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元一張「居民死亡醫學證明」,120元一張「火化證明」,450元一張「病危、病重通知書」,檢查報告單、診斷證明書、住院證明書更是按張收費,一兩百元搞定……
近日,記者調查發現,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幾百元,就能輕鬆買到「私人訂製」的偽造重要文書,甚至有賣家表示「全國哪裡都能開、各地公章都能蓋」,令人不寒而慄。

圖為偽造病危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死亡證明」也能「私人訂製」
有商家一上午接到40多單

在某電商平台上,「死亡證明」「病危通知」等偽造的重要文書正在隱秘銷售。記者在多個電商平台以「死亡證明」為關鍵詞檢索,並未找到相關店鋪,但更換為「證明」「病歷」等關鍵詞後,馬上出現了很多相關店鋪。
記者隨機聯繫了其中9家店鋪,詢問客服是否能開「死亡證明」,有2家店鋪明確表示做不了,另有7家表示可以辦理相關「證明」。有客服隱晦地表示「想要的證明我們這裡都有」,並發來微信號,暗示讓記者添加微信「私聊」。
一家店鋪客服告訴記者,能根據需求定製「死亡證明」,只需提供姓名、民族、死亡原因等信息,發來的兩個模板上落款分別為某醫療機構和某地派出所,「不蓋章的280元一份,按需求定製印章需要加100元。」
「證明」的真實度如何?會不會被識破?面對記者的疑惑,有商家表示,現在大部分都是通過刻章而不是PS,製作得非常真實,只要不用於司法鑑定即可,「我們就是吃這碗飯的,做這行三四年了,從來沒有發生過被查出來的事情」。商家製作完成後,還拍照發給記者確認,並表示可以郵寄到家。
除了「死亡證明」,其他重要文書也在銷售範圍之內。其中一家店鋪告訴記者,可以製作全國各類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只要提供患者身份、就醫醫院等信息,即可獲得「病危通知書」,「還可以一併出具住院證明、檢驗報告單、診斷證明書等『一條龍套餐』,價格在800元至4000元不等。」記者隨後聯繫了商家提供的模板上的一家醫院,院方表示對此並不知情,院外提供的各類證明均是假的。
甚至有商家表示,全國各地的「火化證明」也都能夠提供,一份僅需120元。商家自稱自家的優勢就在於「章子是現刻、現蓋的,比其他家都要真實」。當記者詢問能否用於銀行或公安系統證明時,商家回應說,「這個有風險。」
多家店鋪均表示「生意還不錯」,其中一家店鋪說,僅一個上午就接到了40多單。


偽造證明「用途廣泛」
上網騙籌款、騙保騙繼承權、逃避刑責

商家代開的偽造證明雖然樣式五花八門,甚至連基本信息都不完整,卻依舊「用途廣泛」。
騙取同情和網上籌款。一位商家告訴記者,拿着「病危通知書」去網上「騙點籌款」,根本不會被發現。
記者發現,利用網絡銷售假證騙取錢款的情況的確存在。此前重慶一女子就通過某互聯網平台,偽造白血病診斷證明和兩個孩子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炮製「丈夫、子女相繼去世,自己又患白血病晚期」的「經歷」,利用偽造材料在某網絡服務平台上發起網絡籌款,不到一年時間騙取了9萬餘元。
「如果有的平台信息審核能力不足或把關不嚴,很容易造成假證行騙的情況。」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吳國邦說。
騙保,甚至騙取繼承權。記者調查發現,此前有人從中介處購買偽造的父母死亡證明等證件,將父母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又以510萬元進行二次抵押獲取不正當利益。甚至有女子還在上班,卻成社保局「死亡人員」,原因是其丈夫通過偽造死亡證明等材料,取走了該女子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餘額、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共11萬餘元。
此前,有地方也出現一男子將健在父親變為「亡父」,在提供了死亡證明、土葬證明及家庭關係證明的材料後,申請獲得死亡賠償金8萬餘元,後經查證該男子父親還健在,之前提供的證明材料均系偽造。
受訪專家認為,在騙保、騙取繼承權、私人糾紛等事件中,普通民眾很難鑑別文書的真假,偽造文書者很可能騙取不正當利益,甚至逃避相關責任,性質十分惡劣。
逃避法律責任。2020年底,一男子為逃避刑罰給自己辦死亡證明,最終數罪併罰獲刑12年的新聞,曾引起輿論廣泛關注。案件中的男子騙取他人錢財192萬元後被查處,在看到辦假證的廣告後,決定從網上購買偽造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從而達到人死案銷,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該男子在開庭前向法院寄去了偽造的「死亡證明」等文件,最終被法官明察識辨。
2021年,廣東一女子也偽造「死亡證明」逃避刑罰11年終落網,該女子在入獄服刑期間,通過保外就醫、偽造死亡證明逃避刑罰,被發現後一直下落不明,警方歷經11年的偵查,在去年8月將其抓獲。

倒逼平台「守土有責」
徹底剷除「暗黑文書市場」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胡鋼等專家認為,通過網絡買賣偽造的「死亡證明」等重要文書,嚴重破壞了社會誠信,助長違法犯罪,給社會帶來不可測的風險,應徹底剷除「暗黑文書市場」。
吳國邦說,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統一的文書信息管理系統,各類文書名稱、制式,因時間、行業、地區、級別不同而存在差異。因此,文書真偽的鑑別難度較大,一般只能由文書主體單位確認或通過司法鑑定完成。「有關部門應不斷加強監督,從源頭上治理制假、售假。」
胡鋼認為,從假文書網購之便捷,可見目前造假成本的低廉,以及背後「灰產鏈條」的成熟。
專家提醒,商家可能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買家購置假文書的行為本身涉嫌購買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如以假文書實施不法行為並造成侵害後果,輕則承擔民事欺詐責任,重則應同時承擔詐騙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對此類行為露頭就打的同時,應順藤摸瓜依法查處相關賣家和買家,提高買賣「死亡證明」等偽造文書的違法成本,讓相關人員不敢為、不能為。
此外,吳國邦等人認為,倒逼平台「守土有責」才能對此類問題形成長效、動態監管。為避免打擊治理後,不法商家換個「馬甲」捲土重來,平台應利用技術手段加強甄別,做到違規行為動態監測,對專門從事違法行為的平台則要堅決打擊和取締。
在有關部門堅決打擊、平台履行監管責任的同時,個人也要提高防範意識,避免掉進「假文書」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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