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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深圳規劃局發布了龍崗區平湖街道[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10-13、14-01、14-02、14-15、18-01、18-06、18-07地塊及園山街道[荷坳地區]法定圖則道路用地規劃調整的公示。

公示顯示,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由平湖片區[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覆蓋,南起丹平一期北延段終點,北至鳳凰大道(深莞分界),規劃為城市快速路,紅線寬度65米,主道雙向6車道,輔道雙向4車道,道路全長約2.3公里。

現擬對龍崗區平湖街道[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10-13地塊、14-01地塊、14-02地塊、14-15地塊、18-01地塊、18-06地塊、18-07地塊進行規劃調整,並在園山街道[荷坳地區]法定圖則中新增7-21、7-22地塊,作為補償綠地。

基本情況

本次調整地塊涉及龍崗區平湖街道[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的10-13地塊、14-01地塊、14-02地塊、14-15地塊、18-01地塊、18-06地塊、18-07地塊。其中10-13地塊4013平方米,現狀為綠地及道路用地,規劃為生產防護綠地;14-01地塊4752平方米,現狀為綠地及道路用地,規劃為生產防護綠地;14-02地塊23297平方米,現狀為綠地及道路用地;14-15地塊7027平方米,現狀為工業用地、道路及綠地,規劃為公共綠地;18-01地塊475263平方米,現狀為林地,規劃為林地;18-06地塊3854平方米,現狀為行政辦公用地,規劃為行政辦公用地;18-07地塊4181平方米,現狀為行政辦公用地,規劃為行政辦公用地。

規劃情況

經核[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已批),本項目占用的10-13,14-01、14-02、14-15、18-01、18-06、18-07地塊涉及行政辦公用地91.05m2、生產防護綠地19679.45m2、公共綠地348.15m2、林地1375.45m2。

規劃調整內容:

[新南-鵝公嶺地區]法定圖則10-13地塊369.37平方米生產防護綠地調整為道路用地,剩餘3643.86平方米仍保留為生產防護綠地;14-01地塊生產防護綠地全部調整為道路用地,面積為4752.01平方米;

14-02地塊14558平方米生產防護綠地調整為道路用地,剩餘8739平方米仍保留為生產防護綠地性質;

14-15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公共綠地,其中348.15平方米由公共綠地調整為道路用地,剩餘6678.68平方米仍為公共綠地;

18-01地塊用地性質為林地,其中1375.45平方米調整為道路用地;

18-06地塊用地性質為行政辦公用地,其中14.42平方米調整為道路用地,剩餘3839.15平方米仍為行政辦公用地;

18-07地塊用地性質為行政辦公用地,其中76.63平方米調整為道路用地,剩餘4104.47平方米仍為行政辦公用地。

為保障城市綠地不減少,將[荷坳地區]法定圖則中的一處道路用地調整為公共綠地,調整後地塊編號為7-21(G1)、7-22(G1),面積分別為13541.52平方米、9466.47平方米。

據了解,丹平快速路二期對接東深公路,項目起於深圳平湖鵝公嶺立交,終點接東深公路鳳崗雁田段,全長約2公里,按城市快速路標準建設,主線為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每小時80公里,輔道為雙向四車道,設計速度每小時40公里。

該對接路段建成通車後,從鳳崗雁田開車去深圳羅湖,時間有望從過去的約30分鐘縮短至20分鐘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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