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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要求,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
【背景】53人遇難的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是長期積累矛盾集中暴露的典型事件,充分反映了自建房安全隱患問題尤為突出。很重要的一點是自建房結構安全存在「先天不足」。自建房由城鄉居民自行建設,缺少專業設計、專業施工,房屋結構承載力和穩定性差。
《工作方案》指出,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基本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實施分類整治,確保整改到位。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工作方案》要求,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加強日常檢查,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清查整治違法行為,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強化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工作方案》指出,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工作方案》全文:
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作出批示,國務院安委會召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具體安排。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紮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範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範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儘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台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鑑定,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後緩,先大後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並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採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於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鑑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託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後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鑑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範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範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覆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遊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遊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鑑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鑑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鑑定工作,同時加強規範管理,對於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範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於2022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22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線上直播 | 新能源市場開拓與工程總承包模式暨項目全過程管理專題培訓班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於今年1月30日發布《關於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的意見,大力推動能源領域碳減排工作,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新能源市場展現出新的機遇,相關工程企業如何快速精準響應、占領市場,並通過項目建設管理實現項目增值,是相關工程企業需要思考的重要課題。
此外,工程總承包模式在我國建設領域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並得到住建部的大力推廣。提升工程總承包管理能力和水平,是企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創新發展的迫切需求。但當前,各單位尚未完全建立全方位、全專業、全過程工程總承包管理的體制機制,工程總承包管理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和滿足當前企業高質量發展要求。
基於此雙重背景下,定於6月24日-25日舉辦「新形勢下新能源市場開拓與工程總承包模式暨項目全過程管理」線上直播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課程內容
(一)典型案例,對標學習——某風電項目、某央企EPC項目案例解析
1.某風電項目案例解析
1)項目的前期策劃
2)項目的總結復盤
2.某央企EPC項目案例解析
1)項目的特點介紹
2)項目的實施過程
(二)知彼解己,百戰不殆——新能源、工程總承包相關政策解讀及工程總承包模式盤點
1.新能源、工程總承包相關政策解讀
1)新能源相關政策解讀
① 十四五關於新能源發展規劃情況
② 國家相關部委有關政策分析
③ 相關大型能源集團政策
2)工程總承包相關政策解讀
① 十四五期間關於工程總承包的相關政策
② 住建部、交通部、發改委關於工程總承包的政策
③ 工程總承包政策的修正及延續的政策分析
2.工程總承包模式盤點
1)EPC模式
① EPC模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優勢
② EPC模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存在的主要風險
③ EPC模式中的「九方格」管控到底是如何應用的
2)EPC+F模式
① EPC+F模式在項目運作過程中如何有效打動業主
② EPC+F模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存在的主要風險
③ EPC+F在實際項目運作過程中成敗關鍵要素分析
3)EPC+O模式
① EPC+O模式在項目運作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主要關鍵點
② EPC+O模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存在的主要風險
③ EPC+O模式下「十二方格」管控到底是如何應用的
(三)洞察市場,鎖定目標——新能源發展趨勢及工程總承包模式現狀盤點
1.新能源的發展趨勢
1) 新能源行業現階段背景與行業現狀
2)2022年新能源行業中的市場熱點
3)未來十年新能源發展趨勢預測
4) 新能源未來發展核心要素分析
2.工程總承包模式現狀盤點
1)工程總承包全產業鏈一體化管理的趨勢介紹
2)工程總承包在不同工程領域的應用及存在的問題
3)工程總承包未來二十年發展趨勢介紹
4)工程總承包如何適應新基建的拓展
(四)開疆拓土,規模增長——新能源項目的市場開拓及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業務拓展
1.新能源項目的市場開拓
1)新能源項目主要目標市場分析
2)新能源項目開拓過程中政府關係維護
3)新能源項目開拓過程中大客戶管理
4) 新能源業務拓展過程中如何掌握主要客戶的痛點
5)新能源業務拓展過程中商務談判的關鍵點分析與把控
6)新能源業務拓展過程中投標報價及統籌
7)新能源業務拓展過程中風險分析
2.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業務拓展
1)房建類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市場開拓注意事項
2)市政類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市場開拓注意事項
3)工程總承包項目在不同區域的應用差異
(五)強將精兵,無往不勝——新能源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及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精細化管理
1.新能源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1)新能源項目全過程策劃管理
2)新能源項目設計管理
3)新能源項目採購(買方市場、賣方市場)統一管理
4)新能源項目關鍵機械設備的租賃管理
5)新能源項目施工管理
2.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精細化管理
1)聯合體模式下施工企業牽頭的項目管理要點
① 施工企業如何選擇合適的設計合作夥伴
② 施工企業如何對設計質量進行控制
③ 施工企業如何對設計進度進行控制
④ 施工企業如何通過限額設計達到對項目成本的控制
2)聯合體模式下設計單位牽頭的項目管理要點
① 設計單位如何選擇合適的施工合作夥伴
② 設計單位如何對施工單位的採購進行控制
③ 設計單位如何對施工單位的現場施工進行控制
④ 設計單位如何控制項目施工過程中的進度
⑤ 設計單位如何控制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
3)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過程管理
① 工程總承包項目策劃管理
② 工程總承包項目設計限額管理
③ 工程總承包項目採購(買方市場、賣方市場)統一管理
④ 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管理
(六)問題盤點,學以致用——自由討論與交流
1.學員提問
2.互動討論
3.結束
課程收益
1.掌握新能源及工程總承包的相關政策、發展趨勢,幫助企業釐清行業形勢,快速做出響應
2.掌握工程總承包各個模式特點,幫助企業規避各個模式主要存在的風險
3.掌握新能源項目及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市場開拓途徑,幫助企業實現業務增長
4.掌握新能源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及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項目精細化管理,幫助企業通過管理實現項目的增值
培訓對象
1.各相關工程企業、設計單位、工程諮詢公司等企業高層、部門正副職、項目經理等
2.各相關工程企業、設計單位、工程諮詢公司等儲備幹部人員
授課師資
鄭老師:中建政研集團專家委員會委員,商務部、住建部、交通部專家組,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中外標準委員會委員;此前在某大型設計院高級設計工程師、現在在某大型央企擔任國內外EPC工程大項目經理;執行過大型EPC工程項目經理,合同金額20億元,並被業主評為七個星,項目從前期投標到後期項目執行全過程,通過合理的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實現了項目保質保量保進度的完工,同時該項目獲取了高額利潤,最終核算利潤是預計利潤的兩倍,無論是業主方還是分包方角度,獲得了非常高的認同和各方讚譽。擅長EPC及新能源項目市場開發、項目設計管控、中外(中美、中歐)規範(美國標準規範、歐洲標準規範)、項目PPP投融資管理、項目招投標、項目成本控制、項目進度管理、項目施工管理、項目全過程管控、項目合同管控、國際工程項目整體稅收籌劃、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純英文授課)等,並著有多本專業著作
報名事宜
1.培訓費用:1980元/人,包含:師資、增值稅發票;
2.培訓時間:2022年6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3.培訓形式:線上直播(支持回看)
4.以上內容可根據企業需求制定赴企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