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仙人JUMP的第735篇原創
1
後台有讀者問我,日常生活中遇到偏見該怎麼處理,說他在一個三四線城市,紋了個花臂,走在路上總有人用看流氓的眼光看他,問我怎麼面對社會偏見。
既然問得都這麼直接了,那我也直接一點。
沒辦法。
因為你改變不了別人的想法。
這年頭誰又看的起誰呢?
我曾經也想紋身,但後來選擇了貼紙。
不僅是因為偏見問題,而是我想到了一個本質。
如果人類對紋身沒有偏見的話,還會紋身嗎?
我可能不會了,因為覺得不刺激。

紋身這個東西,本身就是基於「偏見」而存在的。
為的是展示自己的不同。
但現實是,當你展示不同的時候,會有好的偏見,也會有壞的。
好的偏見要了,壞的偏見也得受着。
沒得選。

2
紋身跟各種個性服飾、潮流穿着花里胡哨的頭髮造型顏色一樣,目的只有一個——彰顯「不同」。
通過與他人不同的外貌特徵來凸顯自己的「好看」、「叛逆」、「潮流」。
本質上,就是要告訴別人,「我跟你們不一樣」,是一種裝X。
我大學的時候頭髮顏色平均一個禮拜換一次,直到充值的理髮店跑路,才結束了我的染發生涯。
人家管我叫深海大菠蘿。

我當時為啥沉迷染髮?
就是為了裝X。
這種裝X能裝成,就建立在社會層面的「偏見」之上。
紋身也是如此。
正因為社會對紋身有偏見,所以才能把紋身當個性。

如果紋身變得隨處可見,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還會有人去紋身嗎?
或者準確說,還會故意把紋身露出來嗎?
大多數人不會,因為沒用,還疼。
我真的打算去紋身,但在店裡看到另一個大哥躺在那裡紋一下就要被擦一下血的樣子,我立馬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保守的胖男孩。
我貪財好色,喝酒,吃大腰子,去夜店,看小電影,但我知道我是一個好男孩。

3
紋身就像你悉心搭配的一身性感穿搭,或者你練了好幾年練成的一身肌肉一樣。
你是想要別人覺得你普通,走在路上都不帶看你一眼嗎?
不,你想要所有人都看你,想要別人覺得你與眾不同,想要別人覺得你好看、性感、自律、高端。
人不裝X枉少年。

覺得你正常,保守?
你每天擼鐵啃雞胸肉,花那麼多錢買衣服。
覺得你身材正常,穿着普通,才是對你最大的侮辱。
就像我從來不怕大家批評我甚至辱罵我。
唯一一個讓我破防的留言是誇我寫的東西接地氣,文字樸實無華,配圖精美落落大方。
那一瞬間,我哭成了淚人。
太,太惡毒了。

正因為別人對紋身有偏見,才會有那麼多人去紋身。
各種彰顯個性的方式如果沒有「偏見」的加持,那麼他們也無法達到凸顯「個性」的作用。
要是沒人罵你,則根本不酷啊。

4
至於那種紋身了,出去被人看幾眼就喊什麼「年代了還有人覺得XX就是XX」。
那沒辦法,要尊重人類的多樣性。
你有裝X自由,別人也有嘲諷你傻X的自由。
再說一遍,偏見這個東西,沒得選的。

很多人紋身並且展示出來,想要的是別人看到他們的紋身,就自動將他們帶入到「孤獨、高傲、文藝的有個性的人」的形象。
而不是「正經人誰往身上弄這些鬼畫符,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小流氓形象。
但問題是,偏見是自然形成的,他人的偏見不在你的掌控範圍之內。
你露着大片紋身出去,自然有人覺得帥氣,有人覺得流里流氣。
甚至色里色氣。
就像牛老師後腰紋的【出入平安】。

你想要不好惹的偏見,大爺大媽可能只有刑滿釋放人員的偏見。
你想要高冷藝術家的偏見,街邊鄰居只有孤寡單身漢的偏見。
你紋個鹿頭,怪別人問你為什麼這麼喜歡野格,很奇怪嗎?
你得知道, 這是社會自然現象。
你不能只允許讚美,不許批評;
只讓點讚,不讓吐槽;
只要藝術家的偏見,不要小流氓的偏見。
你要有這個本事,我就承認自己文字樸實。

5
是不是覺得,再差也能討好一邊,不可能兩邊不討好?
誒,還真有可能。
既要又要還要,最後可能兩邊都不討好。
我有個朋友想紋身,覺得酷。
但又覺得自己三好青年不能紋那些沒文化的東西,最後決定在兩邊小腿上分別紋了一個孔子和一個瓦特。
一腳科學,一腳人文。

紋完就後悔了。
以大爺大媽為代表的的保守人士覺得他紋身有毛病;
以年輕人為代表的的開放人士覺得他問瓦特腦子瓦特。
連他自己都想問問當初的自己到底有什麼毛病。
後來,每到夏天,他不是長褲就是長襪,再沒敢把自己的小腿暴露出來。
最終,他終於愛上了絲襪,穿起了女裝。

6
你得知道一個事情。
偏見是客觀存在的,是人類社會生活的經驗總結,絕非輕飄飄的一句「時代變了」就能改變。
作為個體,我們能做的,只有善用偏見。
偏見對你有利,那就利用它。

如果你從事的是文創,內容,藝術創作領域,甚至你自己就是紋身師,一個個性突出審美在線的紋身能夠幫你塑造更好的職業形象,拉攏客戶,能夠為你帶來正向的收益,那你就該利用它。
哪怕你只是享受別人注視的目光,只是想做街上最靚的那個仔,紋身對你而言也是一種幫助。
偏見對你不利,那就規避它。

比如你想當公務員,你想在傳統行業上班,你生活在一個偏傳統的地區,紋身會為你帶來大量的困擾,那就儘量避免偏見帶來的負面困擾。
哪怕你只是很在意別人的目光,紋身帶來的關注度都會成為一種不必要的負擔。
有人可能會說了,你遇到偏見為什麼不勇敢的去對抗,去對沖,反而教人規避?
因為我覺得慷別人之慨,鼓勵別人去給自己惹麻煩,自己裝一個開放包容X,容易遭雷劈。

7
關於偏見,最可怕的其實從來都不是「偏見」本身。
而是許多人在一個無法理解「偏見」嚴重性的年紀,草率的做了一個無法撤銷的決定,最後不得不用自己一輩子的事件為一個一時衝動的決定買單。
像那些在尚未成年時就在額頭上紋上天眼、將手臂紋成花臂的孩子。
他們未來的人生不一定痛苦,但一定少了許多的選擇。

如果你問我自己對於紋身的意見。
我只能說,35歲之前,我絕對不會紋身。
為什麼?
因為作為山東人,我不知道我以後會不會去考公。
另外作為胖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變得更胖,萬一現在紋了個龍以後變成帶魚了怎麼辦。
這就叫,要給自己留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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