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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出國進行家庭旅行的時候,帶上親戚的小孩一起並不是什麼稀罕事。但最近,一名男子帶8歲外甥女來多倫多探親,卻碰上了一件麻煩事,由於他沒有出具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公證,導致外甥女在離境時被拒登機。

據英文媒體City News報道,Dex Clarke是牙買加人,當他決定來多倫多探望姐姐的時候,決定帶上妹妹Pratt的8歲女兒S'naia。

圖源:City News


根據計劃,他們準備去多倫多待上一個星期,然後大家一起回來。

母親Pratt從女兒之前去美國的旅行中得知,加拿大邊境官員在出國旅行時,可能會要求她的哥哥出具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以便能夠在旅行中監督孩子。

「所以我親手寫了這封信,上面有我的聯繫信息、電子郵箱、電話號碼,然後我在信上簽名了。」Pratt說,作為S'naia的法定監護人,她預計邊境官員或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可能會聯繫她。

於是,Clarke帶着兒子女兒,以及8歲的S'naia四個人一起從牙買加蒙特哥灣出發,抵達多倫多皮爾遜機場,並將這封信交給了移民官員。

移民官員問了S'naia幾個問題,包括她要去哪裡?Clarke是她的什麼人?簡單回答後就讓他們通過了,所以入境的時候一切都很順利。

但一周後,當他們準備從多倫多回國時,麻煩來了!S'naia在加航值機櫃檯被扣了下來。

「我拿出了我在入境時使用的信件,但他甚至都沒有閱讀,就說『不,這封信需要公證。』」Clarke對此非常費解:「這是為什麼?我們憑藉這封信能夠順利入境,為什麼現在不能離開?」

隨後,加航員工不斷重申,S'naia不能和他一起登機,除非有她父母或監護人的硬性證明信,並強調說這是旅行的要求。

根據移民律師Colleen E. Coleman Wright的說法,牙買加未成年人回國不存在這樣的要求。「信函問題與來加拿大有關,因為這是加拿大的要求。牙買加不需要未成年人入境時提供信函。」

根據加拿大移民部官網的說法,如果未成年子女跟父母或監護人以外的人一起旅行,進入加拿大時「這封信不需要公證」。

類似的信息也寫在加拿大交通署(CTA)的網站上:「加拿大沒有要求對同意書進行公證,然而,我們強烈建議這樣做,因為邊境官員不太可能質疑這封信的真實性。」

雖然加航拒絕就這一案例發表評論,但他們指出,客戶有義務確保他們擁有正確的文件。

無奈之下,Clarke只能打電話給他在多倫多的姐姐,讓他回到機場接S'naia,因為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催促他登機,他又不能把8歲的侄女一個人留在機場,這讓原本緊張的情況變得更加困難。

「發生這種事情後,工作人員從來沒有說幫助我們改簽機票。也沒有提出其他的解決方式。」Clarke說道。

於是,S'naia不得不留在多倫多,一周後安排她作為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返回牙買加。母親Pratt額外花費了$175加元,其中包括改簽費。

Clarke補充說,他理解這封信的必要性,但是考慮到他跟入境加拿大時使用的是同一封信,航空公司的做法實在有些讓人費解。

參考鏈接:
https://ottawa.citynews.ca/local-news/man-denied-boarding-flight-home-with-niece-over-lack-of-certified-consent-letter-593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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