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深圳住建部門發布了《深圳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行內有不少解讀,核心點在於:深圳要拿出15平方公里土地來建房子。後台粉絲也一直催我做個解讀,今天兌現。
於住房長周期規劃而言,根本的分析指向是關於一座城市未來住房供求關係的變化。但要得出一些價值的結論,最好需要有歷史縱深的對比。
在過去1年,深圳陸續發布了2035國土空間規劃、至2035年加大居住用地供應的措施、2021年供地(房)計劃。很容易能看出來,有的規劃管的長度是15年,有的規劃管的長度是1年。這次的「十四五」住房規劃,管的長度是5年,等於是補齊了最後一塊拼圖——1年、5年、15年,短期、中期、長期規劃,都有了。
是以,在談這個五年規劃之前,我們需要先回顧總結其它幾份規劃。
1)深圳2021年供地計劃、供房計劃。
參看:《深圳2021供地計劃:「十四五」房地產政策新轉向》(2021.4.27)、《深圳2021供房計劃:總量超預期大增5成,商品住宅占比跌至3成》(2021.7.7)。
核心內容:2021年建設籌集住房20萬套,供地11.3平方公里,居住用地363.3公頃,占比32.1%,史上首次超過3成。
2)深圳2035國土空間規劃。
參看:《深圳2035年國土空間規劃:長周期住房短缺依然未解》(2021.6.11)
核心內容:未來15年,新增各類住房200萬套以上,公私住房繼續執行2018年「二次房改」確立的6:4結構。
3)未來15年深圳土地供應規劃。
參看:《深圳邁出遲來10年的一大步!》(2021.7.12)
核心內容:「確保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積達到40平方米以上,年度居住用地供應量原則上不低於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30%」。
然後再來看這份「十四五」住房規劃。為了理解更加簡便,我們不把已經結束的2021年摘開了,並且,把這份「十四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對比來看。這裡要提醒一點,大家一定要先弄懂幾個概念:供應居住用地、建設籌集住房、供應分配住房,這是以後讀懂此類文件的必要學習。
規劃開宗明義:未來5年(2021-2025),明確供應居住用地不少於 15 平方公里、建設籌集住房 89 萬套(間)、供應分配住房 65 萬套(間)。
(圖1)
供應居住用地好理解,就是賣地,「建設籌集」和「供應分配」有些童鞋不明白,其實大體上理解為開建和實際供應就好了。這個影響在於,確保是可比口徑。
「十四五住房規劃」和「十三五住房規劃」對深圳住房根本矛盾的描述都一樣,提煉為三點:
1)總量不足。「十四五住房規劃」預計深圳人口到2025年底將至1860萬人(2020年底是1756萬人,增加大約100萬),但同時土地資源緊約束,人地矛盾尖銳。十三五也是如此,2015年深圳人口是大約1138萬,比2010年底增加了大約102萬人。到2020年,又比2015年增加了高達618萬人口。土地供應常年不足,居住用地累40年占比不到23%,低於國標25%下限要求。
2)結構失衡。當前深圳住房建築總量6.21億平米(我理解為是「十三五」末),總量看起來是夠(人均35平米+)。但大家都知道,超過7成是小產權房、宿舍,商品住房累40年只建有大約200萬套,全城住房成套率低(早些年的套戶比數據大約是1:0.7)。
3)保障率低。這個前文有講,去年7月媒體報道,深圳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覆蓋率不到10%,低於國家規定23%下限要求。而且,深圳公租房/安居房的輪候人數一直在快速增長,2020年9月15日,安居房輪候人數為15.5萬,公租房輪候人數29.2萬;到2021年7月7日,前者超過16.2萬人,後者超過33.5萬人;再到1月21日,前者超過18萬人,後者超過37.4萬人。按照現在的保障房供應速度,排隊排10年都排不到。
(圖2)
我們必須要先把「十三五」住房的計劃/完成情況講清楚,才能更好的解釋「十四五」。
依據《深圳市「十三五」住房建設規劃》,在「十二五」(2011-2015),深圳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為582.77公頃,保障房供應用地總量為432.71公頃,合計1015.28公頃,略超10平方公里。住房建設籌集60.3萬套,完成規劃目標的112%,新房批售面積(新增供應)29萬套,累計竣工保障房10.2萬套,都超額完成任務。
至2015年末,深圳家庭住房自有率為34%。
(圖3)
在「十三五」(2016-2020),深圳計劃供應住房建設用地8平方公里,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66平方公里,公共住房用地2.34平方公里。
當時預計「十三五」全市購房需求約180萬套,其中,購房需求約70.8萬套(租房需求約109.2萬套)。故此,計劃在「十三五」建設籌集各類住房總量75萬套(包含商品住房35萬套,公共住房40萬套)。
在有效供應方面,計劃「十三五」實現有效供應65萬套(包含:新建商品住房批售與現售30萬套,公共住房分配供應35萬套),實現2020年末全市常住家庭住房自有率提高至40%。
完成情況有超額,有不足。
「十三五」深圳居住用地供應規模從 2016 年的 150.3 公頃提高至 2020 年的 362.8 公頃,累計供應居住用地1121.8 公頃(安居工程用地供應 382.6 公頃,占比34.1%;商品住房用地供應 739.2 公頃,占比 65.9%)。比預期的8平方公里整整多出了3平方公里多,土地供應增幅超過40%,顯見在這部分是下了力氣的。
(圖4)
「十三五」期間,累計建設籌集住房 78.63 萬套(公共住房 44.24 萬套,是「十二五」的 2.4 倍,占比56.3%;商品住房 34.39 萬套,占比43.7%)。和75萬套的計劃相比,總量略超,商品住房的籌集規模不及,公共住房的籌集規模超額。
但在實際有效供應上,可能還是沒有完成,至少公共住房確定沒完成。
「十三五」期間,深圳商品住房的批售量是217304套,低於計劃的30萬套(考慮到未計入的現售規模,我們假定是完成了)。但依據深圳住建局官網數據整理,深圳公共住房在「十三五」期間,累計供應分配25.7萬套,比計劃少了高達9.3萬套,只完成了計劃的73%。
(圖5)
此外,截至2020年末,深圳的住房自有率數據,沒有再公開。我以2020深圳商品住房/家庭戶測算,預料只在31%多,比2015年末不增反減,距離「十三五」計劃里的40%應是差距擴大。
以上述分析,再來看「十四五」規劃,具體出現了哪些不一樣。
1)居住用地計劃供應量顯著增加。
「十四五」期內計劃供應居住用地不少於 15 平方公里,力爭達到 17.5 平方公里,力爭每年供應的居住用地占建設用地比例不低於 30%,規劃期前三年供應居住用地不少於五年總量的 70%。
與上述對比,「十二五」實際供應10.15平方公里,「十三五」實際供應11.2平方公里,「十四五」用地供應計劃顯著提升——比「十三五」增加了至少4平方公里以上,史上最猛,可以說:這是一份「非常慷慨」的計劃。
(圖6)
尤其是居住用地占比,從之前的22%提高到30%以上。這個突破非常大,我們之前文章披露過,深圳過去40年的居住用地占比是22.1%,而「十三五」期間的居住用地完成占比只有16.8%(見圖4),創下低紀錄。從2020年起,居住用地比例才開始第一次抬升到30%以上。2021年深圳整體建設用地完成數據還未出爐,單就公開出讓的新增土地中,居住用地供應占比在31.4%。
(來源:深圳中原地產,圖7)
關於居住用地供應的計劃顯示:深圳的管理部門直面現實,徹底從先前的「需求管理」轉向「供給管理」,銳意增加土地供給。希望通過增加住房供應,一來穩定居民預期,二來實際緩和供求矛盾。而且,這些土地來源還都不包括深汕合作區,更顯含金量。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地方。
2)住房實際供應和「十三五」等同。
「十四五」,深圳計劃建設籌集住房 89 萬套。其中,建設商品住房 35 萬套,占比39.3%;建設籌集公共住房 54 萬套(間),占比60.7%,延續二次房改6:4的結構。
和「十三五」的78.63萬套相比,「十四五」的住房建設籌集規模增加了10.37萬套,每年多增2萬多套。
但在實際供應分配住房的規劃方面,「十四五」和「十三五」一樣,同是65 萬套。其中,供應商品住房 31 萬套,占比47.7%;供應分配公共住房 34 萬套(間),占比52.3%。
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和「十三五」相比,「十四五」總量沒有增加。稍有不同在於,商品住房增加了1萬套,公共住房減少了1萬套(參見圖6)。
由於「十三五」的供應計劃沒有完成,我們假定「十四五」能夠完成。那麼,在最終的實際完成數量上,「十四五」還是有機會增加更多的實際供應出來。單看已經過去的2021年,深圳住宅批售量是61684套,創下過去10年新高,是一個好開頭。
這裡我們要加入一點關於房價波動的數據。
看這個過去10年的住宅供應數據,是有很大信息量的,也能在某種程度上解釋深圳房價的快速上漲。
(來源:美聯物業,圖8)
「十三五」期間,深圳商品房批售量從「十二五」的346695套增加到了397262套,總量增加了50567套,每年多增加1萬套。但是!在總量增加的條件下,商品住宅的批售量卻從「十二五」的282453套縮減到了「十三五」的217304套,總量反而減少了65149套!每年減少1.3萬套!如此之下,深圳商品住宅在整體商品房供應中的占比,從「十二五」的81.5%,快速下滑到「十三五」的54.7%!多增加的部分,全部去了商辦與公寓!
(圖9)
然後對照這個房價走勢,某種程度上就能自成邏輯了。自新房限價以及二手房住房參考價以來,統計價格已無意義。但根據中介數據,2021年深圳二手房套均價格已經超過了750萬(豪普分界線),升至762萬/套。據此測算,深圳2021年的二手住房單價可能已經高達8.56萬/平米。回到「十二五」開頭,深圳二手房價格約1.88萬/平米,現在的二手住宅價是10年前的4.5倍。
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因素,但是長周期內供應短缺的現實以及由此引發的恐慌預期,是最為重要的一環。表現在微觀上,很簡單,當你需要買房子的時候,發現市場上可選的新盤很少,你就會慌,慌的人多,就會集體抬高價格……
所以,我們花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去研究政策,真的都是白瞎。大道理都是簡單的,長周期的曲線還是要回到簡單的基本面上。深圳人口越積越多,但是作為第一需求的住宅,供應卻遠遠沒有同步跟上。
在2021年,這個情況稍有緩解,總供應量能夠在9萬套以上,商品住宅的占比升到68%,雖還沒回到「十二五」的均值,但比「十三五」要好了。即意味着,深圳在大力縮減非住宅供應,並大力增加商品住宅供應。
最後我們來做一些總結及政策改善的小建議。
1)「十四五」,深圳市民有關住房供應不足的預期會出現改善。
由「十二五」、「十三五」的教訓——前者教訓是居住用地供給不足,後者教訓是宅地比重偏低,以及管理部門在2020年之後的方向調整(轉向供應端),我們可以樂觀展望:「十四五」的土地和住房供應計劃,大概率可以超額完成。同時,輔以依然嚴厲的「五限令」需求管制政策,綜合會令住房市場的供求預期得到五年期的扭轉,房價上漲預期會偏於穩定。這意味着深圳市民在「十四五」期間,可以選擇的樓盤更多,進而就不會再出現過分的慌張。
2)要正視住房有效供應依然是嚴重不足,長周期供求緊張依然存在。
從更長的周期反觀,我們依然要重申此前在2035住房規劃里的判斷:供應量——無論是土地還是住房——依然不夠。先前已經論述過了,最主要的原因不在於數字計算,而在於計算依據。深圳住房供應的依據是:到2025年常住人口是1860萬,到2035年常住人口1900萬。5年周期看是科學的,15年周期看大概率是不科學的。基於這一點,單看深圳房價,未來長周期的持續上升還是大概率事件。
3)計劃籌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效供應,應披露更全面的數據檢討。
參照圖1,我們會看到,住房的「建設籌集」指標都是「約束性」(即是一定要完成),但是實際「供應分配」指標卻都是「預期性」,我認為是否也可以調為「約束性」?這樣給到市民的信心會更強。
同時,我在回查過往數據的時候,常常發現,管理部門披露的數據不完善。最重要的缺陷是:重計劃輕總結。每年度公布計劃的時候,都非常的詳細全面,但是到年終回顧時,就會挑好的講——比如上年度的實際供應完成了就公布,沒有完成就略過。久而久之,會導致數據殘漏不全,沒有辦法令外界有完整的數據展開分析。總之,管理部門對計劃的執行結果,有必要進行年度、季度的回顧對比,社會效果會更好。
4)市場總有波動,規劃一定要有長期定力。
回顧過往,你經常會發現,我們很多城市的規劃總是畫大餅(深圳算是做的不錯的),但是在5年周期的落地中,又多變化無常。比如某一年市場出現大調整,那麼所有的規劃「初心」就沒有了。這個影響當即不能反映,但長期是災難性的。土地供給影響的是市場長周期預期,如果因為市場出現下跌就縮減供給,上漲時再增加,就一定會因為政策的天然滯後性而放大市場波動。深圳在這方面有過教訓,1998金融危機至2002年,深圳市場處在調整期,當時深圳做出一項決定:自2003年起3年內,關內停止供應新增土地,由此導致了預期快速改變,2005年之後,深圳房價開始大漲。這個教訓是需要警惕重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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