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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蕩漾,唯真永存。

大家好,我是漾真。

我曾有十年的刑警工作經歷。在刑警隊的時候,蔡康明是刑警隊退休的老隊長,我們都習慣叫他老蔡。我特別喜歡聽他講以前那些破案的老故事。

那個時候沒有攝像頭、沒有手機、沒有DNA檢測,全靠痕跡鑑定+推理。那個年代的人簡單、淳樸、真摯,但也閉塞、愚昧、淡漠;殺人理由,殺人方式千奇百怪。但是,變的是時代,不變的是人心。
青年男子誰個不善鍾情?妙齡女人誰個不善懷春?這是我們人性中的至聖至神。

---歌德

1981年春天,唐仲伯的案子剛破獲不久,在一個小山村里,又發生了一起命案。蔡康明隊上的法醫老苗,陪媳婦回老家時,在山村的一口機井中,偶然發現了一具女屍,女屍肚子裡,有一個6個月大的胎兒……

(字數9,479)


蔡康明喜歡鄉村生活,他退休後,我們每次去家裡看望他,他都在露台上種菜、種花。他女兒愛吃石榴,為了女兒,他專門在自家露台上種了兩棵石榴樹。一到中秋節,石榴樹上掛滿又紅又大的石榴,特別喜人。後來,中秋節到老蔡家「蹭吃」石榴,成了我們隊上中秋節的保留節目。

有一年春天,我們去他家,見他正在給石榴樹「升級」,嫁接「突尼斯軟籽石榴品種」。石榴樹很高大,他帶着老花鏡,在樹上爬上爬下,每條樹枝都被他細緻的剖開,接入新的樹枝,再用塑料布條纏好,打個蝴蝶結。嫁接後的石榴樹枝看起來整整齊齊,就像是理髮店裡剛接好的頭髮,每一枝嫁接點看起來都一模一樣,煞是好看。

我們不由得感嘆:「老蔡果然是老蔡,連嫁接個石榴樹都能搞成藝術品,農作物都能被他打理的像文件櫃裡的文件一樣整齊!明年的石榴一定好吃啊!」

而事情總是不按老蔡希望的那樣發展。第二年中秋節,原本高大茂盛的石榴樹上稀稀拉拉的掛着幾個又小又黃的乾癟石榴。

原來老蔡高價買的嫁接樹苗壓根就不是什麼好品種,而是最普通的石榴品種。

我們都很氣憤,替老蔡感到不值。老蔡卻一點也不在意,繼續修剪着他的石榴樹,樂此不疲。

他說:「這不算什麼。那時候我剛進警隊,大山里發生了個命案,車進不去,從隊裡過去交通不方便,必須徒步翻三座大山。隊上人嫌遠不願意去,我就一個人扛着檢驗器材和相機設備翻了三座大山,去了命案現場。

「從天剛亮一口氣走到天黑。誰知,我剛一到,嫌疑人畏罪自殺了。案子破了。我沒地兒住,又一個人扛着機器和設備,翻了三座大山,走了回來。這才叫白費勁,自己玩自己!

「晚上走在山裡,又怕遇見蛇,又怕遇見狼,手裡得拿根棍子敲打着走。那次是真把我累壞了,回來還被隊上的人嘲弄了一番。」

我們聽了哈哈大笑。沒想到,在我們眼中,平日裡明察秋毫,不苟言笑的老蔡也有這麼「衰」的時候。

老蔡自己也笑了,說道:「其實,努力過,但沒有結果,這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這就是人生常態!這棵石榴樹,它還活着,只要細心呵護,再嫁接,早晚能結出好吃的果子。

可是生活中的有些事情,一開始根沒扎對,任憑怎樣努力,最後都於事無補,那才叫竹籃打水一場空。

比如,愛錯了人。」

沒想到老蔡也會和我們講愛情故事,我們都來了興致。老蔡開啟了他的「故事會」。

還是那座大山,其中的另一個村子後來又發生了一樁命案。

這個案子才是徹徹底底的人間悲劇。

岳月

1981年4月,一個晴朗的夜晚,皎潔的月光照亮了山坳里的村落。村邊有一間再普通不過的磚瓦房。屋內,一個土炕床上鋪着稻草,稻草上面鋪着一層被褥,床頭貼着寫滿「正」字的報紙,看起來簡陋極了。

屋裡沒有開燈,在夜色的籠罩下,只有月光透過窗戶照了進來。岳月正和一個男人在床上做愛,他們相互親吻,撫摸,岳月快樂地呻吟着,男人看着岳月逐漸到達高潮。

看着岳月迷離的眼神,男人突然抱緊岳月,一個翻身,兩人一起從床上滾到地下。男人順勢騎在她身上,把她壓在身下,拿起藏在床下的磚頭,朝着岳月的頭上砸去,一下,兩下,三下……岳月完全沒有防備,更無力反抗,暈了過去。之後,男人怕她不死,又拿起她的紅圍巾,勒着她的脖子,直到看她吐出舌頭。

原來真的有人會在兩人做愛的高潮時殺死對方。

案發那一年是1981年,《本能》還沒有拍出來,聽老蔡講到這些細節,我情不自禁想到了《本能》。

性愛是人的本能,自私也是。

離L縣五十多里,有個較為封閉、古老的村落,叫承山村。承山村村頭佇立着鐫刻着古訓的青石牌坊,象徵着村落悠久的歷史。在這樣封閉的山村里,如果哪一家生出了一個非常漂亮的姑娘,將是全村小伙子追求的對象。

比如,岳月。

岳月是村民岳為民的小女兒,那年剛剛19歲,岳月前面有四個哥哥,一個姐姐,岳為民老來得女,對岳月非常寵愛。

岳月有多漂亮呢?據說,岳月平時走在路上,從她旁邊路過的人為了看她,有扭頭忘了看路,撞在一起的;有撞在電線杆上的;有掉進路邊溝里的,經常發生這種情況。

她與大部分漂亮女孩活潑的性格不同,岳月很安靜,她不愛說話,不喜歡在眾人中凸顯自己。她的孤冷給她的美增加了一絲神秘感。村里人都說岳月是個純淨的「冰美人」。

可她越是沉默,村里人對她越是喜愛,平時無論她到哪家去作客,主人對她和她家人都非常歡迎。岳月是全村人心中「最理想的兒媳婦」。

村里人見到岳月的父親岳為民,總是羨慕的調侃他道:「你家這漂亮閨女以後得找個啥樣的啊?這閨女還不是喜歡什麼樣的隨便挑,以後你就等着享你閨女的福吧。」村里人都好奇,到底哪個幸運的小伙子才能入得了岳月的眼呢?這個漂亮女孩以後得有多好的命啊!

人們沒想到的是,他們沒看到岳月的男朋友,卻看到了岳月的屍體和肚子裡的孩子。


這個案子能被發現,要多虧蔡康明隊上「愛管閒事」的苗法醫。他「愛管閒事」的性格在破案中屢次建功(後面的案子中會寫到)。

老苗比老蔡大十幾歲,從小在農村長大。他媳婦老家就是承山村的。案發幾天後(當時還不知道發案),老苗正好陪着媳婦回娘家,在村里,幫着岳丈家干農活。老苗偷懶,趁着大家都幹活,他一個人在附近瞎溜達。走着走着,看見一口機井,上面蓋着很厚的水泥板,他走過去坐在上面抽煙,看風景。

當他起身往回返的時候,無意瞥了一眼腳下的井蓋。他發現機井上面沉重的水泥板有被挪動過的痕跡。老苗「愛管閒事」的勁頭上來了,心想:這水泥板被人抬開過,是不是有人往裡扔什麼「寶貝」了?

老苗想把水泥板抬開看看,先隨便用了點力試了試,抬不動。「這麼沉?誰閒的沒事搬它做什麼?」

那個年代的老刑警對機井都很敏感,他們知道如「地獄」一般的深井,就是罪犯的拋屍天堂。

想到這裡,他認真起來,他圍着機井繞了一圈,找了個好角度,擺好姿勢,又試了一次。水泥板被挪開了一個口子。一股難聞的氣味沖了出來。老苗覺得身上的血都湧上了腦子。這個味道太熟悉了,屍體腐爛的味道!他的工作就是泡在這種氣味里的。他一拍大腿說道:「真還能讓我給遇上了!有死人!」

(拋屍機井)

蔡康明和張大為到現場的時候,當地警方正在安排人打撈屍體。他們見到老苗,和他開玩笑道:「一看就知道你又『管閒事』了。」

「誰愛管閒事了?千萬別讓你們嫂子知道,她還不得說我,好不容易回她們家幫忙干點活,這下可好,回來還是干工作。」

蔡康明說道:「這荒郊野外的機井,就你能想着打開看看怎麼回事。如果不是你在這,熟悉這味道,這案子就成隱案了。」

(發現屍體的位置)

這個機井很深,井口很小。撈屍體是個大麻煩。警方派出警隊最瘦小的一個警員小徐,腳拴在繩子上,倒掛進了井裡。再把鐵絲纏在屍體上,固定好。然後,警員和屍體「臉對臉」一起被拉了上來。

四月,山里還很冷,井下更是又濕又冷。試驗了幾次,最後終於成功了。屍體撈出來後,那瘦小的警員坐在地上愣愣的沉默了好久,才緩過勁來。畢竟剛才和女屍來了一次「黑暗中的凝視」。

大家終於見到了屍體。她全身赤裸,只有脖子上纏着一條紅圍巾。

人群里不知誰說了一句:「這不是岳為民家的那個漂亮閨女岳月嗎?」

這就是岳月,19歲。

村民們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紅顏薄命啊!還沒找對象呢,人就沒了!感覺上周還見她!」村民們無不感到痛心和惋惜。

接着,更讓大家震驚的消息是,法醫屍檢後發現,岳月懷孕了!肚子裡有一個6個月大的胎兒。一屍兩命。

這個消息如同一聲驚雷,鄉親們都炸了鍋,「什麼?岳月懷孕了?她懷的誰的野種?」

「你看她平時和誰都不說話,原來是這副德行啊,肯定就是個小盪貨,到處勾搭。」

「沒結婚就搞大肚子,我看,多半是自己覺得丟人,自殺了。」

「多虧她沒看上我兒子啊,要不我家娶個這媳婦,想想都可怕。」村民們議論紛紛,各種謠言滿天飛。

曾經在村民口中的「聖女」,不但人死了,也突然「社死」了。

岳月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沒有人真正了解。最了解她的人,可能就是孩子的父親吧,他也是此刻蔡康明和張大為正在尋找的頭號嫌疑犯。

岳月的戀人到底是誰?

日記

蔡康明和張大為到了岳月家。岳月的父母聽到消息悲痛欲絕,岳家親戚幾十人都來家裡幫忙。村幹部岳建國接待了警方。

「你和死者什麼關係?」張大為問道。

「要論起來,她是我妹。」村民岳建國說道。

「你妹?你這年齡都快能當她爺了吧?」警員看着五六十歲的岳建國一臉不可思議地說。

「我們岳家人多,我爺爺生了七個孩子,我父親是老大,岳月她爸最小。她爸我倆年齡差不多大,我得喊她爸喊叔。我兒子比岳月大兩歲,和她一起長大的,還得喊岳月喊姑。他們家這一支,整個輩分都大。」

(作者和沒藥花園製作)

「你們家沒發現岳月不見了嗎?怎麼不報案?」張大為問道。

岳建國接着說:「前段時間,岳月問她爸要了點錢,說要到縣裡去見見她的初中班主任,讓他幫忙在縣裡找個工作。她爸一直很寵岳月,她要錢,她爸就給她了,都以為岳月去縣裡找工作去了。沒想到……」

「你們知道岳月懷孕的事嗎?」張大為問道。

「我們不知道。」

家裡人也沒有一個知道岳月懷孕的事情。

「平時她和誰關係好?有男朋友嗎?」警察繼續問道。

「沒有,就和家裡人往來。」

「對了,我聽我兒子說,岳月和她初中班主任關係不錯,我叔說她最後一次見岳月,給岳月錢的時候,岳月就是說要找她的班主任。」

蔡康明和張大為心中一陣狂喜,立刻對岳月的初中班主任展開了調查。

這個班主任叫張知周,他有家庭,有穩定的工作。他和岳月是師生關係。

很顯然,他符合兇手畫像。

這個案子是典型的「卸包袱」殺人。死者19歲女孩,未婚先孕。一般情況下,這種案子的兇手往往都是有一定社會地位或有家庭的中年男子,和女孩有了婚外戀之後,女孩以公開戀情或者以腹中孩子逼迫男方離婚或是提出對方難以實現的要求。男方殺人滅口。

警方對張知周進行調查發現,張知周於一年前調到縣裡工作並結了婚,妻子也是老家女子。據岳月的同學反映,幾年前張老師教岳月時,對她特別好,甚至在大家眼裡,有時超過了老師對學生的好。有一次,上體育課,岳月的腿摔流血了,張老師竟然衝過去,將岳月抱到了辦公室,親自給岳月包紮。這件事,當時在學校被傳的沸沸揚揚。

了解這些情況後,蔡康明和張大為找到了張知周。

張知周堅決否認和岳月有那種關係。他說自己和岳月就是普通的師生關係。對於曾經體育課發生的事情,他說那只是作為一個老師應該做的事情。而且,他說,他自從結婚後就再沒見過岳月,而這半年內,他壓根就沒有回過承山村。

對於岳月和老師張知周的事情只是猜測,沒有任何證據。

就在此時,警方在岳月家中,發現了一本日記。

這本厚厚的日記是從岳月初中就開始寫的,斷斷續續寫了六年,全部都是她的感情生活。

本以為如獲至寶,可是翻開日記本,蔡康明和張大為大失所望。

為什麼呢?

原來,岳月在日記中寫的所有的人,都是用字母替代。比如,W今天在我的包里塞了一張紙條;M晚上又偷偷在後面跟着我。蔡康明和張大為研究了起來,發現這些字母,既不代表這些人的姓,也不代表名字,根本不知道岳月寫的是誰。

但有兩篇日記還是引起了蔡康明的注意。

5月26日,星期一,晴,夜

今天,我不知道是應該高興,還是傷心。S要到縣城去了。我的高興與傷心與他無關,而是因為另外一個人,和一件猝不及防的事情。

S前天來給了我一封信,他說他要到縣城去結婚了,走之前想再見見我。晚上,我到村口送他。突然,他拉着我的手說,只要我說不讓他走,他就不走了,就不結婚了,也不去縣裡了,留下來和我在一起。

我知道他一直喜歡我,對我很好,我很感激他,但我對他沒感覺。我知道他是很好的結婚對象,但是,人不就是應該找一個自己愛的人嗎?如果只是為了結婚而在一起,我寧願一直一個人。

所以,我選擇放手,不耽誤他。

把S送走後,我一個人淋着小雨,走在路上,雖然有點傷感,但如釋重負。

走着走着,竟然遇見了C,他看我衣服濕了,一個人在淋雨,問我是不是心情不好,我回答「是的」,那會兒雨越下越大,他就把我帶到他家避雨。

到了家裡,我心裡邊想着事情,邊把外面的濕衣服脫掉了,拿毛巾擦頭髮。

C看出我有心事,就問我怎麼了,我就把S說的最後一句話告訴了他。S說,我錯過他,就再也遇不到像他一樣對我這麼好的男人了。我感到莫名的失落。

C聽了,讓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第一次這麼認真地看着我,他說:「就算世界上所有人都對你不好了,還有我,雖然我是最後一個,但我永遠都在。」

從小到大,第一次見C這麼說話,我突然感到有點尷尬。我就繼續擦頭髮。我用餘光看到,他坐在旁邊一直看着我。突然,他說:「月,我能抱抱你嗎?」我沒想到他會這麼說。我問他:「你什麼意思?」他說:「你真美,我知道這輩子你嫁給誰,都輪不到我。我唯一的願望就是抱抱你,只要抱抱你,我就知足了。至少這輩子讓我知道抱你是什麼感覺。」他看着特別可憐。我突然鼻子有點酸,有點心疼他。我過去抱住了他。我們擁抱着站在房子中間……


6月2日,星期五,晴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C說就只有那一次,可是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我和C是不可能的,我真後悔讓他抱我。這都是我自找的。我終於明白,S說的對。愛情就是「鏡中花,水中月」。我絕對不能再越雷池一步!


這個C是誰,寫完這兩篇,岳月再也沒寫過日記。

如果按照去縣裡工作這個事情,這個S應該是張知周,這個C會是誰呢?

誰會讓岳月放下警惕,晚上一個人到男人家裡避雨?還無所顧忌的脫外衣呢?

第一兇案現場

案子沒有了頭緒。蔡康明提出:「我有一個想法,既然我們從死者周圍人際關係上沒有突破點,不如我們換個思路。一竿子插到底,找兇手殺人的第一現場。」

「首先,我認為,第一現場,一定就在村里。我之前來過山里一次,比較熟悉周圍的地形,承山村三門環山,從別的村到承山村還要翻一座山。所以,如果死者在外村被殺,那麼兇手一定不會把屍體運回來拋屍。因此第一現場一定在村里!

其次,第一現場與機井距離應該不會太遠。因為兇手運屍體很不方便。所以,我們以機井為中心,向外輻射,一間一間屋子進行排查。」

這個偵破思路得到了大家的肯定,警方開始對機井附近的房屋進行搜查。

果然不出蔡康明所料,偵查員找到了第一現場。就在機井旁邊,有一排房屋,其中有一間房子,偵查員進去後,在屋子裡面發現了血跡,蔡康明和張大為立刻趕到了現場。

(第一兇案現場)

這個房子非常簡陋,一個土炕床,上面鋪着稻草,稻草上面鋪着一層被褥,四周牆上貼着報紙,報紙上塗塗畫畫寫了很多字。床下壓着死者帶血的衣服,地上有帶血的磚塊。屋子外的窗台上有手扒拉窗戶的痕跡,但提取不到指紋。

(床下壓的血衣)

「這是誰的房子?」張大為問道。

「這是岳建國的房子,就是岳月的那個堂哥。」此時在現場配合警方工作的村支書答道。

蔡康明和張大為大吃一驚,一對視,接着問道:「平時誰住在這裡?」

「岳池!岳建國的兒子。」

「正」字

是岳池?岳月的侄子?

大家都非常吃驚。大家眼前的岳池,長相十分英俊。

岳月是死在他侄子岳池的房子裡,這點確信無疑,但岳池堅決不承認自己和姑姑有戀情,以及殺姑姑。

他堅稱,岳月是和張知周有戀情。他和姑姑關係很好,為了成全姑姑的戀情,他就給了姑姑這房子的鑰匙。有時候她來這裡住。至於其他的,他什麼也不知道。

岳池說他平時自己住在父母家。這時候,岳建國也聲稱,自己的兒子這一個月都在自己家住,很久沒來這所房子了。

張大為把蔡康明拉出屋,說:「康明,咱們會不會搞錯了?姑姑和侄子發生關係?侄子把姑姑殺了?一般來講,確實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會不會還有其他的人?屋外窗台上有痕跡,說明有人在那裡扒着窗戶往裡看,會不會是有人路過,臨時起意在這個屋子把人殺了?」

蔡康明說:「這種情況也不排除,可死者肚子裡的孩子又是誰的呢?」

蔡康明想了一會,又說道:「岳月日記里的『鏡中花,水中月』?還有那句『絕不能越雷池一步』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個岳池會不會就是『C』?」

兩人不由得嘆了口氣,一切都只是猜測,案子還是不明朗,沒有直接的東西能看出,岳月和岳池到底是不是戀人關係。

蔡康明經常這樣,當案件不明朗,心裡有疑問的時候,就再次回到案發現場。

(中心現場)

屋裡有一張床,一個書桌,書桌里有一個岳池的本子,是他的記事本,上面記了一些電話,還有他剪下來的報紙,還有抄寫的一些詩歌。

這時,蔡康明一抬頭,又看到了床頭貼的報紙,報紙上寫滿了「正」字。

有的人記錄次數,就喜歡用「正」字,一筆代表一次,一個「正」字就是「五」次。

聽老蔡講到這裡,我就想起我小時候看的動畫片《嶗山道士》,上面那個總想「找捷徑」的小道士,把學「道」的日子一天就是一筆的記錄下來,寫了一牆「正」字。

(動畫片《嶗山道士》)

老蔡說,當時的現場,就是那種情況。

看着滿牆的「正」字,蔡康明想,「他在記錄什麼呢?」

他拿起岳池的筆記本又翻了翻,上面沒有用「正」字記錄過東西。

「他記錄這次數怎麼不寫到筆記本上呢?為什麼專門在床頭貼張報紙,把這『正』字寫在床頭呢?」

突然,一個念頭出現在他腦海中。

這會不會是在記錄他們每一次發生的性關係?

他們每發生一次關係,他就在牆上劃一道,做一次記錄。

牆上的字跡就是岳池的筆記,確認無疑。

再加上日記中的那句話,蔡康明喃喃自語:『絕不越雷池一步』,岳池!

蔡康明心裡一下子就確定了:岳月的情人一定就是岳池!

再次審問岳池,在岳池還在狡辯的時候,張大為突然高聲呵斥道:「你別再狡辯了,你那個床頭報紙上你畫的「正」,你跟我說,你是記錄什麼呢?是不是記錄你倆發生關係的次數?!」

審訊就是這樣,是雙方心理的對抗。突然,你把對方隱藏在內心深處不為人知的東西點出來了,對方心裡瞬間就崩潰了。

他終於承認了!

岳池的眼淚瞬間流了出來,說道:「我實在張不開口啊!我真沒臉說啊!農村人說的,這是最壞的人才幹的事。」

岳池和岳月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他比姑姑大兩歲,他看着這個漂亮的姑姑從小身後跟着一群男孩子,他特別自豪。

(作者和沒藥花園製作)

張知周一直很喜歡岳月,他總是小恩小惠的收買岳池,讓岳池幫他們創造條件。岳池說,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幫着幫着,心裡非常難受,他就是不想看到他姑姑和張知周好,他就在中間挑撥兩人關係。

直到一年前,張知周始終沒追求到岳月,便找了村中其他女子戀愛。此時,他正好遇到工作調動,便打算帶未婚妻一起去縣城。但他始終放不下岳月,臨走前約岳月最後一次見面告別。
岳池知道岳月那晚會去送張知周,也跟了去。後來,如岳月日記中寫得那樣,有了那次擁抱,兩個人都有了「心動」的感覺,當時就在一起了。

但這一次之後,兩個人都很後悔,有兩個星期沒有再見面。但當他們再見面時,兩個人的感情就再也按捺不住了。之後他們就經常在這個小屋子裡發生關係。

岳池說,他知道他不可能和姑姑結婚,但他很愛她,所以他們每次在一起,他都在床頭劃一道,記錄一次,他知道「正」字不會一直寫下去,總有一天會停的。

所以,寫「正」字,是一種儀式感。

有時候,他一個人躺在床上,看着一個一個 「正」字,他對應着回味和姑姑在一起的一次又一次,他覺得特別享受。

直到他姑姑懷孕了,他一下害怕起來。

岳家在當地是個大家族。按輩分,岳池是岳月的侄子。兩人經常在一起,村里人的男孩子追求岳月,首先找的就是岳池幫忙,給他姑姑遞情書,遞紙條。

岳池實在無法想象,如果他們的情人關係被人發現,那在村里將是怎樣的驚天動地,以後岳家人還怎麼在村里繼續生活?不光自己沒法做人,全家都再也抬不起頭來。

他帶着岳月到縣裡找老中醫開打胎藥,可是岳月吃了一個月,完全沒有效果。岳月的肚子還是一天天大了起來。

岳池心急如焚!怎麼辦?

岳月提出和岳池遠走高飛。岳池不同意,因為他們一走,村里人還是會知道他們亂倫的事情。這種事在村里是最下作的,最讓人看不起。

看着岳月越來越大的肚子,岳池決定殺了她,一了百了。

那天晚上,岳池約了岳月來他們的小屋。他本想在外面守着,等岳月睡着了再進去,趁她睡覺時殺死她。

岳池說,那晚月亮特別亮,月光透過窗戶照在岳月身上,岳月美極了,他趴在外面的窗戶看着她。他還是忍不住想和她再發生一次關係。就這樣,他拿着磚塊走進屋裡,放在床下,裝作什麼也沒發生,又和她發生了最後一次性關係。岳月看到他拿磚塊進來,但什麼也沒問。岳池就趁着做愛的高潮時殺死了岳月。

岳池到最後都一直強調,他愛岳月,非常愛!他是實在沒辦法才會這樣。因為他仔細想過了,就算岳月不死,她有了性經歷,有了孩子,這輩子也嫁不出去了。可他們又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岳月無論如何這輩子都完了。他殺了她,也成全了她。

愛,究竟是什麼?

幾周後,距離這裡50多里地的有一個山村,又發生了一起案件,一個孕婦被殺,肚子裡的孩子不見了。老蔡因為調查這個案子,去了一家鄉村診所,在詢問老中醫的時候,突然看到了老中醫的病曆本,上面竟然有岳月的就診記錄。

二月份,岳月來過兩次。老中醫說,他對岳月有印象,是個很漂亮的女孩,第一次有人陪着,那男人沒進來,要求開的是打胎藥。他當時就知道他們關係不正常。一周後,那女孩自己又來,要求抓點中藥的安胎藥。

一個十九歲的少女和一個二十一歲的少年,從小一起長大,因為一次擁抱,有了欲望,產生了情愫,進而一發不可收拾。這是人的本能,是我們人人都有的本能。

但是,欲望的後面,有的人的愛是自私的,有的人的愛是虛假的,有的人的愛是真摯的,有的人的愛是幼稚的,有的人的愛是包容的。

岳池自始至終都在強調自己非常愛岳月。

可是,他對她是真正的愛嗎?

他連張知周的分毫都比不上。張知周的愛是付出的,他一直光明正大的愛着岳月,處處為岳月考慮,等着岳月長大,讓岳月自己選擇,甚至想為她放棄大好前途。

反觀岳池,他的愛是極度自私的,岳池明知他和岳月絕不可能在一起,但為滿足性慾,裝可憐,求抱抱,挑逗她的情慾,把她騙上床。得到她後,又為了自己的名聲而殺了她,然後還虛偽的狡辯殺她是為了成全她。

岳池從頭到尾,只想着他自己。

而可憐的岳月,理性上也知道張知周是個好的結婚對象,工作體面,可以帶她去縣城,但在那個猝不及防的夜晚,單純的她卻沒有抵抗誘惑,無法選擇。事後,雖然知道這是沒有結果的愛,她還是傻傻的一頭扎了進去,無法自拔。對於她來說,她付出了最真摯的感情,得到最悲慘的結果,不但失去生命,死後還被不明真相的鄉親們辱罵。

她為了侄子拒絕了所有人,不惜放棄自己的一切要為他生孩子。但是,又有誰知道,又有誰在乎,她對愛情的捍衛和付出呢?

所以,女孩們,一定要擦亮眼睛。要知道,某個不經意讓你心動的瞬間,日後可能會產生不可逆轉的毀滅性的傷害。

所以,愛,是本能,也是理性。從根子上,一定要扎正。

因為,在一段不倫的愛情中,無論你有多麼真摯,多麼努力,其實你所做的一切都毫無意義,這樣的愛情終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甚至它會帶着你走向滅亡。

版權聲明
本文作者:漾真,編輯:襪皮
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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