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煙草專賣局依法有序核發了一批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變更了一批電子煙批發企業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有序核發了一批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有一批符合《電子煙》國家標準的電子煙產品陸續通過了技術審評;2022年6月15日,全國統一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簡稱「交易平台」)正式上線運行,截至目前,大多數已獲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電子煙批發企業、電子煙零售主體在交易平台完成會員註冊……電子煙行政許可、技術審評、交易平台運行等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國家煙草專賣局將繼續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電子煙管理辦法》和《電子煙》國家標準及相關配套政策,圍繞以下重點工作推進電子煙產業發展法治化規範化。
一、關於技術審評。按照《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實施細則》《電子煙產品技術審評辦事須知》等規定,各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繼續及時指導電子煙生產企業做好「三同步」工作。產品技術審評機構繼續指導服務電子煙生產企業同步開展產品技術審評材料審查、同步開展產品的檢測、同步開展產品的審評工作,提供符合《電子煙》國家標準煙草風味的樣品作為參考,指導企業加快產品改造,並做好一線指導服務。電子煙生產企業要按照技術審評「三同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報相應技術審評申請材料、送檢送審實物樣品和做好相關材料、產品等補正工作。
二、關於行政許可。按照《關於對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核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電子煙批發企業布局的指導意見》《關於電子煙零售點布局和許可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繼續統籌對提報生產許可證申請意向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進行排期,各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繼續及時告知並具體指導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做好行政許可的材料準備,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合理安排現場核實工作,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報生產許可證正式申請。同時繼續為電子煙零售主體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做好服務工作。
三、關於《電子煙》國家標準。禁售調味電子煙是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重要舉措之一,《電子煙》國家標準明確規定,電子煙產品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品特徵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對此,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並普遍支持。《電子煙》國家標準已於2022年4月8日正式發布,將於2022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給予了電子煙生產企業充足的過渡期。電子煙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電子煙》國家標準,儘快進行產品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過渡期結束後,沒有通過技術審評的產品不得在境內上市銷售。
四、關於交易平台。目前交易平台已正式上線運行,按照《電子煙交易管理細則(試行)》等規定,各類已經或即將獲證的電子煙市場主體,一旦獲證應在交易平台上陸續進行會員註冊。已經或即將獲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的煙鹼原料、電子煙用煙鹼、霧化物的交易和出口備案,電子煙產品的出口備案應逐步在交易平台上進行。產品已經或即將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生產企業做好相關準備,具備條件後逐步在交易平台上交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增強服務意識,繼續指導屬地獲證電子煙市場主體主動在交易平台完成會員註冊和做好相關工作。
來源:國家煙草專賣局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