次打來了電話。他告訴瑪麗安,自己有關於簡的線索,但堅決不肯在電話里向她透露任何信息,一定要瑪麗安與他見面。最後,瑪麗安同意下午兩點與他在一家咖啡店見面。得知這個消息後,警察給瑪麗安提供了一把手槍,讓她放進手提包裡帶着去見羅伯特,以便在必要時保護自己(警察還再三叮囑瑪麗安,一定不要把手提包的拉鏈拉上,這樣才能隨時掏出槍)。同時,瑪麗安的弟弟也和朋友帶槍開車等在咖啡館外,以防不測。與瑪麗安見面時,羅伯特先是責備了鮑勃,聲稱就是因為鮑勃不允許他與簡結婚,簡才會離家出走。在瑪麗安圓滑地反駁了他之後(瑪麗安說,鮑勃只是站在父親的角度為女兒考慮),羅伯特突然面露凶光,「除非那個頑固不化的白痴木魚腦袋投降,不然簡永遠也不會回家的!」「上次有機會的時候,我就應該殺了那個混蛋!」他咬牙切齒地說道:「我的槍當時正指着他!我真不知道我為什麼沒有開槍!」瑪麗安說,當她聽到羅伯特說這句話的時候,心臟都像是停跳了一拍。原來,簡失蹤一段時間後,一天深夜,鮑勃突然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她自稱急需葬禮鮮花,第二天早上就要用。可當鮑勃第二天特意早起去花店為她準備時,他突然有了一陣強烈的、奇怪的不詳預感。當天晚些時候,鮑勃向瑪麗安解釋道,當時他正從花店後面準備進入店鋪,他注意到遠處街道上停着一輛車,隱約看到車裡坐着一位女士和另外一個人,然後一陣非常可怕的感覺突然籠罩了他,讓他趕緊跑進了店裡,鎖上了店門。後來,當他再出去時,那輛車已經離開了。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在(上)篇第一章中,羅伯特曾向鮑勃夫婦提議做彼此孩子的代理監護人,萬一出了事,他們可以把孩子託付給彼此。此時細想,這個看似令人感動的提議,實際上是個多麼可怕的陰謀啊!如果鮑勃和瑪麗安真的簽了這種協議,羅伯特肯定會考慮是否設計他們「意外」死亡,使自己名正言順地成為簡的監護人。(羅伯特與鮑勃家的三個孩子,圖片源自網站vaintyfair)在抱怨完沒有殺了鮑勃後,羅伯特要求瑪麗安跟他離開咖啡廳,到他的車裡說話(羅伯特的藉口是,有些話我不能再咖啡廳里說)。瑪麗安上車後,羅伯特告訴她,簡正在吸毒,還和很多其他人待在一起,但是他不並知道他們在哪(簡讓其中一個人打電話給他)。羅伯特還告訴瑪麗安,他懷疑簡待在一個嬉皮士聚集地。最後,他還向瑪麗安抱怨,事情本來不至於這樣,但簡實在是太頑固了,她決定的事情沒人能勸得動。如果說這次會面有什麼意義,我想,那就是讓瑪麗安和鮑勃徹底看清了他們曾經的「摯友」到底是一個多麼病態、邪惡的人。這次會面過後大約一個月,11月12號,警察逮捕了羅伯特。此前,警方已經發現羅伯特並沒有按假釋要求,住在他告知法庭的地址,而是在自己的房車內居住。在搜查了鹽湖城的數個停車場後,他們終於找到了羅伯特的房車,並開始跟蹤羅伯特。後來,羅伯特用公共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並在電話亭的本子上記下了一個號碼(另有一說是電話本子上本來就寫着一個號碼),通過這個號碼,警方找到了簡。原來,羅伯特為簡在加州一所天主教私立女校辦理了入學。羅伯特騙學校的老師和校長,他是簡的爸爸,還是一名CIA特工。簡的媽媽之前不幸去世了,他現在需要找一個安全的地方,把簡藏起來。羅伯特還警告老師,可能有人會來尋找簡,這些都是他的敵人。後來,這所學校的老師說,羅伯特幾乎每周都會來看簡,他為人友善,風趣幽默,他們從來沒有懷疑過他,而簡看起來也很喜歡他。1977年6月,公訴人以綁架、入室搶劫與縱火罪(下文還會提到)對羅伯特提起訴訟。開庭前,羅伯特的律師以「精神失常」為由,要求法庭開釋(acquittal)羅伯特。辯方的心理專家稱,羅伯特有反社會人格,還稱他有抑鬱症和其他嚴重的情緒問題,會導致間歇性精神失常。心理專家建議,考慮到羅伯特對社會,以及鮑勃一家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他應該被關進安全等級最高的精神科監獄。公訴人最終沒有反對羅伯特律師的提議。在回憶錄里,瑪麗安解釋說,當時大家都相信,羅伯特會被關在精神病院很久,他們也無需再經歷漫長的庭審和訴訟。他在1977年6月開始服刑,後來精神病院的醫生很快就宣布,羅伯特已經被治癒,可以正常回歸社會。對於他所做的一切,他所製造的所有痛苦,羅伯特得到的全部懲罰是:6個月零10天。羅伯特被捕3天後,警察將簡送回了家。在失蹤了三個月後,簡終於又與家人團聚了,但離真正的療愈,簡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羅伯特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開庭期間,他還曾收買兩名即將出去的獄友,縱火燒了鮑勃的花店,報酬是「承諾」每月給他們1000美金(終身給付)。後來,簡在接受採訪時回憶稱,她記得那天晚上,他們一家人站在燃燒的花店前,爸爸一邊看着大火,一邊伸出手臂抱着她和妹妹說:「燒吧,燒吧,我重要東西都在這兒呢。」而她則在暗中絕望地想,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簡一直遵守着羅伯特告訴她的4條原則,不敢和任何人提起有關外星人的事。隨着時間的流逝,在沒有羅伯特干擾的情況下,簡開始慢慢懷疑起「外星人」的真實性,但直到平安度過16歲生日後,簡才終於肯定,自己被羅伯特騙了。回憶錄里,簡發現自己被騙時的反應令人無比心碎。當時,簡一下栽倒在了地毯上,胸膛里不停發出可怕的吸氣聲,像是無法喘氣,直到很久之後,她才痛苦地嚎叫出聲,開始哭泣。那一刻,過去兩年的痛苦,恐怕都在兩秒內擠着想從簡的身體中鑽出來吧。第二天,簡一邊哭,一邊斷斷續續地告訴了父母事情的「真相」。鮑勃和瑪麗安這時才知道,原來簡之前一再堅持要去羅伯特身邊,是為了保護家人。2003年,簡與母親瑪麗安合寫了關於本案的回憶錄《被偷走的童年》。在此書出版後,簡曾到各地去演講,希望能提高大家對熟人猥褻、性侵兒童案的意識。為了讓簡閉嘴,羅伯特常常闖進演講現場搞破壞,還宣稱這本書里講的都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後來,簡取得對羅伯特的終身人身限制令)2005年,在簡的演講會場外,羅伯特與一群摩托車騎手發生了衝突。警方在他身上發現了手槍,隨後,檢方以非法持槍罪、襲擊罪等多項罪名起訴了他。在被陪審團宣布罪名成立,等待具體量刑期間,69歲的羅伯特服藥自殺了。在簡與妹妹們上大學期間,瑪麗安也重新回到了校園讀了大學,並在畢業後成為了一名社工,幫助照顧等待被收養或者需要過渡家庭(foster home)的兒童。她還曾遊說國會出資為愛荷華州與猶他州,建立失蹤與被虐待兒童中心(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2017年,簡一家決定參加紀錄片《公然綁架》(Abducted in Plain Sight)的拍攝。鮑勃曾經說過,如果這部紀錄片能夠幫助一個人,那麼他們的出鏡都是值得的。後來,奈飛買下了此片的版權(一開始影片是由獨立紀錄片導演拍攝),這起案件終於真正走到了大家面前,被許多人所熟知。(簡在紀錄片中出鏡講述自己的故事圖片源自Telegraph新聞網)2019年,年近60歲的簡在TEDx發表了名為《不要讓人生中那10%決定你是誰》的演講。上文中,我略過了一些有關鮑勃與瑪麗安的信息。這些信息與案情基本無關,不過能夠幫助我們更立體地理解簡的父母。1. 簡第一次被綁架時,鮑勃夫婦為什麼等了五天才向FBI報案?根據簡在採訪中的說法,這是因為父母很信任羅伯特,兩人一開始根本沒往綁架的方向懷疑,只是打電話給警察詢問是否有交通意外等情況發生。但我認為,這只是部分事實。案發當晚,羅伯特的妻子吉爾曾告訴過鮑勃和瑪麗安,她之前發現鮑勃的倉庫里多了一輛房車,但不知道是不是給別人修的。雖然羅伯特此前曾向鮑勃夫婦鋪墊過,他有躁狂症,有時會有很唐突的行為,也鋪墊過有時他想拋下妻子,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但聽到這個消息,我相信,他們肯定還是會懷疑羅伯特是不是蓄意綁架了簡。兩人之所以沒有立刻報警,除了受到羅伯特操控外,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羅伯特的妻子懇求他們,想想她和她的孩子們,先不要報警。雖然因為簡失蹤了,鮑勃與瑪麗安當時正處在極度焦慮的狀態中,在這種狀態下人並不總能做出足夠理智的行為,但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們有時並沒有把簡的安危放在第一位。2. 簡第二次被綁架時,鮑勃和瑪麗安真的等了2周才報警嗎?簡第二次被綁架時已經14歲了,父母可以選擇以「離家出走」報案(由當地警察處理),或者以「綁架」報案(由FBI處理)。如果以離家出走報案,則不必向媒體公開此事。(在我看來)不能否認,鮑勃夫婦選擇以「離家出走」報案簡的失蹤,確實存在遮蓋醜聞的動機(不是說這件事是醜聞,只是說他們的心理),但兩人還有另一些頗為現實的考慮。首先,他們擔心,如果此事被媒體公開報道,羅伯特會在壓力下將簡藏到更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增加他們找到簡的難度。其次,因為這次簡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主動離家,所以他們還擔心,簡會為了避免被周圍人發現是失蹤人員而擅自行動,進而導致自己落入更兇險的處境。最後,在簡第二次失蹤後,鮑勃和瑪麗安的心理狀態已經非常糟糕,兩人無力承擔來自外界的壓力,他們需要把最後的精力專注於尋找簡。奈飛的紀錄片播出後,鮑勃夫婦遭到了很多網友的攻擊,比如管他們叫「史上最糟糕的父母」,或者指責他們愚蠢。在上一章我提到,鮑勃和瑪麗安確實有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但我認為,如此指責他們是不公平的。本案發生在1974年,一個沒有移動電話、沒有個人電腦、沒有網絡的時代。對於一些讀者來說,這樣說可能還是有些抽象,請讓我用一個形象一些的比喻。我是一個90後,我的母親生於60年代,簡也是在60年代出生,我的外公外婆生於30年代,鮑勃夫婦也是在30年代出生。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發生在我母親那一輩、涉及我祖父母那一代人的故事。在那個沒有網絡的時代,信息的來源相當匱乏。在本案發生前,鮑勃與瑪麗安甚至聽都沒聽過「戀童癖」這個詞。而且他們從小就是在極其封閉、淳樸的環境下長大(鮑勃是本地人,瑪麗安長大的城市要更小),能接觸到的關於犯罪的資訊就更少了。除了沒有渠道接觸相關信息,那個年代關於「熟人性侵」的公開信息本來就很少,更別說精神操控、性誘拐(grooming)這些更加冷門的概念。從這個角度來看,鮑勃、瑪麗安與簡,可以說是第一批站出來喚醒世人的人(想想看,他們的回憶錄是2003年出版的,距今已經過去了將近20年),而他們所談論的話題,即使在今天,也還不能被稱為常識。如果今天,我們覺得他們太過輕信、愚蠢,或者認為他們的錯誤不可理喻,是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擁有了某些信息優勢?但這些信息優勢是從哪裡來的呢?在寫作本案的過程中,我時常想到哈羅德·希普曼。這是一個發生在英國的案子,我們之前也寫過(可點擊閱讀)。希普曼是英國的一個連環殺手醫生,通過給病人注射致死量的嗎啡來殺人(大部分受害者是老年人),一共害死了超過200位病人。案發前,他病人的死亡數量,比另一個診所所有醫生的加在一起還要多,當地一條街上有六個人先後死於他手,卻幾乎沒人懷疑他。在警察對希普曼的調查階段,很多小鎮居民給希普曼醫生送去了鼓勵的鮮花和賀卡,甚至在真相大白後,還有受害人家屬在感情上無法把希普曼醫生與邪惡聯繫在一起。與希普曼案類似,在羅伯特從墨西哥回來後,波卡特洛也有不少人認為瑪麗安和鮑勃應該原諒他。羅伯特具體是如何為他的罪行開脫的,資料沒有細說。但簡在一次採訪中提到,當時大家都以為他是病了(指心理問題),羅伯特周日去教堂時,還有人會拍他的背,以示鼓勵。(當然,不同群體間肯定存在一些差別,本案的紀錄片導演也提到,因為當地是摩門教社區,文化氛圍格外寬容。)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些人?如何評價他們的行為?我覺得電信詐騙是個值得借鑑的好例子。現在提到電信詐騙的常用伎倆和話術,比如「先暫時存在指定安全賬戶」,再比如「你涉嫌xxx,我們現在要凍結你的賬戶」,我們都能一眼識破,甚至覺得有些好笑,因為這種騙術實在太老套了。但在過去,這樣的騙術卻實實在在製造了一批受害人。站在案發後的角度,用現在的眼光看,我們當然不會重複與當年受害人同樣的錯誤。但假如當年我們自己就是被騙的人之一呢?我們真的能完美避開所有陷阱、識破所有精神操控和別有用心的企圖嗎?我不知道如果這些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是否能比他們做得更好。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正是因為有了前一批受害者的出現,我們才不會那麼容易掉進別人踩過的坑本案的情節是如此離奇,以至於在傳播過程中,有時我們會忘記簡與家人最初站出來,書寫、宣講此案的初衷:性侵兒童的不一定是陌生人,有可能是那個你最熟悉、最信任、最有感情的人。https://tedxboulder.com/speakers/jan-broberghttps://metro.co.uk/2019/03/25/abducted-plain-sights-jan-broberg-defends-parents-kidnapping-absolutely-guiltless-9002512/https://thetab.com/uk/2019/02/20/broberg-family-now-93329https://www.refinery29.com/en-us/2019/02/225200/abducted-in-plain-sight-parents-explainedhttps://www.vulture.com/2019/02/abducted-in-plain-sight-jan-broberg-interview.htmlhttps://www.abc4.com/news/local-news/blind-trust-how-grooming-led-to-jan-brobergs-abductions-in-plain-sight/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ycFdL05b0https://www.ranker.com/list/abducted-in-plain-sight-case-timeline/jodi-smithhttps://www.ranker.com/list/abducted-in-plain-sight-facts-from-obsessed-with-podcast/jodi-smithhttps://www.obsessedwithpod.com/https://thetab.com/uk/2019/02/19/abducted-in-plain-sight-answers-93148https://www.etonline.com/abducted-in-plain-sight-jan-broberg-reveals-what-you-didnt-see-in-the-documentary-exclusive-1215552019,奈飛紀錄片《公然綁架》(AbductedinPlainSight)2003,《被偷走的童年》(StolenInnocence),作者:MaryAnnBroberg國內大案|國外迷案|親密關係中的謀殺|連環殺人案|國內外冤案合集|山東臨沭少女失蹤案|漂流瓶人格|視頻專輯|寄居蟹人格|和兒童有關的案件|那些我悟出的道理|Wapi的案件專欄|知更鳥at沒藥花園專欄|真實講述|漂流瓶人格|法律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