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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疫情又起
許多小夥伴把珍藏多年的酒精
翻找了出來
老鐵最近就收到這樣的疑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易燃易爆性物品禁止攜帶進站乘車。
攜帶酒精進站
存在爆炸燃燒的隱患
同時
酒精在常溫常壓下是一種
易燃、易揮發的無色透明液體
其蒸氣與空氣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火、高熱能引起爆炸燃燒
如果允許乘客攜帶酒精進站乘車
當乘客保管不善或在軌道交通區域使用時
存在爆炸燃燒的隱患
對其他乘客的安全將造成影響
為此
疫情形式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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