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綠色債券試點開始於國家發改委2015年12月31日印發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發改辦財金[2015]3504號),此後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交易所分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規範、促進綠色債券的發展。目前綠色債券主要是包括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券、綠色企業債券和綠色金融債券。目前綠色債券已經發展為信用債券市場的一個大型產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多個監管機構均出台了推動綠色債券發展的監管規則。 2012年2月24日,中國銀監會印發了《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 2016年8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印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髮[2016]228號),提出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 2017年3月22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印發了《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及配套表格(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告[2017]10號),明確了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用途、要求和綠色評估報告信息披露表。 2021年3月18日,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重點從「債券募集資金用途、項目評估與遴選、募集資金管理和存續期信息披露」等四大核心要素對碳中和債進行界定,其中最關鍵要素的應該是碳中和債募集資金用途。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於2016年3月16日和4月22日印發了《關於開展綠色公司債券業務試點的通知》,明確了綠色公司債券的申報材料要求和綠色債券項目支持目錄。 2017年3月2日,中國證監會印發了《關於支持綠色證券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6號),明確了綠色債券的用途範圍和重點支持的發行人類型,鼓勵支持發行綠色公司債券。 2021年7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印發《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特定品種公司債券》,碳中和債屬於綠色債券範疇,募集資金用途中不低於70%相關領域,債券標識為「碳中和綠色公司債券」。 2022年3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十四五」期間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明確提出要「擴大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完善綠色債券制度建設,提升產品投資吸引力」。這對於目前快速發展的綠色債券來說,又迎來了一個利好政策。 國家發改委於2015年12月31日印發《綠色債券發行指引》(發改辦財金[2015]3504號),明確重點支持項目的範圍,放寬了對綠色企業債券的審核範圍,創新綠色債券的發行方式。 國家發改委等多部委於2019年2月14日聯合印發了《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明確可以通過債券等方式支持綠色產業的發展。 2015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了《關於發行綠色金融債券有關事宜的公告》,對綠色金融債券從綠色產業項目界定、募集資金投向、存續期資金管理、信息披露和都會裡機構拼股或認證等方面進行了引導和規範。 2018年7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開展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的通知》(銀髮[2018]180號),提出了包括評價定量指標包括綠色貸款餘額占比、綠色貸款餘額份額占比、綠色貸款增量占比、綠色貸款餘額同比增速、綠色貸款不良率5項評價指標。 2021年5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將綠色金融的範圍定義為綠色貸款、綠色證券、綠色股權投資、綠色租賃、綠色信託和綠色理財等,通過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同比增速、綠色金融業務風險總額占比等4項指標衡量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發展情況。 綠色債券區別於信用債券的最大特點在於「綠色」,而在綠色債券的申報發行過程中,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是非常重要的參與者。高質量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能夠確保債券發行人符合現有綠色監管體系的要求,提高發行人篩選綠色項目的能力,有效提升綠色債券的發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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