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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nsin Historical Society

利維坦按:



1873年在美國通過的《康斯托克法》是美國立法公共道德運動的一部分。正如其全名(《制止淫穢文學和不道德使用物品貿易和流通法》)所暗示的那樣,《康斯托克法》旨在制止「淫穢文學」和「不道德物品」的交易。實際上,《康斯托克法》不僅針對淫穢和「骯髒的書籍」,而且針對節育器具和有關此類器具的信息,墮胎以及性與性傳播疾病的信息。從某種意義上,這也是一段女性身體權利和國家意志之間的抗爭歷史。

今天看來,康斯托克作為「美國版掃黃」的有力推動者,無疑有很多荒誕之處,忽略藝術、一切向所謂道德看齊的標準本身就成問題,他當年試圖封禁蕭伯納劇作《華倫夫人的職業》,如同喬伊斯《尤利西斯》被英美定義為淫穢色情作品而遭禁一樣可笑。不過這位大哥工作可謂勤勉,到他去世前,一共銷毀了15噸書籍,近400萬幅圖片,幾千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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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athan-2018


語言是一種力量。我的新書《厭女男:鍍金時代的性、審查制度與公民自由》(The Man Who Hated Women: Sex, Censorship, & Civil Liberties in the Gilded Age)記錄了8名女性「性激進者」挺身反抗《康斯托克法》(Comstock law)的事跡。這部19世紀出台的聯邦法案得名於反淫穢鬥士安東尼·康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該法規定,郵寄、出售避孕用品者將被判處嚴厲的刑罰,並處以高額罰金。

莎拉·布萊克斯利·蔡斯(Sara Blakeslee Chase)是一位鮮為人知的性激進者,她學過順勢療法,並強烈支持自願孕產與核心家庭。結束講座後,她時常會出售避孕沖洗器。在維多利亞時代,女性啪啪啪後,大多會將酸或水等物質灌入沖洗器,以此清潔陰道,降低懷孕幾率。這種沖洗器還可以用來打胎,某些醫生甚至會推薦有意願的人使用。即便《康斯托克法》通過後,沖洗器仍可流通於市,畢竟它們便宜又好買,而且還不是專門的避孕用品——藥師和醫生之所以推薦它往往是為了讓女性注重衛生和健康。

©Kristin Holt

1878年春,安東尼·康斯托克聽說有位曾在布魯克林威廉斯堡某教堂聽過莎拉講座的年輕女子,用了莎拉售賣的陰道沖洗器後,子宮潰爛了。後來醫生治好了她。安東尼對此事的認知令人十分費解。作為19世紀女性生活中最重要的男人,他不僅不理解避孕和墮胎的區別,還經常在逮捕日誌中將二者混為一談。

他認為這名年輕女子想用沖洗器避孕,但卻失敗了,於是她不得不求助墮胎醫生(並非莎拉),但這位醫生笨手笨腳搞砸了手術。幾十年來,莎拉一直堅稱自己沒有做過流產手術,且反對人流,她甚至認為這種行為就是「殘殺胎兒」。

被此事激怒的安東尼去了莎拉的家。他謊稱自己是法恩斯沃思(Mr. Farnsworth),然後花5美元買了一個沖洗器。某日,他卸下「偽裝」,把街對面伺機而動的警察和《紐約論壇報》(New York Tribune)的記者帶去了莎拉家。他們把那裡的寄宿者和病人關在房間裡,然後把屋子翻了個底朝天,最終搜到了6支沖洗器。

莎拉被逮捕後,交了1500美元的保釋金,根據紐約州法律及《康斯托克法》規定,她被指控出售了違禁品。但大陪審團決定不受理此案,因為地方檢察官認為這樣做「不符合公眾利益」。

案件被駁回後,莎拉以非法拘留罪起訴了安東尼,並要求對方賠償1萬美元(約合當今的27.5萬美元)。她控告安東尼破壞了她的職業生涯及聲譽,致其丟失大批客戶,產生了經濟損失。

安東尼·康斯托克(1844-1915)。© The Halfway House

安東尼被捕只是莎拉反擊鬥爭的開始。在旨在促進健康的《生理學家和家庭醫生》(the physiology & Family Physician)進步雜誌中,她刊登了反對安東尼的長篇大論。她說他思想「骯髒」,看法「扭曲」,不懂「淫穢和科學的區別」。

在1878年6月/7月刊中,她宣布要向讀者出售一種新產品——「『康斯托克』沖洗器」。廣告上說,這種沖洗器和當初賣給康斯托克的一樣。它「特別適合清潔陰道,能治療並預防疾病」。莎拉總結道:「我們相信,有了大慈善家康斯托克先生的代言,沖洗器必將爆紅,在他輝煌的一生中,這是對受苦女性最仁慈的行為。」

後來,康斯托克沖洗器的廣告把二人間的訴訟糾紛作為賣點,力圖讓買家知道,購買沖洗器是一種政治行為。廣告宣稱:沖洗器是已婚婦女「調節女性功能的明智與健康之選」(是對避孕的頌歌),是「對女性的祝福」。

康斯托克得知此事後異常憤怒,遂找了另一個大陪審團起訴莎拉,但他沒告知陪審團此前地方檢察官已駁回此案。結果地方助理檢察官拒絕受理此案,要求康斯托克撤回訴訟,並告誡他不得隱瞞信息,不得通過不適當渠道起訴。

沒能把莎拉關起來的安東尼大發雷霆,他發誓一定要讓沖洗器成為違禁品,一定要突襲雜誌社,把莎拉及其主編塞繆爾·普雷斯頓(Samuel Preston)關進監獄。然而,莎拉他們不僅獲得了保釋,還請了律師。塞繆爾發文稱安東尼是「令人厭惡的小人」和騙子後,郵局開始封殺這本雜誌。不過二人連手支持者成功恢復了雜誌的郵寄權。為了慶祝勝利,他們在封底上刊登了康斯托克沖洗器的廣告,上面滿是醫生、編輯及顧客的推薦語,其中一則寫道:「安東尼·康斯托克多多少少還是有益於人類的,畢竟他極大增加了沖洗器的曝光率。」

由於資金短缺,雜誌社不得不關門大吉,但莎拉和塞繆爾還是想方設法多出了幾期,畢竟那裡是宣傳沖洗器的陣地。馬薩諸塞州崇尚自由性愛的安吉拉·海伍德(Angela Heywood)與以斯拉·海伍德(Ezra Heywood)夫婦,被莎拉的故事及文章深深吸引,他們自發在自己的自由性愛雜誌《The Word》上大肆宣傳康斯托克沖洗器。二人發布的首個廣告這樣寫道:「如果康斯托克他媽有沖洗器,且知道該怎麼用,那這個世界就不會那麼悲慘了!」

他們可能不知道,康斯托克的母親波利·康斯托克(Polly Comstock)生第六個孩子時,因為大出血去世了,那年她才37歲(還有人說應該是第十個孩子)。海伍德的廣告很缺德,他在暗示安東尼不該出生,如果安東尼不存在,世界就會變得更加美好。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如果波利·康斯托克用了沖洗器,可能就不會喪命了。十歲的安東尼放學回家,發現母親已死後,並沒有因此成為女性生育權的捍衛者,相反,他開始變本加厲,要求所有女性都像他母親那樣,成為純潔、神聖、信仰基督教的妻子兼母親,她們的使命就是開枝散葉——這是維多利亞時代追求的完美理想。

另一則廣告則稱,康斯托克試圖把莎拉告到坐牢(原文如此),僅僅因為她出售了沖洗器;但她卻反將一軍,令康斯托克身陷囹圄,不得不接受審判,而沖洗器仍要「繼續」窮追猛打並「殺死」康斯托克本人!女性有權避孕是不容置疑的;為了保護自己的子宮免受男性侵犯,著名的康斯托克沖洗器開始廣泛投入使用,該沖洗器旨在預防疾病,維護個體的衛生與健康。

©Literary Hub

但海伍德夫婦很快意識到,以安東尼的名字命名陰道沖洗器,可能有讚譽安東尼之嫌。於是首個廣告發布幾個月後,他們在某期雜誌上宣布該產品更名為「陰道沖洗器」,這樣「智能、人道、有價值的沖洗器就不必再和安東尼這個假虔誠的流氓扯上關係,他竟然認為國會給了他控制美國女性子宮的合法權利。」

1882年10月,安東尼聲稱以斯拉犯有四項傳播淫穢信息的罪名,致使對方被捕(此前他曾因犯淫穢罪在戴德姆監獄坐過半年牢),其中一項罪名是某版《The Word》刊登了兩首沃爾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詩,一首是《一個女人等着我》(A Woman Waits for Me),另一首是《給一個普通妓女》(To a Common Prostitute)。還有兩項罪名是刊登了康斯托克沖洗器的廣告。

和丈夫相比,安吉拉·海伍德的寫作風格更散漫、更具挑釁性,她在《The Word》上辯稱安東尼的指控是不公正的。於她而言,沖洗器是象徵性的。1883年,她寫道:「除了書籍以外,沖洗器也捲入了鬥爭;男性想強迫女性的意志與女人避孕的權利是衝突的……難道大自然沒有賦予女性掌控子宮的權利嗎?男性能繼續強迫女性性交嗎?女性不該有選擇的權利嗎?難道我們要放任噁心無禮的安東尼·康斯托克變成美國女性的子宮監管者?北方的子宮–沖洗器問題和南方的黑奴問題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 她和以斯拉是在新英格蘭廢奴主義者圈子裡相遇的,她經常表示婚姻、性別歧視和經濟地位不平等令女性變成了奴隸。

安吉拉提出了一個用來取代《康斯托克法》的方案,頗具諷刺意味:沒有女性的許可,男性絕不能「射出小蝌蚪」。她還設想了其他規矩。男性必須用「『自律』線」把陰莖綁起來,為了維護男德,他們必須時刻將此線放在觸手可得之處。沒綁自律線的男性將「被12名女性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她提議,如若男性膽敢違反《精液–自律線法》,女康斯托克就有權檢查他們的陰莖,把他們拖進監獄去。

1883年4月,針對以斯拉的審判在馬薩諸塞州伍斯特市開始了。最終,法官駁回了所有與沖洗器不相關的指控。以斯拉自我辯護時對陪審團說,女性有權決定是否懷孕。「如果男性可以通過立法讓精液堵塞女性的陰道,那麼他們就能強迫女性給他留種生子,即便她的理智和道德感都在指揮她反抗,他們會埋伏女性,掐住她的喉嚨,強姦她的身體。我不會命令女性使用陰道沖洗器;那是女人自己的事,不是我的;但毫無疑問的是,女性有權決定自己要生幾個孩子,正如她有權行走、進食、呼吸或死亡。」他稱這些指控在「借國會法案之手,行監管母性功能之事」。

法官對陪審團說,政府必須先證明廣告中的沖洗器是為避孕而造的。陪審團從一開始就想無罪釋放以斯拉,但他們更想吃政府買單的免費午餐。於是他們吃完飯後,一直等到下午三點才做出判決:以斯拉的淫穢罪不成立。以斯拉和安吉拉的支持者們掌聲雷鳴。安東尼在新英格蘭反墮落協會進行演講時,聲稱法庭已經「變成了自由性愛者的集會」。

被判無罪的一個月後,以斯拉因郵寄了某些文章的重印本(包括那篇《沖洗器已捲入鬥爭》),觸犯了馬薩諸塞州的法律,繼而被捕了。雖然是安吉拉的文字導致他被起訴,但罪名卻是郵寄了重印本。當時安吉拉正懷着第四個孩子,以斯拉認為,如果她能出庭作證,會激起人們強烈的同情心。以斯拉因郵寄違禁雜誌一再被起訴,安吉拉也想因為自己的文章被起訴。她認為丈夫被起訴恰恰是因為女證人們太能共情了。她自豪地在雜誌上寫道:在這場審判中,有一個女人「堅持要將『陰莖』『子宮』等詞通過郵局傳遍全美」。

由於安吉拉懷孕了,審判推遲了四次。法官要求檢察官必須證明以斯拉有蓄意腐化青年的意圖,他其實不相信這對夫婦會如此,因而最終駁回了指控。

之後,安吉拉為雜誌撰寫的文章更加大膽。1887年,她寫道:「cock意指家禽(譯者註:cock是一個多義詞,有公雞、陰莖等含義),不是一個骯髒的詞;蘊含其中的是一種性智慧,正直、不可或缺、堅持真理是它的道德品質。」1889年,她寫道:「聽、看、聞、嘗、干、抽動、親吻等類似的優美詞語,都是電話用語,是指引性交的燈塔,不受環境的影響。」

但這些措辭強硬的文章都沒有招致訴訟。相反,安吉拉撰寫的《沖洗器已捲入鬥爭》讓以斯拉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站上了法庭。1890年春,此時距以斯拉第一次被捕已超過12年,波士頓某個聯邦陪審團又以三項淫穢罪起訴了他。其中一項是1889年4月他再版了安吉拉關於沖洗器的文章。審判過程中,安吉拉把某個孩子抱在腿上,一直盯着以斯拉的臉。陪審團裁定以斯拉兩項罪名成立,其中一項與雜誌上的文章有關。他不得不在查爾斯頓州立監獄勞改兩年。

1892年5月,以斯拉出獄了,大約一年後,他死於一種極可能在監獄裡就已染上的疾病。安吉拉無力再將連續發行了21年的雜誌辦下去,她於次年4月,發布了最後一期雜誌。後來她逝世於馬薩諸塞州布魯克蘭,享年94歲,比她深愛的丈夫多活了40多年。

而莎拉·蔡斯於1893年6月,在紐約被判處過失殺人罪,受害者是一位名叫瑪格麗特·曼佐尼(Margaret Manzoni)的年輕女病人。這個女病人在黑醫那裡墮胎,但黑醫技術太差,令她性命垂危,然後她被轉給了莎拉。莎拉試圖救她,但已無力回天。後來莎拉在紐約奧本州立女子監獄服刑了9年8個月。1899年秋,因表現良好,莎拉提前出獄了。

那年她62歲。

她開始堅持普及性知識,靠做針線活養活自己。搬到賓夕法尼亞後,副警察局長的助手給她寄過一封「釣魚信」,她郵寄了一支沖洗器作為回應。康斯托克幫助手追蹤到了她在新澤西埃爾莫拉的蹤跡。1900年6月,莎拉又被捕了,她被關押在紐瓦克,保釋金為2500美元。這次她被指控是逃犯,且發布了不當的醫療廣告。但這個案子最終沒有開庭審理。

莎拉和女兒、女婿一起搬到了密蘇里堪薩斯城。她不再銷售避孕用品,73歲時在當地逝世。坐牢時,她曾在著名的自由性愛雜誌上刊登過一封信:「改革的必要性體現在各個方面,然而人們卻視而不見。那些想改革的人無法消除對不公的先天仇恨,這促使他們試圖糾正阻礙前進道路的罪惡。他們不計代價,只是說了一句:『我必須完成改革,必須伸出援手。』」


文/Amy Sohn

譯/antusen

校對/Yord

原文/lithub.com/how-anthony-comstock-enemy-to-women-of-the-gilded-age-attempted-to-ban-contraception/

本文基於創作共享協議(BY-NC),由antusen在利維坦發布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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