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撈債,發發發財。
🖖停貸風波果然傳染開了,就像前天寫的,「real bad news」。
算了太沉重了,而且看到好多人在消費這個事件,沒啥意思,還是嘮點小鋼炮的騷操作吧,給各位解個乏。
昨天市場上就在傳,時代計劃對馬上行權的20時代10和20時代12搞下動作,把他們的行權規定,從「2+1+1」變更成「3+1」。
本來馬上行權的這兩隻債,從行權日兌付,變成了一個平平無奇的兌息日「兌息+給10%本金」,同時還給了這兩個債加了廣東清遠項目的股權。
之所以說是騷操作,就是這個看起來像是個平平無奇的展期方案,但實際上不是展期。
有展期之實,無展期之名。
展期的肉沒吃上,展期的打沒落下。
什麼?展期還有肉吃?
嚴格意義上是有的,一般展期決議裡面都會規定後面的方案不能比前面好,也就是說,理論上後面如果要兌付,先要把前面這筆展期的還掉。
現在倒好,通過這麼一通操作,時代七八月債務危局,一下就撇掉一半,剩下一半是17時代02和時赫02,沒有行權這個套路玩了,要是沒錢就只能真展。
後台私信的老哥直接炸裂,就感覺自己天字第一號怨種,只能白白看着老闆處置資產還後面兩期(如果還的上),然後瀟灑宣布時代今年內無到期公開債務。
咋說呢,手手心疼這位老哥,同時也挺懵逼的。
🖖記得多年前入行時,交易所老師說募集說明書核心精神是要維護投資者利益,持有人會議不得作出不利於投資人的決議。
這一段時間下來,信用債徹底被地產債玩壞了,「持有人會議不得作出不利於投資人的決議」類似於「人不可自證其罪」,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現在來50%投個票就把行權日拖後一年,實在是令人側目。
印象中是沒有先例,此例一開,估摸着後面新的信用債也就不用設行權了。
對了,聽說這事兒還沒最終定,幾方博弈吧屬於,如果這個方案執行了,客觀上利好後面的債?
依然希望碩果僅存的幾隻能過關,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