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路透/Brendan McDermid
多位消息人士本周表示,儘管新的監管調整提議加強監督管理和增加文書工作,但全球投行對利潤豐厚的中國企業境外上市業務的興趣不會降低。
中國證監會上周發布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包括要求從事中企境外上市業務的銀行向證監會備案。
外資銀行還必須在1月31日之前提交年度報告,詳細說明他們在這一年中從事的中國企業境外上市業務情況。
消息人士稱,目前還不清楚備案程序有多繁瑣,也不清楚報告中必須包括哪些內容,但這一要求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不同尋常的。這些消息人士包括幾位從事境外上市的投資銀行家和律師。
未來,西方銀行將不得不進行權衡,一方面是渴望通過幫助中國企業境外上市來賺取大筆美元費用,另一方面是更嚴格的監督所帶來的成本。
「他們想讓國際銀行負起責任,就像他們對A股上市的要求一樣,」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說,他是一家歐洲投資銀行駐香港的資本市場銀行家。A股上市是指中國企業在國內交易所進行的首次公開發行(IPO)。
「我不認為這很好,但這也不令人驚訝。此舉可以增加他們的透明度,讓他們比以前更好了解海外交易情況。」
因事涉敏感,這位銀行家拒絕署名。
根據路孚特數據,2016年至2020年,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為承銷商帶來了16億美元的費用收入。今年,中企上市帶來4.86億美元的費用收入。
但是,這些收入都是在2021年上半年實現的,自6月以來,由於監管機構宣布計劃制定新規,打擊反競爭和侵犯數據隱私等違規行為,中企沒有進行新的海外上市。
銀行家和分析師表示,對內地企業海外股票發行收緊審查的計劃,可能會緩解今年困擾金融市場、導致上市停滯的監管不確定性。
**加強控制**
香港和紐約的銀行家負責中國企業海外上市的大部分相關工作,他們不需要在這些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註冊,也不需要向監管機構提交年度報告。
此外,資本市場承銷商通常受到所在市場的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
一家中國律師事務所駐上海的合伙人表示,由於中國當局未曾行使過「域外管轄」,因此要求境外承銷商在中國證監會註冊是一項「史無前例」的舉措。
根據銀行業和法律界消息人士,加強監管的目的是為了在公司上市程序之後發現任何不法行為或違反規則的情況時追究責任。
「這實際上意味着中國的監管機構在更進一步檢視國際承銷商的業務及其覆蓋範圍,」Ashurst LLP專門負責國際資本市場的駐香港合伙人畢然表示。
「由於這是史無前例的要求,可能會引起各家國際銀行對授權審批的關切。」
根據擬議的規則,中國證監會將向違規銀行所屬的境外監管機構報告其任何不當行為,承銷商可能會被禁止在三個月或多達一年的時間不能提交新的上市案。
然而,一些銀行界人士似乎並不在意這些規則變動。
「如果要求我們備案,我們就會備案。這對我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的,」華爾街一家銀行駐香港的高級投資銀行家表示。由於未獲授權向媒體發言,這位人士不願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