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
昨天夜裡徐州發布,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時某忠涉嫌拐賣婦女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番聯合調查報告,對豐縣政府調查組「不存在拐賣行為」,打了一記狠狠的臉光。
這幾天,政事堂的好多朋友都在呼籲嚴懲拐賣的提案,政事堂也在積極思考,一個小花梅脖子上的鎖鏈被解開了,其他也被拐的小花梅怎麼辦?解開之後,會不會還被再次戴上?
在翻閱相關資料後,我又找出了作家賈平凹在2016年出版的《極花》。
小說里,被拐賣的小女孩,歷盡千辛被解救回來之後,卻再也融入不了原先的生活,不得不重回到了被拐賣的地方。
賈老師從存在即合理的角度,將拐賣其歸結為城市化進程中農村男性娶不到媳婦,當被記者質疑「被拐賣還要怪女性太善良?」時,賈老師是這麼回答的:
「如果他不買媳婦,就永遠沒有媳婦,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
這番有腦子沒良心的話,大約就是這麼多年來,拐賣婦女兒童屢禁不止,也很難對拐賣施以重刑的原因。
豐縣上下,在沒有小花梅證件的情況下,仍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結婚證,在網絡群情激憤的時候,仍然咬死」不存在拐賣「,原因,就是這個窮村子只有依靠拐賣,才能繼續存在下去,否則就要面臨滅亡。
在這個生存與死亡的問題上,整個村鎮的利益是非常一致的,蓬佩奧厚顏無恥的那段"我們撒謊、我們欺騙、我們偷竊",放在村鎮幹部身上並不違和。
從村鎮領導到廣大村民,在共同利益的驅動下,讓我們的反拐執法成本非常高,執法過程也容易引發群體事件,導致公安反拐步履維艱。
試想,拐賣往往都是從大西北農村拐到東部農村,跨境執法不僅手續複雜,成本也極其高昂,往往以萬甚至十萬為計,對於緊張的兩地政府造成非常大的財政壓力。
而且,警方還吃力不討好,救出來了沒什麼獎勵,一旦在異地搞出群體事件,異地執法的基層民警不僅壓不住地頭蛇,還容易吃虧和背黑鍋。
因此,從經濟角度來看,只要國家不動員,地方上救沒有動力反拐。
對比一下,打擊金融科技犯罪的蘇南警方與打擊拐賣的蘇北警方,從人員到裝備,從報警響應到結案速度,都形成了冰火兩重天的差距。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政事堂建議,反拐,首先還是走轉移支付和第三次分配的路子。
一方面,由部分經濟發達省份和城市進行對口支援,提供專門的技術與裝備支持,另一方面,鼓勵需要大眾口碑的互聯網大佬們成立反拐基金,對於反拐的人民英雄進行褒獎。
從經濟上,只有持續增強公安系統的反拐能力與意願,才能避免一時的心血來潮,之後又草草了事。
與此同時,針對拐賣產業鏈上的各個環節進行經濟層面的打擊,斷絕土壤,讓拐賣的桑某、時某無利可圖,讓買人的董某和村鎮也無利可圖,讓販賣的小花梅親友們也無利可圖。
首先,針對以盈利為目的的拐賣者,最佳的手段是經濟重罰。
這些人能夠博取同鄉的信任,把孩子帶走,往往都有一些殷實的家底。
我們要在刑事罪加重的同時,附帶足夠的民事賠償,以及精神損失費,逼着他們回村里賣房子賣地,震撼的景象,就能夠震懾大部分「有說服力」的拐賣者的參與拐賣。
其次,對於拐賣村緊密的攻守同盟,最佳的手段通過連坐來分化瓦解。
由於扶貧攻堅的推進,現在每個村的貧困戶都能夠領取大額的補貼,一個月領3000補助的董某,比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到手的都多。
我們只要卡死一個時間點,村里再新拐來一個媳婦,不管知不知情,全村的扶貧補貼,都要根據拐賣年限下降若干檔次,從內部分化瓦解他們,讓享受到轉移支付的群體去捍衛小花梅們。
第三,對於賣孩子的親友,歸根結底還是要給她們賺錢的出路。
西部把孩子通過販子賣到東部,也就一次性拿到的萬八千塊錢,但經過免費的義務教育,以及政府免費提供的技能培訓,孩子們進程務工也可以獲得穩定的收益與更好的未來。
人心都是肉長的,也都希望下一代有着更好的未來,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這個希望,通過政策宣傳給到她們,也讓西部的地方政府建立勞務公司,增強對東部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安全輸送與保障。
以上是政事堂這幾天的思考,希望能儘自己一份力,避免更多小花梅事件的再發生。
所以,文章也儘量冷靜,不去帶節奏,希望讀者們能夠群策群力,提出更好的方案與辦法。
當然,沒有方案是完美的,有得必有失,這套方案重創了那些躺在家裡靠救濟金和買媳婦活下去的懶漢,以及那些只能靠拐賣女孩延續下去的村落。
想起賈老師的那句,「如果這個村子永遠不買媳婦,這個村子就消亡了。」
政事堂的回答是,如果這個村子要靠吃女孩來維持,那麼它就應該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