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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眾號的思想和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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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個案子,一個村,當時競選書記。
村裡的幾個大家族爭的頭破血流的。
最後,這個職位空降了。
這個人原先是銀行的領導,退休了。
他原先是本村的人,也很德高望重。
利用職權貪污400萬。
還有很多罪名,但有些罪名我覺得都不叫罪。
比如說,市里給村里修路,他安排人去阻攔,目的是讓村里承包。
在我眼裡,這就是行規啊。
我們村就是這麼辦的。
但庭審中,他很沉着冷靜。
但,在做最後陳述的時候,他哭了,特別的傷心。
我認,我什麼都讓,現在我只有一個要求,讓我媳婦回家吧,她身體不行,她什麼也不知道,但是她這個人疼我愛我,什麼都會大包大攬的,求求你們了。
我看到這我都不是滋味。
這裡就考驗法官的心理素質了。
因為人性都是同情弱者的。
每聽一次,都覺得應該馬上釋放了,人家就是冤枉的。
小律師跟我說過一句話:冤枉的話咋沒抓別人?
法院開庭,大部分庭審,老百姓是可以看的,只要刷一下身份證就行,就讓進。
法院開庭時,經常有些老頭老太天去聽,因為屋裡有空調,兩塊,還能學點法律知識。
我覺得挺好,至少不會被網上的詐騙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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