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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內疫情多點頻發,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要始終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持續落實落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為進一步做好全市進口貨物(非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蘇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制定了《蘇州市進口貨物(非冷鏈食品)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環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請區內相關進口貨物企業、各有關部門和各板塊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


蘇州市進口貨物(非冷鏈食品)

重點崗位人員和重點環節

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據國家《關於印發進口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的通知》(國衛明電〔2021〕68 號)、《關於印發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和貨物外包裝表面預防性消毒與防護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5 號) 精神,結合當前蘇州疫情防控形勢,針對生產經營單位直接接觸進口貨物(非冷鏈食品)的裝卸、運輸、搬運、核酸採樣、消毒、拆包、收貨清理等重點崗位人員,以及核酸檢測、貨物環境消毒、個人防護等重點環節,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1.企業應建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台賬,督促工作人員及其同住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確保全程接種率達100%,滿足第三針條件應及時加強免疫接種。未按要求接種疫苗人員原則上調離工作崗位。


二、加強健康監測

2.企業應建立健康監測制度,要明確專人及時做好重點崗位人員(含新進人員和臨時工作人員)28日內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實行「綠碼」上崗制。動態掌握重點崗位人員流動及身體情況,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對退出重點崗位人員14天內的健康情況建立跟蹤監測登記制度。

3.企業應做好重點崗位人員的全天候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大於等於37.3℃)、乾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 鼻塞、流涕、肌痛、結膜炎、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立即主動報告,做好個人防護,並及時送醫排查。



三、強化核酸檢測

4.企業應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每日一次核酸檢測。對重點崗位人員以外其他人員每周進行核酸檢測抽檢,其中風險較高人員抽檢比例不低於25%,其餘人員抽檢比例不低於10%。對新進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核酸檢測。

5.嚴格落實進口貨物核酸檢測,對空運和運輸時間較短的近洋航線及陸運進口貨物,應提高核酸檢測比例。進口貨物樣本檢出陽性後,企業應積極配合屬地開展調查處置等工作。

6.對進口貨物裝卸區、倉庫和作業區域等重點區域作業環境,每周進行1次核酸檢測抽檢。



四、個人防護要求

7.企業應定期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專項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加強自我防護意識,定期開展自查。

8.企業應落實主體責任,對高風險崗位人員進行深入摸排,根據運輸方式和周期,精準科學判定需要實施閉環管理的人員範圍,實施閉環管理。重點崗位人員原則上做好二級防護,有特殊需求的除外;其他風險較高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應全程規範佩戴工作衣(隔離衣)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乳膠手套、面屏和工作鞋等。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眼鼻。搬運過程中如發生口罩或手套破損,應立即更換並做好清洗消毒。作業後應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並做好手消毒。

9.企業應加強工作服等個人防護用品的衛生管理,工作服等重複使用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點存放,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10.企業應在進口貨物裝卸、倉庫等重點區域就近設置手消毒點,做好防護服、隔離衣、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乳膠手套、護目鏡或面屏、鞋套和手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物資儲備,確保個人防護物資配備到位。按照每人每4小時更換一次的頻率發放口罩。

11.重點崗位人員與其他人員減少密切接觸,落實不同崗位員工宿舍和餐飲管理措施,減少人員之間的交流和相互影響。重點崗位人員應儘量避免前往人員集聚場所。



五、加強貨物和環境消毒

12.企業應強化進口貨物外包裝、內包裝及貨物表面的消毒,做到「包裝拆到哪一層,消毒做到哪一層」(不宜消毒的除外),按規範配製和使用消毒液,做好預防性消毒及終末消毒,按要求做好消毒過程評價和記錄。

13.進口貨品應單獨分類存放,對空運和運輸時間較短的近洋航線及陸運進口且內包裝或物體表面無法進行消毒的貨物,建議入庫後靜置5-10天,倉庫溫度保持室溫(20± 5℃),有條件的可延長到14天。同時做好倉庫和作業場所的環境消毒工作。

14.企業應對運輸車輛、裝卸台、停放區域等進行消毒,消毒完成後方可再次作業。貨櫃開箱前,應對經常接觸的門把手、箱門等進行消毒。

15.拆包應在指定區域獨立作業,每次作業後執行嚴格全面的消毒工作。



六、強化內部管理

16.企業應加強重點崗位人員出入管理,儘可能減少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確需進入的,應落實登記、測溫、手消、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並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後方可進入。

17.企業應建立詳細的管理台賬,包括貨品名稱、批次、來源地、到貨時間、運輸工具等相關信息,以及重點崗位人員的核酸檢測記錄、進口貨品核酸檢測和消毒記錄。相關資料和記錄應至少留存2年。

本指引將根據疫情態勢發展變化及上級部門疫情防控最新文件精神,適時做出調整。


來源:蘇州高新區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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