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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近日印發《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購操作規程》,在適用範圍、收購價格、測算時點、收購款項的支付方式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和進一步明確,自2021年12月20日起實施。

12月30日,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2021年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五批計劃》的公告,該批次僅包含軌道13號線車輛段片區重點城市更新單元一個項目。

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發布關於《2021年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的公告,該批次僅包含沙頭街道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單元一個項目。

深圳市南山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發布關於南山區桃源街道紅花嶺工業南區城市更新單元規劃(草案)的公示。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龍華分公司發布關於觀瀾庫坑陂新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返還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標)合作開發項目合作方徵集公告。

01
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購操作規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近日印發《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購操作規程》,在適用範圍、收購價格、測算時點、收購款項的支付方式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和進一步明確,自2021年12月20日起實施。

政策原文
深圳市公共住房收購操作規程

  第一條 為規範深圳市公共住房的收購工作,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地價測算規則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於市(區)住房主管部門、人才住房專營機構對社會投資主體建設的且納入本市住房發展實施計劃管理的公共住房的收購活動,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已明確收購價格和方式的除外。

  產權限制條件為不得轉讓的公共住房(以下簡稱出租型公共住房),其收購價格根據本規程的規定確定;可以轉讓的公共住房(以下簡稱出售型公共住房),其收購價格根據公共住房銷售價格相關規定確定。

  本規程所稱公共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第三條 市(區)住房主管部門、人才住房專營機構為公共住房的收購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收購,與社會投資主體簽訂公共住房收購合同。

  第四條 公共住房收購範圍包括公共住房專有部分以及與專有部分對應的共有部分。

  宗地內屬於供社區居民使用的社康中心、警務室、幼兒園等公共設施不納入公共住房收購範圍。

  第五條 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構成如下:

  (一)地價,指所收購的公共住房實際繳納的地價;

  (二)建設成本,包含以下三項費用:

  1.基本建設費用,指建設前期工程費及勘察設計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及設備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及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

  2.管理費,指社會投資主體在建設期間發生的管理性開支;

  3.法定規費,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竣工測繪費用等規費;

  (三)資金成本,指社會投資主體為公共住房建設籌措資金所發生的成本。社會投資主體與收購主體在簽訂收購合同中約定不計資金成本的除外;

  (四)合理利潤;

  (五)戶內裝飾裝修造價,收購主體或者其委託機構按實際裝飾裝修配置審核戶內裝飾裝修造價,裝飾裝修造價以審核的結果為準;簽訂收購合同時,項目未確定實際裝飾裝修配置的,該部分造價以補充合同形式約定;

  (六)法定稅金,指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等國家規定的稅費;

  (七)收購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所列各項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構成依據附件《深圳市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測算指引》測算,符合《第二部分 建設成本計算方式》中I基本建設費附註3規定情形的,基本建設費可以按附註3規定執行。

  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不得包括下列費用:

  (一)住宅小區內經營性設施的建設費用;

  (二)社會投資主體留用的辦公用房、經營用房的建築安裝費用及應當分攤的各種費用;

  (三)各種與出租型公共住房開發運營無關的集資、贊助、捐贈和其他費用;

  (四)各種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和罰款;

  (五)按規定已經減免及其他不應當計入價格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型公共住房的建設成本測算對象包括:

  (一)主體部分及其附屬。包括出租型公共住房主體部分以及為使主體功能得以正常發揮所必須的附屬及配套設施,如主體土建(含基坑、樁基)工程、住房公共區域裝修、水暖電氣消防以及建築智能、電梯等安裝工程及設備、附屬工程等;

  (二)地下室。指地下室建築及安裝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車道出入口及其應當分攤的土方及樁基工程等;

  (三)基礎設施及其公共配套部分。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小區用地規劃紅線以內的室外土建、園建、園林綠化及照明,小區管網和智能安裝等;公共配套部分包括小區居民共同使用或者共有的附屬及配套設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他法律規定無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或者無償移交政府的除外。

  第七條 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的測算時點按照包含主體結構工程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日期確定。

  第八條 收購項目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且收購住宅工程進度達到標高±0.00後,社會投資主體根據本規程測算收購價格,報送收購主體。收購主體委託市(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者社會第三方專業機構(造價諮詢、財務諮詢等)進行價格審核。

  第九條 收購雙方確定收購價格後簽訂公共住房收購合同。

  公共住房收購合同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一)項目概況。包括土地來源、建設規模、項目建設工期、建設內容及標準;

  (二)項目收購。包括收購範圍、收購價款、收購款支付、收款賬戶;

  (三)項目移交與保修。包括項目移交條件、移交時間、移交驗收、移交手續、保修責任、保修程序等;

  (四)產權登記。包括初始登記、轉移登記、相關稅費承擔主體等;

  (五)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第十條 收購款項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一)收購房源的建築面積不足5000平方米的。收購出租型公共住房的,收購款項在項目移交且產權轉移登記至收購主體後按不超過收購總價95%的標準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2年後支付;收購出售型公共住房的,收購款項在項目移交且產權轉移登記至收購主體後按不超過收購總價98%的標準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2年後支付;

  (二)收購房源的建築面積大於等於5000平方米的,收購款項按照下列規定支付:

  1.項目收購範圍住宅工程進度達到標高±0.00後且已簽訂收購合同的,按照不超過收購總價25%的標準支付;

  2.項目收購範圍住宅的全部主體封頂(社會投資主體和監理單位蓋章確認)後,按照不超過收購總價55%的標準支付;

  3.取得竣工驗收備案回執後,按照不超過收購總價的90%的標準支付;

  4.收購出租型公共住房的,收購款項在項目移交且產權轉移登記至收購主體後按不超過收購總價95%的標準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2年後支付;收購出售型公共住房的,收購款項在項目移交且產權轉移登記至收購主體後按不超過收購總價98%的標準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2年後支付。

  簽訂收購合同時,戶內裝飾裝修造價未審核確定的,戶內裝飾裝修造價按照補充合同約定支付。

  對於市、區政府之間調劑的房源,在房源移交後3個月內一次性支付收購款項。

  第十一條 收購房源的收購價格測算時點在本規程實施前且符合保障性住房收購規定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購操作規程》(深建規〔2018〕2號)規定執行。

  本規程實施前,已簽訂收購合同或者其他涉及收購的協議、市區政府已出具明確收購價格的批覆意見等收購房源,其收購價格按照簽訂的合同或者其他協議、政府的批覆意見繼續履行;已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地價測算規則的通知》(深府辦規〔2019〕9號)繳納公共住房地價的收購房源,其收購價格按照本規程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規程及附件對法定規費、法定稅金的規定,與法律及上位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法律及上位政策規定為準。

  市住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政策的變動,結合市場實際情況,會同相關部門適時調整本規程附件所列內容。

  市人民政府與區人民政府之間、各區人民政府之間調劑的公共住房,涉及調劑房源成本價測算的,可以參照本規程規定執行。

  公共住房所包含的住房類型如發生調整,調整後出租型公共住房的收購價格根據本規程的相關規定確定,出售型公共住房的收購價格根據公共住房銷售價格相關規定確定。

  第十三條 本規程自2021年1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附件:

深圳市出租型公共住房收購價格測算指引.doc


02
軌道13號線車輛段片區重點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公告

軌道13號線車輛段片區重點城市更新單元已列入《2021年深圳市光明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五批計劃》。

軌道13號線車輛段片區重點城市更新單元位於光明區鳳凰街道塘尾社區,拆除範圍用地面積1284375㎡,擬更新方向為工業(含普通工業和新型產業)、居住、商業等功能。

該更新單元拆除範圍內應落實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其它城市公共利益項目用地總面積不少於697428㎡,擬貢獻率不少於54.3%。

城市更新單元涉及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基本生態控制線、藍線、法定圖則綠地、工業區塊線等占補平衡或調整的,須在城市更新單元規劃階段完成相關工作。

申報主體為光明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根據股東大會決議,項目前期服務商為深圳市宏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宏發集團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產商,早期都以寶安為大本營,逐漸擴張至全市各個區域,並有多個廠區改造項目,項目儲備比較豐富,在光明區開發的項目有宏發嘉域、宏發上域、宏發雍景城、宏發美域、宏發天匯城、宏發萬悅山(光明萬丈坡城市更新單元)等,同時,還有多個產業園區。

據了解,深圳市軌道13號線起於南山區歌劇院站,止於公明北站,是支撐深圳西部發展、覆蓋中西部地區的南北向交通走廊。目前13號線北延線已納入《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四期建設規劃調整》,軌道13號線車輛段選址於鳳凰街道塘尾片區。

根據光明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為加快推進軌道13號線車輛段選址的落實與實施開發,決定以「重點更新單元+局部利益統籌」為主抓手,在落實車輛段的基礎上,挖掘軌道站點周邊二次開發潛力地區(研究範圍約196公頃),通過「站城一體化」設計和TOD綜合開發,打造」光明西南組團中心」及「生態、宜居、樂業的綜合新城區」。

03
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單元計劃公告

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單元已列入《2021年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

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單元位於福田區車公廟,北近香蜜湖片區,南靠下沙片區。更新單元拆除範圍用地面積323421.5㎡,擬更新方向為新型產業用地、居住用地等功能,擬拆除重建用地範圍內落實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項目總用地面積不少於15%。

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

申報主體為深圳市福田區沙頭街道辦事處。

項目背景

一、改造契機

車公廟片區現狀以工業區為主,產業配套滯後、建築質量較差、交通路網不暢,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片區土地未能得到高效集約利用,嚴重影響片區發展和產業競爭力,產業轉型升級出現瓶頸,零碎的改造已難以解決上述問題。

(現狀照片)

為加快打造高品質產業發展空間,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車公廟片區列為全市第一批連片改造升級試點項目,擬通過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方式進行連片改造升級。這是車公廟片區改變老舊面貌,打造高品質產業空間,提升片區價值的寶貴歷史機遇。

二、發展定位

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項目位於福田區「西翼」,未來將通過城市空間重塑和政策創新探索,與香蜜湖新金融中心、金沙片區共同構建「西翼」產業發展格局。產業發展目標以「智能+」為引領,賦能提升金融產業、科技產業、時尚產業,重點發展金融數據中心、產業投資、財富管理等金融支撐產業,延伸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供應鏈金融、公益金融等新業態,打造成產城融合的智慧之城,為提供產業發展空間和創新驅動力具有重要意義。

(福田區「一軸兩翼」空間布局圖)

三、項目範圍

本項目擬將皇冠工業區、泰然科技園(101-108棟)、泰然科技園(210-213棟)、泰然工業區( 501-503棟)、安華工業區 (4-10棟)、杜邦車公廟廠、泰然科技園(301-304棟)、中聯大廈、永泰公寓、久泰公寓、昌泰公寓、順泰公寓、慶泰公寓、廣泰公寓、乾泰公寓列入意願徵集範圍。

四、改造目標

本次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項目以實施為導向,加強規劃與實施統籌,完善配套服務,保障產城融合發展,圍繞「未來城市、未來產業、未來生活」的發展構想提出五大改造目標:

1.大規模產業片區統籌式更新的首次嘗試;

2.立體、複合式、整體型城市開發的率先探索;

3.打造高品質、低成本產業空間的一大創舉;

4.產業升級為先導的定製式更新的開山之作;

5.引領新技術潮流、新生活方式的智慧型城市開發與運營典範。

(圖片來源於網絡,僅供參考,以政府批覆結果為準)

五、項目性質

本項目為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項目,由政府「統籌規劃,分步實施」。

六、實施路徑

車公廟片區連片改造升級城市更新項目採用「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方式,政府整體統籌規劃,利於落實片區產業空間及相關配套設施。在計劃申報及專項規劃階段,沙頭街道辦作為主體統一申報。在實施階段,由政府統籌組織各主體開展簽約工作,按程序進行實施主體確認,由主管部門與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實施監管協議,實施主體開展後續報建和施工。

(實施路徑圖)

04
紅花嶺工業南區城市更新單元規劃(草案)公示

南山區桃源街道紅花嶺工業南區城市更新單元已列入《2017年深圳市南山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四批計劃》。

項目概況:

項目位於南山區桃源街道,北鄰留仙大道,南靠紅花嶺。

該更新單元用地面積190494.1㎡,拆除用地面積179355㎡,開發建設用地面積118313.4㎡,規劃容積781860㎡,規劃容積率6.6。

其中,廠房495250㎡,研發用房52200㎡(含創新型產業用房6270㎡),產業配套用房221100㎡(含商業服務設施22100㎡,宿舍199000㎡),公共配套設施13310㎡(含社區警務室100㎡,社區管理用房300㎡,托育中心400㎡,社區服務中心500㎡,附建3班幼托設施2處各900㎡,公共充電站1100㎡,社區級公共配套用房1450㎡,公交首末站1500㎡,文化活動室2000㎡,110KV變電站3500㎡,環衛工人作息房20㎡,公共廁所60㎡,再生資源回收站80㎡,垃圾轉運站500㎡),另配建社區體育活動場地占地3000㎡。物業服務用房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予以核定。

申報主體為深圳市眾冠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眾冠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2年,是由深圳市南山區北部片區十個原行政村,利用政府統征返還的部分工商發展用地和部分征地補償款聯合發起組建的大型集體股份制企業。公司註冊資金為一億元人民幣,擁有位於南山北部片區中心地段近30萬㎡的工商發展用地。
05
觀瀾庫坑陂新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返還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標)合作開發項目合作方徵集公告

根據《關於加強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公開的意見》(深辦發〔2013〕9號)和《龍華區股份合作公司集體用地土地使用權交易管理辦法》(深龍華府辦規〔2020〕9號)等相關規定,經觀瀾街道辦事處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並由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股東(代表)大會決議,現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對觀瀾庫坑陂新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返還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標)合作開發項目範圍涉及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的集體資產進行合作招商,現誠邀有意向的合作方(以下簡稱「競標申請人」)報名參加該項目的競標。

1、項目背景

擬合作開發的地塊性質為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的留用土地(指標),係為保障外環高速、泗黎路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實施,完成十大專項行動任務要求,深圳市庫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下稱「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根據《深圳市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管理辦法》(深規土規〔2018〕6號)等相關政策文件申請將大富社區和君子布社區共80977.08㎡用地一同進行土地整備利益統籌[其中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納入統籌範圍的集體用地約17707.52㎡,包括372.3㎡已批合法用地(兩規)及約17335.22㎡未完善征(轉)地補償用地]。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名稱為觀瀾庫坑陂新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以下簡稱「統籌項目」),現已列入《深圳市2020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計劃》,統籌項目範圍內永久性建築面積約為3533.95㎡[其中已批合法用地(兩規)上建築面積為1154.15㎡,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用地範圍內建築面積為2379.8㎡],均為私人所有,無集體物業。根據《深圳市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管理辦法》(深規土規〔2018〕6號)規定,政府應向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返還留用地指標面積約4315.3㎡(留用地土地面積約3844.1㎡),留用地(指標)具體返還面積以政府批覆為準。

項目位置:

根據股份合作公司提供的交易申報材料,統籌項目擬留用地塊位於觀瀾街道君子布社區。

項目現狀及規劃方案:

統籌項目的實施方案已於2020年11月5日經區土地整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深圳市龍華區土地整備工作領導小組「深龍華土整紀〔2020〕5號」《會議紀要》議定「同意項目留用土地方案,留用土地面積為15123.53㎡,規劃功能為二類居住用地,規劃建築面積70962㎡,規劃容積率4.7。留用土地規劃功能、規劃容積率等相關技術指標最終均以市城市規劃委員會法定圖則委員會審批意見為準」。

根據《觀瀾庫坑陂新村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實施方案》,統籌項目留用地開發範圍內規劃用地功能為二類居住用地(R2);留用地面積15123.5㎡;計容建築面積70962㎡,規劃容積率為4.7,包括住宅66212㎡(含保障性住房9168㎡),公共配套建築面積4750㎡;其中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按其所屬留用土地指標的占比計算其留用地為3844.1㎡,計容建築面積18037.05㎡(其中住宅14499㎡、保障性住房2330㎡、公共配套1207㎡);相關技術指標均以政府有關部門最終審批意見為準。

2、項目交易範圍

本次交易招商範圍為統籌項目返還創君新股份合作公司的留用地指標約4315.3㎡(留用地土地面積約3844.1㎡),留用地(指標)具體返還面積以政府批覆為準。

3、風險提示

鑑於統籌項目返還的留用地(指標)權屬涉及兩個股份合作公司(其中深圳市庫坑陂新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標)已於2018年1月31日通過龍華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選取了深圳市華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合作方並且已完成集體資產備案工作),並鑑於擬返還的留用地塊最終選址整合於一個地塊落實,為了避免該項目在開發過程中出現糾紛,意向合作方在申請報名參加該項目競標並最終成交後,須與深圳市華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理順項目合作關係並自行處理各權益方之間的經濟關係。意向合作方對前述情況應當充分認識,若由此產生額外費用或造成項目無法推進等問題,風險概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擔,股份合作公司及交易實施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項目合作方為深圳市華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查詢工商信息顯示該公司實際控股人為深圳威新軟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威新軟件科技有限公司為金地商置子公司。

2016年,金地商置成立了專注於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及運營管理的平台——金地威新,聚焦生命科學、人工智能、文化創意等領域,以高標準打造精緻的國際化全產業平台。目前,金地威新已實現全國化布局,進駐華東、華北、東北、華中、華南、西部區域核心城市,並進軍美國市場。截至2021年2月,金地威新已進入16座城市,開發產業類項目共32個,管理面積近400萬㎡。金地威新縱向做深專業,惟專惟精,形成精緻化運營模式和產品理念。打造通用產業園、主題產業園兩大園區形式,以及研發類、生產類、複合類、舊改文創類四大產品業態,已吸引眾多世界500強及目標產業領域的領先企業入駐。
4、競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競標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所有資格條件:
(1)在工商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內需含有房地產經營類項目;
(2)淨資產規模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且資產負債率不高於現行同行業平均水平;
(3)競標申請人近三年內(自 2018 年 12 月 30日起算;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
(4)本次報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資信授權方式申請(申請人及資信授權方數量均僅限於1家),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如需了解更多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備投資機會,歡迎垂詢。(添加好友請備註公司、職務和姓名,中介勿擾!)

合一城市更新集團,廣東省三舊改造協會副會長單位,深圳市城市更新開發企業協會副會長單位,深圳市房地產租賃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團創始於2013年,致力於成為專業領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全流程服務商。集團業務聚焦於將城市更新、產業升級以及資產管理進行高度融合發展,我們致力於通過「舊改+運營」、「園區+基金」雙引擎驅動模式,為中國二次城市化從增量開發轉型為存量改造提供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合一業務範圍包括政府政策編制顧問、更新整備項目全程顧問(投資開發顧問、全流程開發管理顧問及融資併購)、工改工產業園區策劃招商運營等,參與操盤和服務的項目覆蓋深圳十個區。合一城市更新集團立足深圳面向灣區,業務覆蓋粵港澳大灣區兩岸六城。集團於2017年、2019年榮獲中國地產年會年度城市更新運營大獎。2020年,廣東省三舊改造協會行業發展研究中心設立於合一城市更新集團總部。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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