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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言九林
編輯丨吳酉仁

說一說「海瑞餓死親生女兒」這件事。

此事流傳甚廣,坊間常見的說法是:某日,海瑞見到五歲小女在吃糕餅,遂問她糕餅是誰給的。女兒回答「僮某」。海瑞大怒,訓斥道:「女子怎可隨便接受男僕的糕餅!你不是我女兒,除非你能餓死,才能算我女兒。」小女自此便不再飲食,家人千方百計勸說也無效,七天後終於餓死了。

這個故事,最早見於姚士麟(字叔祥)的《見只編》。

姚是明末浙江海鹽人,生卒年不詳。《海鹽縣誌》說他與胡震亨(1569-1645)同學,可大致推斷他成年之時海瑞(1514-1587)已經去世,二人當無交集。關於「海瑞殺女」之事,《見只編》里如此寫道:

「海忠介有五歲女,方啖餌。忠介問餌從誰與,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豈容漫受僮餌?非吾女也。能即餓死,方稱吾女。此女即涕泣,不飲啖。家人百計進食,卒拒之,七日而死。余謂非忠介不生此女」。

這段記載,便是坊間流傳的海瑞殺女故事的源頭。後來又被清初學者周亮工(1612-1672)載入其著作《書影》之中。晚清學者俞樾(1821-1907)沒能讀到《見只編》的記載,遂將周亮工的《書影》當成了「海瑞殺女」之說的源頭。

♦海瑞像

回到《見只編》。此書乃是一部雜俎小說集。作者姚士麟有淵博之名,但非史家,以書生窮老一生。《見只編》里載有諸多明代野史逸聞,也載有許多談因果報應的無稽之談,還有一部分是公案故事和武俠故事。《見只編》的這種性質,意味着它記載的「海瑞殺女」故事,就史料層面而言:只能說明在姚士麟生活的時代,江浙地區流傳着「海瑞以男女授受不親為由餓死親女兒」的說法,但不足以說明海瑞真幹過這樣的事情。

而在《萬曆野獲編補遺》里,我們能夠見到故事的另一個版本。

《萬曆野獲編》是明代人沈德符(1578-1642)所撰,《補遺》是他的後人在康熙年間四處搜集先祖舊作重新編輯而成。沈與姚士麟大體活躍在同一個時代。不同的是,沈出身江浙的官宦世家,自己進國子監讀過書,也中過舉人,在明代江浙官場頗有人脈。所以,有些故事,姚士麟只能聞自坊間傳言,沈則有機會見到實打實的材料。《補遺》卷中有「台疏譏謔」條,記載了海瑞晚年被御史房寰彈劾的部分奏疏原文,其中一段提到:

「近過蘇松,會撫臣王元敬、按臣鄧煉,又相與言及瑞之為人。二臣皆自廣東而來,臣問其居家何狀,應曰:此老大概好異,作事多不近人情。居家九娶而易其妻,無故而縊其女,是皆異常之事。臣問其妻女有可出、可殺之罪否,曰:如有可出、可殺之罪而出之、殺之,則賢者之能事,非所謂不近人情矣。臣長嘆曰:吳起殺妻,易牙烹子,斯其人歟!奈何世之賢瑞者嘖嘖耶!今瑞已耄而妻方艾,人慾固無所不極,女既殺而子亦無,天道或不可盡爽也。」

這段文字,是房寰1586年寫給萬曆皇帝看的。這一年海瑞七十四歲,任職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房寰攻擊海瑞的這段文字,用的是「風聞奏事」的套路,說自己從王元敬、鄧煉兩位廣東官員那裡聽說海瑞是個做事不近人情之人,證據便是他頻繁休妻,先後娶了九次,且無緣無故用繩子勒死了自己的女兒。這兩位廣東官員還聲稱,被海瑞休掉的妻子和殺掉的女兒,皆無「可出、可殺之罪」。據此,房寰搬出了歷史上「吳起殺妻,易牙烹子」的典故,來攻擊海瑞,說他也是這種人,說海瑞活到七十四歲兒子全死光了,乃是活該乃是天意。

房寰的「風聞」可信嗎?

♦ 影視劇中的海瑞形象

海瑞去世後,友人梁雲龍(1528-1606)所撰《海忠介公行狀》,是一份可供參考的珍貴材料。

《行狀》中提到了海瑞的幾件家事。

第一件,嘉靖二十五年,海瑞被前妻許氏給告了。「有所出婦許訟公,且誣裝資。(廣東督學)林公詰問,以出妻令其可嫁為對。至所誣裝俱不辨,惟稱貸倍償而已,林公益重之。」——許氏狀告海瑞休妻有問題,且指責他侵吞了自己的嫁妝。面對林督學的追問,海瑞的回答是:給妻子的休書上已寫明允許她隨意改嫁,對侵吞嫁妝的指控不辯解,表示願意借貸雙倍補償。

這一年海瑞34歲,科舉之路未能走通,尚處在生計艱難的境地。許氏狀告海瑞侵吞嫁妝,大概是因為嫁妝已被海瑞用掉。事情鬧到本省督學面前,無可奈何的海瑞,只好允諾借錢雙倍賠償,以求息事寧人。至於許氏因何被休,尚無史料可資說明(她當時已給海瑞生了兩個女兒,但按律法,應該還不到「無子休妻」的年齡)。

第二件,海瑞以禮教治家,極為嚴厲,「一切男女僕役,至老死不踰閫閾相往來」——不允許家中的男僕與女僕互相往來。

第三件,是列舉了海瑞究竟有多少妻妾與子女。其中寫道:

「配王氏,封安人,繼封恭人。前娶許氏,生二女,出。後娶潘氏,不越月亦出。側室二,丘氏、韓氏。人之口實公者謂公此處認真太過,至六娶七娶。不知公娶惟三而慎選,輒易則側室。其出其死,抑亦所遭不幸,乃其中尚有人不能堪者,而公且安之也。子男二,長中砥,次中亮,皆王恭人出。一十一歲,一九歲以公在獄時殤逝。晚又生一子中期,丘側室出,三歲而殤。從弟玥,有仲子中適倫序應繼公,雖未立,而起官時屬以家,則繼者必此子也。女三,長適蓮塘張筠,次適林知縣子林岳,皆許出,三適郡學生周維誠,王恭人出。」

由此可知:

(1)海瑞前後三次娶妻。第一次娶的是許氏,生了兩個女兒,後來被他休了。第二次娶的是潘氏,沒到一個月就被休了。第三次娶的是王氏。此外,海瑞還有丘氏與韓氏兩名妾室。據此,梁雲龍以友人和知情人的身份為海瑞闢謠,稱外界傳言海瑞「六娶七娶」,乃是不實之詞,他對娶妻一事極為慎重,實際上只娶妻三次,但他的側室確實經常變動。梁雲龍還說,海瑞妻妾,有被休掉的,也有遭遇不幸去世的,其中某些原因不便對外人道,屬於「人不能堪者」,但海瑞還是將之忍了下來,繼續「安之」。

(2)海瑞共有三男三女六名子女。其中,三個兒子全部夭折(兩名夭折於海瑞被嘉靖皇帝投入大牢期間);三個女兒全部長成並嫁了人,長女與次女是被休掉的第一任妻子許氏所生。

♦ 嘉靖皇帝像

梁雲龍撰寫《行狀》時,房寰攻擊海瑞「居家九娶而易其妻,無故而縊其女」的奏疏已在明帝國的官場廣為流傳。所以梁雲龍特意在《行狀》中為海瑞辨誣,說他僅僅三娶,並將海瑞的子女情況做了全面介紹,具體到每個女兒嫁給了何人。較之房寰的攻擊,梁雲龍的《行狀》應該更為可信。

梁雲龍說海瑞的家事「尚有人不能堪者」,是一種委婉的說法。具體是怎樣的不堪,今人已無法知曉。

當時的海瑞家中,有兩個權力中心,一個是海瑞自己,一個是海瑞之母謝太夫人。許氏生育兩女被休時,海瑞正處在窮困潦倒之中;潘氏娶回來不足一月便被休。這兩件事當中,究竟是哪個權力中心在起作用,很費揣測。筆者傾向於謝太夫人居中干預的可能性較大。從海瑞在休書中寫明任憑許氏改嫁,並允諾借錢雙倍補償嫁妝來看,他似乎並不是一個對前妻毫無感情之人。

不管原因是什麼,海瑞的家中確實長期存在某種不安定因素。隆慶二年,海瑞在南京通政司任職時,發生了妾韓氏與妻王氏相繼去世的慘事。此事被他的政敵利用,說他治家無道導致妻妾互毆致死,彈劾到了皇帝跟前。海瑞不得不在奏疏中自我辯解稱:「臣官南通政日,妾死於七月十三夜,系自縊,妻病死於二十四夜。妾死於十一日之先,妻死於十一日之後。無妻先妾後,妾毆妻一日致死之事。」海瑞否認妻妾互毆,承認妾韓氏乃是自縊,但沒有說自縊的緣故。在給友人的書信中,他留下了這樣一段文字:

「瑞初念甚壯,七月內天降禍譴,妻妾繼亡。每一思及,百念灰矣。」

在寫給友人的信里說妻妾相繼去世乃「天降禍譴」,自是家醜不願外揚的泛泛之詞。但他說「每一思及,百念灰矣」,則可見此事對海瑞確實是一個極大的打擊。他欲以禮教治國,卻連以禮教治家都做不到,發生了妾室上吊自殺的慘劇,不能不說是一次巨大的失敗。他可以辯解案子的細節——彈劾者說妻子王氏先死,不對;彈劾者說妾韓氏毆打了妻王氏一整天,也沒這事——但他迴避不了韓氏死於非命這個事實。

至於究竟是什麼力量導致韓氏自殺,海瑞不願在奏疏和書信里說,今人也就完全不得而知。給海瑞寫《行狀》的梁雲龍大概知道,所以才會留下「尚有人不能堪者」這樣一句話。梁沒說那凡是人皆不能忍受的事究竟是什麼,但他緊接着來了一句「而公且安之也」。這大體可以說明,在梁的眼裡,海瑞是那「人不能堪」之事的受害者,而非搞出「人不能堪」之事者。

綜上。扼要言之:「海瑞餓死親生女兒」之說,是海瑞去世之後,在江浙地區傳播的一種流言,不能當真。據梁雲龍寫的海瑞《行狀》,海瑞早夭了三個兒子,沒有女兒早夭。

如果我們再多做一點推測,或許可以這樣認為:「海瑞餓死親生女兒」這個傳言,實際上是由多種資料交叉混合而成。第一種是海瑞治家甚嚴,不許家中男僕與女僕交往共處——這可能是「海瑞責備女兒不該接受男僕贈食」情節的原型。第二種是海瑞的子嗣夭折甚多。第三種是海瑞的妾韓氏是自縊而死——這可能是房寰「風聞奏事」攻擊海瑞「無故而縊其女」的原型(這也可見房寰攻擊海瑞時,「餓死親生女兒」這種更具細節的說法還未流行)。

海瑞是明帝國晚期官場上極難見的異類,他的言論與行為,是當時官場和知識界津津樂道的談資。這類信息口耳相傳交叉混合,傳到寫雜俎小說的姚士麟那裡,便形成了「海瑞餓死親生女兒」這般離奇的故事(不離奇便夠不上談資,便沒有傳播力)。海瑞的歷史形象,也因之變得更加詭異。(來源:騰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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