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住建部的新聞發布會,可以視為未來住房政策大思路的一次初步匯總。我把過去的一些政策連接起來,為大家做一個梳理。
重點探討兩個問題:1)對現狀的重新理解。2)企業、個人的機會。篇幅所限,今天只能談第一個問題。
看懂一個政策,要連貫看,住建部的這次發布會,實際上涉及到如下:
2020.12,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2021.3,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2021.6,國辦《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2021.8,住建部《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嚴控大規模拆除,城市租金年度上漲不得超過5%。
有興趣的同學可以按圖索驥,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再看這次的發布會,很多文章的解讀我不太認同,來談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1)發布會政策宣講的重點,是針對「住房問題突出」的大城市,不是全部城市,並且是重點針對大城市裡的「新市民、青年人」,這和以往有非常大的不同。這就是發布會裡所說的「結構性」的問題,人口流入的大城市單獨摘出來了。
2)關於大城市住房問題的解決,着力強調了 「住有所居」。通過兩個層面來實現,一個層面是,加快發展「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注意,這是一個階梯式的住房保障方案。另一個層面是,減少城市更新大拆大建,控制租金上漲。
3)關於商品住宅市場價格高昂的問題,未強調大力增加供應來緩和,而更多強調「人、房、地、錢四位一體的聯動新機制」,實質是現行「五限令」的強力版,即通過嚴密監管來實現價格穩定。
理解這個,對深圳人來說是有些費解的。因為深圳人長期以來面臨的最大問題,不是租房難,而是買房難。大家都知道,深圳有600多萬套小產權房,解決了絕大部分「新市民、青年人」的初始居住和低成本居住問題。只要你降低你的居住要求,那麼就可以用比較便宜的價格租到房子。所以,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政府有什麼辦法/應該儘快採取更大力度的手段,來平抑房價,讓更多的人能夠上車。
但是看發布會,政策重點並不在如何打擊高房價上。這是需要解釋的最大矛盾點,也是對未來大思路轉變的昭示。
(一)
要講清楚這個,我認為與「七普」人口數據高度相關。
我們更多隻關注「七普」人口數據里的增長趨緩以及低生育率,但有另一組數據,令人震驚。
在5年前,大家討論最多的,是中國城市化趨緩,農民工返鄉,不再進城。但是七普數據告訴了我們另一番景象,令人「大跌眼鏡」。
第一,中國總人口的確增長大緩,但是,到2020年,中國人戶分離人口接近了5個億(4.93億),約占總人口的35%,比2010年的2.61億人,多了88%。反映在城市化率上,2020年常住人口城市化率63.89%,但戶籍人口城市化率45.4%,差距是18.5個百分點。意味着幾億人口,進城不離鄉——這也導致他們未能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務。可以看舊文《重讀:戶籍政策一再放寬的背後》
第二,農民依然在快速流向城市。這其中,流動人口3.76億人,流向城鎮的人口3.31億,占整個流動人口的比重達到88.12%。從鄉村流向城鎮的人口(也就是農民工進城)為2.49億人,較2010年的1.43億人,增加了超過1億人。這說明了,農民工依然在進城尋找機會,農民進城依然是中國城市化的主要驅動力。
第三,城市之間的流動爆炸性增長。2020年全國「城城流動」人口達到8200萬人,較2010年增加了3500萬人。從之前的各城市數據已經得到印證,類似京滬廣深成渝這些超大城市,在過去10年裡幾乎是一騎絕塵,吸納了龐大的人口。而以東北為代表的諸多城市,都在出現人口流出。這是一個開始,下一個時代的開始。
用一句話總結,這些事實只造成了一個宏觀結果:過去10年,大量的「農民工」繼續從鄉村、大量的「青年人」開始從別的城市,統統都「流動」到了大城市(注意,所謂「新市民」,就是「農民工」,2006年之後改的稱呼),最終造成了 「大城市住房問題突出」。
這個「住房問題突出」,表現在「買不起房」,也表現在「租不好房」。原因是過去10年,是中國大城市房價狂飆突進的十年。同時,很多大城市基於過去的思維慣性,並沒有給予外來人口公平的待遇,在城市規劃與公共服務上將他們「排除在外」。簡單說,他們根本沒想給「外來人口」提供什麼福利,只是想要對方的貢獻。
這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
(二)
我做個不太嚴謹的猜想,去年底的zy經濟工作會議,第一次提出要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突出」,以及住建部大力消減小城市住房的高度(8層),可能都出於對人口普查結果的反應。
這次的發布會,我理解就是為了解決這個深層次的矛盾而產生的。
值得繼續探討的是路徑的問題,就是:為什麼要用「住有所居」的手段來解決?
非常簡單的答案:做不到讓大家在大城市都有房,做不到讓大家都能「買的便宜」,所以就做到讓大家在大城市「住的便宜」。
下面我們就來探討這個。
長年以來,在大城市,人們關心的是房價太貴,希望可以降下來。輿論場上,幾乎所有的火力也都一直在圍繞這個中心進行激烈爭論,並逐漸形成兩大派別。
一派是調控派,力主房地產已經完全淪為金融產品,呼籲政府從嚴打擊炒風,嚴格限制價格波動,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讓房子最終回歸到民生屬性。另一派是供應派,力主市場化手段可以奏效,呼籲政府要改變現行的城市規劃思路,按照實際人口來配置住房,提高土地開發率,提高居住用地比重,大力增加住房供應,進而把價格平抑制下來。
應該說,兩者之間有共同處(比如都贊同增加住房保障),也有重大分歧(重點關於價格的控制手段)。最終,政策選擇了前一派,通過調控實現房地產價格的「穩定」。為什麼最終如此選擇,我想是一個綜合力量作用的結果。也許很多大城市認為,面臨這種流動人口瘋狂湧入的情況下,我就是增加再多的土地供應,也不夠買的。或者說我增加再多的供應,那些「新市民」和「青年人」也根本無望,最終還是便宜了你們「有錢人」。比如說深圳,1756萬常住人口,實際人口2267萬(已經超過2035年的規劃常住人口1900萬),差距500多萬。別說這個流動人口的問題解決不了,現在就是常住人口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怎麼辦?
因此,我們最終選擇以「五限令」為核心的監管體系,現在是「人房地錢四位一體」。這裡我們再重申一遍:還是原來的判斷,「五限令」就是長效機制,它已經執行了10年,我相信未來10年也還是不會改,大局底定。
但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以上這兩種手段,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一樣的:還是想讓大家用更能夠負擔的價格買到房子,注意,還是買到房子。
但是今次的這個政策思路,完全變了。它顯示出,未來城市政府關心的是,要大家住的便宜,住的可負擔,長期可負擔。如果買不起,你可以住一輩子。但是,不再把重心放到,讓你擁有一套房子上面了。就是上面說的,不能讓大家「買的便宜」,就讓大家「住的便宜」。
我認為這是未來大城市的住房政策藍圖。
(三)
圍繞着這個政策藍圖,我們再來看現在公開的一系列政策手段,我認為是可以解釋通的。
第一,通過四位一體的手段長期摁住商品房價格。這些大家都熟悉了,地價、新房價格、二手房價格,全部都限制住。通過持續的優化打補丁,讓市場商品房的價格全部得到比較穩定的控制,不能漲但也不能跌。如果實在摁不住,就讓你「看不到」價格。
第二,在這個基礎上,大力發展以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房為核心的住房保障體系。這裡我們不談「公租房」,因為這個類型實際上是過去的「廉租房」,針對的是戶籍困難家庭,不能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問題。解決新問題,要用新的產品類型。「保障性租賃住房」是一個泛稱,各地名稱還未定,但是對象都確定了。針對「青年人」的我們一般好理解,就是現在各地推出的「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政府給扶持企業一定量的住房,由企業去分配,政府給財政補貼,2000塊就可以租華潤城的2房。而針對「新市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坦白講現在還不多見,地方城市更多希望企業來參與做這件事——比如進行城中村的綜合整治改改造。
而共有產權房,就是合夥買房,政府幫助「夾心層」來買房,這是帶有部分所有權的,體現的是階梯式爬升,不過不是今天說的重點。
第三,限制城中村大拆大建。新規裡面明確指出兩點:「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應大於2」。為什麼限制?就是因為城中村是天然的租賃住房——這一點在廣東、在深圳,表現得最為明顯。拆掉城中村,實際上就是擠走一大批「新市民」。所以,未來針對城中村的方向,一定是綜合整治/柔性改造。比如深圳,事實上這幾年也開始這麼做了。
第四,傾斜租賃土地供應。在國務院文件里,鼓勵地方城市和企業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政府出讓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以及存量閒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來大力建設租賃住房。這就是我們上面說的,居住用地我肯定是要增加,但我不能開發出的房子還都賣掉,全部做成長租行不行?這裡面最重要的是,集體用地、商業用房、工業廠房,集體用地就是城中村,很多城市商業、工業都空置,這部分盤活,釋放的量很可觀。
第五,控制城市租金上漲。規定里明確要求,城市租金年漲幅限制在5%以內。這個背景也可以從最開頭找到,北上廣深的租金,長期看都在持續上漲,而且漲的還不少。對「新市民」的壓力是最大的,並最終反噬到實體企業身上。根本原因也是上面說的,城市提供的住房總量不夠(這是因為規劃的問題),不管你是買也好還是租也好,統歸要有充足的住房供應,才能夠很好的抑制租金。這就有一個問題,一是住房總量,二是結構。深圳有1000多萬套房,之前有官方人士斬釘截鐵的稱,住3-4千萬人都可以。但沒考慮到結構問題,結構問題指的是,需求有改變,現在的新市民、青年人,不再是以前的「白石洲時代」了。
這裡,我要非常嚴肅的指出,時至如今,市場上大部分人依然懷抱着讓人接受過去那種城中村的生活心態。這一點,在當年富士康「shi連跳」的時候,全社會已經激烈討論過。我們必須要承認和接受,年輕人不再是當初那種有個窩就樂滋滋的了,他們自小的生活條件沒有我們想象的窮苦,也很難讓他們再接受我們年輕時的生活條件。這是為什麼很多年輕人願意花30%以上的月收入去租萬科、龍湖、自如的那種長租公寓,而不願意再窩在城中村。如果人們看不到這一點,就會理解不了「長租公寓」的發端。如果城市看不到這一點,就會造成資源錯配——你提供的房子沒人住,人家想要的房子又住不起。
用這些手段,尤其是土地的手段、財政補貼的手段,來讓「新市民」+「新青年」,在大城市裡能夠「住的便宜」。這是政策藍圖的路徑。
(四)
這個政策思路能否解決「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的住房難題,現在市場還有分歧。最重要的分歧在於:大家都想擁有一套房子,買賣市場和租賃市場說到底是兩個市場。如果你在大城市一直租房子,那麼你無法獲得這個城市的增長紅利,就是不能像買房那樣可以跑贏通脹,你會失去這個機會。
我想這個問題,咱們看到了,政策面也不會看不到。所以,關於租賃住房,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吸引力,應該是:長期居住。
租賃住房的核心,是房產的所有權跟使用權的分離。你沒有所有權,自然就不能有收益分享。這個條件下,政府給到的補貼對於很多人而言,可能就不那麼香了。但是政策可以讓你一直住,便宜住,如果你一直窮,那也許你可以住滿終生(在這個程度上,長租房和以前的公產房差不多)。如果你有錢了,那你可以跟政府一起合夥,買共有產權房。繼續可以享受財政的支持,獲得屬於自己部分產權的房屋。再有錢了,你就可以去市場上買商品住房,獲得完全產權。
給大家一個「拾級而上」的機會。
所以這裡面重要的關鍵點在哪裡?大家可以留言探討。政策邏輯便是我認為的這個邏輯,最終能否執行得好,各地細則還沒成型,還要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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