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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重要通知

關於報送2022年高校畢業生第二批次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申請材料的通知



各學院、培養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財政部 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0號)有關規定,對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滿3年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為做好2022年畢業生第二批次基層就業補償代償工作,現將有關材料報送事項通知如下:


01


報送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

2.學生本人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複印件(兩份);

3.就業證明(或二次分配就業證明,兩份)

4.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的有關證明材料(兩份);

5.學院填寫的《2022年本專科畢業生第二批次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附件1,一份);

5.學院填寫的《2022年研究生畢業生第二批次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附件2,一份)。



02


工作要求




1.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學院在報送時應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確、規範和詳實。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畢業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補償代償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對提供證明材料缺失不全的畢業生,學院應通知學生及時補齊相關證明材料後再行上報,不能補齊的不予報送。

3.本次對存在選調分派等情況需要二次定崗以及雖不存在二次定崗,但無法直觀鑑別工作地點的畢業生,申請時應當出具能夠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須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加蓋公章並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

4.對暫不能落實工作崗位或實際工作地點尚不明確的2022屆應屆畢業生,必須和正常就業畢業生一同在2022年11月14日前申報,並在2023年基層就業畢業生開始申報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前申請覆核。學工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結合學生申報材料和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提交覆核申請。

5.關於中西部地區、艱苦行業以及就業服務年限、服務地點要求等相關政策的解讀,請查看《中央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審核說明(2022版)》(附件5)。



03


報送方式及時間





各學院匯總申請人紙質版材料及電子版材料,審核蓋章後紙質材料交送至良鄉校區學生活動中心一樓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bucmzz@163.com,申請材料及系統報送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11月14號。

聯繫人:高老師

聯繫電話:53911268

關於具體附件,請登錄學工部外網網址獲取https://xuegongbu.bucm.edu.cn/xszz/zxgg/78138.htm




來源丨學工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後期丨楊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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